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本人啜公明作为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啜公明,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具有注册会计师、独立董事资格。曾任职于深圳融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市星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超能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主体。现任深圳银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市锦千星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南通银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珠海格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伊戈尔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召开股东大会4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在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案,为公司董事
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对所审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反对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出席了审计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就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对公司如何防范财务风险,提升风险控制和审计监管能力进行了指导,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提名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拟新聘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会议,对公司薪酬制度与方案进行了研究,也在期间研究讨论了股权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的相关内容,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
4、ESG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1次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日常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
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再融资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
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本人接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与公司内部审计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积极开展公司内外审计机构的沟通、监督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审议表决。在审议表决议案事项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通过参加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六)年度现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为更全方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和其他时间对公司佛山基地和安徽基地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了解,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日常中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2024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5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恪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发挥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经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麦格斯公司”)发行不低于21,691,974股(含本数)且不超过36,153,289股(含本数)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麦格斯公司承诺以不低于3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宜
公司审议并按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重点关注财务报表相关的主要问题,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有效履行监督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职责。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对该事项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秘书的简历和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并对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等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审查了薪酬
考核制度和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方案,认为公司的薪酬考核制度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能够充分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层的积极性。
(六)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人对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方案、授予、调整等事项及2022年、2023年股权激励的解锁成就等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认为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时向公司了解议案背景情况,同时运用财务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为推动公司合规治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2025年,
本人将继续坚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Chuogm@qq.com
独立董事:啜公明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