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一、审议程序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内容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9,118,795.6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8,744,841.0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22,343,190.9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21,359,934.13元。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147,796,97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1,256,700股之后的146,540,2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0,990,520.7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2024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发行新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 本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0,990,520.70 | 10,404,359.60 | 7,560,0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9,118,795.62 | 88,164,055.52 | 65,664,553.48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522,343,190.94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621,359,934.13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8,954,880.3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87,649,134.8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8,954,880.3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及其原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8,954,880.3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87,649,134.87元)的33.03%。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当年净利润30%的原因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未来应处于快速发展及扩张阶段,产能建设、生产研发、产业布局均需要公司持续的资本投入。综合考虑公司现在所处行业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有效推动公司经营计划和建设项目的顺利实现,确保自身发展的资金需求,在保障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长期发展,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原则,拟定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2、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等,为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4、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未来三年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持续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2024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