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公司: |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股票简称: | 中欣氟材 |
| 股票代码: | 002915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高宝矿业有限公司 |
| 住所: | 香港九龙九龙湾宏照道39号企业广场3期18层1801-02室 |
| 通讯地址: | 香港九龙九龙湾宏照道39号企业广场3期18层1801-02室 |
|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 | 减少 |
签署日期:2025年8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欣氟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欣氟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 9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1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 ...... 14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 本报告书 | 指 |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高宝矿业 | 指 | 高宝矿业有限公司 |
| 公司/上市公司/中欣氟材 | 指 |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证券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
| 名称 | 高宝矿业有限公司(GlobalMining(Asia)Limited) |
| 注册地址 | 香港九龙九龙湾宏照道39号企业广场3期18层1801-02室 |
| 注册资本 | 港币10,000元 |
|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 有限公司、私人公司 |
| 注册编号 | 1220860 |
| 主要经营范围 | 贸易、投资 |
| 成立日期 | 2008年3月28日 |
| 经营期限 | 2008年3月28日至长期 |
| 主要股东 | WinnerSmarkHoldingsLtd持股100% |
| 通讯方式 | 香港九龙九龙湾宏照道39号企业广场3期18层1801-02室 |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 序号 | 姓名(包括曾用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 1 | 颜纯炯 | 男 | D1******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是(加拿大) |
|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高宝矿业董事、福建智达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长、智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俊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俊联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俊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俊联服装有限公司董事、环球贸易公司合伙人、美华计算机织唛车花厂合伙人、山东省第五季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索达升(福建)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高宝帽业有限公司董事、利升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德化德恒达陶瓷玩具有限公司(2005年 | |||||
12月吊销,未注销)董事长、广州帝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01年9月吊销,未注销)经理、华龙(德化)水电发展有限公司(1997年12月吊销,未注销)董事长、北京美华电脑绣花制衣有限公司(2001年1月吊销,尚未注销)副总经理
| 12月吊销,未注销)董事长、广州帝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01年9月吊销,未注销)经理、华龙(德化)水电发展有限公司(1997年12月吊销,未注销)董事长、北京美华电脑绣花制衣有限公司(2001年1月吊销,尚未注销)副总经理 | ||||||
| 2 | 颜俊文 | 男 | K9******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是(加拿大) |
|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高宝矿业董事及公司秘书、福建智达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智达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秘书、俊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俊联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俊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俊联服装有限公司董事、俊联金属有限公司董事、环球贸易公司合伙人、美华计算机织唛车花厂合伙人、帝升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三明俊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州南方索道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山东省第五季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索达升(福建)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高俊升(福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福建方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州市马尾区山水生态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玄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俊合达丰(福建)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 |||||
| 3 | 颜俊伟 | 男 | Z8******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是(加拿大) |
|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高宝矿业董事、智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俊联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俊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俊联服装有限公司董事、山东省第五季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要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个月内减少或继续增加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安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变动方式2025年8月7至2025年8月14日,高宝矿业累计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1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65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变动方式 | 变动时间 | 均价(元/股) | 变动数量(股) | 变动比例(%) |
| 高宝矿业 | 竞价交易 | 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4日 | 30.48 | 14,700 | 0.0045% |
| 大宗交易 | 2025年8月14日 | 29.61 | 2,151,300 | 0.6610% | |
| 合计 | 2,166,000 | 0.6655% |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股东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高宝矿业 | 合计持有股份 | 18,439,390 | 5.6655 | 16,273,390 | 4.999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439,390 | 5.6655 | 16,273,390 | 4.9999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利受限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除本报告书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中欣氟材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高宝矿业有限公司(盖章)授权董事
颜纯炯
签署日期:
2025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高宝矿业有限公司(盖章)授权董事
颜纯炯
签署日期:2025年8月15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浙江中欣氟材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5号 |
| 股票简称 | 中欣氟材 | 股票代码 | 00291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高宝矿业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香港九龙九龙湾宏照道39号企业广场3期18层1801-02室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有□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有□无?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18,439,390持股比例:5.6655%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16,273,390持股比例:4.9999%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4日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个月内继续增持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不适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不适用?(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高宝矿业有限公司(盖章)授权董事
颜纯炯
签署日期:2025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