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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力德: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13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88 号)核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11.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3,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3,616.64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9,883.36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17]460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适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 2017 年 9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慈溪支行,账号为94120078801100000073,该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存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之募集资金,存放募集资金金额为 2,757.17 万元。 公司已将上述专户之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向,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依法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慈溪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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