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大创远精密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嘉富得(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宁波甬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关联交易、担保业务、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事项。 1、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公司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三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履行相应职责,进行决策。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必要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独立运作,负责对公司经营、财务及高管人员的履职进行监督。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中均有独立董事。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能够正常发挥作用。公司的独立董事均具备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知识基础,具备独立董事相关任职资格,能够在董事会决策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各重大事项上发表可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经营管理层对董事会负责,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内部控制日常运行。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以公司董事长岑国建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主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公司在充分调查研究、科学分析预测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明确发展方向,并据此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交公司董事会讨论。专家委员会熟悉公司业务行业特点及经营运作特点,具有很强的市场敏感性和综合判断能力,能够充分了解国家宏观政策走向及国内外经济、行业发展趋势。 3、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明确了人员聘用、晋升、考核、奖惩等管理办法,建立了完整的员工培训体系,保证了各级员工的工作胜任能力并能有效地履行职责,规范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大力进行了人才优化和储备工作,稳定员工队伍及加大人才培养。公司的人力资源政策能够保证人力资源的稳定和公司各部门对人力资源的需求。 4、社会责任 公司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在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过程中,在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努力保护自然环境和资源节约,积极履行对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供应商、消费者等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公司重视产品质量,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公司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才培养,不断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使其更加安全、舒适;重视员工培训、学习与素质提升,为员工提供宽广的成长平台。 5、企业文化 公司培育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组织员工开展篮球比赛、健康义诊、免费观影、员工体检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员工业余生活,使员工与企业处于一个其乐融融的和谐氛围中,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公司管理层在企业文化中积极发挥模范作用,以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带动并影响公司团队,共同营造文化氛围。 6、资金活动 为了切实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防范和控制资金风险,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建立了严格的资金授权、审批程序,加强资金活动集中管理,明确筹资、投资、营运等各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岗位分离要求,确保资金有效运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证监会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制定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7、采购业务 公司全面梳理采购业务流程,制定和完善采购相关制度,已合理地规划和设立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明确了存货的请购、审批、采购询价、供应商选择、申请、审批、购买、验收程序,特别对委托加工物资加强了管理。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的支付必须在相关手续齐备后才能办理,有效的降低了采购成本。ERP项目的升级进一步优化了采购流程,完善了供应链管理和控制。 8、资产管理 公司有健全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的技术选型、采购、合同订立、验收、盘点、报废处理、抵押、等相关控制环节进行了明确规范,涵盖了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的各个方面。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存货管理制度,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等措施,能够较有效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偷拿、毁损和重大流失,有效提高了存货的周转率,降低了产品制造成本。 9、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它相关定,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划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管理以及关联交易回避表决的要求,保证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及完整性。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都严格按制度权限进行决策并履行相应的程序。 10、销售管理 公司通过对销售业务的主要环节进行规范和控制,明确了接受客户订单、与客户签订合同、发送货物、收取款项、客户信用管理、销售退回和返利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销售业务,对销售合同的订立与审批、销售与运货、实物资产保管与会计记录、收款审批与执行等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确保实现销售目标。 11、财务报告 为规范公司财务报告,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公司依据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制定了财务制度,加强了对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全过程的管理,充分发挥财务报告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12、信息披露 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履行严格的信息披露流程;由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建立了较为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渠道,所有应当披露的信息均通过证交所指定的网站、报纸予以公开发布,并遵循及时、准确、真实和完整原则,确保所有利益相关者能够公平的获取相关信息。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下称“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下称“评价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但小于3%,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5%,则认定为 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A、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财务报告构成重大影响的舞弊行为; B、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C、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门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D、报告给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缺陷在合理时间内未完成整改; E、因会计差错导致公司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C、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③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但小于3%,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5%,则认定为 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重大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