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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64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43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7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7,754.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866.1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6,887.88万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1月30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35-0001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以前年度,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人民币239,262,817.23元。2024年度,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人民币9,100,251.1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人民币248,363,068.4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6,700,208.78元(包括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人民币6,184,490.39元),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10,0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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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存放于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专户的金额为人民币16,700,208.7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协议各方均已按协议相关条款履行各方权利和义务。
公司2020年1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陇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在兰州银行兴陇支行开设账户1,在中信银行兰州分行开设了账户2,用于“金川区万头奶牛养殖循环产业园”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2020年12月22日公司发布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2020年12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川区万头奶牛养殖循环产业园”项目的实施主体瑞嘉牧业进行增资,增资额为人民币328,945,000.00 元。
2020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陇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瑞嘉牧业在兰州银行兴陇支行开设账户3,用于“金川区万头奶牛养殖循环产业园”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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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公司发布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为便于管理,公司于2021年12月对账户1、2进行了注销,并履行了公告程序。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6,700,208.78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明细如下:
编号 |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 募集资金账户账号 | 2024年12月31日 |
账户1 | 兰州银行兴陇支行 | 101472000640515 | 已销户 |
账户2 | 中信银行兰州分行 | 8113301013900110603 | 已销户 |
账户3 | 兰州银行兴陇支行 | 101472000641778 | 16,700,208.78 |
合计 | 16,700,208.78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1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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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表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68,878,786.79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100,251.1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8,363,068.4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金川区万头奶牛养殖循环产业园项目 | 328,878,786.79 | 328,878,786.79 | 9,100,251.17 | 208,363,068.40 | 63.36% | 2021年12月 | 30,055,970.16 | 否 | 否 | |
偿还银行借款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目小计 | 368,878,786.79 | 368,878,786.79 | 9,100,251.17 | 248,363,068.40 | 67.33% | 30,055,970.16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368,878,786.79 | 368,878,786.79 | 9,100,251.17 | 248,363,068.40 | 67.33% | 30,055,970.1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该项目立项较早,近年来由于市场变化,原奶价格下降,人工、饲草料等养殖成本有所上升,公司统筹考虑,在保证满足乳制品加工基地日常需要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对金川区万头奶牛养殖循环产业园项目的牛群结构进行了优化,2024年度成母牛存栏量及原奶产量均未达到预期目标。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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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三、(二)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三、(三)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川区万头奶牛养殖循环产业园项目已完工,结余募集资金126,700,208.78元(包括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6,184,490.39元),主要原因包括: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秉持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资金,确保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综合考虑项目建设期所处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和行业发展趋势,谨慎决策,优化资金配置与成本控制,科学使用募集资金,合理调配资源,优化部分建设支出。2、因募投项目建设具有一定周期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资金需求和规划,统筹安排资金来源,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专项贷款)用于募投项目建设。3、募集资金账户存续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4、根据工程及采购合同,存在少量项目尾款和质保金尚未支付。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三、(五)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详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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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预案修订稿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公司已使用了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运作,则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2020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之金川区万头奶牛养殖循环产业园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总计人民币100,708,317.44元,因此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0,708,317.44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2024年度,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9月3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代表人,至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完成。
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8月23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人民币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至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完成。
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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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8月23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人民币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至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完成。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00万元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8月19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人民币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至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完成。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1,000.00万元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万元尚未到期。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4年12年31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人民币126,700,208.78元(含利息收入),其中人民币110,00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6,700,208.78元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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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12月7日,募集资金账户1销户时将其剩余金额12,155.43元转入庄园牧场一般账户兰州银行兴陇支行(账号:7029709110591012),后续公司发现该问题,于2022年3月14日将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3。
2023年5月24日,公司向甘肃省陇兴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劳务派遣费时误从募集资金账户兰州银行兴陇支行(账号:101472000641778)支付474,268.37元,公司当天发现该问题,于同日将款项原路退回。
2024年4月18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兰州银行兴陇支行(账号:101472000641778)收到西安东方乳业有限公司鲜奶款310,378.20元,公司发现该问题,于2024年4月19日将该款项原路退回。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已严格按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信息披露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六、其他事项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账户
账户1兰州银行兴陇支行(账户号:101472000640515)已于2021年12月7日销户;
账户2中信银行兰州分行(账户号:8113301013900110603)已于2021年12月3日销户。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