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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艺科技: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9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近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过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龚彩萍女士(个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龚彩萍女士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职工代表监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2月8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龚彩萍女士:198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2003年1月至2007年1月担任苏州飞利浦消费电子有限公司IE工业工程师;2007年1月至2011年11月担任苏州冠捷科技有限公司IE工业工程师;2012年5月至今在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人事/行政课长。2021年6月30日起至今,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彩萍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龚彩萍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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