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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四月
道恩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股票代码:002838 股票简称:道恩股份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四月

交易类型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道恩集团有限公司
烟台泰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烟台泰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宋慧东、李建立、马文、徐萍、闫靓、高殿喜、曹波、姜晓燕、韦国敏、程梦琳
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中本人或本公司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如本人或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或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人或本公司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或本公司承诺将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代表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地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交易对方声明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在本次重组过程中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有关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在本次重组中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交易对方保证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交易对方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为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交易对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承诺:本次交易出具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证券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目 录

上市公司声明 ...... 1

交易对方声明 ...... 2

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 3

目 录 ...... 4

释 义 ...... 9

重大事项提示 ...... 13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 13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简要介绍 ...... 15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6

四、本次重组方案实施前尚需取得的有关批准 ...... 19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 19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19

七、本次交易中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20

八、道恩集团通过本次交易提高对上市公司持股比例可免于发出要约 ..... 26九、其他重大事项 ...... 27

重大风险提示 ...... 28

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 ...... 28

二、标的公司经营风险 ...... 30

三、其他风险 ...... 31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 32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 32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36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 42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43

五、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 44

六、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 44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67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67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67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 69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69

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69

六、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70

七、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也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 71

八、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情况 ...... 72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73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 73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 ...... 95

三、其他事项说明 ...... 96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98

一、基本情况 ...... 98

二、主要历史沿革 ...... 98

三、产权及控制关系 ...... 105

四、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 106

五、诉讼、仲裁、合法合规情况 ...... 116

六、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 118

七、报告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 131

八、最近三年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 132

九、参股、控股及分公司情况 ...... 133

十、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 134

十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及人员安置情况 ....... 134十二、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 135

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 ...... 139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139

二、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 143

三、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154

第六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 155

一、标的资产评估总体情况 ...... 155

二、标的资产评估的具体情况 ...... 156

三、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 187

四、董事会关于拟购买资产的估值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 189

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独立意见 ...... 198

第七节 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 200

一、《资产购买协议》主要内容 ...... 200

二、《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 205

三、《业绩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 207

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212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 212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 215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及其相关适用指引的规定 ...... 216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 216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相关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的说明 ...... 219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 220

七、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 220

八、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说明 ...... 220

九、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 222

十、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六条的规定 ...... 223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发表的明确意见 ...... 223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24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讨论与分析 ...... 224

二、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情况 ...... 231

三、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 255

四、标的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 258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 ...... 293

六、上市公司现有业务与标的公司相关业务之间的整合计划 ...... 297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99

一、标的资产财务会计信息 ...... 299

二、上市公司最近两年备考简要财务报表 ...... 302

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306

一、同业竞争 ...... 306

二、关联交易 ...... 311

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分析和风险提示 ...... 326

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 ...... 326

二、标的公司经营风险 ...... 328

三、其他风险 ...... 329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30

一、担保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 330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 330

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发生资产交易的情况 ...... 330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 331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 ...... 331

六、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337

七、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 337

八、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价格波动情况 ...... 338

九、交易对方就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 339

十、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安排 ...... 339

十一、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前不存在业绩“变脸”情形,本次重组亦不涉及资产置出情形 ...... 339

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 340

一、独立董事意见 ...... 340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342

三、法律顾问意见 ...... 344

第十五节 本次交易的有关中介机构情况 ...... 347

一、独立财务顾问 ...... 347

二、法律顾问 ...... 347

三、标的公司审计机构 ...... 347

四、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机构 ...... 348

五、资产评估机构 ...... 348

第十六节 公司及中介机构声明 ...... 349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 349

二、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 ...... 350

三、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51

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352

五、法律顾问声明 ...... 353

六、审计机构声明 ...... 354

七、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机构声明 ...... 355

八、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356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357

一、备查文件目录 ...... 357

二、备查文件地点 ...... 357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道恩股份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道恩钛业/标的公司/钛业公司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资产重组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道恩钛业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审计/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最近两年2023年、2024年
报告期各期末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过渡期自审计/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标的公司股权转让至上市公司的交割日(含当日)止的期间为本次交易的过渡期
交割日标的资产转让至上市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标的资产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业绩承诺方/道恩集团道恩集团有限公司
烟台泰昇烟台泰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烟台泰旭烟台泰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钛业有限山东道恩钛业有限公司
天福钛业承德天福钛业有限公司
兴隆橡塑龙口市兴隆橡塑有限公司,原道恩集团股东
交易对方道恩集团有限公司、烟台泰昇、烟台泰旭、宋慧东、李建立、马文、徐萍、闫靓、高殿喜、曹波、姜晓燕、韦国敏、程梦琳
本报告书《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备考审阅报告》《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告 2023 年度及2024年度》(众环阅字(2025)0100005号)
《法律意见书》《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泽昌证字2025-03-04-01)
《资产评估报告》《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众联评报字[2025]第1138号)
《审计报告》《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 0102634号)
《业绩补偿协议》《关于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购买之业绩补偿协议》
《资产购买协议》《关于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资产购买协议》
《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
独立财务顾问/申港证券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泽昌律所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评估机构/湖北众联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巴斯夫巴斯夫股份公司(BASF SE)
杜邦美国杜邦公司(Du Pont)
陶氏陶氏化学公司(Dow Chemical Company)
三菱化学日本三菱化学公司(Mitsubishi Chemical Corporation)
有机无机复合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2011年10月经国家科技部批准,有机无机复合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北京化工大学立项建设,2013年11月通过国家验收,批准成立并正式运行。中国工程院院士杜善义任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建峰任实验室主任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26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二、专业术语
高分子材料以高分子化合物为基础的材料,由相对分子质量较高的化合物构成的材料
化工新材料近期发展的和正在发展之中具有传统化工材料不具备的优异性能或某种特殊功能的新型化工材料
复合材料由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物质以不同方式组合而成的材料,它可以发挥各种材料的优点,克服单一材料的缺陷,扩大材料的应用范围;具有重量轻、强度高、加工成型方便、弹性优良、耐化学腐蚀和耐候性好等特点。已逐步取代木材及金属合金,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汽车、电子电器、建筑、健身器材等领域
改性塑料通过化学或物理的方式提高普通树脂或塑料的性能,如强度、阻燃性、抗冲击性、韧性等,使之符合特殊的性能要求而制成的塑料
色母粒/色母料又称为母粒,是把超常量的颜料或染料均匀地载附于树脂之中而得到的聚集体
热塑性弹性体(TPE,Thermoplastic Elastomer)被称为第三代橡胶,是一种兼具橡胶的高弹性、压缩永久变形特性和塑料的加工热塑性,工艺简单特征,在常温显示橡胶高弹性,高温下又可进行塑性加工,技术门槛高、附加值高的环保低碳性高分子复合材料。在热塑性弹性体中,TPV(Thermoplastic Vulcanizate)属于动态硫化型热塑性弹性体,TPV具有良好的弹性和耐压缩变形性,耐环境、耐老化性,绿色环保,可回收使用,且反复使用多次后性能无明显下降,TPV广泛应用于汽车配件、电子电器、消费用品及建筑等领域,例如汽车密封材料、电线电缆绝缘层及护套等
HNBR氢化丁腈橡胶,由丁腈橡胶进行特殊加氢处理而得到的一种高度饱和的橡胶
CNTs碳纳米管,是一种具有特殊结构的一维量子材料,其由于独特的结构及优良的力学、电学和化学等性能,呈现出广阔的应用前景,吸引了材料、物理、电子、化学等领域众多科学家的极大关注
DVA一种新型高性能轮胎用气体阻隔层新型橡胶材料,用于制备轮胎。与传统硫化丁基橡胶轮胎气密层相比,DVA制备的轮胎气密层重量减少80%,气密性提高7-10倍,轮胎持久性提高50%
PCT高温聚酯,是具有高附加值的基础化工树脂原料,可广泛用于制备工程塑料合金、薄膜、纤维等产品
PETG/PCTG共聚酯,是环保型新材料,随着全球性的在食品领域限制双酚A、塑化剂的健康安全法规驱动下,PCTG作为最佳替代PC树脂的材料之一,广泛应用于健康安全饮料容器和光学片材等
ISO9001国际标准化组织9000族标准中质量管理体系核心标准,用于证实组织具有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凡是通过认证的企业,表明企业能以顾客为中心,持续稳定地向顾客提供预期和满意的合格产品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代号,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制订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是针对全球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越来越严重,臭氧层破坏、全球气候变暖、生物多样性的消失等重大环境问题威胁着人类未来的生存和发展,顺应国际环境保护的发展,依据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需要而制定
ISO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由OHSAS18001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演变而来。这一新标准用于帮助全世界的组织确保其工作者健康和安全
CNAS认证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证,是在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和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基础上合并重组而成
钛白粉/TiO2一种白色无机颜料,具有无毒、最佳的不透明性、最佳白度和光亮度,被认为是目前性能最好的一种颜料;产品呈粉末状,化学名称为二氧化钛,化学分子式为TiO2
金红石型二氧化钛的一种结晶形态,简称R型(Rutile)
锐钛型二氧化钛的一种结晶形态,简称A型(Anatase)
硫酸法生产钛白粉的一种方法,是将钛铁矿或酸溶性钛渣与浓硫酸进行酸解反应生成硫酸氧钛,经水解生成偏钛酸,再经煅烧、粉碎等工序得到钛白粉产品。硫酸法可生产金红石型钛白粉,是目前国内应用最为广泛的钛白粉生产方法
氯化法生产钛白粉的一种方法,是以人造金红石、高钛渣或天然金红石为原料,经高温氯化生产四氯化钛,再经精馏提纯、气相氧化、速冷、气固分离等工序得到钛白粉产品。氯化法只能生产金红石型钛白粉
钛精矿从钒钛磁铁矿或钛铁矿中采选出来的以二氧化钛(TiO2)为主要成分的矿粉,用作生产钛白粉的主要原材料
富钛料指二氧化钛含量不小于75%的高钛渣或人造金红石,是生产钛白粉和海绵钛的重要原料
高钛渣/钛渣经过物理生产过程而形成的钛矿富集物俗称,通过电炉加热熔化钛矿,使钛矿中二氧化钛和铁熔化分离后得到的二氧化钛高含量的富集物。高钛渣/钛渣既不是废渣,也不是副产物,而是生产四氯化钛、钛白粉和海绵钛产品的优质原料
纳米钛白粉亦称纳米级二氧化钛。直径在100纳米以下,产品外观为白色疏松粉末。具有抗线、抗菌、自洁净、抗老化性能,可用于化妆品、功能纤维、塑料、油墨、涂料、油漆、精细陶瓷等领域
新质生产力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
无机化工化学工程的一个分支,专注于无机化学品的生产和加工,涉及非碳基原料(如矿物、金属、空气和水)转化为各种无机产品。无机化工产品涵盖了酸、碱、盐、氧化物、氢化物、卤化物、硫化物等广泛的化学品。这些产品在工业生产、农业、建筑、医药、环保等多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
有机化工化学工程的一个分支,专注于利用有机化学反应和技术生产各种有机化学品和材料。主要原料来自于石油、天然气、煤等含碳资源,这些原料通过加工可生产多种碳基有机化合物,如烯烃、芳烃等,用于进一步合成各种有机产品。其范围包括从原料加工、产品生产到成品的最终应用,覆盖能源、塑料、橡胶、纤维、染料、农药和医药等多个领域

注1: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注2: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的差异是由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一)本次重组方案概况

交易形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方案简介上市公司拟向包括控股股东道恩集团在内的13名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形式购买其所持标的公司道恩钛业的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价格 (不含募集配套资金金额)道恩钛业100%股权交易作价143,000.00万元
交易 标的名称道恩钛业100%股权
主营业务钛白粉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金红石型钛白粉以及副产品硫酸亚铁、聚合硫酸铁等
所属行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其他符合板块定位□是 □否 ?不适用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是 □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是 □否
交易性质构成关联交易?是 □否
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是 ?否
构成重组上市□是 ?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是 □否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是 □否
其它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二)标的资产评估作价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标的名称基准日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增值率本次拟交易的权益比例交易价格
道恩钛业2024.12.31收益法143,400.00144.22%100.00%143,000.00

(三)本次重组的支付方式

单位:万元

序号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名称及 权益比例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
现金对价股份对价
1道恩集团道恩钛业94.86%股权20,348.41115,307.66135,656.07
2宋慧东道恩钛业1.38%股权295.981,677.201,973.18
3李建立道恩钛业0.69%股权147.99838.60986.59
4烟台泰昇道恩钛业0.67%股权144.29817.64961.92
5烟台泰旭道恩钛业0.32%股权69.37393.09462.46
6闫靓道恩钛业0.30%股权64.74366.89431.63
7徐萍道恩钛业0.30%股权64.74366.89431.63
8马文道恩钛业0.30%股权64.74366.89431.63
9曹波道恩钛业0.26%股权55.50314.48369.97
10高殿喜道恩钛业0.26%股权55.50314.48369.97
11韦国敏道恩钛业0.26%股权55.50314.48369.97
12姜晓燕道恩钛业0.26%股权55.50314.48369.97
13程梦琳道恩钛业0.13%股权27.75157.24184.99
合计道恩钛业100%股权21,450.00121,550.00143,000.00

(四)股份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
定价基准日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4年11月12日发行价格8.3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发行数量145,743,399股,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54%(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是否设置发行价格调整方案□是 ?否
锁定期安排道恩集团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或由上市公司回购(在道恩集团负有补偿义务的情况下,因补偿而由上市公司回购或无偿赠与的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发行价的,道恩集团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道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韩丽梅本次发行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但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除外。

其他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原定发行价格为8.3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内,上市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8,047,064股剔除已回购股份数9,534,100股后的总股本438,512,9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5元),根据相关规则,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8.34元/股。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简要介绍

(一)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116,450.00万元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配套资金金额的比例
10万吨/年联产法钛白粉绿色生产项目85,000.0072.99%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21,450.0018.42%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10,000.008.59%
合计116,450.00100.00%

(二)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定价基准日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80%
发行数量本次为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及发行价格最终确定,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本次为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
是否设置发行价格调整方案□是 ?否
锁定期安排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自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至该等股份解禁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股份分割、合并、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项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热塑性弹性体、改性塑料、色母料、可降解材料和共聚酯材料等功能性高分子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上市公司致力于高分子新材料的进口替代及消费改善和升级,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交通、家电通讯、医疗卫生、航空航天、大消费、新能源等领域,上市公司以丰富的产品种类和强大技术研发实力,提供高质量的差异化产品满足客户的多样性需求,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材料解决方案。标的公司道恩钛业长期致力于钛白粉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金红石型钛白粉以及硫酸亚铁、聚合硫酸铁等,广泛应用于塑料、色母料、化纤、橡胶、涂料、油墨、造纸、化妆品、净水剂等下游市场,并且随着标的公司在新技术、新产品领域的研发和储备,未来标的公司产品在光伏、锂电池、超级电容、环境净化和保护、高性能涂层涂料等前沿领域拥有较大应用前景。钛白粉因其独特的性能和广泛的应用,在化工新材料领域中占有重要地位。

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同属于化工新材料领域范畴。在现有的塑料应用领域中,钛白粉是上市公司生产改性塑料、色母料、染色料等主要产品的重要原材料,且随着上市公司主业的进一步夯实和扩展,未来双方在产品链、产业链上的关联性和协同性将得到进一步加强。除产品协同之外,双方在下游汽车、家电、消费电子等应用领域也具备客户共同开发和协同营销的业务基础。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上市公司在战略新兴领域新材料的不断布局,双方产品和技术储备将在高端动力电池、超高压电缆、光伏产业、国防军工产品应用等方面具备广泛的协同空间。

通过本次交易,道恩钛业将成为道恩股份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在原有业务的基础上增加钛产业链相关业务。在产业链布局上,上市公司的业务链条将向上游进一步延伸,有助于上市公司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协同性、提高产品竞争力、完善产业链条;在市场拓展方面,未来双方将充分发挥客户协同的优势,在共同领域进一步将客户做深做透,实现互惠共赢,为上市公司创造更大的市场空间;同时,标的公司的盈利和现金流情况良好,本次交易将增厚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在新材料前沿领域加快开发布局的业绩和资金基础。上

市公司对钛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整合,将对公司提升产品质量、加快新产品研发、布局未来产业和不断满足客户多元化的新材料需求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并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抗风险和抗周期能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假定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道恩集团有限公司198,034,04144.20%336,292,62956.63%
2韩丽梅73,997,45216.52%73,997,45212.46%
3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9,534,1002.13%9,534,1001.61%
4青岛市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49,6601.08%4,849,6600.82%
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4,357,8050.97%4,357,8050.73%
6深圳市汉清达科技有限公司2,288,6000.51%2,288,6000.39%
7#杨伯晨1,327,6000.30%1,327,6000.22%
8蒿文朋1,278,1870.29%1,278,1870.22%
9田洪池1,256,9680.28%1,256,9680.21%
10南京惠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惠冠榕泉价值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188,5000.27%1,188,5000.20%
11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对方合计148,7500.03%7,633,5611.29%
12其他公众股东149,785,40133.43%149,785,40125.23%
合计448,047,064100.00%593,790,463100.00%

说明:本次影响测算的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12月31日;证券账户名称前标注“#”的持有人为既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又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道恩集团,实际控制人为于晓宁、韩丽梅夫妻,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二人合计控制公司60.71%股权;本次交易

