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2日在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17日以电话等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融资规划以及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经审慎分析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公司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在重新公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后尽快重新申报。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9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