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以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给各位监事及列席人员。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少仰女士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侯安成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少仰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3,6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48,000,0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68,000,000股。
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对治理架构进行调整,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继续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监事会或监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证券代码:002862证券简称:实丰文化公告编号:2025-045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