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麦格米特: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4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所有监事均以现场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梁敏主持,出席会议监事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能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健全激励对象绩效评价体系,促进激励对象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如下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办理行权所需的全部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5年5月3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