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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盛体育: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5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

有效期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3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9日。

2023年7月14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出具的《关于受理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582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文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2023年7月3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29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公司按照该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复,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开披露。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5月9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处于深交所受理审核阶段,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延长有效期的审核情况

鉴于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5月9日。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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