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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集团: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4、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2024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6、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等,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实际不断进行健全完善,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造成公司损失的行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勤勉尽责、忠于职守,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2、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3、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与关联公司的业务往来进行了检查,认为:

公司2024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整体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

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6、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工作。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并执行了内幕信息管理相关制度,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符合要求,未出现泄密及内幕交易事件,未发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7、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能够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有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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