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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溢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颁布了解释第18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不再计入“销售费用”。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但不会对比较期间的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影响金额
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项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5,783,990.97
预计负债-15,783,990.97
2023年度利润表项目营业成本16,035,953.60
销售费用-16,035,953.60

三、其他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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