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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奈儿: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裁办公室、财务中心、人力行政中心、信息中心、线上销售管理中心、线下销售管理中心、商品管理中心、产品开发中心、供应链管理中心、品牌管理中心,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活动、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财务报告、信息系统与内部信息传递、合同管理;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活动及财务报告。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考虑补偿性控制措

施和实际偏差率后):

缺陷分类资产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潜在错报利润潜在错报
重大缺陷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1%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1%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5%
重要缺陷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5%≤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1%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0.5%≤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1%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2.5%≤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5%
一般缺陷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5%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0.5%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2.5%

表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公司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发生重大违规事件;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公司以前年度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重要缺陷:公司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发生违规事件,导致重要错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职能未有效发挥;公司以前年度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要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

缺陷分类影响的严重程度
重大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1%
重要缺陷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5%≤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1%
一般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5%

表2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重要缺陷: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持续经营影响较大;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的程序,按照全面性、重要性和客观性原则要求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在评价过程中,采取了现场检查、个别访谈、抽样检查等方法,大量收集内部控制设计与实际运行的相关证据,识别内部控制是否存在缺陷事项,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内部控制结论的有效性。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3、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一年度发现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公司深刻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自查自纠并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持续加强整改力度。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相应程序完成了上一年度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整改。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与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的重要事项。

董事长:曹璋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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