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出具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国泰海通作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原委派杨可意女士和陈李彬先生担任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因工作变动,杨可意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国泰海通委派袁碧先生接替杨可意女士担任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
本次变更不影响国泰海通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袁碧先生和陈李彬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杨可意女士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袁碧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3日
附件:袁碧先生简历袁碧先生,2020年注册为保荐代表人。曾参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目、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等。袁碧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