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目 录 | 页 码 | |
一、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3-7 |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和信专字(2025)第000119号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宠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一、中宠董事会的责任
中宠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中宠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 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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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正文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宠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四、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中宠公司按照上述规定的要求在2024年度报告中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附件:中宠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济南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1627号文《关于核准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17,373,312.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7.50元,共募集资金651,499,200.00元,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将募集的资金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5,0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净额为人民币636,499,200.00元汇入公司账户,其中114,110,000.00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账号:38110188000207666);137,000,000.00元汇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账号:632368155);54,999,200.00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账号:37050166746000001529);100,000,000.00元汇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账号:8110601012701187440);230,390,000.00元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账号:219542589137)。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327,710.67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4,171,489.3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0)第000040号《验资报告》。
2、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2年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063 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10月 25日公开发行了7,690,459.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总募集资金769,045,9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2,000,000.00元(含税金额)后,实际收到人民币757,045,900.00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商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2年10月31日将人民币757,045,900.00元缴存于中宠公司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烟台莱山支行8110601011901525819账户内。本次发行过程中,发行人应支付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合计人民币14,973,452.30元(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为人民币14,125,898.38元(不含税),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4,920,001.6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2)第000056号《验资报告》。由于2022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免征证券登记费,故对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进行调整,经调整后公司最终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4,956,277.3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1、2020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将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中国银行(新西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户行”)开设的银行账户设立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连同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内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国外开户行及新西兰天然宠物食品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终止与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保荐协议,聘请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接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与2022年6月22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中国银行(新西兰)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2022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
为规范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同意授权财务部门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相关事宜。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会同保荐机构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
1、2020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币种 | 初始存放金额 | 账户余额(原币) | 账户余额(折算人民币)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 | 38110188000207666 | 人民币 | 11,411.00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 | 632368155 | 人民币 | 13,700.00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 | 8110601012701187440 | 人民币 | 10,00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 | 219542589137 | 人民币 | 23,039.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 | 37050166746000001529 | 人民币 | 5,499.92 | ||
中国银行(新西兰)有限公司 | 88-8800-0022570-01 | 新西兰元 | |||
中国银行(新西兰)有限公司 | 100002300085488 | 人民币 | |||
合 计 | 63,649.92 |
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账号8110601012701187440)账户于2021年12月20日注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账号37050166746000001529)账户于2022年1月17日注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账号38110188000207666)账户于2022年4月15日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账号219542589137)账户于2023年4月25日注销;中国银行(新西兰)有限公司(账号100002300085488、88-8800-0022570-01)账户于2023年4月24日注销;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账号632368155)账户于2024年4月10日注销。
2、2022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币种 | 初始存放金额 | 账户余额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 | 8110601011901525819 | 人民币 | 17,960.71 | 10.55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 | 9550880209508800412 | 人民币 | 5,000.00 | 29.42 |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 | 637372385 | 人民币 | 15,552.34 | 395.99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 | 37250101320100000067 | 人民币 | 10,000.00 | 31.55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区支行 | 937007010127697779 | 人民币 | 5,254.86 | 30.1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378010100100890509 | 人民币 | 3,636.68 | 26.2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 | 242947357614 | 人民币 | 13,800.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 | 535902440810316 | 人民币 | 4,500.00 | |
合计 | 75,704.59 | 523.96 |
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账号242947357614)账户于2023年4月17日注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账号535902440810316)账户于2023年2月8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 金额 |
期初余额 | 81.32 |
减:付设备款/工程款 | 481.32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0.12 |
加:存款利息 | 0.12 |
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 |
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一)
2、2022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 金额 |
期初余额
期初余额 | 378.77 |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50,400.00 |
付设备款/工程款 | 373.28 |
手续费 | 0.16 |
加:存款利息 | 18.63 |
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50,900.00 |
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523.96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二)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公司结合实际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营销中心建设及营销渠道智能化升级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期将主要用于后续自主品牌的宣传推广费用。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
附件一(一) | 补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2024年度 | ||||||||||||||||
募集资金总额 | 63,417.1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81.4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1,255.69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3,913.7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7.75% | |||||||||||||||
否 7,000.00 16,408.73 16,408.73 16,537.92 0.12 16,538.04 129.31100.79【注1】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否 | ||||||||||||||||
合 计 65,150.00 63,417.15 63,417.15 63,432.29 481.44 63,913.73 496.58 100.78 6,105.9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公司“营销中心建设及营销渠道智能化升级项目”预计收益情况选择不适应主要是由于:项目不单独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通过实施上述项目,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因此未设置盈利目标。(2)“年产2万吨宠物湿粮新西兰项目”选择不适用主要是由于:项目已完工,产线处于调试运行中,尚未正式投产。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公司结合实际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营销中心建设及营销渠道智能化升级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期将主要用于后续自主品牌的宣传推广费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年产2万吨宠物湿粮新西兰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将募投项目土地由租赁方式变更为购买方式,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奥克兰市 DrurySouthCrossing 工业园。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后,“年产 2万吨宠物湿粮新西兰项目”总投资额由23,039万元增加至27,861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23,039万元,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投资需求超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自筹方式解决。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20年10月2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和信专字(2020)第000833号《关于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2年11月22日,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0.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 2023年7月24日,公司已陆续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2023 年7月 26日,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截至2024年1月22日,公司已陆续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
注1:实际投资金额大于募集资金金额原因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入导致。 | ||||||||||||||||
注2: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宠物干粮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年11月延期至2023年10月, “年产2万吨宠物湿粮新西兰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1月延期至2023年11月。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年产2万吨宠物湿粮新西兰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1月延期至2024年6月。 |
附件一(二) | 补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2024年度 | ||||||||||||||||
募集资金总额 | 75,492.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3.2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268.4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否 19,500.00 18,091.04 18,091.04 18,098.88 18,098.88 7.84100.04%【注1】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否 | ||||||||||||||||
合 计 76,904.59 75,495.63 75,495.63 24,895.21 373.28 25,268.49 -50,227.14 33.47 1,171.6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公司“平面仓库智能立体化改造项目”预计收益情况选择不适应主要是由于:项目不单独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通过实施上述项目,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因此未设置盈利目标。(2)公司“年产6万吨高品质宠物干粮项目”、“年产4万吨新型宠物湿粮项目”选择不适用主要是由于:项目尚未建成投产。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11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3,846.9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和信专字(2022)第000594号《关于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2年11月22日,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流动性好,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的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截至 2023年7月24日,公司已陆续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2023年7月26日,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流动性好 ,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的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截至2024年4月19日,公司已陆续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2024年4月22日,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流动性好,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的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投资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
注1:实际投资金额大于募集资金金额原因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入导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