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道恩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于晓宁、韩丽梅夫妻,二人合计控制公司69.10%股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后,扣除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后,社会公众股将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根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为上市公司置入盈利能力较强的优质资产,有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审众环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众环阅字[2025]0100005号)和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0100703号),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交易完成前交易完成后交易完成前交易完成后
资产总额633,774.52754,752.73509,602.13611,120.29
负债总额303,970.83387,769.11184,409.10261,756.68
资产负债率47.96%51.38%36.19%42.83%
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311,959.44349,139.38307,981.13332,151.71
营业收入530,075.66685,698.67454,406.78616,004.52
利润总额15,984.3729,030.5616,920.7929,457.96
净利润15,201.3226,975.3015,512.5026,921.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093.9725,867.9613,999.8225,408.7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20.440.310.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20.440.310.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57%7.64%4.59%7.86%
总资产收益率2.66%3.95%3.09%4.35%
应收账款周转率4.695.305.136.08
存货周转率6.917.077.277.75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收入规模、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将得到大幅提升,债务结构基本保持稳定;关键营运资产的周转效率将得到优化和改善;每股收益将得到大幅增厚,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进一步夯实。本次交易预计将对上市公司基本面提升具有良好效果。

四、本次重组方案实施前尚需取得的有关批准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草案)及相关议案;

2、本次交易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3、标的公司整体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4、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上述批准或审核通过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道恩集团及实际控制人于晓宁、韩丽梅已对本次重组出具《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同意意见》,其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如下:

“本人/公司已知悉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方案,本人/公司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公司原则上同意本次交易。本人/公司将坚持在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前提下,积极促成本次交易顺利进行。”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相关主体自本次交易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无任何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本次交易完成前相关主体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

市场变化拟进行减持,相关主体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披露减持计划,并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

七、本次交易中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和《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采取了多项措施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具体包括: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及《格式准则26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审议及表决程序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审核意见。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已严格履行回避义务,有关决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合理

上市公司已聘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确保标的资产定价公允。此外,上市公司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已对本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安排

上市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至少15日发出召开审议本次重组方案的股东大会的通知,敦促公司全体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

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时,公司将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

(五)股份锁定期安排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和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应遵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锁定的要求。本次交易锁定期相关安排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之“(四)股份发行情况”及“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简要介绍”之“(二)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情况”的相关内容。

(六)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股东投票结果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统计并披露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

(七)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补偿义务主体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补偿义务主体对标的资产的未来业绩承诺和补偿作出了相应安排(包含减值补偿安排)。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和补偿相关安排详见本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之“三、《业绩补偿协议》主要内容”的具体内容。

(八)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其相关填补措施

1、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当期回报摊薄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及年度审计报告,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相关财务指标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交易完成前交易完成后交易完成前交易完成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20.440.310.43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交易完成前交易完成后交易完成前交易完成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20.440.310.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14,093.9725,867.9613,999.8225,408.72

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将显著增加,每股收益大幅提升,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

2、公司为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当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

虽然本次交易将显著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预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即期回报摊薄的情形,但考虑到上市公司将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或标的资产未来业绩实现情况不达预期,上市公司的即期回报仍可能被摊薄。为进一步降低上市公司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拟采取多种应对措施,具体如下:

(1)加快标的资产整合,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新增钛白粉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产业链条将向上游延伸,上市公司现有的有机化工新材料业务领域将与标的公司无机化工新材料领域进一步融合。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快对标的资产整合,从日常运营、融资渠道、技术研发、渠道销售、业务协同等多方面进一步提升标的资产及上市公司的竞争实力,落实资产整合措施,从而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实现上市公司原有业务和新业务的协同、融合发展。

(2)积极加强经营管理,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形成了设置合理、运行有效、权责分明、运作良好的公司治理与经营框架,保证了上市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未来,上市公司将继续深化管理改革,加强成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确保资源配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强化执行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决策和流程有效落实;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进

而全面有效地提高上市公司运营管理和公司治理水平。

(3)切实督促履行和落实《业绩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

为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订了《业绩补偿协议》。当标的公司出现业绩承诺期内实现业绩未达承诺约定的情形时,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督促业绩承诺方严格遵照《业绩补偿协议》履行补偿义务,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广大投资者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4)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交易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标的公司新建联产法绿色钛白粉生产项目,以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行业竞争力和行业地位。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上市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规定用途,并配合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

(5)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分红回报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遵循《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继续实行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以及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更加明确对股东回报的合理规划,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并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业绩作出的保证。

3、相关主体关于填补被摊薄当期回报作出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摊薄当期回报填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道恩集团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与上市公司签署的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中关于标的公司经营业绩的承诺,在承诺的经营业绩无法完成时按照协议相关条款履行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签署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摊薄当期回报填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于晓宁、韩丽梅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督促本人控制的道恩集团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与上市公司签署的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中关于标的公司经营业绩的承诺,在承诺的经营业绩无法完成时按照协议相关条款履行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签署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摊薄当期回报填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得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支持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薪酬制度时,应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上市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公告的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签署日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本函至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承诺人不再作为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上市公司股票终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3)本次交易终止。”

(九)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本次重组交易相关各方承诺,保证其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依法承担由

此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的损失产生的赔偿责任,并声明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八、道恩集团通过本次交易提高对上市公司持股比例可免于发出要约

(一)公司控股股东以资产认购新增股份符合《收购管理办法》关于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情形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一)……(五)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本次重组实施前,道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韩丽梅合计持有道恩股份的股权超过50%;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道恩集团及韩丽梅合计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比例将进一步提升,且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因此,公司控股股东道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韩丽梅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新增股份属于《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二)公司将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免于发出要约义务相关程序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相关投资者应在前款规定的权益变动行为完成后3日内就股份增持情况做出公告,律师应就相关投资者权益变动行为发表符合规定的专项核查意见并由上市公司予以披露”。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控股股东道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韩丽梅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新增股份属于《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相关股份增持情况应在权益变动行为完成(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完成登记之日)后的3日内就股份增持情况做出公告,由律师出具符合规定的专项核查意见并予以披露。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未触及履行免于发出要约义务的相关程序。

道恩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韩丽梅承诺将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完成登记后就权益变动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律师出具核查意见并予披露。

九、其他重大事项

(一)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申港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申港证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具备开展财务顾问业务资格及保荐承销业务资格。

(二)信息披露查阅

本报告书的全文及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投资者应据此作出投资决策。本报告书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大风险提示投资者在评价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综合考虑下列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

(一)本次交易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通过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完成,具体请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重组方案实施前尚需取得的有关批准”。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在本次资产收购的筹划及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降低内幕信息传播的可能性,但难以排除有关机构或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本次交易仍存在因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在本次重组交易的推进过程中,市场环境可能会发生变化,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也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意见,则本次交易存在取消的风险。

若本次重组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计划重新启动重组的,则交易方案、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相关的条款、条件均可能较本报告书中披露的重组方案存在重大变化,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标的资产的估值风险

根据湖北众联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道恩钛业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143,400.00万元,交易作价143,000.00万元,较标的公司账面净资产溢价144.22%,其主要原因详见

本报告书“第六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遵守评估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但由于评估结论所依据的收益法评估方法基于一系列假设并基于对未来的预测,如果资产评估中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并未如期发生,或标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遭遇意外因素冲击,可能导致标的资产实际盈利能力及估值出现较大变化,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估值风险。

(四)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交易对方已就标的资产作出业绩承诺,具体见本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之“三、《业绩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管理层将勤勉经营,尽最大努力确保上述盈利承诺实现。但是,业绩承诺期内经济环境和产业政策及意外事件等诸多因素的变化可能给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同时,标的公司能否适应未来行业的行业格局、市场竞争、技术革新等亦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标的公司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可能导致业绩承诺无法实现,尽管《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方案可在较大程度上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降低收购风险,但如果未来道恩钛业在被上市公司收购后出现经营未达预期的情况,则将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提请投资者关注标的资产承诺业绩无法实现的风险。

(五)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实施将受监管法律法规调整、股票市场波动及投资者预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成功实施,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低于预期,在上述情况下,公司将需要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方式予以解决,从而可能会对本次交易及公司未来资金使用、财务和现金流状况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并可能对标的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和项目建设达产带来不确定性。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将推动与标的公司在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产品研发、业务管理和协同、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实现资源整合和提质增效,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

能力,为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良好的回报。如上述整合未能顺利进行,可能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对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影响。

二、标的公司经营风险

(一)行业周期波动风险

钛白粉行业的波动与发展与上下游行业运行周期和国民经济景气度紧密相关。钛白粉生产的上游主要为矿产资源开采行业,下游主要为塑料、涂料、造纸、化纤、橡胶、油墨、陶瓷、化妆品等消费领域行业。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可能会导致上下游行业出现同周期变动,从而对钛白粉行业产生较大影响。在全球经济形势日趋复杂的背景下,宏观经济偶发性冲击和周期性波动均可能对钛白粉行业以及业内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主要原材料供应稳定性和价格波动风险

钛矿和钛渣是标的公司钛白粉生产所需主要原料,占钛白粉生产成本的比重较大,上述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和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标的公司的产品成本和毛利率。标的公司通过长期合作、战略布局等方式已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原材料采购渠道,以确保原材料稳定供应、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但仍不排除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导致其经营业绩产生波动的可能。

(三)市场竞争和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钛白粉及相关钛产业链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钛白粉的销售价格是影响公司利润水平的重要因素。近年来,钛白粉行业的竞争参与者加速向规模化、绿色化、自动化、智能化转型和调整,部分中小规模参与者逐步出清,管理不善、管理效率低下的企业陆续出局,为存续企业腾出了更大的市场空间。但同时,具备规模优势、管理优势、技术优势的大型企业也在抓住行业转型升级机遇逐步扩大产能、抢占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钛白粉行业目前处于优胜劣汰和转型升级的调整周期。若未来行业龙头企业和头部参与者采取较为激进的竞争策略,则钛白粉的市场价格将可能出现大幅波动或下滑,从而对标的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较大压力。

(四)国际贸易和政治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进口国的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往往难以预测,如果进口国政府政局不稳、贸易环境欠佳或采取一系列对贸易产生不利影响的政策,标的公司在国外的市场业务将面临较大的国际贸易和政治风险,从而对标的公司的业务拓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上市公司股价波动的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周期、利率、汇率、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本次交易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等程序,整体流程较长且存在不确定性。在此期间,上市公司股价可能发生较大波动,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交所规章、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重组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本次交易的资本市场政策背景

在当前全球产业变革加快推进、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也在加快推进的背景下,资本市场如何服务实体经济的课题被推到更高的战略意义上。并购重组作为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助力产业整合和提质增效的重要政策手段和政策工具,在当前我国经济面临的特殊发展阶段之下,成为了资本市场服务产业整合和转型升级,助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途径。

近年来,国务院及其他相关部门陆续出台和修订了若干支持和鼓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政策文件。2023年1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继续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提质增效、做大做强;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活跃并购重组市场作出重要部署;2024年9月24日,证监会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坚持市场化方向,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在企业并购重组中的主渠道作用,积极鼓励上市公司加强产业整合,既大力支持上市公司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转型升级,也将继续助力传统行业通过重组合理提升产业集中度、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2、本次交易的产业背景

当前,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了高质量发展引擎的作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新材料产业是战略性、基础性产业,已经渗透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因其在推动技术创新、支撑国家重大

工程、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以及提升国际竞争力等方面的关键作用,被赋予了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地位,并且将成为新兴产业下一步创新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化工新材料在新材料领域中的地位和影响力显著,因其性能优异,是高端制造和战略新兴产业重要的配套材料,已成为全行业中市场需求增长最快的领域之一,也是创新的重点领域和国际竞争的焦点。在全球化学工业的发展中,化工新材料始终是世界各国和跨国公司都在抢占的制高点,化工新材料创新发展的水平是世界化学工业整体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反映世界化工强国地位的重要尺度。美国、德国、日本等石化和化工强国,以及巴斯夫、杜邦、陶氏、三菱化学等世界著名的跨国公司,都是化工新材料创新与发展的践行者。在化工新材料创新发展的新阶段,新兴领域需求层出不穷,客户需求出现多元化趋势,单一领域材料通常难以满足所有功能需求,有机和无机化工在未来将呈现出更紧密的协同整合趋势,这种整合趋势在未来有望推动新材料领域的进一步创新,并在多个高科技应用中实现突破。在化工新材料领域整合做大,将有机化工和无机化工相结合,从产业发展、客户需求、技术突破等方面整合协同,是国际国内化工新材料龙头企业一直秉承的发展战略,也是新发展阶段我国化工新材料定位的企业必须做出的战略调整和选择方向。上市公司产品主要聚焦高分子新材料,属有机化工新材料,标的公司主要产品钛白粉、硫酸亚铁、聚合硫酸铁等,属无机化工新材料,双方共同属于化工新材料领域范畴。在有机高分子材料领域,上市公司已与北京化工大学有机无机复合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建立了良好的合作研发基础,随着本次交易对标的资产的整合,未来双方在有机无机复合材料新领域将有更广阔的研发合作空间。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历经多年的技术革新与突破,多项核心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工业、家用电器、医疗卫生、电子通讯、新能源、航空航天、国防军工等下游领域,获得客户的普遍认可。随着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下游行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领域,对材料性能的要求日益提升。在此背景下,就要求上市公司不断追求产品质量的提升与产品矩阵的扩展,向上下游优质产业链积极延伸、主动布局,不断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促进公司客户结构、产品应用领域向新质生产力领域转型升级。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业务板块将向产业链上游延伸,现有的有机化工新材料业务将与标的公司无机化工新材料业务相互结合。标的公司现有产品钛白粉(TiO?)作为添加剂、着色剂可与上市公司功能高分子材料、特种工程材料和色母料业务产生直接显著的关联性和协同性,用于满足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产品、电子电器等市场的升级和改善需求。标的公司产品硫酸亚铁,可以制备磷酸铁锂、磷酸锰铁锂,用于高性能锂电池的正极主材,上市公司产品氢化丁腈橡胶(HNBR)可用于高性能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粘结剂,双方业务整合和协同后,可共同致力于高性能锂电池正极材料的创新和升级。此外,标的公司可以硫酸亚铁为原料制备氧化铁红、氧化铁黑和氧化铁黄,进一步丰富上市公司高分子材料的色彩和种类,提升上市公司产品的竞争力。标的公司未来储备的新型纳米钛白粉,将与上市公司绝缘材料、屏蔽材料和碳纳米管(CNTs)等未来开发布局领域在研发和应用上产生协同,促进双方共同在超高压电缆材料、国防和军工应用等战略新兴领域协同研发、协同管理和协同销售,为上市公司业务持续向新质生产力领域转型升级创造新的发展机遇。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打造高业绩、高回报的一流化工新材料上市公司

近年来,道恩股份围绕高分子新材料领域持续深耕,产品线不断丰富完善,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加快布局,产品应用领域不断迭代升级,未来盈利空间不断打开。为进一步满足新兴领域客户对材料的多样化需求和更高要求,上市公司有必要通过产业链向上下游优质相关领域加快整合布局,在进一步夯实现有主业的同时更快地实现技术攻关和创新,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化工新材料解决方案,向化工新材料纵深领域不断迈进。

本次资产整合将在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回报率、周转率、每股收益等关键财务指标上对上市公司产生积极促进作用,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厚业绩安全垫,提升穿越产业周期的抗风险能力,更有利于上市公司集中资源和力量进一步向高端产品和前沿领域拓展提升,为未来上市公司业绩实现突破性增长储备新动能。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钛白粉及硫酸亚铁是重要的无机化工基础原料,在传统及

前沿工业领域拥有广泛的应用,与上市公司现有高分子材料业务具有良好的协同空间和效应。未来,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将充分发挥化工新材料领域的产品、技术、研发协同效应,在高端锂电池材料、光伏新材料、国防军工应用等领域加快开发布局,不断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新材料的更高需求,促进上市公司业务的转型升级。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和抗风险能力、响应国家和资本市场的积极导向,将道恩集团旗下优质资产吸收和纳入上市公司成为道恩股份持续提高投资者回报、促进公司业务和市值实现跨越的重要举措,也是道恩股份锚定打造一流化工新材料上市公司发展战略,对标国际、国内一流多元化工新材料龙头企业,实现战略跨越的重要一环。

2、实现道恩集团核心资产整体上市,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有利条件实现加快发展

道恩集团始建于2000年,是一家原创型民营企业。20多年来,道恩集团始终秉承“产品为根、以人为本、科技引领、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深耕产业链、产品链、企业链,形成科研、产业、园区、人才四大优势,已发展成为专注于新材料研发、聚合、生产、销售与应用,集科、工、贸、物流、金融于一体的现代化企业集团,连续多年入选中国民营企业500强,道恩集团位列2024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268位。

在我国经济由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新阶段,道恩集团提出了“聚焦一圈三链、做强三大产业、做精关联企业、做好合资企业、实现三化、向两个千亿迈进”的集团整体战略。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和钛产业是道恩集团旗下两大重要产业,在集团整体战略部署下,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和钛产业应不断加强整合协同,发挥整体优势和系统优势,提升管理效率,延长产业链条,实现两大业务板块的相互赋能,充分发挥1+1>2的整体产业优势。

随着集团钛业资产的整体上市,上市公司业务未来将向上游无机精细化工领域拓展,集团两大产业板块之间的协同效应将得到进一步放大。要做长产业链、做全产品链,就要求集团打造主业稳健、特色鲜明、战略清晰、抗风险能力突出的核心企业,并依托核心企业不断吸纳产业链和产品链上的优质公司,形成规模

效应。未来,上市公司还将持续围绕化工新材料概念内涵吸收整合优质资源,最终促进和加快实现上市公司的战略远景目标。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方案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构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实施。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未能足额募集的情形,公司将通过自筹或其他形式予以解决。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包括控股股东道恩集团在内的13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所持的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因交易对方中包含公司关联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2、募集配套资金:为提高重组后新注入资产的盈利能力,同时满足上市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16,450.00万元,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拟用于标的公司的项目建设、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以及补充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2、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发行对象为:道恩集团、烟台泰昇、烟台泰旭、宋慧东、李建立、马文、闫靓、徐萍、姜晓燕、高殿喜、韦国敏、曹波、程梦琳。本次交易的发行对象以其持有的道恩钛业100%

