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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丰文化: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鹏)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工作中,本人金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金鹏先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物理学博士学位,先后毕业于南开大学、休斯敦大学。历任美国Corning公司高级工程师兼光纤专家,美国Sensitron半导体公司高级工程师,CML Innovative Technologies公司科技总监。现任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副教授、无锡瑞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前海会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瑞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一)概况

2023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题,认真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同时,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对相关决策做出独立判断,客观、公正地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在2023年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表决、档案管理及信息披露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并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认为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主动了解相关信息和资料,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与相关人员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姓名应出席 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金鹏9900

(三)本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分别是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了解和核查后,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1、2023年1月13日,对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3月17日,对公司《关于拟设立深圳子公司的独立意见》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3年4月28日,对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3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3年5月10日,对公司《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永丰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3年8月30日,对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3年9月27日,对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3年10月17日,对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3年11月24日,对公司《关于与超隆光电及其股东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示。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在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合理安排现场工作时间以及充分利用参加现场会议机会,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及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国际经济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定期审阅公司提供的信息报告,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面对行业及市场变化等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并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五、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1、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出席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核了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等事项。督促和指导内审部门对公司治理及业务流程控制,以及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2、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2023年度出席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积极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出席了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六、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预案、投资项目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持续、规范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投资者能有效地获得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2023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加强自身学习,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保荐机构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3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3年度,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3年度,本人无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姓 名:金鹏

电子邮箱:jinpeng@raveopto.com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各项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使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社会公众股股东,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2023年度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金鹏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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