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26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22日通过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萧礼标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11月26日)如果再次触发“蒙娜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从2025年11月27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