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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派斯: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国君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徐国君

本人作为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了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召开的历次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任职期内本人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徐国君,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研究生毕业,经济学博士学位,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83年9月至1985年8月,在北京林业部干部学院任教;1987年8月至1988年11月,在北京林业管理干部学院任教;1988年12月至1998年4月,在青岛大学先后任讲师、副教授、教授、系副主任;1998年5月至2009年2月,在中国海洋大学先后任会计学教授,系主任、副院长、校长助理兼院长、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长等;2009年3月至2018年10月,在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先后担任总会计师、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同时兼任中国海洋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年11月至2022年6月,在中国海洋大学人本价值管理研究所任所长、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22年7月退休。现同时兼任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696)独立董事、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代码:A股000921,H股00921)独立董事、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456)独立董事、山东省会计学会副会长等职务。2020年7月至2024年7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自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年度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任职期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线上视频会议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徐国君505002

本人认为,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

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对公司发展提出了积极的建议,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在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中,针对《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本次所延期的募

投项目——青岛英派斯体育产业园项目延期次数较多,本人建议公司应当加强工程建设进度管理,提高决策严谨性,因此对该议案投弃权票。除该议案之外,本人对报告期内任职期间出席的公司2024年度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发表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1.任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参加审计委员会2次会议:

(1)2024年3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2024年4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4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任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会议:

(1)2024年6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任职期间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阅报告期内任职期间历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积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发表相关意见,特别对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等方面严格关注、质询与提出改进意见,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关注公司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2.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能够基本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等管理相关各项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同时

对公司战略规划制定、全面预算管理、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建设、内部控制流程、内部审计等公司经营管理事项予以关注,提出了完善建议。3.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内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4.学习培训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年3月19日举办的“独立董事履职十大应知应会”专题培训;2024年5月12日到6月,线上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课程(第一、二期)”的学习等。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以便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八)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平时工作中,本人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内部审计部门等有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并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作动态,并提出专业化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全方位配合独立董事行使各项职权,提供充足运营信息及财务数据,保障了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中有效行使监督权。同时,协助本人紧密衔接内部审计与会计师事务所,追踪审计全进程,确保审计公正客观,共同推进公司治理优化、风险管控强化及股东权益保护。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任职期间,对公司发生的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核,确保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重大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3.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任职期间,公司以邀请招标方式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本人对该审计机构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意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事项。

4.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任职期间,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提名、选举董事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重要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24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徐国君2025年4月25日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

徐国君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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