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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源股份: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运国)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运国本人自担任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客观公正地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视频会议)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63300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它事项提出异议,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2024年,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四次会议本人均已出席。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在本人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主持了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募集资金、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按照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则,就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进行沟通讨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重要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审查,推动审计委员会发挥其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二)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了提名委员会组织的1次会议,对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议案进行了审议,对续聘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聘请人员的胜任能力进行了充分研究,认为均能够满足公司现阶段发展所需的任职要求。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及工作的情况

1、2024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天。对公司经营情况、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调查,与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等

方面展开讨论;通过电话、线上会议等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专业建议。

2、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电话、会谈等方式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方面进行充分沟通,并加强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想法,就中小股东提出的问题及时向公司反馈建议,提升中小股东对公司真实运营情况的了解程度,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报告期内,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五、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能够及时编制完成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以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专项报告,在完成上会审议后予以及时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本人通过电话、会谈等方式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方面进行充分沟通,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本人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上市公司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完成定期报告的对外披露,不存在重大风险事项。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经审核,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投资者回报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当前资金需求、未来发展规划以及向股东提供充分合理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有关规定,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既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的利益,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股权激励

报告期内,公司回购注销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本人认为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公司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外,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议其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选举,续聘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本人认为相关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相关岗位的资格和能力。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了第五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认为此方案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行业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相关人员岗位工资、绩效奖金均已按月发放。

(七)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也关注到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回购股份等事项,本人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上述事项的全部资料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相关内容;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事项

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会议、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

任职期间内,本人签署的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本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独立性的要求。

八、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刘运国

联系方式:1447862419@qq.com

2025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此,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对本人工作的信任,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的充分配合和支持,表示由衷地感谢!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运国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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