股权作价的股份支付部分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3、发行股份的交易价格和定价依据

根据湖北众联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5]第1138号),湖北众联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分别采取收益法和市场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最终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道恩钛业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143,400.00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为143,000.00万元。

4、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六十个交易日或者一百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购买资产发行普通股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交易均价类型均价交易均价×80%
前20个交易日均价10.968.78
前60个交易日均价10.158.12
前120个交易日均价10.468.37

经各方协商一致,交易各方确定选取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依据,最终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应的股票发行价格为8.37元/股。

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内,上市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公司以现有总股本448,047,064股剔除已回购股份数9,534,100股后的总股本438,512,9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5元,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月17日。根据相关规则,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8.34元/股。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道恩股份如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本次交易中,道恩股份董事会不设定对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的调整方案。

5、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和比例

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道恩钛业100%股权交易对价的85%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15%以现金方式支付。

6、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若经上述公式计算的具体发行数量为非整数,则不足一股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8.34元/股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数量总计为145,743,399股,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总股本的24.54%。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对价金额(万元)发行股份数量(股)
1道恩集团115,307.66138,258,588
2宋慧东1,677.202,011,034
3李建立838.601,005,517
4烟台泰昇817.64980,379
5烟台泰旭393.09471,336
6闫靓366.89439,913
7徐萍366.89439,913
8马文366.89439,913
9曹波314.48377,068
10高殿喜314.48377,068
11韦国敏314.48377,068
序号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对价金额(万元)发行股份数量(股)
12姜晓燕314.48377,068
13程梦琳157.24188,534
合计121,550.00145,743,399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最终的股份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7、股份锁定期安排

道恩集团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或由上市公司回购(在道恩集团负有补偿义务的情况下,因补偿而由上市公司回购或无偿赠与的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发行价的,道恩集团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道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韩丽梅本次发行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但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除外。

烟台泰昇、烟台泰旭、宋慧东、李建立、马文、徐萍、闫靓、高殿喜、曹波、姜晓燕、韦国敏、程梦琳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之后,通过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和本次发行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和规则办理。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相关主体将根据相关监管意见相应调整。

8、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进行过渡期专项审核。过渡期专项审核应于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渡期专项审核的审计基准日为交割日上月月末最后一个自然日。若盈利,该利润归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若亏损,则该亏损由转让方按照其各自在本次交易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向上市公司承担补偿责任,并应在标的资产过渡期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30日内以现金方式全额补偿给上市公司。

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交易各方约定,标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未分配利润归其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东所有;上市公司截至股份发行完成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上市公司发行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将在深交所上市。

2、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基准日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8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及各方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如有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4、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6,45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每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计算结果不足一股的尾数舍去取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及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配套融资方案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

5、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自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至该等股份解禁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股份分割、合并、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项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6,45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将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25%,或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在支付本次重组相关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拟投资
110万吨/年联产法钛白粉绿色生产项目标的公司101,890.3085,000.00
2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上市公司21,450.0021,450.00
3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上市公司10,000.0010,000.00
合计133,340.30116,450.00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相关主体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日后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按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标的资产经审计的最近一年末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及本次交易作价情况与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指标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道恩钛业交易对价选取指标①上市公司②指标占比①/②
资产总额120,978.22143,000.00143,000.00633,774.5222.56%
营业收入155,623.01155,623.01530,075.6629.36%
资产净值58,629.94143,000.00311,959.4445.84%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本次交易相关指标占比均未超过50%,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12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此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道恩集团、宋慧东、徐萍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其中,道恩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宋慧东为上市公司董事,徐萍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韩丽梅的近亲属。除此之外,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对方均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将回避表决。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亦将回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道恩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于晓宁、韩丽梅夫妻,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会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上市。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股权结构、主要财务指标等的影响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五、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履行的法定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及批准程序包括:

1、本次交易已取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原则性同意;

2、本次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已经获得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已获法人交易对方内部决策同意,已获自然人交易对方同意;

4、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草案)及相关议案已经获得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未履行的法定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草案)及相关议案;

2、本次交易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3、标的公司整体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4、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上述批准或审核通过均为本次交易实施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上市公司

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即“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自立案之日起至责任认定前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上述主体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
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关作出相关裁判生效之日起至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且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1、本公司保证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次交易事宜在现阶段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EXCEL版本的未盖章电子资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3、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4、本公司承诺并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无违法违规情形的承诺函1、本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2、本公司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3、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本公司确认,上述声明属实,如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因上述承诺被证明不真实为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全部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遵循《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护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严格控制参与本次交易人员范围,尽可能地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2、本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按照《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 3、为保证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不被泄露,本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分别签署了《保密协议》。本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展工作,各方参与人员均严格遵守《保密协议》的规定。 4、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5、本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
关于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承诺函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以下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1、本人保证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次交易事宜在现阶段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EXCEL版本的未盖章电子资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3、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4、本人承诺并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即“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自立案之日起至责任认定前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上述主体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生效之日起至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且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无违法违规情形的承诺函1、本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人任职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本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行为。 2、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本人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4、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本人确认,上述声明属实,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因上述承诺被证明不真实为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全部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重组期间减持计划的承诺函1、本人自本次交易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无任何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本次交易完成前本人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进行减持,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披露减持计划,并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 2、若本人的减持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 3、本承诺函签署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保证上述承诺是真实的、准确的及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情形。若因本人违反本函项下承诺内容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关于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1、本人保证针对本次交易已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履行了保密义务。 2、本人保证不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公开或者泄露信息,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3、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本人确认,上述声明属实,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因上述承诺被证明不真实为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全部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得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支持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薪酬制度时,应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上市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公告的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签署日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本函至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承诺人不再作为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上市公司股票终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3)本次交易终止。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公司及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如有)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2、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依法签订协议,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进行交易,促使上市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公司及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保证不以拆借、占用或由上市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挪用、侵占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利润、资产及其他资源,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及其补充承诺函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下属企业江苏太白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包含钛白粉、硫酸亚铁和聚合硫酸铁业务,与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存在同类业务。为进一步保障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就避免与上市公司可能潜在的业务竞争问题承诺如下: 1、为进一步避免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与江苏太白集团有限公司的潜在同业竞争,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三年内,本公司在将江苏太白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委托给道恩钛业管理的基础上,在符合届时适用的证券监管及相关监管规则的前提下,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注入上市公司、关停、注销、对外转让股权给无关联第三方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 2、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3、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凡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以公平、公允的价格,在适当时机将该等业务注入上市公司。 4、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 5、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起,本公司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亦应将上述相关获利支付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的分红收入予以扣留并冲抵前述相关款项。
关于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1、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和财务等方面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
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的其他企业之间保持独立,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和财务等方面具备独立性。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利用上市公司股东的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合法利益,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和财务上与上市公司保持五分开原则,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违规利用上市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维护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即“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自立案之日起至责任认定前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上述主体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生效之日起至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且本公司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3、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无违法违规情形的承诺函1、本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2、本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3、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本公司确认,上述声明属实,如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因上述承诺被证明不真实为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全部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1、本公司保证针对本次交易已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履行了保密义务。 2、本公司保证不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公开或者泄露信息,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3、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本公司确认,上述声明属实,如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因上述承诺
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被证明不真实为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全部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1、本公司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EXCEL版本的未盖章电子资料)、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 2、本公司承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必要信息,关于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如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关于重组期间减持计划的承诺函1、本公司自本次交易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无任何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本次交易完成前本公司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进行减持,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披露减持计划,并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 2、若本公司的减持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 3、本承诺函签署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保证上述承诺是真实的、准确的及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情形。若因本公司违反本函项下承诺内容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同意意见本公司已知悉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方案,本公司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原则上同意本次交易。本公司将坚持在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前提下,积极促成本次交易顺利进行。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1、本企业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2、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与上市公司签署的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中关于标的公司经营业绩的承诺,在承诺的经营业绩无法完成时按照协议相关条款履行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签署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承诺本公司将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完成登记后就权益变动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律师出具核查意见并予披露。 如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对上市公司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不存在违规资金占用的承诺函1、本公司不存在通过伪造、篡改公司报告期银行单据、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函证等隐瞒资金占用的情况; 2、本公司不存在通过未予记账等方式进行刻意隐瞒对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形; 3、本公司不存在直接向本公司及控制的企业和关联方拆借资金形成对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垫付工资、支付费用、偿还债务等方式; 4、本公司不存在通过第三方间接拆借形成对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形; 5、本公司不存在利用无商业实质的购销业务形成对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形; 6、本公司不存在利用对外贷款、股权投资等方式形成对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形; 7、本公司不存在公司将日常经营资金归集至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财务公司,由财务公司进行集中收付形成资金占用的情形; 8、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支付业绩补偿款等承诺形成对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形; 9、本公司不存在因减资形成对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形; 10、本公司不存在因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再将公司并表,形成对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形; 11、本公司不存在因需要履行担保责任形成对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形; 12、本公司报告期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收票据、对外投资、合同资产等会计科目不存在故意隐藏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形; 13、本公司不存在通过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及资源的情形。 14、若违反承诺给上市公司、投资者或本次服务的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实际控制人

承诺主体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于晓宁、韩丽梅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1、本人及本人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关
承诺主体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易的承诺联交易。 2、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依法签订协议,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进行交易,促使上市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及本人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保证不以拆借、占用或由上市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挪用、侵占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利润、资产及其他资源,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及其补充承诺函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江苏太白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包含钛白粉、硫酸亚铁和聚合硫酸铁业务,与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存在同类业务。为进一步保障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就避免与上市公司可能潜在的业务竞争问题承诺如下: 1、为进一步避免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与江苏太白集团有限公司的潜在同业竞争,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三年内,本人在将江苏太白股权委托给道恩钛业管理的基础上,在符合届时适用的证券监管及相关监管规则的前提下,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注入上市公司、关停、注销、对外转让股权给无关联第三方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 2、除前述事项外,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3、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凡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以公平、公允的价格,在适当时机将该等业务注入上市公司。 4、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对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 5、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起,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人亦应将上述相关获利支付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的分红收入予以扣留并冲抵前述相关款项。
关于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1、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本人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和财务等方面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保
承诺主体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持独立,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和财务等方面具备独立性。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利用上市公司股东的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合法利益,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和财务上与上市公司保持五分开原则,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违规利用上市公司为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维护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即“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自立案之日起至责任认定前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上述主体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生效之日起至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且本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3、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无违法违规情形的承诺函1、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2、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3、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本人确认,上述声明属实,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因上述承诺被证明不真实为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全部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1、本人保证针对本次交易已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履行了保密义务。 2、本人保证不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公开或者泄露信息,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
承诺主体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3、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本人确认,上述声明属实,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因上述承诺被证明不真实为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全部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1、本人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EXCEL版本的未盖章电子资料)、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 2、本人承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必要信息,关于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如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关于重组期间减持计划的承诺函1、本人自本次交易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无任何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本次交易完成前本人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进行减持,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披露减持计划,并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 2、若本人的减持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 3、本承诺函签署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保证上述承诺是真实的、准确的及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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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情形。若因本人违反本函项下承诺内容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同意意见本人已知悉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方案,本人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原则上同意本次交易。本人将坚持在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前提下,积极促成本次交易顺利进行。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督促本人控制的道恩集团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与上市公司签署的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中关于标的公司经营业绩的承诺,在承诺的经营业绩无法完成时按照协议相关条款履行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签署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不存在违规资金占用的承诺函1、本人不存在通过伪造、篡改公司报告期银行单据、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函证等隐瞒资金占用的情况; 2、本人不存在通过未予记账等方式进行刻意隐瞒对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形; 3、本人不存在直接向本人及控制的企业和关联方拆借资金形成对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垫付工资、支付费用、偿还债务等方式; 4、本人不存在通过第三方间接拆借形成对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形; 5、本人不存在利用无商业实质的购销业务形成对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形; 6、本人不存在利用对外贷款、股权投资等方式形成对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形; 7、本人不存在公司将日常经营资金归集至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财务公司,由财务公司进行集中收付形成资金占用的情形; 8、本人不存在未及时支付业绩补偿款等承诺形成对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形; 9、本人不存在因减资形成对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形; 10、本人不存在因需要履行担保责任形成对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形; 11、本人不存在通过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及资源的情形。 12、公司报告期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收票据、对外投资、合同资产等会计科目不存在故意隐藏实
承诺主体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形; 13、若违反承诺给上市公司、投资者或本次服务的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韩丽梅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1、本人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但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除外。 2、上述股份锁定期内,本人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3、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规则办理。 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将根据相关监管意见相应调整。
关于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承诺本人将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完成登记后就权益变动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律师出具核查意见并予披露。 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对上市公司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交易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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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恩集团、烟台泰昇、 烟台泰旭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1、本公司/企业及本公司/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适用)、本公司/企业的控股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如适用)及前述主体控制的企业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即“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自立案之日起至责任认定前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上述主体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生效之日起至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公司/企业、本公司/企业的控股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本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适用)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且本公司/企业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3、本公司/企业、本公司/企业的控股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本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适用)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1、本公司/企业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EXCEL版本的未盖章电子资料)、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
承诺主体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与承诺函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 2、本公司/企业承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必要信息,关于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企业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本公司/企业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如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持有,下同),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企业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关于无违法违规情形的承诺函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企业及本公司/企业的董事、主要管理人员(如适用)最近五年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2、本公司/企业及本公司/企业的董事、主要管理人员(如适用)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3、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企业及本公司/企业的董事、主要管理人员(如适用)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4、本公司/企业及本公司/企业的董事、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本公司/企业确认,上述声明属实并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或因上述承诺被证明不真实为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
承诺主体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依法承担全部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企业及本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利用上市公司股东的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合法利益,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和财务上与上市公司保持五分开原则,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违规利用上市公司为本公司/企业或本公司/企业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维护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所持标的资产权利完整性、合法性的承诺函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企业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全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不存在通过信托或委托持股方式代持的情形,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和其他第三方权利,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前,非经上市公司同意,本公司/企业保证不在标的资产上设置质押等任何第三方权利。 2、本公司/企业取得标的公司股份已经支付完毕全部投资价款及/或股权转让款、不存在虚报或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形,本公司/企业取得标的公司股份涉及的历次股权变更均符合标的公司所在地法律要求,真实、有效,不存在出资瑕疵、纠纷或潜在纠纷。 3、本公司/企业拟转让的标的资产的权属清晰,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该等标的资产的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本公司/企业内部决策障碍或实质性法律障碍,同时,本公司/企业保证此种状况持续至标的资产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 4、标的资产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其他利益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或本公司/企业签署的所有协议或合同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其他利益安排、阻碍本公司/企业转让标的资产的限制性条款;标的公司《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及其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中,以及标的公司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阻碍本公司/企业转让所持标的资产的限制性条款。 5、在标的资产权属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之前,本公司/企业将审慎尽职地行使标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并承担股东责任,并尽合理的商业努力促使标的公司按照正常方式经营。未经过上市公司的事先书面同意,不自行或促使标的公司从事或开展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等行为。 6、本公司/企业承诺及时进行本次交易有关的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且在权属变更过程中出现的纠纷而形成的全部责任均由本公司/企业自行承担。 7、如因上述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1、本公司/企业及本公司/企业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如有)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承诺主体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承诺2、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依法签订协议,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进行交易,促使上市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保证不以拆借、占用或由上市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挪用、侵占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利润、资产及其他资源,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1、本公司/企业保证针对本次交易已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履行了保密义务。 2、本公司/企业保证不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公开或者泄露信息,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3、本公司/企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本公司/企业确认,上述声明属实,如因本公司/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因上述承诺被证明不真实为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全部相应法律责任。
道恩集团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或由上市公司回购(在本公司负有补偿义务的情况下,因补偿而由上市公司回购或无偿赠与的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发行价的,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2、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但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除外。 3、上述股份锁定期内,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和本次发行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4、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规则办理。 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意见相应调整。
关于业绩补偿保障措施的承诺函1、本公司保证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 2、本公司未来就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时,将书面告知权利人该等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相关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权利人作出明确约定。 3、本公司通过上市公司发布股份质押公告时,将明确披露拟质押股份是否负担业绩补偿义务,质权人知悉相关股份具有潜在业绩
承诺主体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补偿义务的情况,以及上市公司与质权人就相关股份在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时处置方式的约定。
烟台泰昇、烟台泰旭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1、本企业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则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2、上述股份锁定期内,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及其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部分,均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3、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规则办理。 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将根据相关监管意见相应调整。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1、本公司/企业控制的企业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2、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企业及本公司/企业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凡本公司/企业及本公司/企业控制的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企业及本公司/企业控制的企业将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以公平、公允的价格,在适当时机将该等业务注入上市公司。 3、本公司/企业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对本公司/企业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 4、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起,本公司/企业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企业亦应将上述相关获利支付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有权将应付本公司/企业的分红收入予以扣留并冲抵前述相关款项。
宋慧东、李建立、马文、徐萍、闫靓、高殿喜、曹波、姜晓燕、韦国敏、程梦琳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即“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自立案之日起至责任认定前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上述主体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生效之日起至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人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且本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3、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1、本人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EXCEL版本的未盖章电子资料)、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
承诺主体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与承诺函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 2、本人承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必要信息,关于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如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持有,下同),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关于无违法违规情形的承诺函1、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2、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3、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4、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本人确认,上述声明属实并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或因上述承诺被证明不真实为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全部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利用上市公司股东的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合法利益,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和财务上与上市公司保持五分开原则,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违规利用上市公司为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不违规占用上
承诺主体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市公司资金、资产,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维护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所持标的资产权利完整性、合法性的承诺函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全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不存在通过信托或委托持股方式代持的情形,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和其他第三方权利,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前,非经上市公司同意,本人保证不在标的资产上设置质押等任何第三方权利。 2、本人取得标的公司股份已经支付完毕全部投资价款及/或股权转让款、不存在虚报或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形,本人取得标的公司股份涉及的历次股权变更均符合标的公司所在地法律要求,真实、有效,不存在出资瑕疵、纠纷或潜在纠纷。 3、本人拟转让的标的资产的权属清晰,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该等标的资产的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本人内部决策障碍或实质性法律障碍,同时,本人保证此种状况持续至标的资产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 4、标的资产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其他利益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或本人签署的所有协议或合同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其他利益安排、阻碍本人转让标的资产的限制性条款;标的公司《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及其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中,以及标的公司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阻碍本人转让所持标的资产的限制性条款。 5、在标的资产权属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之前,本人将审慎尽职地行使标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并承担股东责任,并尽合理的商业努力促使标的公司按照正常方式经营。未经过上市公司的事先书面同意,不自行或促使标的公司从事或开展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等行为。 6、本人承诺及时进行本次交易有关的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且在权属变更过程中出现的纠纷而形成的全部责任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7、如因上述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1、本人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则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2、上述股份锁定期内,本人通过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及其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部分,均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3、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规则办理。 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监管意见相应调整。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1、本人及本人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如有)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承诺主体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联交易的承诺2、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依法签订协议,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进行交易,促使上市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保证不以拆借、占用或由上市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挪用、侵占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利润、资产及其他资源,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1、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2、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凡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以公平、公允的价格,在适当时机将该等业务注入上市公司。 3、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对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 4、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起,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人亦应将上述相关获利支付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的分红收入予以扣留并冲抵前述相关款项。
关于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1、本人保证针对本次交易已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履行了保密义务。 2、本人保证不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公开或者泄露信息,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3、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本人确认,上述声明属实,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因上述承诺被证明不真实为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全部相应法律责任。

