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诚精密”“发行人”“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审慎核查,就联诚精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802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26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6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人民币7,200,000.00元(含税承销及保荐费用为人民币8,000,000.00元,公司2019年度已从非募集资金户预付含税保荐费用人民币800,000.00元,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用为人民币7,547,169.81元)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2,800,000.00元,已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济宁分行兖州支行开设的账号为209142104415的募集资金专用人民币账户。另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714,150.9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0,738,679.2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0)第000023号验证报告。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44,061,451.69元(其中: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6,374,500.00元,
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元)。2024年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784,990.00元(其中:2024年6月公司误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账户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设备款 98,000元,公司发现后及时联系供应商于2024年7月将该笔资金退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账户,并从非公开发行股票账户支付)。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8,607.08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223,633.62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9号)核准,公司以询价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01,20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3,699,992.40元。扣除剩余未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含税)20,290,199.65元后,资金总额403,409,792.75元已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汇入公司专用账户。另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737,181.3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02,672,611.3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2)第000009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66,894,262.43元(其中:
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26,793,029.29元,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贷款60,000,000.00元)。2024年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023,605.59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1,877.06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238,182,141.91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保本型理财产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按照《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8月1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兖州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兖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兖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兖州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兖州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账户类别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兖州支行 | 209142104415 | 9,223,633.62 | 活期 |
合计 | 9,223,633.62 |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1)进行现金管理2亿元
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在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到期后,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行使决策权。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已发表同意的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受托人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起息日 | 产品到期日 | 金额 (万元)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产品类型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2022/04/18 | 最晚不超过董事会授权有效期 | 5,000.00 | 3.55% | 保本确定收益型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2022/04/18 | 最晚不超过董事会授权有效期 | 2,000.00 | 3.55% | 保本确定收益型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2022/04/19 | 最晚不超过董事会授权有效期 | 5,000.00 | 3.55% | 保本确定收益型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2022/04/20 | 最晚不超过董事会授权有效期 | 3,000.00 | 3.55% | 保本确定收益型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2022/04/20 | 最晚不超过董事会授权有效期 | 5,000.00 | 3.55% | 保本确定收益型 |
合计 | 20,000.00 |
(2)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已发表同意的意见。2024年3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500万元。
(3)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非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于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账户类别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兖州支行 | 1608002029200411811 | 3,619,980.86 | 活期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兖州支行 | 531902968510666 | 28,239.66 | 活期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兖州支行 | 378899991013000230957 | 9,494,892.32 | 活期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兖州支行 | 376530100100116521 | 9,535.27 | 活期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20000036670100075679454 | 29,493.80 | 活期 |
合计 | 13,182,141.91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意见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3月,公司使用2,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部分补流资金在转入公司普通账户后,因工作疏忽被用于股份回购,在发现上述情形后公司进行了及时补救和整改,并于到期日前归还全部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除上述情形外,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规范,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2025年4月25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经其鉴证,董事会编制的《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联诚精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检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投项目台账、询问公司高管人员等方式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除上述部分补流资金因工作疏忽被用于股份回购外,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规范,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提醒上市公司后续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附表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小元 钱学深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附表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5,073.8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8.5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406.1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 (1)注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精密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 否 | 18,073.87 | 18,073.87 | 334.57 | 17,300.72 | 95.72 | 2023年6月 | 1,070.77 | 否 | 否 |
2.技术中心改扩建项目 | 否 | 3,000.00 | 3,000.00 | 43.93 | 3,105.42 | 103.51 | 2022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000.00 | 4,000.00 | 4,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5,073.87 | 25,073.87 | 378.50 | 24,406.14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25,073.87 | 25,073.87 | 378.50 | 24,406.14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7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内外部环境等因素,在项目 |
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投资项目中的“技术中心改扩建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上述项目延期情况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精密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上述项目延期情况发表了同意意见。 精密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 (1)受外部复杂环境影响,有效需求不足,项目新增销售未达预期,影响项目效益; (2)新增设备投资尚未充分发挥效益,造成固定资产折旧增加,毛利率下降,影响项目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637.45万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和信专字(2020)第000821号”《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到公司一般账 |
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4年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后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的金额为323.08万元。
注1:技术中心改扩建项目已于2022年建设完成。精密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已于2023年建设完成。 2024年投入资金主要为项目尾款及质保金。
附表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0,267.2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02.3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689.4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1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精密液压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 否 | 34,267.26 | 34,267.26 | 1,202.36 | 10,689.43 | 31.19 | 2026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 | 否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0,267.26 | 40,267.26 | 1,202.36 | 16,689.43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40,267.26 | 40,267.26 | 1,202.36 | 16,689.43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受全球经济增速整体放缓,地缘政治带来的贸易摩擦加剧等因素影响,下游市场需求呈现出一定的不稳定性。为了应对市场多元变化,保证募集资金有效利用,公司立足长远发展,采取了 |
审慎的资金投入策略,结合实际情况,控制投资节奏,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延长募集资金使用周期。精密液压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5年3月31日调整为2026年6月30日。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相关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联诚精密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相关事项无异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6,793,029.2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和信专字(2022)第000135号”《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500万元。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在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 |
到期后,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行使决策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情况:1、进行现金管理2亿元;2、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500万元;3、剩余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的方式,以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024年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的金额为363.07万元。 |
注1:精密液压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尚处在建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