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5-019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2025年4月15日,以电话及邮件的通知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郭炯杓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梅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中的相关内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地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之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