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林小利)
本人作为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关注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林小利,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深圳市欣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中国永鑫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2024年1月18日至2025年3月6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9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任职期间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林小利 | 8 | 3 | 5 | 0 | 0 | 否 | 3 |
本人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审慎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议并投票,对《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投了弃权票,弃权理由系因本人在外出差,对相关情况不清楚。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会议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战略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客观评估,独立客观行使表决权,勤勉、客观履行职责,时刻关注行业发展变化,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对公司战略献计献策。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合计召开4次,本人积极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关联方的背景及资信情况等信息,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对《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三级子公司拟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投了同意票,对《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投了弃权票,弃权理由系因本人在外出差,对相关情况不清楚。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重点审计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同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计划。督促审计工
作进展,保持与年审会计师的联系和沟通,就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所做的工作
2024年度,本人能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交由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经本人认真查阅、及时调查和核实后提交,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与关联方的潜在重大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充分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通过现场考察、电话询问及与管理层的交流等方式,积极关注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外部环境变化,密切关注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新闻报道,及时掌握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运作的影响及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本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了本人从多样化途径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解,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秉承审慎客观、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重点对关联交易公允性、必要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业务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预计及披露。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相关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于2024年4月25日参加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内容,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该事项时,表决程序合规。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和审计需要,经审核,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原则,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负的忠实与勤勉义务,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法律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合规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尤其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林小利
电子邮箱:lxlcj@vip.qq.com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小利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