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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药业: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2、中期分红的上限限制为: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1)授权内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上限限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2)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其它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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