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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艺科技:东吴证券关于传艺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东吴证券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艺科技”或“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传艺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06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454.12万股新股。公司实际已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685.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59,999.998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09.72万元(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1,142.0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790.2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10Z002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0年8月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9月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8,833.39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二、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从而增厚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和安全性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之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仅限投资风险可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而不用于证券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投资短期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董事长将根据授权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分析、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短期理财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决策程序

2023年3月28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东吴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吴 昺 蔡 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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