(五)标的公司

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EXCEL版本的未盖章电子资料)、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
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承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必要信息,关于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即“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自立案之日起至责任认定前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上述主体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生效之日起至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且本公司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3、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无违法违规情形的承诺函1、本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2、本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3、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本公司确认,上述声明属实,如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因上述承诺被证明不真实为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全部相应法律责任。

(六)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1、本人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EXCEL版本的未盖章电子资料)、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
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 2、本人承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必要信息,关于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1、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即“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自立案之日起至责任认定前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上述主体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生效之日起至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人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且本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3、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无违法违规情形的承诺函1、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2、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3、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本人确认,上述声明属实,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因上述承诺被证明不真实为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全部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中文名称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dong Dawn Polymer Co., Ltd.
法定代表人于晓宁
注册资本44,804.7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龙口市振兴路北首道恩经济园工业园区
办公地址山东省龙口市振兴路北首道恩经济园工业园区
股票简称道恩股份
股票代码002838.SZ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7456581228
联系电话0535-8866557
传真0535-8831026
网址https://www.dawnprene.com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系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数据。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道恩集团持有公司198,034,0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4.20%,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道恩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4月26日
法定代表人于晓宁
注册资本8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和平北路道恩经济园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1723865171B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模具制造;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眼镜制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模具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罩批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染料销售;颜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银制品销售;专业设计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区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报告期末,道恩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于晓宁64,000.0080.00%
2韩丽梅16,000.0020.00%
合计80,000.00100.00%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于晓宁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道恩集团80%的股权,韩丽梅女士持有道恩集团20%的股权并直接持有道恩股份16.52%的股份,于晓宁先生与韩丽梅女士为夫妻关系,系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于晓宁,男,汉族,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2000年创办道恩集团,现任道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山东省第十二、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山东省工商联副主席,龙口市工商联主席,兼任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合成橡胶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合成橡胶工业协会热塑性弹性体分会理事长,中塑协阻燃材料及应用专委会主任,烟台市民营企业协会会长,烟台市橡塑业商会会长。于晓宁先生先后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山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等技

术创新奖项,荣获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劳动模范,全国“行业优秀企业家”、全国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山东省优秀企业家、山东慈善奖捐赠个人等近百项荣誉称号。韩丽梅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龙口市兴隆物资商场会计、山东道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道恩集团,实际控制人为于晓宁及韩丽梅夫妻。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动。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三年公司未进行过重大资产重组。

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上市公司是一家以弹性体为特色的,绿色轻量化高分子复合新材料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道恩股份为客户提供热塑性弹性体、改性塑料、色母粒、可降解材料、共聚酯解决方案。产品主要应用在汽车交通、家电通讯、医疗卫生、航空航天、大消费、新能源等领域。道恩股份高度重视研发创新,打造了动态硫化、酯化合成、氢化反应和塑化改性四大技术平台,构建了“1+2+9”的研发体系。道恩股份以丰富的产品种类和强大的技术研发实力,以及高质量的差异化产品满足客户的多样性需求,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材料解决方案。

目前道恩股份拥有15家控股子公司及3家参股公司。改性塑料年产能50万吨、热塑性弹性体年产能9万吨、色母粒及功能母料年产能3万吨,共聚酯材料年产能6万吨。正在推进HNBR、DVA、PCT、PETG/PCTG等多种产品商业化和进口替代,储备了低门尼氢化丁腈橡胶技术、无卤阻燃剂技术、基于热可逆交联新一代热塑性弹性体技术、耐高温PCTG、PCT改性技术等,是中国产能最大、产品品种最多的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之一。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业务的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改性塑料类380,585.4171.80%319,329.3670.27%344,947.2676.22%
热塑性弹性体类76,803.0514.49%63,296.0013.93%54,138.8111.96%
色母粒类24,709.924.66%20,774.734.57%18,998.764.20%
其他产品40,924.967.72%28,659.056.31%10,753.192.38%
其他业务7,052.321.33%22,347.654.92%23,731.705.24%
合计530,075.66100.00%454,406.78100.00%452,569.72100.00%

六、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2022年、2023年及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流动资产403,981.13303,748.20337,210.58
非流动资产229,793.39205,853.92157,432.23
资产合计633,774.52509,602.13494,642.81
流动负债242,173.69136,889.97140,488.99
非流动负债61,797.1447,519.1343,395.05
负债合计303,970.83184,409.10183,884.05
所有者权益329,803.68325,193.03310,758.77
归属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11,959.44307,981.13299,946.53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530,075.66454,406.78452,569.72
营业利润15,489.4416,959.1416,844.48
利润总额15,984.3716,920.7916,877.31
净利润15,201.3215,512.5016,642.15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4,093.9713,999.8215,242.74
科目名称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1,725.6711,518.7012,559.42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30,146.63-4,276.33-3,904.79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18,308.949,393.31-83,035.59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40,506.84845.2388,856.3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422.445,884.972,043.10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资产负债率47.96%36.19%37.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6.966.876.70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股)0.320.310.36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股)0.270.260.30
销售毛利率11.84%11.88%9.76%

七、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也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曾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亦不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也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八、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一)道恩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道恩集团基本情况参见本报告之“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2、历史沿革

(1)2000年4月设立

道恩集团系成立于2000年4月26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成立时的名称为“龙口兴隆道恩化学有限公司”,住所为龙口开发区东首,法定代表人为于晓宁,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根据道恩集团成立时的章程及烟台东方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烟东会西验字[2000]10号”《验资报告》,道恩集团成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出资形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于晓宁货币400.0080.00%
于万松货币50.0010.00%
韩丽梅货币50.0010.00%
合计500.00100%

注:于万松系于晓宁的父亲。

(2)2000年11月第一次增资

2000年11月,道恩集团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并经烟台东方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烟东会西验字[2000]69号”《验资报告》审验,道恩集团注册资本增加至900万元,该次增资完成后,道恩集团股本结构变更为:

股东姓名出资形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于晓宁货币720.0080.00%
于万松货币90.0010.00%
韩丽梅货币90.0010.00%
合计900.00100%

(3)2002年12月更名及第二次增资

2002年12月,道恩集团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道恩集团名称由“龙口兴隆道恩化学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道恩化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2,000万元,该次增资由龙口华禹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龙禹会验字[2002]第219号”《验资报告》审验,该次增资完成后,道恩集团股本结构变更为:

股东姓名出资形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于晓宁货币1,600.0080.00%
韩丽梅货币310.0015.50%
于万松货币90.004.50%
合计2,000.00100%

(4)2003年2月更名及第三次增资

2003年2月,道恩集团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并经龙口华禹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龙禹会验字[2003]第20号”《验资报告》审验,道恩集团注册资本增加至3,100万元,该次增资完成后,道恩集团股本结构变更为:

股东姓名出资形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于晓宁货币2,480.0080.00%
韩丽梅货币530.0017.10%
于万松货币90.002.90%
合计3,100.00100%

2003年12月,道恩集团名称由“山东道恩化学有限公司”更名为“山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

(5)2005年7月第四次增资

2005年7月,经道恩集团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并经烟台天宏出具“烟天会验字[2005]133号”《验资报告》审验,道恩集团注册资本增加至7,900万元,其中龙口市兴隆橡塑有限公司(以下称“兴隆橡塑”)缴纳出资3,995.28万元,于晓宁缴纳出资200万元,于万松缴纳出资390万元,韩丽梅缴纳出资214.72万元;该次增资完成后,道恩集团股本结构变更为:

股东姓名出资形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兴隆橡塑货币3,995.2850.57%
股东姓名出资形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于晓宁货币2,680.0033.92%
韩丽梅货币744.729.43%
于万松货币480.006.08%
合计7,900.00100%

(6)2005年11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5年11月,兴隆橡塑将所持全部道恩集团股权转让给于晓宁、韩丽梅,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山东道恩股本结构变更为:

股东姓名出资形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于晓宁货币6,320.0080.00%
韩丽梅货币1,100.0013.92%
于万松货币480.006.08%
合计7,900.00100%

根据兴隆橡塑工商档案资料,兴隆橡塑系于晓宁、于万松、韩丽梅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兴隆橡塑2005年增资道恩集团时,于晓宁、于万松、韩丽梅分别持有兴隆橡塑80.96%、9.52%、9.52%股权。根据于晓宁、韩丽梅出具的书面说明,兴隆橡塑将所持道恩集团股权转让给于晓宁、韩丽梅主要是基于发展道恩集团、整合道恩集团业务体系进行的。

(7)2006年5月第五次增资

2006年5月,道恩集团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并经山东国信“国信会验字(2006)第2086号”《验资报告》审验,道恩集团注册资本增加至9,600万元,该次增资完成后,道恩集团的股本结构变更为:

股东姓名出资形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于晓宁货币7,200.0075.00%
韩丽梅货币1,920.0020.00%
于万松货币480.005.00%
合计9,600.00100%

(8)2009年11月第六次增资

2009年11月,道恩集团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并经烟台天宏出具“烟天宏会验字[2009]151号”《验资报告》审验,道恩集团注册资本增加至10,600万元,该

次增资完成后,道恩集团股本结构变更为:

股东姓名出资形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于晓宁货币7,950.0075.00%
韩丽梅货币2,120.0020.00%
于万松货币530.005.00%
合计10,600.00100%

(9)2013年1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0年1月,道恩集团名称经核准由“山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道恩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1月,于万松将所持道恩集团股权转让给于晓宁,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道恩集团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东姓名出资形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于晓宁货币8,480.0080.00%
韩丽梅货币2,120.0020.00%
合计10,600.00100%

(10)2020年8月第七次增资

2020年8月,道恩集团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并经出具“烟裕翔会验字[2020]32号《验资报告》”审验,道恩集团注册资本增加至80,000万元,该次增资完成后,道恩集团股本结构变更为:

股东姓名出资形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于晓宁货币64,000.0080.00%
韩丽梅货币16,000.0020.00%
合计80,000.00100%

3、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道恩集团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

4、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道恩集团始建于2000年,二十多年以来,始终秉承“产品为根、以人为本、科技引领、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深耕产业链、产品链、企业链三大链条,形成科研、产业、园区、人才四大优势,已发展成为专注于化工新材料研发、聚合、生产、销售与应用,集科、工、贸、物流、金融于一体的现代化企业集团,连年

入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

5、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道恩集团2023年度、2024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590,707.043,004,307.38
负债总额1,262,165.62934,931.48
所有者权益2,328,541.422,069,375.90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4,796,046.414,574,341.00
净利润269,665.54261,120.76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情况

①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合计2,868,393.56
非流动资产合计722,313.48
资产合计3,590,707.04
流动负债合计1,118,018.06
非流动负债合计144,147.56
负债合计1,262,165.62
所有者权益合计2,328,541.42

②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4,796,046.41
营业利润331,430.69
利润总额337,741.75
净利润269,665.54

③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662.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1,373.9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2,698.6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89,986.86

6、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于晓宁先生和韩丽梅女士分别持有道恩集团80%和20%的股份,系道恩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道恩集团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7、下属企业

截至报告期末,除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外,道恩集团直接控股的下属一级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直接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高分子新材料产业
1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4,695.6944.20化工产品生产销售
2烟台西蒙西塑料包装品有限公司8,969.77100.00塑料制品销售
3道恩新材料科技研究院(厦门)有限公司5,000.00100.00新材料技术研发
4山东道恩斯维特科技有限公司5,000.0075.00产业用纺织品制造
5山东道恩模塑有限公司3,506.2282.00模具制造
序号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直接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贸易物流
6道恩智运科技有限公司7,142.8470.00煤炭及制品销售
7山东荣畅物流有限公司4,000.0075.50水路货物运输
8山东道恩润禾电力燃料有限公司2,000.00100.00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
9山东道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2,000.0085.60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
10浙江华旭石化有限公司1,000.0075.00化工产品进出口
11上海东旭化学有限公司1,000.0051.00煤炭及制品销售
12山东道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0.0051.00水路货物运输
钛产业
13山东龙口双龙化工有限公司728.0099.45颜料销售
金融投资
14烟台道恩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098.00股权投资
15龙口市道恩盛融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1,000.0080.00龙口区域内小额贷款
16龙口道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500.0095.24自有资金投资
其他业务
17龙口市道恩农贸发展有限公司10,020.74100.00农商产业综合体
18龙口华泰丰稔实业有限公司5,800.0060.00停车场服务
19山东道恩旅游服务有限公司2,600.0051.00餐饮、住宿服务
20烟台道恩化学技术培训有限公司2,288.0051.00餐饮、住宿服务
21山东道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1,000.00100.00建设工程施工
22龙口道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1,600.0051.00建筑材料销售
23山东道恩置业有限公司1,000.0060.00房地产开发销售
24龙口市道恩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500.00100.00企业孵化
25烟台道恩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30.0060.00国内旅游接待

(二)烟台泰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烟台泰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1MAC62K069M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孙丰存
成立日期2022年12月8日
认缴出资额226.2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港街道桥上村北100米
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港街道桥上村北100米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长期

2、历史沿革

烟台泰昇于2022年12月8日成立,认缴出资额226.20万元,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或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
1孙丰存11.605.13%普通合伙人
2孙传奎8.703.85%有限合伙人
3曲波8.703.85%有限合伙人
4姚文旗8.703.85%有限合伙人
5逄继泉8.703.85%有限合伙人
6崔艳8.703.85%有限合伙人
7王岩8.703.85%有限合伙人
8郭栋8.703.85%有限合伙人
9高鹏程8.703.85%有限合伙人
10赵明海8.703.85%有限合伙人
11赵静8.703.85%有限合伙人
12丁复兴8.703.85%有限合伙人
13于江涛8.703.85%有限合伙人
14管乾富8.703.85%有限合伙人
15栾松涛8.703.85%有限合伙人
16王震8.703.85%有限合伙人
17曲以臣8.703.85%有限合伙人
18张俊8.703.85%有限合伙人
19霍守伟5.802.56%有限合伙人
20王孝星5.802.56%有限合伙人
21姚立杰5.802.56%有限合伙人
序号合伙人名称或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
22赵蓬勃5.802.56%有限合伙人
23张楠5.802.56%有限合伙人
24史绍恩5.802.56%有限合伙人
25刘黎南5.802.56%有限合伙人
26姚瑶5.802.56%有限合伙人
27胡立丹5.802.56%有限合伙人
28成彦君5.802.56%有限合伙人
29仲昭润5.802.56%有限合伙人
30曲洪涛2.901.28%有限合伙人
合计226.20100.00%-

3、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烟台泰昇自2022年12月8日成立后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

4、控制关系

(1)控制关系

截至报告期末,烟台泰昇的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烟台泰昇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主要合伙人基本情况

烟台泰昇共有1名普通合伙人孙丰存,其基本情况见下表:

姓名孙丰存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70982199009******
住所山东省龙口市海港路******
通讯地址山东省龙口市海港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5、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烟台泰昇系道恩钛业员工持股平台,其成立至今仅对道恩钛业持股,未实际从事其他具体生产经营业务。

6、下属企业情况

烟台泰昇仅持有道恩钛业股份,不存在持有其他公司股份的情况。

7、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烟台泰昇2023年度、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2024-12-312023-12-31
资产总额2,263,859.282,263,856.04
负债总额-2,000.00
所有者权益2,263,859.282,261,856.04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2,003.2462.57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情况

①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合计1,859.28
非流动资产合计2,262,000.00
资产合计2,263,859.28
流动负债合计-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2,263,859.28

②简要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3.24
利润总额2,003.24
净利润2,003.24

③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24

(三)烟台泰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烟台泰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1MAC4NAKK6A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谢艳丽
成立日期2022年12月8日
认缴出资额108.75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港街道桥上村北120米
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港街道桥上村北120米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长期

