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3—9页
三、附件……………………………………………………………第10—14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10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1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第12页
(四)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3—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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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7425号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盛体育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5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力盛体育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力盛体育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力盛体育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力盛体育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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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力盛体育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力盛体育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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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注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4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605,83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62元,共计募集资金390,499,837.5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839,622.64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80,660,214.9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47号)。
注1: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5年3月31日余额 | 备注 |
招商银行长阳支行 | 121903116310188 | 8,736.64 | 1.26 | |
杭州银行上海分行 | 3101040160002015227 | 14,785.09 | 5,247.92 | |
宁波银行上海普陀支行 | 70100122000234252 | 6,439.29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宁支行 | 98490078801200002937 | 2,4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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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5年3月31日余额 | 备注 |
中信银行上海大宁支行 | 8110201012501341812 | 5,650.00 | 108.38 | |
合计 | 38,066.02 | 5,357.56 |
注:数据如存在尾差,系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本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赛卡联盟连锁场馆项目,并将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6,843.64万元(含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一)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诺投资总额(1) | 实际投资总额(2) | 实际投资总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额(3)=(2)-(1) |
1 | Xracing(汽车跨界赛)项目 | 2,874.38 | 3,152.72 | 278.34 |
2 | 赛卡联盟连锁场馆项目 | 19,736.64 | 3,419.51 | -16,317.13 |
3 | 精英系列赛项目 | 2,455.00 | 2,584.87 | 129.87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3,000.00 | 13,000.00 | |
小计 | 38,066.02 | 22,157.09 | -15,908.93 |
(二)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的原因赛卡联盟连锁场馆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低于承诺投资总额,主要系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且本公司已于2025年3月决议终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Xracing(汽车跨界赛)项目、精英系列赛项目实际投资总额高于承诺投资总额,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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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详见本报告附件1,原因系将募集资金获得的利息收入使用于募投项目所致。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本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产生效益且难以区分其直接产生的效益情况,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本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经2021年8月25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累计使用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5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一年。
(二)经2021年9月26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10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公司累计使用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一年。
(三)经2022年4月6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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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经2022年4月28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累计使用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一年。
(五)经2023年4月7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经2023年4月7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累计使用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一年。
(七)经2024年4月2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八)经2024年4月2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累计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一年。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600万元。2025年4月1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资金归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出现逾期归还的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人民币16,957.56万元。其中5,357.56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1,6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第
页共14页本复印件仅供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7425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
页共14页本复印件仅供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7425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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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录(截至2022.12.31)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录(截至2022.12.31) | |||
序号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安徽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1#楼1207室 | 0553-2671256 |
2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 010-58153125 |
3 |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49号院4号楼3层367 | 010-89341163 |
4 | 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5号12层1201-6 | 010-83495105 |
5 |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丙2号4层403 | 010-67023521 |
6 | 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7、9号1幢11层11-1 | 010-67023521 |
7 |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13层1309B | 010-64790905 |
··· | ··· | ||
74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19-20楼 | 025-84711188 |
75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浙江省杭州市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 0571-89722900 |
76 | 天津丞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天津市河西区合肥道富力中心写字楼34层 | 022-87825559 |
77 |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56号1502-1509单元 | 010-83914188 |
78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 010-88827799 |
本复印件仅供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7425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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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7425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张洋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