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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泰股份: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增加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

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泰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集泰股份增加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子公司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从化兆舜”)、安徽集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集泰”)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以自有土地资产及地块日后建成的上盖物为上述事项提供抵押担保,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合同融资、并购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等。

为保障、支持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顺利开展融资业务,公司关联方邹榛夫先生拟为从化兆舜、安徽集泰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担保期限为十五年(自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担保金额等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

金融机构的具体要求以及从化兆舜、安徽集泰的资金使用计划,以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上述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邹榛夫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邹榛夫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邹榛夫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经查询,邹榛夫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邹榛夫先生为从化兆舜、安徽集泰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邹榛夫先生为从化兆舜、安徽集泰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具体担保金额等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的具体要求以及从化兆舜、安徽集泰的资金使用计划,以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接受邹榛夫先生提供无偿担保外,与邹榛夫先生未发生过其他关联交易。

六、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邹榛夫、邹珍凡已回避表决。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通过了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从化兆舜、安徽集泰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以自有土地资产及地块日后建成的上盖物为上述事项提供抵押担保是基于日常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公司关联方为上述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增加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经过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并事先经过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集泰股份增加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集泰股份增加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毛军 陈静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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