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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盛体育: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5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体育 公告编号:2025-006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在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2楼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5年3月13日以微信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文朝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马笑、证券事务代表盘羽洁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所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并结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及实施主体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49,800.00万元(含本数),根据监管部门的指导意见,截至本方案公告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公司将超出部分于本次募集资金的总额中调减。调整前后的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入扣减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扣减金额扣减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赛车场项目63,580.0036,000.0036,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15,380.1915,380.191,580.1913,800.00
合计78,960.1951,380.191,580.1949,800.00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赛车场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智慧新能源汽车发展中心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赛车场项目”拟采取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

调整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及实施主体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33,000万元(含本数),根据监管部门的指导意见,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公司将超出部分于本次募集资金的总额中调减。调整后的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入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赛车场项目63,580.0033,000.00
合计63,580.0033,000.00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赛车场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智慧新能源汽车发展中心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赛车场项目”拟采取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

除上述调整外,原发行方案中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减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关于公司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进行了调整,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编制了《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后的有效期为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5月9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及战略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变更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除该项内容修改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公司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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