2、历史沿革

烟台泰旭于2022年12月8日成立,认缴出资额108.75万元,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或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
1谢艳丽8.708.00%普通合伙人
2李龙海5.805.33%有限合伙人
3徐正峰5.805.33%有限合伙人
4江波涛5.805.33%有限合伙人
5闫坤5.805.33%有限合伙人
6崔积珊5.805.33%有限合伙人
7孙富伟5.805.33%有限合伙人
8付存强5.805.33%有限合伙人
9范基隆5.805.33%有限合伙人
10姚恒宇5.805.33%有限合伙人
11周勇5.805.33%有限合伙人
12赵伟2.902.67%有限合伙人
13成祥2.902.67%有限合伙人
14逄强2.902.67%有限合伙人
15徐茂新2.902.67%有限合伙人
16刘晓玉2.902.67%有限合伙人
17战明1.451.33%有限合伙人
18陈大爱1.451.33%有限合伙人
19孙兆斌1.451.33%有限合伙人
20李荣斌1.451.33%有限合伙人
21张春洁1.451.33%有限合伙人
22刘向阳1.451.33%有限合伙人
23姜训勇1.451.33%有限合伙人
24曲伟1.451.33%有限合伙人
25葛东伟1.451.33%有限合伙人
26孟浩1.451.33%有限合伙人
27张仁峰1.451.33%有限合伙人
28赵乃亮1.451.33%有限合伙人
29孙振伟1.451.33%有限合伙人
序号合伙人名称或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
30解金浦1.451.33%有限合伙人
31梁艳1.451.33%有限合伙人
32曹欢1.451.33%有限合伙人
33何学文1.451.33%有限合伙人
34曲祖波1.451.33%有限合伙人
35慕文昊1.451.33%有限合伙人
合计108.75100.00%-

2024年5月5日,因刘晓玉离职,其将份额转让给刁冬雨,转让完成后烟台泰旭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合伙人名称或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
1谢艳丽8.708.00%普通合伙人
2李龙海5.805.33%有限合伙人
3徐正峰5.805.33%有限合伙人
4江波涛5.805.33%有限合伙人
5闫坤5.805.33%有限合伙人
6崔积珊5.805.33%有限合伙人
7孙富伟5.805.33%有限合伙人
8付存强5.805.33%有限合伙人
9范基隆5.805.33%有限合伙人
10姚恒宇5.805.33%有限合伙人
11周勇5.805.33%有限合伙人
12赵伟2.902.67%有限合伙人
13成祥2.902.67%有限合伙人
14逄强2.902.67%有限合伙人
15徐茂新2.902.67%有限合伙人
16刁冬雨2.902.67%有限合伙人
17战明1.451.33%有限合伙人
18陈大爱1.451.33%有限合伙人
19孙兆斌1.451.33%有限合伙人
20李荣斌1.451.33%有限合伙人
21张春洁1.451.33%有限合伙人
22刘向阳1.451.33%有限合伙人
序号合伙人名称或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
23姜训勇1.451.33%有限合伙人
24曲伟1.451.33%有限合伙人
25葛东伟1.451.33%有限合伙人
26孟浩1.451.33%有限合伙人
27张仁峰1.451.33%有限合伙人
28赵乃亮1.451.33%有限合伙人
29孙振伟1.451.33%有限合伙人
30解金浦1.451.33%有限合伙人
31梁艳1.451.33%有限合伙人
32曹欢1.451.33%有限合伙人
33何学文1.451.33%有限合伙人
34曲祖波1.451.33%有限合伙人
35慕文昊1.451.33%有限合伙人
合计108.75100.00%-

3、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烟台泰旭自2022年12月8日成立后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

4、控制关系

(1)截至报告期末,烟台泰旭的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烟台泰旭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主要合伙人基本情况

烟台泰旭共有1名普通合伙人谢艳丽,其基本情况见下表:

姓名谢艳丽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70681197811******
住所山东省龙口市环海北路******
通讯地址山东省龙口市环海北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烟台泰旭系道恩钛业员工持股平台,其成立至今仅对道恩钛业持股,未实际从事其他具体生产经营业务。

6、下属企业情况

烟台泰旭仅持有道恩钛业股份,不存在持有其他公司股份的情况。

7、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烟台泰旭2023年度、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2024-12-312023-12-31
资产总额1,089,428.461,089,425.10
负债总额-2,000.00
所有者权益1,089,428.461,087,425.10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2,003.3621.93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情况

①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合计1,859.28
非流动资产合计2,262,000.00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资产合计2,263,859.28
流动负债合计-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2,263,859.28

②简要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3.36
利润总额2,003.36
净利润2,003.36

③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36

(四)宋慧东

1、基本情况

姓名宋慧东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220202197105******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北环山里******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北环山里******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主要任职情况

序号任职单位职务起止时间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1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4月 至今直接持股
2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5月 至今直接持股
3龙口市道恩盛融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10月至今
4大韩道恩高分子材料(上海)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3月 至今
5山东化塑云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2月至今
6烟台西蒙西塑料包装品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2月至今
7青岛海尔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12月至今
8烟台龙港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5月 至今
9道恩智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3月至今
10临沂中储供应链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0年5月至今
11龙口华泰丰稔实业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0月至今
12山东东朋自控仪表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3月至今
13山东道恩斯维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0月至今
14道恩商业保理(烟台)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12月至今
15山东道恩富力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12月至今
16山东道恩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0月至今
17山东道恩精工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05月至今
18山东道恩润禾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03月至今
19上海迪塔班克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1月至今
20道恩高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0月至今
21北京兴隆泰旭化学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1月至今
22山东道恩置业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2月至今
23上海东旭化学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0月至今
24山东道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3月至今
25龙口市道恩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4月至今
26烟台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6月至今
27龙口市道盛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6月至今
28烟台道恩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6年8月至今
29道恩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2月至2022年1月
序号任职单位职务起止时间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30承德天福钛业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4月至2024年1月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除标的公司外,宋慧东其他主要对外投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持股比例法定代表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
1海南乾原嘉美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0%海南乾原咨询顾问有限公司4,000万元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五)李建立

1、基本情况

姓名李建立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70623197111******
住所山东省龙口市龙港路******
通讯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港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主要任职情况

序号任职单位职务起止时间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1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直接持股
2山东荣盛储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09月至今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除标的公司外,李建立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企业。

(六)闫靓

1、基本情况

姓名闫靓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70205197806******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路******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主要任职情况

序号任职单位职务起止时间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1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23年7月至今直接持股
财务总监2022年3月至今
2承德天福钛业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1月至今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除标的公司外,闫靓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企业。

(七)马文

1、基本情况

姓名马文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70681198410******
住所山东省龙口市振兴南路******
通讯地址山东省龙口市振兴南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主要任职情况

序号任职单位职务起止时间与任职单位 的产权关系
1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7月至今直接持股
序号任职单位职务起止时间与任职单位 的产权关系
副总经理2019年7月至今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除标的公司外,马文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企业。

(八)徐萍

1、基本情况

姓名徐萍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70623197105******
住所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店子村******
通讯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店子村******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主要任职情况

序号任职单位职务起止时间与任职单位的 产权关系
1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直接持股
2承德天福钛业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4月至今
3山东荣盛储运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9月至今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除标的公司外,徐萍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企业。

(九)高殿喜

1、基本情况

姓名高殿喜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70681198211******
住所山东省龙口市徐福街道冯高前村******
通讯地址山东省龙口市徐福街道冯高前村******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主要任职情况

序号任职单位职务起止时间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1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直接持股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除标的公司外,高殿喜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企业。

(十)姜晓燕

1、基本情况

姓名姜晓燕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70681198311******
住所山东省龙口市龙港街道北皂前村******
通讯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港街道北皂前村******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主要任职情况

序号任职单位职务起止时间与任职单位的 产权关系
1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2月至今直接持股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除标的公司外,姜晓燕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企业。

(十一)曹波

1、基本情况

姓名曹波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70681198305******
住所山东省龙口市北大街******
通讯地址山东省龙口市北大街******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主要任职情况

序号任职单位职务起止时间与任职单位的 产权关系
1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直接持股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除标的公司外,曹波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企业。

(十二)韦国敏

1、基本情况

姓名韦国敏
曾用名韦国少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20911198302******
住所山东省莱州市文化西街******
通讯地址山东省莱州市文化西街******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主要任职情况

序号任职单位职务起止时间与任职单位的 产权关系
1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今直接持股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除标的公司外,韦国敏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企业。

(十三)程梦琳

1、基本情况

姓名程梦琳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429006198301******
住所山东省龙口市海港路******
通讯地址山东省龙口市海港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主要任职情况

序号任职单位职务起止时间与任职单位的 产权关系
1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12年5月至今直接持股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除标的公司外,程梦琳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企业。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以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询价发行股票方式进行,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宋慧东先生任道恩集团副总裁职务,徐萍为道恩集团一致行动人韩丽梅的近亲属。除此之外,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二)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道恩集团、宋慧东、徐萍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其中,道恩集团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宋慧东为上市公司董事,徐萍为上市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韩丽梅的近亲属。除前述关联关系外,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的董事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由上市公司董事会聘任,不存在由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道恩集团将根据上市公司的经营和治理需要,行使相关的董事或高管提名权。

(四)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及诚信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况,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亦不存在重大失信的情形。

(六)标的公司股东人数穿透计算

根据《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按照穿透至自然人、非专门以持有目标公司为目的的法人、非专门以持有目标公司为目的且经备案的私募基金以及员工持股平台的口径穿透计算,本次交易对方穿透计算后的合计人数未超过200人,标的股东穿透计算后的合计人数亦未超过200人。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交易标的为道恩钛业100.00%股权。

一、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dong Dawn Titanium Industry Co., LTD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立
注册资本11,595.5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和平北路道恩经济园区
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和平北路道恩经济园区
成立日期2007-07-2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16657003278
联系电话0535-8825005
网址http://www.dawntio2.com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颜料制造;颜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肥料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主要历史沿革

(一)历史沿革情况

1、2007年7月,钛业有限设立

2007年4月18日,宝腾国贸与道恩集团签署《山东道恩钛业有限公司章程》,同意共同出资设立钛业有限。

2007年6月5日,烟台天宏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烟天宏会验字【2007】70号)。经审验,截至2007年6月5日,钛业有限已收到宝腾国贸缴纳的出资人民币6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2007年7月26日,钛业有限在龙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龙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局核发的370681200004665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钛业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宝腾国贸1,800.00600.0060.00%
道恩集团1,200.000.0040.00%
合计3,000.00600.00100.00%

2、2008年1月,钛业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7年11月10日,宝腾国贸与豪普钛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宝腾国贸将其在钛业有限的出资600万元以平价转让给豪普钛业。

2008年1月16日,钛业有限完成本次变更的工商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钛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豪普钛业1,800.00600.0060.00%
道恩集团1,200.000.0040.00%
合计3,000.00600.00100.00%

豪普钛业认缴注册资本的实缴:(1)2008年10月29日,烟台天宏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烟天宏会验字【2008】120号)。经审验,截至2008年10月29日,钛业有限已收到豪普钛业缴纳的出资人民币400万元。

(2)2009年2月18日,烟台天宏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烟天宏会验字【2009】7号)。经审验,截至2009年2月13日,钛业有限已收到豪普钛业缴纳的出资人民币800万元。

豪普钛业注册资本实缴完成后,钛业有限的注册资本情况如下:

股东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豪普钛业1,800.001,800.0060.00%
道恩集团1,200.000.0040.00%
合计3,000.001,800.00100.00%

3、2009年7月,钛业有限第一次增资暨注册资本完成实缴2009年2月12日,钛业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将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至5,000万元。2009年3月24日,烟台天宏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烟天宏会验字【2009】43号)。经审验,截至2009年3月24日,钛业有限已收到豪普钛业缴纳的出资人民币600万元。

2009年4月20日,烟台天宏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烟天宏会验字【2009】44号)。经审验,截至2009年4月20日,钛业有限已收到股东豪普钛业缴纳的出资人民币600万元,收到道恩集团缴纳的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钛业有限累计实收资本为5,000万元,占已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100%。截至2009年4月20日,钛业有限注册资金已足额缴纳。2009年7月31日,钛业有限就本次变更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钛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豪普钛业3,000.003,000.0060.00%
道恩集团2,000.002,000.0040.00%
合计5,000.005,000.00100.00%

4、2009年8月,钛业有限第二次增资及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9年6月18日,钛业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将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9,000万元,各股东按比例认缴增资。

2009年6月22日,烟台龙口金都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烟龙金会验字【2009】第37号)。截至2009年6月22日,4,000万元增资款已足额缴纳。

本次增资完成后,钛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豪普钛业5,400.005,400.0060.00%
道恩集团3,600.003,600.0040.00%
合计9,000.009,000.00100.00%

2009年6月25日,豪普钛业与道恩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豪普钛业将其持有的钛业有限注册资本11%的股权转让给道恩集团,转让价格为人民币99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后,道恩集团占总资本9,000万元51%股权,豪普钛业占总资本9,000万元49%股权。2009年8月3日,钛业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钛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道恩集团4,590.004,590.0051.00%
豪普钛业4,410.004,410.0049.00%
合计9,000.009,000.00100.00%

5、2010年5月,钛业有限第三次增资及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0年3月27日,钛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1)钛业有限注册资本由9,000万元增加到11,000万元,由道恩集团全额认购增资款;(2)豪普钛业将其在钛业有限的10万元出资转让给道恩集团。本次变更后,道恩集团占总资本11,000万元60%股权,豪普钛业占总资本11,000万元40%股权。

2010年4月27日,烟台龙口金都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烟龙金会验字【2009】第29号)。截至2010年4月27日,本次增资款已足额缴纳。

2010年5月13日,钛业有限就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钛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道恩集团6,600.006,600.0060.00%
豪普钛业4,400.004,400.0040.00%
合计11,000.0011,000.00100.00%

6、2011年8月,钛业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1年7月27日,豪普钛业与道恩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豪普钛业将其持有的钛业有限40%股权全部转让给道恩集团,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041.6万元。

2011年8月24日,钛业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钛业有限变更为道恩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道恩集团11,000.0011,000.00100.00%
合计11,000.0011,000.00100.00%

7、2022年12月,钛业有限第四次增资

2022年12月8日,钛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如下决议:同意钛业有限注册资本由11,000万元增加到11,595.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595.50万元,由宋慧东等10人及烟台泰昇、烟台泰旭两个员工持股平台以2.9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认缴,各股东合计出资1,726.95万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595.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1,131.45万元。2022年12月28日,钛业有限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23年1月18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0100004号)。截至2022年12月30日,钛业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的出资人民币595.50万元,钛业有限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595.5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11,595.50万元。

本次增资后,钛业有限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道恩集团11,000.0011,000.0094.86%
2宋慧东160.00160.001.38%
3李建立80.0080.000.69%
4烟台泰昇78.0078.000.67%
5烟台泰旭37.5037.500.32%
6闫靓35.0035.000.30%
7徐萍35.0035.000.30%
8马文35.0035.000.30%
9曹波30.0030.000.26%
10高殿喜30.0030.000.26%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1韦国敏30.0030.000.26%
12姜晓燕30.0030.000.26%
13程梦琳15.0015.000.13%
合计11,595.5011,595.50100.00%

8、2023年7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0日,钛业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整体变更以经《审计报告》(众环专字【2023】0101639号)确认的公司截至2023年1月31日的净资产322,321,852.29元为基础,按照1:0.3597的比例折股后确定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为115,955,000.00元,超过股本总额部分的净资产206,366,852.29元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同日,湖北众联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3】第1190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3年1月31日,道恩有限净资产账面值32,232.19万元,评估值为63,020.31万元,本次评估价值仅作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价值参考。2023年6月26日,钛业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同日,道恩钛业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并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事宜的议案》等议案,道恩钛业各位股东签署新的公司章程。

2023年6月30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0100041号)对股份公司出资情况予以审验。截至2023年6月26日,公司全体发起人已按约定足额缴纳相应出资。

2023年7月5日,公司在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并取得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6816657003278的《营业执照》。

本次整体变更设立后,道恩钛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本(万元)出资比例
1道恩集团有限公司11,000.0094.86%
2宋慧东160.001.38%
序号股东名称股本(万元)出资比例
3李建立80.000.69%
4烟台泰昇78.000.67%
5烟台泰旭37.500.32%
6闫靓35.000.30%
7徐萍35.000.30%
8马文35.000.30%
9曹波30.000.26%
10高殿喜30.000.26%
11韦国敏30.000.26%
12姜晓燕30.000.26%
13程梦琳15.000.13%
合计11,595.50100.00%

股改完成后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二)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道恩集团、烟台泰昇、烟台泰旭、宋慧东、李建立、马文、闫靓、徐萍、姜晓燕、高殿喜、韦国敏、曹波、程梦琳共13名交易对方合法持有道恩钛业100%的股权,该股权产权清晰,交易对方有权利、权力和权限转让该等股份,不存在代持、委托持股、抵押、质押、查封、冻结等情形,不存在权益纠纷,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因此,标的资产按交易合同约定进行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道恩钛业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道恩钛业历次出资及股权变动合法合规,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三)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道恩钛业最近三年未发生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最近三年增资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主要历史沿革”之“(一)历史沿革情况”,相关增资已履行必要的审议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

道恩钛业公司章程的规定、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形。

(四)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价格合理性说明

道恩钛业最近三年进行过一次增资,未进行股权转让。公司最近三年的增资价格为2.9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为员工股权激励,增资价格以当期每股净资产为基础由各方协商确定,具备合理性。

(五)最近三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道恩钛业最近三年内未曾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标的参与任何重组交易,亦不存在正式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情形。

三、产权及控制关系

(一)股权结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道恩钛业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道恩集团持有标的公司94.86%股权,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于晓宁、韩丽梅夫妻为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道恩钛业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的内容,标的公司亦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的相关投资协议。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本次重组后,标的公司原核心管理人员不存在特别安排事宜,原则上仍沿用原有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重组后如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前提下进行调整。

