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监事会各项职权和义务。全体监事积极参加监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列席董事会会议,有效行使了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5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届次 | 召开日期 | 召开方式 | 审议事项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2024-01-15 | 通讯表决 | 1.《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 2024-01-19 | 通讯表决 | 1.《关于公司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发行H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4.《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 2024-03-11 | 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 |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5.《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7.《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 2024-03-14 | 通讯表决 | 1.《关于向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 2024-03-18 | 通讯表决 | 1.《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3.《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4.《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 2024-04-26 | 通讯表决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 2024-05-20 | 通讯表决 | 1.《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2.《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3.《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4.《关于调整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 2024-05-27 | 通讯表决 | 1.《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 2024-07-12 | 通讯表决 | 1.《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 2024-08-28 | 通讯表决 |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 2024-09-11 | 通讯表决 | 1.《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3.《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预计的议案》 | |||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 2024-10-08 | 通讯表决 | 1.《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2.《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3.《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 2024-10-14 | 通讯表决 | 1.《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更新稿)》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次会议 | 2024-10-30 | 通讯表决 | 1.《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 | 2024-11-21 | 通讯表决 | 1.《关于注销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关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3.《关于注销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4.《关于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公司治理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各项重大事项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规范、有序,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公司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
4、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已建立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同时,公司不断完善和改进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5、公司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担保诉讼事项;未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况。
6、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会召开、召集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