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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4日
安奈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志国、朱建弟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做了全面细致的考察,与拟签字会计师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判断其业务能力及对公司所属行业的了解及过往经验。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立信的事项事前做了详细的考察论证,一致认为立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3、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的业务规模、业务复杂度及市场的普遍情况确定立信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立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C10369号)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C10370号)。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重大错报风险、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做了全面细致的考察,与拟签字会计师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判断其业务能力及对公司所属行业的了解及过往经验。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及现场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召开审前及审后的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项目组织与执行情况、关键审计事项、2023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以及审计过程中执行的重点程序、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沟通。

2024年4月2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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