(五)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在上市公司体系内作为独立子公司经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标的公司不存在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权属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的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12-312023-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16,868.9213.94%11,845.9711.67%
应收票据16,689.0913.80%22,189.2421.86%
应收账款17,431.6314.41%15,404.3015.17%
应收款项融资934.510.77%3,026.462.98%
预付款项3,620.322.99%3,967.863.91%
其他应收款773.040.64%877.830.86%
存货22,336.0718.46%12,109.5311.93%
其他流动资产2,506.522.07%1,680.531.66%
流动资产合计81,160.1067.09%71,101.7270.04%
长期股权投资486.320.4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000.00%5.000.00%
固定资产18,859.5815.59%18,396.8318.12%
在建工程824.860.68%1,746.971.72%
使用权资产33.550.03%43.140.04%
无形资产8,969.257.41%9,096.558.96%
递延所得税资产596.460.49%368.580.36%
项目2024-12-312023-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其他非流动资产10,043.098.30%759.350.75%
非流动资产合计39,818.1232.91%30,416.4429.96%
资产总计120,978.22100.00%101,518.16100.0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资产总额为120,978.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160.10万元,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存货,合计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60.61%;非流动资产39,818.12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5.59%。

1、主要固定资产

标的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生产经营所需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及其他。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固定资产原值为59,566.68万元,账面价值为18,859.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20,323.8811,644.768,679.1242.70%
机器设备37,622.1228,234.749,387.3824.95%
运输设备549.03440.40108.6419.79%
电子设备及其他1,071.65387.21684.4463.87%
合计59,566.6840,707.1118,859.5831.6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固定资产状况能够满足其持续生产经营的需求。

(1)机器设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的机器设备账面净值为9,387.38万元。其中净值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主要包括钛液结晶浓缩项目、废酸浓缩项目、MVR钛浓系统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台、万元、年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账面原值账面净值使用年限成新率
1钛液结晶浓缩项目11,731.761,580.951091.29%
2废酸浓缩项目11,168.06742.69563.58%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账面原值账面净值使用年限成新率
3MVR钛浓系统1809.64591.711073.08%
4闪蒸干燥设备1414.51234.031056.46%
5新硫酸罐1252.40204.451081.00%
6二期偏钛酸余热回收系统1207.96199.731096.04%
7溴化锂冷却机组1230.09186.371081.00%
8风扫磨1170.08170.0810100.00%
9闪蒸干燥设备1299.15128.631043.00%
10PLC控制系统1174.94108.461062.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机器设备不存在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

(2)房屋建筑物

①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物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自有房屋建筑物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权利人证书编号坐落面积(m2)使用期限用途他项 权利
1道恩钛业鲁(2024)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05565号龙口开发区进港铁路西侧4,533.832014.07.14至2064.07.13工业
2道恩钛业鲁(2025)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03806号龙口经济开发区和平北路西21,176.182063.09.26止工业/其他
3道恩钛业鲁(2025)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03837号和平路北首 西侧6,571.142013.09.27至2063.09.26其他/工业/仓储
4道恩钛业鲁(2025)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03838号龙口市开发区和平路西侧道恩钛业院内105,383.352061.11.24止办公/其他/工业/仓储

②未取得权属证书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标的公司尚有一处仓储用房未办理完成产权证书,面积456平方米,该房产面积较小,且不承担生产功能,可替代性强。同时,标的公司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不存在归属和使用权争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已完成前述房产的消防验收手续,道恩钛业正在履行前述房产的产权证书的其他办理手续。

2、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①自有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证书编号坐落面积(m2)使用期限用途他项权利
1道恩钛业鲁(2024)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05565号龙口开发区进港铁路西侧76,343.002014.07.14至2064.07.13工业
2道恩钛业鲁(2025)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03806号龙口经济开发区和平北路西107,869.002063.09.26止工业
3道恩钛业鲁(2025)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03837号和平路北首 西侧17,460.002013.09.27- 2063.09.26工业
4道恩钛业鲁(2025)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03838号龙口市开发区和平路西侧道恩钛业院内153,186.002061.11.24止工业
5道恩钛业鲁(2023)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21194号和平路北首 西侧3,194.002013.09.27- 2063.09.26工业

②海域使用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拥有的海域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证书编号坐落面积使用期限用途他项权利
1道恩钛业鲁(2023)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32600号龙口市道恩经济园区北部海域39.9700公顷2021.04.01- 2031.03.31污水达标排放用海

(2)商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道恩钛业拥有注册商标1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注册人商标图形注册编号商标 类别权利起始时间到期时间他项权利
1道恩 钛业643383612020.3.282030.3.27

(3)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拥有软件著作权6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著作权人软件名称作品类别首次登记日期登记号他项权利
1道恩钛业道恩粒度湿法测量分析系统软件著作权2012.5.22012SR034353
2道恩钛业道恩黑液过滤自动控制系统软件著作权2012.5.22012SR034340
3道恩钛业道恩智能化学反应操作控制系统软件著作权2012.5.22012SR034342
4道恩钛业道恩化学配方自动控制系统软件著作权2012.5.22012SR034350
5道恩钛业道恩表面处理过程监控系统软件著作权2012.5.22012SR034356
6道恩钛业道恩喷雾干燥自动控制系统软件著作权2012.5.22012SR034345

(4)专利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道恩钛业拥有各类专利66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61项。标的公司拥有的专利均未设置质押及其他权利限制,亦不存在纠纷和潜在纠纷情形,标的公司专利权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种类专利编号专利名称专利申请日他项权利
1道恩钛业发明CN202011225519.1一种具有矿粉预混功能的酸解反应罐2020-11-05
2道恩钛业发明CN202111215950.2一种钛白粉用表面处理罐2021-10-19
3道恩钛业发明CN201910501416.4一种基于低刀线目的的钛白粉的制备方法2019-06-11
4道恩钛业发明CN201910023434.6一种新型硫酸法钛白酸解方法2019-01-10
5道恩钛业发明CN201810478501.9一种钛白粉废酸处理过程中回收氢氧化锰的方法2018-05-18
6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2322853275.7一种实验室半自动化钛白粉粗品打浆罐2023-10-24
7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2322881445.2一种苯酚废水降解处理装置2023-10-26
8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2321669648.9一种新型钛白粉实验打浆研磨装置2023-06-28
9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2322148062.4一种实验室钛白粉湿法表面处理包膜装置2023-08-10
10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2322177123.X一种硫酸法金红石钛白粉简易电除雾装置2023-08-14
11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2322134167.4一种硫酸法金红石钛白粉废酸沉降回收装置2023-08-09
12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2321952106.2一种酸解锅固相物清理装置2023-07-24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种类专利编号专利名称专利申请日他项权利
13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2321666710.9一种硫酸氧钛制备用反应釜2023-06-28
14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2321682759.3一种高效反应的钛渣酸解锅2023-06-29
15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2222276467.1一种粉末生产车间使用的粗品多级分散装置2022-08-29
16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2222179712.7一种高温物料取样勺2022-08-18
17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2222289824.8一种防倒流抽滤瓶2022-08-29
18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2222184413.2一种钛白粉废水用沉降装置2022-08-18
19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2222100037.4一种钛白粉无机表面处理装置2022-08-10
20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2222050250.9一种方便清洗的换热器2022-08-04
21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2222013847.6一种钛白粉生产混合装置2022-08-01
22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2122862928.9一种准确控制各阶段停留时间的钛白粉回转窑2021-11-18
23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2122834863.7一种钛白粉高效打浆吸取装置2021-11-18
24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2122834857.1一种实验室保温漏斗装置2021-11-18
25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2123381517.4一种高粘度钛白粉适用的气流粉碎机进料装置2021-12-29
26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2122841595.1一种使用低浓度石灰处理钛白粉煅烧尾气的装置2021-11-18
27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2022499822.2钛白粉包膜工序用酸碱试剂布料装置及包膜罐2020-11-02
28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2022457728.0一种用于偏钛酸水洗的带有真空支路的叶滤机2020-10-29
29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2022509809.0一种刮扫挂壁粘料的高温工艺罐2020-11-02
30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2022499655.1一种硫酸法钛白粉酸解反应铁粉加料装置2020-11-02
31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2022450451.9一种钛白粉厌氧式表面处理装置2020-10-29
32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2022478056.1一种新型钛白粉用实验室水解装置2020-10-29
33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2022499627.X一种可组装便携的实验室用低速搅拌桨叶2020-11-02
34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2022450507.0一种半自动化钛白粉废酸中和罐2020-10-29
35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2022499588.3一种实验室用钛白粉有机处理装置2020-11-02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种类专利编号专利名称专利申请日他项权利
36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2022450488.1一种实验用钛白粉煅烧窑2020-10-29
37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1921131049.5一种用于钛液过滤的管道过滤器2019-07-18
38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1921132174.8一种钛白粉生产中的水解实验装置2019-07-18
39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1920869571.7一种红外控制涂膜装置2019-06-11
40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1920791161.5一种干湿两用物料分装接头2019-05-29
41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1920790538.5一种色母粒造粒机颗粒筛分装置2019-05-29
42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1920791162.X一种实验室用表面处理装置2019-05-29
43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1920791140.3一种水解晶种制备装置2019-05-29
44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1920790536.6一种实验室用油漆涂膜装置2019-05-29
45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1920201587.0一种实验用小型凹版油墨印刷装置2019-02-15
46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1920012820.0一种钛白粉实验室水解反应装置2019-01-04
47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1822215174.6一种带有水封的钛白粉水解罐2018-12-27
48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1721488608.9一种钛白粉实验室酸解反应装置2017-11-10
49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1721488471.7一种钛白粉均匀包覆装置2017-11-10
50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1721488478.9一种汽粉机液体助剂雾化装置2017-11-10
51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1721489689.4一种酸解尾气处理装置2017-11-10
52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1721478639.6一种物料混合反应装置2017-11-08
53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1621005518.5一种涂料遮盖力测试装置2017-02-13
54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1621350932.X一种耐腐蚀下料漏斗装置2016-12-10
55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1621349682.8一种酸解泥浆搅拌桨叶2016-12-09
56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1620995737.6一种车间污水处理快速混合装置2016-08-31
57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1620996144.1一种钛白粉包膜剂加入装置2016-08-31
58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1620995690.3一种渗透方式钛白粉表面处理装置2016.08.31
59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1621005612.0一种转窑尾气余热回收设备2016.08.31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种类专利编号专利名称专利申请日他项权利
60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1621004748一种钛白粉生产用的加压包膜罐2016.08.31
61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1621005175.2一种钛白粉表面处理用半环形加料装置2016.08.31
62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1621004526.8一种钛白粉粗品快速打浆设备2016.08.31
63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1521087847.4实验室快速压滤装置2015-12-24
64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1521087587.0工业用浓缩蒸发器2015-12-24
65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1521086791.0一种小型印刷机的墨盘装置2015-12-23
66道恩钛业实用新型CN201521077701.1一种粉末物料的安息角与堆密度的测量装置2015-12-22

(5)域名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拥有1项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持有人域名审核通过日期网站备案号
1道恩钛业dawntio2.com2023/7/28鲁ICP备18051256号-1

(6)资质许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取得资质许可情况如下:

序号持证主体证书名称证书编号颁发机构有效期
1道恩钛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437001064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2024-12-07至2027-12-06
2道恩钛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L13186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2020-03-13至2026-03-12
3道恩钛业环境管理体系证书121111006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3-08-30至2026-09-19
4道恩钛业排污许可证91370681665 7003278001V烟台市生态 环境局2024-11-04至2029-11-03
5道恩钛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111006018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3-08-30至2025-08-13
6道恩钛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05131111008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3-08-30至2026-09-19
7道恩钛业食品经营许可证JY33706810045623龙口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11-20至2028-11-19
8道恩钛业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3718962778龙口海关2014-11-14至长期
9道恩钛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02415173龙口市商务局2016-03-15至 长期
序号持证主体证书名称证书编号颁发机构有效期

记表

记表
10荣盛储运危险化学品登记证370630006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2022-01-10至2025-01-09注1
11荣盛储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鲁烟(龙)危化经【2024】000132号龙口市应急管理局2024-09-10至2027-09-09
12荣盛储运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鲁)3J37068106307龙口市应急管理局2024-10-17至2027-10-16

注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荣盛储运已取得编号“37062400106”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为2025年1月9日至2028年1月8日。注2:报告期内,道恩钛业历次购买硫酸、盐酸等化学品已取得当地公安局核发的《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报告期内,子公司荣盛储运不存在采购化学品的情形。截至2024年12月31日,道恩钛业及其控股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的主要批复及文件如下:

序号取得主体项目名称批复名称及文号批复/编制主体批复/文件出具时间
1道恩钛业2万吨金红石型钛白粉项目关于山东道恩钛业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金红石型钛白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烟环字〔2007〕20号)烟台市环境保护局2007-03-07
关于山东道恩钛业有限公司2万吨/年金红石型钛白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报告的批复(烟环字〔2010〕1号)2010-01-25
2道恩钛业8万吨金红石型钛白粉项目关于山东道恩钛业有限公司8万吨/年金红石型钛白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烟环字〔2007〕85号)烟台市环境保护局2007-08-24
关于山东道恩钛业有限公司8万吨/年金红石型钛白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报告的批复(烟环字〔2010〕2号)2010-01-25
3道恩钛业钛白粉干燥生产线技改项目环评审批意见(龙环报告表[2016]4号)龙口市环境保护局2016-01-28
4道恩钛业节能技改项目关于对山东道恩钛业有限公司节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烟环审〔2023〕53号)烟台市生态环境局2023-09-05
5道恩钛业硫酸铝制备项目关于对山东道恩钛业有限公司硫酸铝制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烟环审〔2023〕27号)烟台市生态环境局2023-05-04
6道恩钛业废酸资源化利用项目环评审批意见(龙环报告表[2023]58号)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2023-12-27
序号取得主体项目名称批复名称及文号批复/编制主体批复/文件出具时间

分局

分局
7道恩钛业5#石膏堆放场项目关于对山东道恩钛业有限公司5#石膏堆放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龙环审[2019]7号)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2019-06-26
8道恩钛业123#石膏堆放场项目环评审批意见(龙环报告表[2015]129号)龙口市环境保护局2015-11-24
9道恩钛业钛石膏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评审批意见(龙环报告表〔2022〕45号)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2022-09-19
10道恩钛业钛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环评审批意见(龙环报告表[2018]53号)龙口市环境保护局2018-07-02
11道恩钛业一期2万t/a和二期8万t/a金红石型钛白粉生产线改造项目关于对山东道恩钛业有限公司一期2万t/a和二期8万t/a金红石型钛白粉生产线改造项目的备案意见(烟环评函[2016]63号)烟台市环境保护局2016-06-14
12道恩钛业10万吨联产法钛白粉绿色生产项目关于对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联产法钛白粉绿色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烟环审〔2024〕75号)烟台市生态环境局2024-11-18

(7)特许经营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道恩钛业生产经营不涉及特许经营权。

3、主要租赁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坐落位置用途租赁面积租赁期限
1道恩钛业龙口滨港液体化工码头有限公司龙口港东港五千立方米硫酸储罐、四台五千立方米沥青储罐及相关配套设施7.77亩2008-07-01至2028-06-30

(二)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道恩钛业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占负债总额比例
短期借款16,128.5425.87%
应付票据9,234.4514.81%
应付账款7,863.7612.61%
合同负债1,746.922.80%
项目2024年12月31日占负债总额比例
应付职工薪酬602.900.97%
应交税费900.101.44%
其他应付款8,897.8614.2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920.02%
其他流动负债16,438.8426.37%
流动负债合计61,823.2999.16%
租赁负债26.510.04%
递延所得税负债498.470.80%
非流动负债合计524.980.84%
负债合计62,348.27100.0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道恩钛业不存在或有负债情况。

(三)资产抵押、质押、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道恩钛业的主要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担保等权利受到限制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四)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道恩钛业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五、诉讼、仲裁、合法合规情况

(一)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道恩钛业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况

最近三年,道恩钛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2项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序号被处罚公司名称处罚部门处罚决定书编号处罚日期处罚措施整改 情况
1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住房和城乡龙建罚决字〔2024〕6-0003号2024/12/17罚款1,011,700.00元已整改完毕
序号被处罚公司名称处罚部门处罚决定书编号处罚日期处罚措施整改 情况
建设管理局
2山东荣盛储运有限公司烟台市 应急管理局(鲁烟)应急罚〔2022〕119号2022/7/27罚款 10,000.00元已整改完毕

上述事项一的处罚原因:由于标的公司部分建设项目涉及的部分房产位于铁路红线范围内,铁路红线范围调整申请涉及市级、省级部门多层次审批,耗时较长,标的公司在建设阶段未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已按要求办理完毕全部房产权属证明,并已缴纳全部罚款,龙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于2025年2月17日出具《证明》,确认“截至本证明出具之日,道恩钛业已及时缴纳罚款并完成相关违法行为的整改,相关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相关行政处罚亦不属于情节严重的重大行政处罚,除前述处罚外,2022年1月1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本单位未对道恩钛业作出其他行政处罚。”上述事项二的处罚原因:系标的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相关罚款均已缴纳,由于荣盛储运系道恩钛业收购的企业,其行政处罚行为发生在收购之前且荣盛储运对于道恩钛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利润不具有重要影响,占比未超过相应指标的5%,且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造成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因此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该等情形可不视为道恩钛业自身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道恩钛业的整体生产经营及本次重组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除上述情形外,最近三年,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行政处罚情况。

(三)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六、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一)主营业务概况

