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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统股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0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股份”、“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8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72,043,01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9,999,993.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18,362,887.6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81,637,105.3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5年4月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77号)。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2025年5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项目投资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资总额原募集资金拟投入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一、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1绩溪华统一体化养猪场1,026,390,455.46768,000,000.00759,185,810.57
2莲都华统核心种猪场304,095,336.70288,000,000.00284,694,678.96
小计1,330,485,792.161,056,000,000.001,043,880,489.53
二、饲料加工建设项目
1年产18万吨高档畜禽饲料项目80,523,926.3064,000,000.0063,265,484.21
小计80,523,926.3064,000,000.0063,265,484.21
三、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1偿还银行贷款480,000,000.00480,000,000.00474,491,131.61
小计480,000,000.00480,000,000.00474,491,131.61
合计1,891,009,718.461,600,000,000.001,581,637,105.35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绩溪华统一体化养猪场”实施主体绩溪牧业提供总额不超过759,185,810.57元的无息借款;向募投项目“莲都华统核心种猪场”实施主体荆山牧业提供总额不超过284,694,678.96元的无息借款;向募投项目“年产18万吨高档畜禽饲料项目”实施主体兰溪饲料提供总额不超过63,265,484.21元的无息借款。上述借款期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至相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到期后续借或提前还款。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在上述借款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借款合同等文

件,并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资金使用需求,决定一次或分次拨付相关资金,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及后续管理工作。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期限届满之前及时、足额归还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为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以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共计5,749.40万元。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予以全部置换,其中,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5,657.98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91.42万元(不含增值税)。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具有一定周期,公司按照项目实际需求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规划,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将使用金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保本型收益凭证等。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投资决策及实施

本次投资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专业金融机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

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招商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静 杨爽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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