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20 |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 公告编号:2025-018 |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5年3月14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大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独立董事熊明良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整体运营良好,关键指标达成情况如下:
1、销售收入:276.18亿元,同比上升26.06%;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5亿元,同比上升29.62%。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6)及《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5-017)。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出具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时公司独立董事罗中良、熊明良、徐焕茹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4,875,279.7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利润分配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161,523,842.00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对公司股东的回报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鉴于利润分配实施前公司将实施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133股,回购限制性股票实施完成后,公司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将由当前的554,959,434股变更为554,949,301股,因此,本次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554,949,301股,预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65,939,161.20元,该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方可实施。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因回购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调整。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惠州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美国银行、德意志银行、摩根大通银行、南洋商业银行等其他合作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10亿元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和固定资产贷款额度,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和项目开发建设(含设备等),其中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可用于跨境直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商业承兑汇票保贴等业务。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余额内,授信融资可分多次办理及循环使用,不管发生额是多少,累计余额不超过其授信限额均视为本决议范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授信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海外投资引起的资金性收支、外币融资风险敞口、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等)。近年来,受全球各类经济环境因素的影响,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拟利用衍生金融产品管理汇率及利率风险,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业务限于:两年以内的中短期产品、远期交易、掉期交易、期权交易、银行柜台交易。
基于国内外货币市场的特点,结合公司现有业务情况,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为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45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总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进行审查。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为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45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总额不超过前述额度。公司管理层就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公司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的号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管理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德赛西威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德赛西威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4月8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2)。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15号)。为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基于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相关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定人员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公司和主承销商有权按照经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向经确定的发行对象按照相关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决定是否启动追加认购及相关程序。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拟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开户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协助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上述事宜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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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