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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泰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17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14:3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3、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4年经营运作的实际状况,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公司内部治理运作规范,经营管理层勤勉尽责,生产经营健康有序,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徐松林先生、吴战篪先生、唐茜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邹珍凡先生根据2024年公司经营管理层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主持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以2024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2025年市场营销计划、生产经营计划等,经过审慎分析研究,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2024年度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经测试,2024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1,088,269.59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因此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4年

度的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关事项。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公司拟从2024年1月1日起按新颁布的规定开展会计工作、处理会计业务、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亦未出现违规情形。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机构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建立并有效执行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2024年度,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审计报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自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之日起至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若公司股本因股份回购、注销回购股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原因有所变动的,公司将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含税)的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的总额。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及股利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社会责任履行等情况,编制了《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较好地履行了社会职责,推动公司可持续性发展。《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客观、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ESG管理现状。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2、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2024年的履职情况,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2025年度董事预计薪酬(津贴)情况如下:

职 务2025年度预计薪酬(税前)
基本年薪绩效薪酬
董事长880,000元根据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绩 效考评结果确定
在公司担任总经理的董事850,000元
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的董事750,000元
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84,000元
独立董事120,000元

2025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有关说明:

(1)2025年度董事的薪酬(津贴)方案根据《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外部监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

(2)董事长及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的薪资构成为基本年薪+绩效薪酬。前述人员上表所列2025年度预计薪酬为基本年薪,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3)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相关董事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根据年度经营业绩结果确定该年绩效薪酬的兑现水平。如相关人员有突出贡献,则按照贡献大小调整相应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系数。绩效奖金将在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商讨确定考核结果并交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发放绩效年薪;

(4)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薪酬构成仅为基本年薪,不包括绩效年薪;

(5)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6)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的履职情况,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预计薪酬(津贴)情况如下:

职 务2025年度预计薪酬(税前)
基本年薪绩效薪酬
总经理850,000元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绩效考评结果确定
副总经理(在公司担任董事的除外)720,000元
财务负责人680,000元
董事会秘书720,000元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有关说明:

(1)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方案根据《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

(2)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构成为基本年薪+绩效薪酬。前述人员上表所列2025年度预计薪酬为基本年薪,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3)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根据年度经营业绩结果确定该年绩效薪酬

的兑现水平。如相关人员有突出贡献,则按照贡献大小调整相应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系数。绩效奖金将在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商讨确定考核结果并交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发放绩效年薪;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5)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董事邹珍凡、孙仲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本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徐松林先生、吴战篪先生、唐茜女士就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其向公司提交的相关自查文件,三位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作出评估并出具了《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经评估,公司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条件、执业记录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资质及2024年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并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7、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障全资子公司安庆诚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诚泰”)、广州泓泰科技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泰科技”)、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从化兆舜”)、安徽集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集泰”)基于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顺利开展融资业务,公司拟为安庆诚泰、泓泰科技、从化兆舜、安徽集泰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10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条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庆诚泰、泓泰科技、从化兆舜、安徽集泰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及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100%股权,不涉及其他股东是否同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形。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及信用状况,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庆诚泰、泓泰科技、从化兆舜、安徽集泰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提供累计不超过10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该额度在担保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8、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从化兆舜、安徽集泰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合同融资、并购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范围内以从化兆舜、安徽集泰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具体合同及协议为准,各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调剂。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为保障、支持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顺利开展融资业务,从化兆舜、安徽集泰拟以自有土地资产及地块日后建成的上盖物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榛夫先生拟无偿为从化兆舜、安徽集泰的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上述事项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所需材料的准备及报送、办理融资或抵押担保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申请书、合同、协议等)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从化兆舜、安徽集泰拟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拟以自有土地资产及地块日后建成的上盖物为上述申请提供抵押担保,符合其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有效满足其日常资金需求,保障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公司关联方为上述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此次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邹榛夫、邹珍凡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进一步优化业绩考核结果,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增强员工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将员工的激励与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相结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的调整。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邹榛夫、邹珍凡、孙仲华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推出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就拟实施的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会议同意公司实施调整后的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鉴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邹榛夫、邹珍凡、孙仲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1、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鉴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邹榛夫、邹珍凡、孙仲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14:3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6、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7、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8、中介机构相关意见;

9、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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