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保障公司能及时快捷按实际需求用款,提高资金管理效率和效益,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向下列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明细详见下表:
序号 | 银行名称 | 申请授信额度(万元) | 备注 |
1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浏阳支行 | 20,000.00 | 综合授信额度 |
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20,000.00 | 综合授信额度 |
3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20,000.00 | 综合授信额度 |
4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 | 2,000.00 | 综合授信额度 |
5 |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 | 20,000.00 | 综合授信额度 |
6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13,000.00 | 综合授信额度 |
7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湖南省分行 | 7,000.00 | 综合授信额度 |
8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20,000.00 | 敞口授信额度 |
合 计 | 122,000.00 |
上述授信额度(即:在授权期限内固定资产贷款额度、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贸易融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保函等授信本金余额之和的最高限额)自银行授信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不超过2年。
上述拟申请授信额度以银行最终审批额度为准。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