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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0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拟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并对审议事项发表以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H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合理,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制定,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本次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要,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平衡公司现有股东及未来 H 股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决议有效期为24个月,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如公司在前述限期内取得相关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备案或核准文件,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日与行使并完成超额配售权(如有)孰晚日。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决议有效期,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境外公开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确认及追认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上市框架、原则和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项。我们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境外公开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事项及授权内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1、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同意提名刘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新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各董事角色如下:

执行董事:王平、杜国彬、夏有庆

独立非执行董事:杨政、马利军、刘佳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拟新增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其任期自职工代表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大会召开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该董事的角色为执行董事。

上述董事角色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起生效。我们同意提名上述候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并同意其角色,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聘请本次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H股发行并上市项目方面拥有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本次H股发行上市项目财务审计需求。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政 马利军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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