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专项审核报告…………………1- 2
2、资产减值测试报告……………………………………3- 6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报告的专项审核报告
司农专字[2023]22006990089号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丰文化”“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报告》(以下简称“减值测试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根据实丰文化与徐林英、杨三飞和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二)》及后续补充协议的相关要求,编制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实丰文化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实丰文化管理层编制的减值测试报告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减值测试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根据实丰文化与徐林英、杨三飞和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二)》及后续补充协议的相关要求,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报告》。
一、 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19年1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当日公司与徐林英、杨三飞和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公司在2019年1月9日以人民币2,998.80万元,分别向徐林英、杨三飞购买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信科技”)各5.00%的股权,合计
428.40万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众信科技10.00%的股权。
2、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当日公司与徐林英、杨三飞和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二)》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二)》。
公司在2019年11月21日以人民币1,499.40万元,向杨三飞购买众信科技
5.00%的股权,合计214.20万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众信科技15.00%的股权。
公司2019年累计购入众信科技15.00%股份的交易价格(含交易费)为4,501.91万元。
公司2022年度已在二级市场自行出售所持有的众信科技股份累计673,282.00股,收回金额174.7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仍持有众信科技股份5,752,718.00股,股权比例13.43%。
二、 业绩承诺内容
根据公司与徐林英、杨三飞和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上述协议,业绩承诺情况如下:
徐林英、杨三飞承诺众信科技在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实现的扣非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2,500万元、3,500万元、4,500万元、4,500万元。
其中,业绩承诺期内现金补偿约定如下: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净利润承诺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扣非净利润数)÷ 利润补偿期内各年度净利润承诺数总和×累计交易的总对价-已补偿金额。
其中,业绩补偿期届满整体减值测试补偿约定如下:
业绩补偿期届满后,由实丰文化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实丰文化出具当年年度报告时对众信科技进行减值测试,并在出具年度报告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经减值测试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补偿期间已补偿金额,则徐林英、杨三飞应当参照本协议约定的补偿程序另行进行补偿。需另行补偿的现金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资产减值补偿金额 = 期末减值额 — 业绩承诺期内乙方已补偿金额。
实丰文化应于标的股份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30日内确定徐林英、杨三飞应补偿的现金金额,并启动履行资产减值补偿的处置程序。
三、 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根据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的业绩情况如下:
项目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累计 |
实现数A | 18,467,850.39 | 18,400,790.78 | 10,594,417.17 | 14,352.42 | 47,477,410.76 |
承诺数B | 25,000,000.00 | 35,000,000.00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150,000,000.00 |
差额C=B-A | 6,532,149.61 | 16,599,209.22 | 34,405,582.83 | 44,985,647.58 | 102,522,589.24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业绩承诺期内现金补偿计算过程如下:
项目 | 序号 | 2020年度 |
期末累计净利润承诺数 | A | 150,000,000.00 |
累计实现扣非净利润数 | B | 47,477,410.76 |
期末净利润承诺数总和 | C | 150,000,000.00 |
累计交易的总对价 | D | 44,982,000.00 |
期末累计应补偿金额 | E=(A-B)/C*D | 30,744,474.06 |
期末累计已补偿金额 | F | 6,936,631.89 |
剩余未支付补偿金额 | G | 23,807,842.17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应收业绩补偿款30,744,474.06,已收到业绩补偿款6,936,631.89元,未收到业绩补偿款23,807,842.17元。
四、 资产减值测试过程
本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对众信科技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组价值进行评估,并于2023年4月25日出具《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3]第106号)。
根据评估报告:采用市场法评估,在委托人管理层批准的未来经营规划及资产处置方案落实的前提下,委托人认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1,204.00万元,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金额为1,150.00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在委托人管理层批准的未来经营规划及资产处置方案落实的前提下,委托人认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1,479.00万元,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金额为1,410.0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众信科技在二级市场价格为2.00元/股,公司期末持有的13.43%股份市场价值为1,150.54万元。
公司综合考虑评估结果及二级市场价格,结合公司可采用的变现方法,认定期末持有的13.43%股份可回收金额为1,150.00万元,加上已在二级市场自行出售的1.57%股份收回金额174.72万元,原15.00%股份对应的价值为1,324.72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业绩补偿期届满整体减值测试补偿计算过程如下: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15.00%股份购入时交易价格 | A | 45,019,110.15 |
剩余13.43%股份可回收金额 | B | 11,500,000.00 |
已出售1.57%股份收回金额 | C | 1,747,178.95 |
15.00%股份期末价值 | D=B+C | 13,247,178.95 |
15.00%股份期末减值额 | E=A-D | 31,771,931.20 |
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金额 | F | 6,936,631.89 |
15.00%股份资产减值补偿金额 | G=E-F | 24,835,299.31 |
综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15.00%股份期末减值额31,771,931.20元,已补偿6,936,631.89元,剩余未支付资产减值补偿金额24,835,299.31元,其中23,807,842.17元为上述第三点业绩承诺应付未付补偿款,1,027,457.14元为因资产减值测试增加的补偿款。
五、 资产减值测试结论
经测试,公司得出以下结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原购入的15.00%众信科技股份期末价值低于购入时交易价格,承诺期届满发生减值。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