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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钧达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陆小红、锦迪科技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4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H股)
股票简称:钧达股份(A股)、鈞達股份(H股)
股票代码:002865(A股)、02865(H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1: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住所及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滨海大道32号复兴城D3区三楼306号房
信息披露义务人2:陆小红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钧达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钧达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2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3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钧达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钧达股份、上市公司、公司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陆小红

锦迪科技

锦迪科技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8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仁元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滨海大道32号复兴城D3区三楼306号房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56534082X3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成立日期2010-12-03
营业期限2010-12-03 至 2040-12-02
通讯方式0512-65795636

(2)陆小红

姓名陆小红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2052419********21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住权
在公司担任职务董事长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锦迪科技持有上市公司46,517,062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90%,陆小红女士持有上市公司5,286,803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1.81%,锦迪科技的股权结构如图所示: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海南杨氏家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80%
陈炳坤10%
海口铭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

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锦迪科技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杨仁元执行董事中国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渭中二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以及基于资金需求主动减持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下降。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明确的股份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有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锦迪科技46,517,06220.47%46,517,06215.90%
陆小红6,291,3532.77%5,286,8031.81%
合计52,808,41523.24%51,803,86517.71%
总股本227,264,094100%292,584,052100%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锦迪科技、陆小红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2,808,415股,占公司总股本(227,264,094股)比例23.24%。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锦迪科技、陆小红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803,865股,占公司总股本(292,584,052股)比例17.71%。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股份减持: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31日,陆小红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1,004,55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227,394,526)比例为0.44%,锦迪科技、陆小红合计持股比例从23.24%降低至22.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2)期权行权股份被动稀释:2023年7月17日至2025年5月12日期间,公司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二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总股本因期权激励对象行权发生变化,致使锦迪科技、陆小红女士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19%。锦迪科技、陆小红合计持股比例从22.8%降低至22.61%。

(3) H股上市股份被动稀释:2025年5月8日,公司全球发售H股63,432,300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致使锦迪科技、陆小红女士持股比例被动稀释4.9%。锦迪科技、陆小红合计持股比例从22.61%降低至17.7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告》。

综上所述,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因股份减持、公司期权行权、H股上市股份被动稀释等原因,合计权益变动达5.5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803,865股,占公司总股本(292,584,052股)比例17.7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股东名称累计质押数量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锦迪科技15,834,32534.04%5.41%
陆小红000
合计15,834,32530.57%5.41%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二)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陆小红

签字:

年 月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海南省海口市
股票简称钧达股份(A股) 鈞達股份(H股)股票代码002865(A股) 02865(H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陆小红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集中竞价减持、上市公司股本变动导致的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锦迪科技: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46,517,062股 持股比例:20.47% 陆小红: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6,291,353股 持股比例:2.7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锦迪科技: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46,517,062股持股比例:15.90%陆小红: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5,286,803股持股比例:1.81%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其他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陆小红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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