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初未分配利润为984,091,794.03元,加上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68,091,111.50元,本年度未提取盈余公积金,减除本年度已经分配的利润4,337,683.30元后,2024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047,845,222.23元。
为回报公司股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依据,以173,507,332股为基数[注],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6,026,099.8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公司现有股本173,884,932股,截至目前公司股份回购账户内有377,60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股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 | 37,024,402.02 | 4,337,683.30 | 34,776,986.40 |
回购注销总额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8,091,111.50 | 42,804,607.34 | 206,420,622.57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1,047,845,222.23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711,762,031.97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 76,139,071.7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 105,772,113.8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 76,139,071.72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注: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上述“现金分红总额”中包含回购股份金额。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37,024,402.02元(含回购股份金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4.37%,高于本年度净利润30%;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76,139,071.72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71.98%,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5-012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