道恩钛业长期致力于钛白粉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金红石型钛白粉以及副产品硫酸亚铁、聚合硫酸铁等,广泛应用于塑料、涂料、造纸、化纤、橡胶、油墨、陶瓷、化妆品等领域。道恩钛业拥有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实验室,先后成功研发了R-3395、R-5195、R-5395、R-2595等塑料、油墨、造纸专用钛白粉产品,在高端色母粒、里印油墨、高耐晒装饰原纸等领域具备较强的产品优势。

道恩钛业以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为宗旨,以低碳、节能钛白粉生产工艺为基础,确立了“科技创新、清洁生产、绿色发展”的思路,是国内率先全部采用富钛料为原料生产钛白粉的企业,是同行业环保综合治理先进企业之一。道恩钛业连续十余年被中国石油和化工联合会评为“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是行业首批国家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工厂”示范企业;2024年6月12日,道恩钛业被国家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定为2023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成为全国钛白粉行业首家获此认定的企业。

道恩钛业采用联产法工艺生产钛白粉,通过“均相离子膜-浓缩废酸回收”“聚合硫酸铁”“钛石膏综合利用”等工艺技术实现“资源-产品-废物-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提高资源、能源的综合利用效率,最终形成“硫-钛-铁-钙”循环经济产业链。

道恩钛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坚持“以才引才”人才发展战略,不断搭建科研创新平台,通过不断的技术积累,在围绕钛白粉开展的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节能降耗、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改造、产品升级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成果。道恩钛业先后与中科院、北京化工大学、南方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良好的合作研发关系,在“电解法制备三价钛”“盐酸萃取法钛白粉生产”“光触媒纳米钛白粉”“基于高压输电导线的杂化高分子基自降温涂料”等前沿应用领域不断开展探索和研究并取得进展,有望进一步变革和优化现有生产工艺,提升产品品质,促进公司产品结构向高端化、差异化

转型升级。道恩钛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现拥有钛白粉产能13万吨/年,产品在全球范围内受到广泛认可,远销亚洲、欧洲、非洲、北美洲、南美洲等30多个国家。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道恩钛业主要产品为钛白粉,副产品为硫酸亚铁、聚合硫酸铁。报告期内,道恩钛业主要产品未发生变化。

1、钛白粉

钛白粉的化学名称为二氧化钛,呈白色固体粉末状,具有高折射率,出色的抗氧化性能,良好的遮盖力和着色力,广泛应用于塑料、涂料、造纸、化纤、橡胶、油墨、陶瓷、化妆品等领域,是使用最广泛的白色颜料。

根据晶体结构差异,二氧化钛可分为板钛型钛白粉、锐钛型钛白粉(简称A型)和金红石型钛白粉(简称R型)三种形态。其中,板钛型钛白粉因晶体结构不稳定,无工业利用价值。锐钛型钛白粉具有成本优势,但由于晶体结构相对不稳定,遮盖力和耐久性等性能指标上相对较弱。金红石型钛白粉晶体结构最稳定,在遮盖力、白度、耐候性和耐光性等质量指标方面优于锐钛型钛白粉,是高级室外涂料、塑料、高耐晒装饰原纸和有较高消色力和耐候要求的橡胶材料等高端应用领域的首选材料。

道恩钛业的产品均为金红石型钛白粉,并通过柔性化生产工艺精准适配下游应用场景。目前已形成涵盖涂料、塑料、油墨、造纸等多领域的多牌号产品体系,在粒径控制、表面处理等关键技术环节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其中,R-3395、R-5195、R-5395、R-2595等牌号产品在高遮盖里印油墨、高端色母粒、高耐晒装饰原纸等细分领域得到广泛认可。

公司钛白粉产品按牌号类别情况如下表所示:

牌号特点主要应用领域
R-2195一款经过硅铝包覆的通用型钛白粉,具有偏黄色底相和相对平衡的颜料性能通用型产品,广泛应用于涂料、油墨、型材、色母、造纸等行业
R-2295经过氧化锆和氧化铝无机包覆的硫酸法金红石型钛白粉,具有较高的光泽度和消色力,中等的耐候性,有助于实现配方灵活性高端通用型产品,应用于涂料、油墨、型材、色母、造纸等行业
牌号特点主要应用领域
R-2395采用独特的水解粒径控制技术和致密硅包覆技术,严格控制产品粒径,提高了产品的耐久性和保光性。高耐候专用钛白粉,亚光涂料、卷材涂料、粉末涂料
R-2595

专为装饰纸领域开发的一款高耐光造纸专用钛白粉,使层压纸具有遮盖性好、耐晒等级高,色彩柔和的特点

造纸专用,装饰用层压原纸、装饰用打印油墨
R-3195具有高白度、高遮盖、高耐候、高耐温等特性,主要应用于型材、粉末涂料、色母粒等领域塑料、粉末涂料专用产品,广泛应用于型材、粉末涂料等行业
R-3395具有优异的蓝色底相和遮盖力性能,尤其是在薄膜和片材行业中,具有极佳的流动性和相容性塑料、色母粒专用产品,广泛应用于色母、色膏、色片等行业
R-5195

具有优秀的遮盖力,经过专门的配方设计,使钛白粉颗粒在漆膜中保持适当的距离,提高钛白粉的使用效率

高遮盖专用产品,涂料、油墨
R-5395有较高的遮盖力和低磨损性,在高颜料浓度范围内能够表现出优异的消色力,为客户提高效率,节约成本油墨专用,凹版和柔版油墨、中等光泽度的室内木器漆、烤漆,同时适用于水性和油性体系

2、硫酸亚铁

硫酸亚铁是一种无机盐,一般带有7个结晶水,无水硫酸亚铁是白色粉末,含有结晶水的是浅绿色晶体,俗称“绿矾”,溶于水的水溶液为浅绿色。硫酸亚铁是公司钛白粉生产的重要副产品,可广泛用于锂电池正极材料、饲料添加剂、水处理净化剂、金属离子还原剂、复合肥料等。

名称别名外观和形状主要用途
硫酸亚铁绿矾、铁矾浅蓝色绿色单斜晶体锂电池正极材料、饲料添加剂、水处理净化剂、金属离子还原剂、复合肥料等

3、聚合硫酸铁

聚合硫酸铁是一种新型无机高分子混凝剂,水解后可产生多种高价和多核离子,对水中悬浮胶体颗粒进行电性中和,降低电位,促使离子相互凝聚,同时产生吸附、架桥交联等,可用于各种工业废水与城市污水的净化。

名称别名外观和形状主要用途
聚合硫酸铁聚铁黄色或者红褐色液体水处理药剂

(三)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道恩钛业的联产法硫酸法工艺主要体现为:综合利用一洗、二洗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酸,通过膜过滤与浓缩,生成50%的浓硫酸进行循环再利用,从源头上

减少废酸产生,从而大幅减少钛石膏固废生成;综合利用副产物硫酸亚铁,通过将硫酸亚铁与废酸反应生成净水剂聚合硫酸铁,以用于污水厂、化工处理污水。标的公司的工艺流程图如下:

酸解98%硫酸原矿粉碎沉降

管滤水解一洗漂白二洗盐处理压滤煅烧干燥打浆砂磨表面处理

三洗

汽粉成品包装

硫酸亚铁工艺

钛石膏聚合硫酸铁工艺

50%硫酸废酸浓缩

稀硫酸纳滤膜回收酸扩散渗析过滤器

浓缩液

废酸综合利用

废水

废酸

钛渣钛矿

(四)经营模式

道恩钛业长期专注于钛白粉的生产、研发和销售,已形成了成熟的购、产、销、研一体的生产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道恩钛业建立了完善的采购管理体系,全流程管理采购各项相关事宜。道恩钛业主要采购的原材料为钛精矿、钛渣、硫酸等,生产部根据销售订单情况和库存情况提出采购需求,供应部根据采购需求、生产计划和市场行情确定采购计划,并经审批后向合格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品管部对采购到货的原辅料、包装物等进行质量鉴定,检测合格后验收入库。供应部每年组织品管部、生产部、设备部等相关部门对《合格供方目录》中的供应商进行全面评价,不合格的供应商将被取消合格供方资格。

2、生产模式

道恩钛业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依据合同情况和产品市场供需状况,

保持合理数量的现货库存,以便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生产部根据销售订单情况、企业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市场需求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和优化生产工艺流程、确定工艺标准并持续进行工艺流程的优化工作;品管部严格执行成品质量检验流程,确保所有产品在出厂前都符合质量标准,确保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成品不出厂。

3、销售模式

道恩钛业的销售模式以直销模式为主,经销模式为辅。直销模式下,公司的销售对象包含国内外涂料、塑料、油墨等行业的终端客户。客户下订单后,经双方协商货物由客户自提、通过物流发货至客户指定地址或港口。经销模式下,公司的销售对象为国内经销商,道恩钛业结合经销商所在区域、销售能力、资金实力、商业信誉等因素,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协议。道恩钛业与经销商间均为买断式销售,且不对经销商的最终销售价格进行管控,非因产品质量问题,无论经销商是否销售产品,公司均不承担退换货责任。所有产品的销售定价以市场价格和市场供求状况为基础,综合考虑原材料成本、制造成本和订单规模等因素制定。道恩钛业凭借工艺技术优势、产品质量优势,优质的服务及良好的市场信誉,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4、研发模式

道恩钛业长期致力于钛白粉的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凭借丰富的生产及研发经验,以及对钛白粉行业学术前沿和应用领域的深刻理解,依据市场需求的变动制定研发方向,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同时,道恩钛业紧密关注行业和市场的发展动态,积极参与下游客户新产品迭代研发,根据不同的材料性能要求优化配方,以更好地适应下游行业的技术发展需求。

目前,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在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技术改造以及清洁生产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拥有国家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61项,拥有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CNAS国家实验室认可检测中心,先后成功研发了R-5195、R-5395、R-3395、R-2595等塑料、油墨、造纸专用型钛白粉产品。在自主研发的同时,公司积极与外部科研机构合作,与中国科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良好的

合作研发关系,为技术创新注入新的活力。

5、盈利模式

道恩钛业主要从事钛白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销售产品获取业务收入并实现利润。

(五)报告期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情况

1、主要产品产能、产量和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核心产品钛白粉的产能、产量、销量、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钛白粉产能1313
产量11.8111.48
产能利用率90.85%88.31%
销量11.3111.76
产销率95.77%102.44%

注:道恩钛业的钛白粉粗品产能为10万吨/年,配套后处理产能为13万吨/年,需外购部分钛白粉粗品作为原材料补充。

(六)收入结构及主要客户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钛白粉153,123.9798.47%159,216.8098.56%
副产品(硫酸亚铁、聚合硫酸铁)2,377.471.53%2,323.771.44%
合计155,501.45100.00%161,540.57100.00%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钛白粉的销售收入。2023年度和2024年度,钛白粉收入分别为159,216.80万元和153,123.97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56%和98.47%。

2、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客户名称销售内容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2024年度SIEGWERK GROUP钛白粉8,732.365.61%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钛白粉7,895.865.07%
DAW SE钛白粉6,985.894.49%
阳光王子(寿光)特种纸有限公司钛白粉6,580.964.23%
ADITIM LLC钛白粉4,316.512.77%
合计34,511.5722.18%
2023年度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钛白粉16,601.2410.27%
阳光王子(寿光)特种纸有限公司钛白粉13,926.588.62%
浙江夏王纸业有限公司钛白粉9,180.535.68%
DAW SE钛白粉6,746.724.18%
German Lebanese Company for Industry钛白粉6,253.993.87%
合计52,709.0632.62%

注:1、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含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上述公司为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合并披露。

2、DAW SE含DAW SE、SYNTHESA CHEMIE GESELLSCHAFT M.B.H和AVENARIUS-AGRO GMBH,上述公司为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合并披露。

3、SIEGWERK GROUP含SIEGWERK DRUCKFARBEN AG&CO.KGAA、SIEGWERK USA CO和SIEGWERK ARGENTINA S.A.等公司,上述公司为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合并披露。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金额占比超过50%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形。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道恩钛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道恩钛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均未在上述客户中拥有权益。

(七)主要原材料与能源供应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钛精矿、钛渣、钛白粉粗品、硫酸等,与主要供应商合作关系稳定,不存在采购受限的情况。道恩钛业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吨

项目2024年2023年
采购金额占比平均单价采购金额占比平均单价
钛精矿37,116.0635.49%2,128.2329,991.4030.65%2,162.32
钛白粉粗品22,847.2721.85%12,051.7723,651.1724.17%11,924.58
钛渣18,770.6817.95%4,067.6519,993.0220.43%4,241.70
硫酸7,177.376.86%234.854,283.964.38%148.50
合计85,977.6782.22%-77,919.5579.62%-

2、报告期内主要能源供应

道恩钛业主要能源采购情况如下:

期间项目采购数量采购金额采购均价
2024年水(万吨、万元、元/吨)418.402,034.374.86
电力(万度、万元、元/度)10,100.496,602.220.65
天然气(万立方米、万元、元/立方米)3,146.389,774.373.11
蒸汽(万吨、万元、元/吨)34.807,383.84212.19
2023年水(万吨、万元、元/吨)355.852,143.466.02
电力(万度、万元、元/度)9,513.316,346.460.67
天然气(万立方米、万元、元/立方米)2,927.979,441.143.22
蒸汽(万吨、万元、元/吨)36.757,601.15206.83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生产所需的主要能源均有长期稳定的供应商,供应充足,电力、天然气以及蒸汽价格稳定。2024年水价较2023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道恩钛业是道恩集团控股子公司,经营地址位于道恩园区内,用水均来自道恩集团拥有的道恩园区供水站。2023年6月起,道恩集团参照当地市场价格调整了与道恩钛业用水结算价格,调整后用水价格与龙口市非居民用水价格保持一致。

3、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向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采购情况及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
2024RIO TINTO FER ETTITANE INC、Richards钛渣11,086.3710.60%
年度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
年度
Bay Titanium(Pty) Ltd
攀枝花市智翔杰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粗品钛矿9,666.759.24%
中源晟邦(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中核商贸有限公司钛矿、钛白粉粗品9,540.429.12%
河北建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钛矿7,860.917.52%
甘肃东方钛业有限公司粗品7,708.757.37%
合计45,863.2143.86%
2023年度河北建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钛矿13,107.4913.39%
攀枝花兴中钛业有限公司粗品11,575.5311.83%
攀钢集团成都钒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钛矿钛渣9,903.0010.12%
中源晟邦(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中核商贸有限公司钛矿、钛白粉粗品8,349.258.53%
攀枝花市智翔杰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粗品钛矿6,867.007.02%
合计49,802.2750.89%

注:RIO TINTO FER ETTITANE INC和Richards Bay Titanium(Pty) Ltd系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合并披露;中源晟邦(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和厦门中核商贸有限公司系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合并披露。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超过50%或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形。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道恩钛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道恩钛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均未在上述供应商中拥有权益。

(八)境外经营和境外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境外客户销售收入分别为69,854.58万元、81,692.2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3.23%、52.49%。标的公司钛白粉外销收入覆盖了亚洲、欧洲、非洲、北美洲、南美洲等。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通过直销模式实现境外客户销售,不存在设立境外子公司或拥有其他境外资产情况。

(九)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道恩钛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制定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设置安全部作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部通过组织安全管理培训、

安全设备与仪器检查、现场安全巡查、制定应急预案并按计划开展应急演练等方式,保障生产安全。报告期内,道恩钛业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违反安全生产的重大违法行为,未受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处罚。

2、环境保护情况

(1)环境保护基本情况

道恩钛业一直注重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了一系列环境保护制度以及与此相关的环保措施,并取得了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道恩钛业设置环保部,负责制定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设施运营管理、日常环保监督管理等工作。报告期内,道恩钛业不存在因违反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2)环保设施情况

道恩钛业配有脱硫系统、布袋除尘系统、电除尘系统等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废水废气在线监测设备等环保设施,并将在后续生产运营中不断增加对环保的投入。报告期内,道恩钛业环保设施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能够确保各项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并达标排放。

(3)环境保护措施

道恩钛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对此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污染物名称具体涉及生产经营环节污染处理措施主要处理设施
废酸、废水一洗、污水处理工序废硫酸主要进行自行利用,回用到酸解工序做引发酸、生产聚合硫酸铁等。废酸水采用氧化钙及电石渣中和、过滤处理,废水经曝气、氧化,处理后达标排放。中和池、曝气池、沉淀池等
废气风扫磨工序、酸解工序、煅烧工序、干燥工序、汽粉工序风扫磨废气采用布袋除尘治理后通过23米排气筒排放。酸解废气采用文丘里+碱喷淋方法治理后通过41米排气筒排放。煅烧尾气采用重力沉降+文丘里喷淋+脱硫塔+电除雾方法治理后通过41米排气筒排放。干燥废气采用布袋除尘治理后通过41米排气筒排放。气粉废气采用布袋除尘治理后通过41米排气筒排放。对生产、运输和原料库系统的防尘措施,主要采用密闭操作、喷雾洒水、洗车等方法相结合的办法。重力沉降、文丘里喷淋、脱硫塔、电除雾、布袋除尘等
噪音生产设施运行环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室内安装、基础减振等措施;相关岗位配备耳塞、耳罩等护耳装备;厂区绿化。隔音板、耳塞、耳
污染物名称具体涉及生产经营环节污染处理措施主要处理设施
罩等护耳装备
固体废物钛石膏资源化利用项目钛石膏用于生产路基材料。混料机

(4)环保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环保投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2023年2022年
环保投资39.491,242.19178.70
环保费用支出284.62276.51206.95

环保投资为道恩钛业环保设备设施及环保工程建设投入,主要包括污控污泥压滤工段、废酸浓缩项目、在线监测设施、固废渣处理设施。环保费用支出为道恩钛业除环保投资以外的环保支出,主要包括环保设施运行及原材料费用、环境检测费、在线运营、环境影响评价费。

