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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利: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利”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科达利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920,45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5,999,671.9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5,637,027.5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0,362,644.44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0〕7-139号《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116,036.26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20,000.00
合计136,036.26

(三)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惠州新建项目”)中暂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47,500.00万元分别用于公司“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二期项目”(以下简称“福建二期项目”)及惠州三期项目的建设,其中福建二期项目拟使用25,000.00万元、惠州三期项目拟使用22,500.00万元。公司该次变更惠州新建项目暂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建设福建二期项目及惠州三期项目,未改变惠州新建项目的投资总额,变更后的资金缺口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及福建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中金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中金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已投资金额投资进度
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68,536.2671,240.70103.95%
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二期项目25,000.0025,068.28100.27%
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22,500.0015,324.3868.11%
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2.84100.01%
项目名称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已投资金额投资进度
合计136,036.26131,636.20--

注:实际投入总额超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募集资金结存的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收益。

二、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为惠州三期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22,500.00万元人民币,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地点位于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308号(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计划于2025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完成该项目土建投资,厂房、配电房及门卫室等建筑均已建成并顺利通过验收。在设备投资方面,公司目前的投入已满足该项目的产能需求。现公司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并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公司管理层经过深入审慎的评估,拟终止惠州三期项目的后续设备投入并对该项目予以结项。同时,公司计划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270.50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现金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惠州三期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270.50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现金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涉及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公司后期将根据合同约定,在达到相关支付条件时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惠州三期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惠州三期项目”的后续设备投入并对该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前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270.50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现金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公司根据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石文琪彭文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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