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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05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5-047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黎伟雄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情况及激励对象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2022年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2、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等待期已届满且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要求;

3、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已满足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满足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手续。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的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2022年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限售期已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要求;

3、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满足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2024年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2、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且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要求;

3、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已满足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满足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手续。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的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2024年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要求;

3、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满足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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