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24年11月29日下午15:00在贵阳市乌当区高新北路3号7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安万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并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同时发布的《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