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中建科技厂区厂房一1层)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
层)
二〇二五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证券交
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发行人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金公司编制。中金公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金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金公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目录
重要声明 ...... 1
目录 ...... 2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 3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4
第三章 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和财务情况 ...... 6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核查情况 ...... 8
第五章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9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1
第七章 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2
第八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13
第九章 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 14
第十章 重大事项 ...... 15第十一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 16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截至2024年(以下简称“报告期”)末,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且存续的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债券为:科利转债(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债券具体情况见下表:
债券代码 | 127066.SZ |
债券简称 | 科利转债 |
债券名称 |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债券期限(年) | 6 |
发行规模(万元) | 153,437.05 |
票面利率 | 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
起息日 | 2022年7月8日 |
还本付息方式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
报告期付息日 | 2024年7月8日 |
转股期限 |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7月14日,T+4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1月16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7月7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
是否担保 | 无担保 |
发行时主体评级 | AA |
发行时债项评级 | AA |
跟踪评级情况(主体) | AA |
跟踪评级情况(债项) | AA |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上市规则或挂牌转让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人相应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3次。具体情况如下:
重大事项 | 基本情况 | 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信息披露情况 | 公告链接 |
不向下修正“科利转债”转股价格 | 自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18日,公司股票价格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即人民币152.20元/股)的85%的情形,已满足“科利转债”《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科利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科利转债”的转股价格。 | 已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已公告 | www.szse.cn |
“科利转债”调整转股价格 |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1日、2024年5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拟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4日。 鉴于上述原因,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科利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 已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已公告 | www.szse.cn |
重大事项 | 基本情况 | 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信息披露情况 | 公告链接 |
P1=P0-D = 152.20-1.50= 150.70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4日起生效。 | ||||
不向下修正“科利转债”转股价格 | 自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8月8日,公司股票价格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即人民币150.70元/股)的85%的情形,已满足“科利转债”《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科利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科利转债”的转股价格。 | 已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已公告 | www.szse.cn |
第三章 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表: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Shenzhen Kedali Industry Co.,Ltd |
法定代表人 | 励建立 |
成立日期 | 1996年9月20日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中建科技厂区厂房一1层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7层 |
邮政编码 | 518063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 罗丽娇 |
电话号码 | 86-755-26400270 |
传真号码 | 86-755-26400270 |
电子邮箱 | ir@kedali.com.cn |
互联网网址 | http://www.kedali.com.cn/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2792732914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五金制品,铝盖板,塑料制品,压铸制品,模具,汽车配件的生产,销售及其它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 |
二、发行人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一)公司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研发及制造企业,经过二十八年稳健发展,已成长为国内领先的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研发及制造商。公司产品主要分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储能电池精密结构件、消费类电池精密结构件以及汽车零部件,广泛应用于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便携式通讯电子产品、电动工具、储能电站等众多行业领域。公司坚持定位于高端市场、采取重点领域的大客户战略,持续发展下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及消费电子产品便携式锂电池行业的领先高端客户及知名客户,已与CATL、中创新航、亿纬锂能、欣旺达、力神、瑞浦兰钧、海辰储能、远景动力等国内领先厂商
以及LG、松下、特斯拉、ACC、三星等国外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一直专注于精密结构件研发及制造领域,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情况分析
表:各主要产品收入成本情况
单位: 亿元 币种: 人民币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变动百分比 |
锂电池结构件 | 114.73 | 86.03 | 25.01% | 14.00% | 12.69% | 0.87% |
汽车结构件 | 5.32 | 4.83 | 9.10% | 24.41% | 25.46% | -0.76% |
三、发行人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表:发行人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变动比例 | 变动比例超过30%的,说明原因 |
总资产 | 1,905,052.23 | 1,722,235.54 | 10.62% | - |
总负债 | 736,595.33 | 671,115.11 | 9.76% | - |
净资产 | 1,168,456.91 | 1,051,120.43 | 11.16% | -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64,130.28 | 1,049,848.20 | 10.89% | - |
资产负债率 | 38.67% | 38.97% | 下降0.30个百分点 | - |
营业收入 | 1,202,967.63 | 1,051,136.01 | 14.44% | - |
营业成本 | 909,957.23 | 803,275.13 | 13.28% | - |
利润总额 | 169,199.75 | 135,839.54 | 24.56% | - |
数据来源:发行人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核查
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表:科利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债券代码 | 127066.SZ |
债券简称 | 科利转债 |
发行总额(亿元) | 15.343705 |
募集资金约定用途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新能源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60,000.00万元,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二期)7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1,510.44万元 |
募集资金实际用途 | 与约定用途一致 |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与监管银行已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行专项管理。
三、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结果
截至报告期末,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户运作情况与发行人的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
第五章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本次债券未设置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及变动情况
(一)偿债保障措施
1、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设立专项账户;
3、充分发挥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4、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次债券偿债计划及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为本次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1、设立专项账户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发行人指定专项账户进行专项管理。发行人根据债务结构情况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公司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2、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3、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聘请中金公司
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金公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4、严格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各项偿债保障措施。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024年度,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存在应召开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况。
第七章 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息偿付安排
表:本息偿付安排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还本付息方式 | 付息日 | 债券期限(年) | 到期日 |
127066.SZ | 科利转债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 7月8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 6 | 2028年7月7日 |
二、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表: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报告期内付息兑付情况 |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触发及执行情况 |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触发及执行情况 |
127066.SZ | 科利转债 | 按约定付息,无违约情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第八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分析
按照合并报表口径,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865,350.00万元、1,051,136.01万元和1,202,967.6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91,293.86万元、121,815.59万元和146,817.22万元。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3,775.90万元、74,759.78万元和214,819.09万元。总体来看,发行人的经营收入与现金流将为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提供保障。
二、 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盈利能力、资产负债结构、融资能力和现金流基本稳定,未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变化。
第九章 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无。
第十章 重大事项报告期内,除“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中列示的重大事项外,发行人未出现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
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报告期内,除本报告前文所述重大事项外,未发生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事项,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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