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6,803,430.03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29,141,179.64元,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71,711,523.69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529,141,179.64元。
2、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基于对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4,019,50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7,409,900股后的406,609,606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203,304,803.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409,900股,回购股份已使用总金额为234,931,531.87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七条:
“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综上,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438,236,334.8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2.82%。
3、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03,304,803.00 | 103,504,876.5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56,803,430.03 | 58,972,461.01 | 92,555,276.19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529,141,179.64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571,711,523.69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306,809,679.5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69,443,722.4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306,809,679.50 | ||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注销总额为306,809,679.5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2024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