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芮奕平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谨慎、负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芮奕平,195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审计师、高级会计师。1975年11月至1992年6月,任汕头港口建设总公司财务核算办公室主任;1992年6月至1992年12月,任汕头建安(集团)公司审计科副科长;1992年12月至2004年10月,任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财务总监;2004年11月至2007年4月,任汕头太阳城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5月至2007年12月,任广东隆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1月至2013年3月,任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2月至2024年1月,任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于2024年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审议后均投以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投票情况 |
芮奕平 | 5 | 5 | 0 | 0 | 赞成 |
本年度,本人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 列席次数 | 备注 |
芮奕平 | 3 | 3 | —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共4个专门委员会和1个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2024年第四届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相关要求,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
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对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能力和资质进行审核、对公司套期保值、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计提资产减值等事项审慎考察,同时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研究讨论,以规范公司运作。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及规定开展工作,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考评进行审议,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有的作用。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本人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相关制度及规定开展工作,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和履职能力等事项进行审议,根据独立董事相关职权,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进行客观监督,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及诉求。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报告期内,作为财务专业人员,发挥财务专业优势,积极投身于公司治理相关工作,围绕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财务状况分析以及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完善等关键工作维度,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沟通交流。秉持严谨、专业的态度,力求各项工作的推进科学、合规、有序。针对年度审计工作,本人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交流过程中,了解年度审计工作的整体规划、实施步骤,实时掌握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安排和实际进展情况,通过积极参与沟通协调,严格监督审计流程,致力于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坚实保障。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勤勉履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秉持高度的责任心与使命感,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明确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对于所有提交至董事会进行审议的议案及相关附件,均予以审慎、细致的审核。在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客观、坦诚地发表个人意见与观点。同时,凭借自身专业知识,秉持公正无私的原则,作出独立、客观的判断,
切实将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本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及时性进行严格监督,促使公司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能够公平、及时地获取公司相关信息,维护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秩序以及股东的合法知情权。
3、报告期内,本人参加股东大会3次,积极开展与股东的沟通交流工作,通过多种渠道与方式,搭建起与股东之间的有效沟通桥梁。在此过程中,致力于增进股东对公司的全面了解,提升其对公司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同时,以开放、诚恳的态度广泛听取股东提出的意见与建议,认真梳理并深入研究。确保股东的声音得到充分重视,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4年,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不存在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亦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及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的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和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了解,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此外,本人通过微信、电话、视频会议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定期获取公司最新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密切关注公司所处行业的整体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天,满足相关法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支持和配合本人的履职工作,为此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人员支持,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切实提供了充分的资料和信息,为本人有效履职提供了保障,不存在任何阻碍和干预行为。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举办的第142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
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没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的情况。
4、没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等。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配偶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担保及财务资助额度预计的议案》。本人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系根据公司自身的经营发展需要进行的,并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如实对外披露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及相关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展示了公司经营情况,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相关资料,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
在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2024年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2025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以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芮奕平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