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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8日
中欣氟材: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04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进展概述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欣氟材”或“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以部分自有资产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具有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本议案已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租赁”)签订了两份《融资租赁合同》,将公司自有的机器设备等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长江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两份合同的融资额度均为人民币5,000万元,合计为人民币10,000万元,融资期限均为36个月。

长江租赁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在审批额度内,并已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无需再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422088139

(三)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四)法定代表人:邱鹤良

(五)注册资本:245,000万元人民币

(六)成立日期:2015年6月18日

(七)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友诚路149号45层、46层(实际建筑楼层为39层、40层)01-08单元

(八)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三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九)长江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名称:公司部分机器设备

(二)资产类型:固定资产

(三)权属及状态:融资租赁发生前交易标的归公司所有,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司法查封、冻结等情形。

四、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一)出租人: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二)承租人: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三)租赁物:公司自有机器设备等

(四)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五)融资金额:合计人民币10,000万元

(六)租赁期限:36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七)租金支付安排及支付方式:以《融资租赁合同》附件《实际租金支付表》的约定为准。

(八)租赁物的留购价款:合计人民币200元

(九)租赁物的所有权:出租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赁物购买价款之日,租赁物所有权自承租人转移至出租人。租赁期间,承租人对租赁物享有占有和使用权。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全部履行完毕合同约定义务,且承租人支付租赁物留购价款后,承租人自获得出租人出具的《所有权转移证书(致承租人)》载明之日获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长江租赁签署的两份《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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