(十)质量控制情况

道恩钛业建立了从采购到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的全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严格的生产过程控制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文件,已取得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及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严格执行质量控制要求,遵守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产品符合国家关于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监督的要求,并持续提升产品质量,不存在因违反国家有关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十一)主要生产技术及所处阶段情况

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道恩钛业已掌握联产法硫酸法生产核心技术,其自主研发的酸解反应罐攻克行业长期存在的酸解固相物难浸取、易附着堆积且反复发作的难题。在硫酸法钛白粉生产中,酸解反应效果直接关系到产率与钛液质量,而国内多数企业采用的间歇式酸解工艺因固相物处理效率低,成为制约生产的瓶颈。标的公司创新设计的酸解反应罐通过优化硫酸扩散方式,确保硫酸快速均匀

分布于矿粉表面,显著提升反应效率,大幅减少容器内壁固相物残留,保障了生产连续性与稳定性。同时,标的公司所使用的低刀线钛白粉制备方法,通过工艺参数优化生产的钛白粉,显著改善钛白粉与油墨的适配性,从根源上解决油墨印刷刀线问题,同步提升印刷效率与产品可靠性。标的公司现有技术体系以实际生产需求为核心,兼顾资源循环利用与清洁生产目标,形成“硫-钛-铁-钙”的联产法硫酸法生产工艺。道恩钛业主要生产技术如下表所示: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核心技术简介所处阶段相关专利
1酸解固相物控制技术提供一种具有矿粉预混功能的酸解反应罐,它让硫酸能够快速且均匀的扩散在矿粉表面,有利于酸解反应的进行,解决困扰行业的酸解固相物的问题大批量生产应用一种具有矿粉预混功能的酸解反应罐
2一种低刀线钛白粉的制备方法使用本方法进行油墨产品的生产,相较于以往的钛白粉制品可以实现连续化生产,确保了在油墨印刷时长时间内不会出现刀线,生产效率得以提高,使用更加方便、可靠大批量生产应用一种基于低刀线目的的钛白粉的制备方法
3新型硫酸法钛白酸解方法一种新型硫酸法钛白酸解方法,使用质量分数为98%的硫酸与钛矿粉直接进行反应,通过控制压缩空气流量及尾气风机频率使主反应安全的进行。实现了节约原料成本,降低主反应冒锅风险,提高矿的酸解率的技术效果。大批量生产应用一种新型硫酸法钛白酸解方法
4废酸中氢氧化锰的回收方法一种废酸中氢氧化锰的回收方法,首先使钛白稀酸与石灰或电石渣初步反应,尽量去除其中的亚铁离子、铁离子、钙离子,中和其中的酸;再使滤液中的Mn以沉淀的方式提取出来加以回收,工艺简单,原料易购成本低廉,反应过程彻底可控,使废渣或废水中不含有残余的锰,达到了保护环境的目的大批量生产应用一种钛白粉废酸处理过程中回收氢氧化锰的方法
5转窑尾气余热回收利用技术转窑尾气余热回收设备包括换热室和蒸汽发生室,其通过导热油进行热量交换,结构简单,换热效率高,设备使用寿命长,能耗低大批量生产应用一种转窑尾气余热回收设备
6一种污水快速处理技术一种车间污水处理快速混合装置,包括明渠和挡板熔接在明渠的内部,高度低于明渠的正常液位,且挡板与垂直线倾斜15-30°角,明渠设备前端安装有水处理剂投放口,当处理剂加入到污水中时,水流经过明渠内嵌的挡板,形成阻流现象,在流经足够的挡板之后水处理剂和污水便可以混合均匀并且大批量生产应用一种车间污水处理快速混合装置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核心技术简介所处阶段相关专利
反应完全,具有结构合理,使用方便、效率高、设备投入成本较少的优点。
7一种粗品回转窑煅烧技术一种准确控制各阶段停留时间的钛白粉回转窑,通过在回转窑内部增加绞龙和上料阶梯,确保各阶段的停留时间,保证对偏钛酸的脱水、脱硫和晶型转化阶段的完全转化,增加产品质量。大批量生产应用一种准确控制各阶段停留时间的钛白粉回转窑
8一种钛白粉高效打浆技术一种钛白粉高效打浆吸取装置,通过设置有风机,将储存在容纳箱中的钛白粉吸取到搅拌罐中,代替了人工进行添加钛白粉,同时在容纳箱中设置有螺旋输送辊,将容纳箱中的钛白粉进行疏松,方便风机进行吸取,在搅拌罐内还设置有搅拌罐输送管,使钛白粉进入搅拌罐后与水接触,防止钛白粉在搅拌罐内四处飘散。大批量生产应用一种钛白粉高效打浆吸取装置
9一种钛白粉表面处理方法一种新型钛白粉用表面处理罐,能够在反应初期采用常用的搅拌方式,在罐体的上中部和底部分别进行转动搅拌,实现对物料的很好的混匀效果,到了反应中后期,则转换为贴壁的搅拌模式,着重于对于靠近罐体内壁物料的搅拌,让外层的物料与中央的物料实现很好的内外混匀效果,从而解决“挂壁”问题的产生,表面处理的效果更好大批量生产应用一种钛白粉用表面处理罐

(十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标的公司自设立以来,高度重视对技术创新和研发团队的培养,技术人员在钛白粉生产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为标的公司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队伍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简历
丁复兴40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青岛大学,获得化学工程与工艺学士学位,2009年7月至2014年8月任道恩钛业技术部技术员工作;2014年9月至2019年11月任道恩钛业表面处理车间工艺副主任;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任道恩钛业技术部主管;2020年12月至2022年9月担任技术部经理;2022年10月至2024年2月任道恩钛业技术二部经理;2024年3月至2024年7月任道恩钛业技术研发经理;2024年8月至今任道恩钛业技术研发总监。
张春洁35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获得齐鲁工业大学学士学位;2015年6月至2023年3月在道恩钛业从事工艺管理工作,2024年4月至今任道恩钛业技术部成品主管。
姓名简历
李守阳李守阳,37岁,中国国籍,毕业于山东理工大学;2011年7月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品管部从事化验员工作,主要负责钛白粉成品颜料和应用指标的检测工作;2013年3月至2018年11月在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从事技术员工作,主要负责新产品开发、技术改进和应用测试工作;2018年12月至2022年11月在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担任化工工程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主要负责新产品开发、产品技术改进和应用测试工作;2022年12月至今在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担任化工工程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主要负责新产品开发、产品技术改进和技术服务等工作。
张盈盈34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获得齐鲁工业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学士学位,2014年7月至2023年12月在道恩钛业从事研发工作,2023年12月至今任道恩钛业研发副主任。
陈大爱56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华东化工学院;从业经历包括山东双龙化工有限公司、山东仁和群青化工有限公司;2010年5月至2012年6月任道恩钛业品管部副经理;2012年6月至2020年1月任道恩钛业研发中心技术员:2020年1月至2021年1月任道恩钛业研发中心成品主管;2021年1月至今任道恩钛业研发中心工程师。

七、报告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20,978.22101,518.16
负债总额62,348.2755,897.58
所有者权益合计58,629.9445,620.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8,629.9445,620.58
收入利润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55,623.01161,597.73
营业成本132,571.25139,120.84
利润总额13,046.1912,537.18
净利润11,773.9911,408.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773.9911,408.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1,735.2111,061.01
现金流量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3,213.1115,640.10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1,153.19-1,439.79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6,953.50-40,336.6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321.40-25,522.27
资产负债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毛利率14.81%13.91%
资产负债率51.54%55.06%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1,061.01万元和11,735.21万元。

八、最近三年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一)标的公司交易、增资、改制情况

最近三年,标的公司增资及改制的基本情况如下:

2022年12月,钛业有限进行了第四次增资暨员工股权激励。2022年12月8日,钛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如下决议:同意钛业有限注册资本由11,000万元增加到11,595.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595.50万元,由宋慧东等10人及烟台泰昇、烟台泰旭两个员工持股平台以2.9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认缴,各股东合计出资1,726.95万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595.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1,131.45万元。2022年12月28日,钛业有限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3年6月10日,钛业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整体变更以经《审计报告》(众环专字【2023】0101639号)确认的公司截至2023年1月31日的净资产322,321,852.29元为基础,按照1:0.3597的比例折股后确定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为115,955,000.00元,超过股本总额部分的净资产206,366,852.29元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同日,湖北众联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3】第1190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3年1月31日,道恩有限净资产账面值32,232.19万元,评估值为63,020.31万元,本次评估价值仅作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价值参考。

除上述增资及改制情形外,标的公司最近三年未发生与股权相关的其他交易。标的公司上述增资及改制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二、主要历史沿革”之“(一)历史沿革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二)标的公司资产评估情况

最近三年,标的公司与上述改制及增资相关的资产评估情况如下:

为确定钛业有限在股改基准日的净资产价值,湖北众联出具《山东道恩钛业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涉及的公司净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3]第1190号)。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1月31日,钛业有限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下的评估值为63,020.31万元。为确定钛业有限股权激励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道恩钛业拟实施员工股权激励事宜所涉及的道恩钛业股东全部权益追溯性资产评估报告》(华亚正信评报字[2025]第B07-0002号)。评估基准日2022年10月31日,在采用收益法作为最终评估结论下,道恩钛业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101,445.72万元。

除因本次交易而进行的资产评估外,标的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其他资产评估或估值的情形。

九、参股、控股及分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道恩钛业共有1家全资子公司荣盛储运、2家参股公司天福钛业、新创联钛业,无分公司。其中,道恩钛业对荣盛储运持股比例为100%、对天福钛业持股为20%、对新创联钛业持股比例为12.5%。

(一)荣盛储运

中文名称山东荣盛储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立
注册资本3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港街道环海中路龙口港7号门液体码头罐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1MA3N8R8D8J
经营范围硫酸带储存设施的经营(有效期以许可为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或禁止除外),储罐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天福钛业

中文名称承德天福钛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辛志伟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承德县高寺台镇高寺台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217926790658
经营范围铁精粉、钛精粉、钴硫精矿产品收购、生产、销售;钛粉、钛矿石及相关副产品(铸铁)销售;冶炼设备及配件经销、安装;进出口贸易;矿山设备经销、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新创联钛业

中文名称新创联钛业科技(南京)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安铮
注册资本5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大纬东路22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MA20B7DE74
经营范围从事钛白粉及原料、综合利用产品、生产设备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化工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道恩钛业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额或净利润绝对值占同期相应财务指标20%以上且具有重大影响的重要子公司。

十、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一)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道恩钛业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的情况。

(二)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已披露的土地租赁外,道恩钛业不存在其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十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及人员安置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或处置,亦不涉及人员安置。本次交易后,道恩钛业的企业法人地位不会受到影响,道恩钛业的债权债务仍将由其自身继续享有和承担。

十二、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收入成本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商品销售

收入,是道恩钛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道恩钛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道恩钛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道恩钛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道恩钛业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道恩钛业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道恩钛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道恩钛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道恩钛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道恩钛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道恩钛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道恩钛业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道恩钛业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道恩钛业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

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钛白粉产品及其副产品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①国内销售收入:按购货方要求将产品交付购货方,同时经与购货方对产品数量与质量无异议进行确认,购货方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产品控制权转移;以购货方在送货单上签收的日期为收入确认时点。②出口销售收入:根据与购货方达成出口销售合同规定的要求生产产品,经检验合格后通过海关报关出口,取得出口报关单,产品控制权转移;以报关单出口日期为收入确认时点。

2、合同成本

道恩钛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道恩钛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拟购买资产利润的影响

道恩钛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道恩钛业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0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道恩钛业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道恩钛业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合并范围的确定及变化

(1)合并报表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标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荣盛储运有限公司。

(2)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合并方名称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合并日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荣盛储运100.00%同一控制下购买2023年6月30日股东会决议日

2023年6月30日,道恩集团与标的公司签订了关于荣盛储运的股权转让协议,由标的公司受让道恩集团持有的荣盛储运100%股权,转让价格按2023年6月30日荣盛储运账面净资产作价,转让金额154.74万元。股权转让后,荣盛储运成为标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不存在资产转移剥离调整的情况。

(五)拟购买资产的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差异情况报告期内,道恩钛业与道恩股份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不存在显著差异。

(六)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道恩钛业所处行业不存在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二)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发行对象为:道恩集团、烟台泰昇、烟台泰旭、宋慧东、李建立、马文、闫靓、徐萍、姜晓燕、高殿喜、韦国敏、曹波、程梦琳。本次交易的发行对象以其持有的道恩钛业100%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权。

(三)发行股份的交易价格和定价依据

根据众联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5]第1138号),湖北众联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分别采取收益法和市场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最终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道恩钛业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143,400.00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为143,000.00万元。

(四)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六十个交易日或者一百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购买资产发行普通股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交易均价类型均价交易均价×80%
前20个交易日均价10.968.78
前60个交易日均价10.158.12
前120个交易日均价10.468.37

经各方协商一致,交易各方确定选取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依据,最终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应的股票发行价格为8.37元/股。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内,上市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公司以现有总股本448,047,064股剔除已回购股份数9,534,100股后的总股本438,512,9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5元,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月17日。根据相关规则,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8.34元/股。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道恩股份如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本次交易中,道恩股份董事会不设定对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的调整方案。

(五)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和比例

道恩钛业100%股权交易对价的85%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15%以现金方式支付。

(六)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若经上述公式计算的具体发行数量为非整数,则不足一股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8.34元/股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数量总计为145,743,399股,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总股本的24.54%。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对价金额(万元)发行股份数量(股)
1道恩集团115,307.66138,258,588
2宋慧东1,677.202,011,034
3李建立838.601,005,517
4烟台泰昇817.64980,379
5烟台泰旭393.09471,336
6闫靓366.89439,913
7徐萍366.89439,913
8马文366.89439,913
9曹波314.48377,068
10高殿喜314.48377,068
11韦国敏314.48377,068
12姜晓燕314.48377,068
13程梦琳157.24188,534
合计121,550.00145,743,399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最终的股份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七)股份锁定期安排

道恩集团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或由上市公司回购(在道恩集团负有补偿义务的情况下,因补偿而由上市公司回购或无偿赠与的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发行价的,道恩集团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道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韩丽梅本次发行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但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除外。

烟台泰昇、烟台泰旭、宋慧东、李建立、马文、徐萍、闫靓、高殿喜、曹波、姜晓燕、韦国敏、程梦琳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之后,通过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和本次发行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和规则办理。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相关主体将根据相关监管意见相应调整。

(八)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进行过渡期专项审核。过渡期专项审核应于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渡期专项审核的审计基准日为交割日上月月末最后一个自然日。若盈利,该利润归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若亏损,则该亏损由转让方按照其各自在本次交易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向上市公司承担补偿责任,并应在标的资产过渡期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30日内以现金方式全额补偿给上市公司。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交易各方约定,标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未分配利润归其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东所有;上市公司截至股份发行完成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上市公司发行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一)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情况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将在深交所上市。

2、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基准日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8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及各方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如有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4、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6,45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每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计算结果不足一股的尾数舍去取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及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配套融资方案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

5、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自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至该等股份解禁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股份分割、合并、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项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日后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按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6,45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将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25%,或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在支付本次重组相关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拟投资
110万吨/年联产法钛白粉绿色生产项目标的公司101,890.3085,000.00
2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上市公司21,450.0021,450.00
3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上市公司10,000.0010,000.00
合计133,340.30116,450.00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相关主体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

(1)10万吨/年联产法钛白粉绿色生产项目

1)项目概况

道恩钛业以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为宗旨,以低碳、节能钛白粉生产工艺为基础,确立了“科技创新、清洁生产、绿色发展”的思路。标的公司年产能为13万吨,是国内率先全部采用富钛料为原料生产钛白粉的企业,被钛白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专家委员会确认为同行业环保综合治理先进企业之一。道恩钛业具备丰富的钛白粉生成经验和技术,打造联产法清洁生产工艺,为了顺应市场发展形势,标的公司决定开展“10万吨/年联产法钛白粉绿色生产项目”,通过增产扩能,并对废酸处理方式和部分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进行改进,做到生产能耗更低、污染物排放量更少,进一步增加公司竞争力。

本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要素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和平北路道恩经济园区,公司将利用厂区现有空置区域新建厂房进行项目建设。厂区配套的交通与供水、供电与供气设施完善可靠,可满足项目建设需求
序号要素基本情况
2产品类别和产能情况本项目主要生产金红石钛白粉和七水硫酸亚铁两种产品,其中金红石钛白粉规划年产能为10万吨,七水硫酸亚铁规划年产能为34万吨
3设备与工艺技术本项目采用公司自主研发的工艺技术和产品设计方案,确保产品性能符合相关指标要求。根据工艺需求,本项目拟新增设备1,226台(套),新增软件6套
4工程方案本项目在厂区内新建钛白粉联合生产装置、控制室、废酸浓缩和废酸膜过滤系统、亚铁中转库、中间罐区等建筑,占地面积37,875.00m2,总建筑面积81,495.00m2
5建设期与项目定员项目建设期为2年。项目劳动定员467人,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
6节能和能耗情况本项目建成后,预计正常年用电8,595.89万kW·h,热力(0.7MPa、200℃蒸汽)消耗586,000.00GJ,热力(2.8MPa、320℃蒸汽)消耗329,328.30GJ,天然气消耗2,700.00万Nm?,柴油消耗140.00t,项目综合能耗为74,677.44tce/年(当量值)、90,029.70tce/年(等价值)。本项目将积极采用节能设备和节能生产工艺,做好节能管理工作,尽可能降低能源消耗水平
7环保情况公司将配套完善的环保设施,运营期间严格执行并落实节能与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措施,确保各项环保措施使用可靠,预计项目投产后不会对厂区及周边环境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项目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101,890.3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85,000.00万元。项目的投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总投资构成投资额比例
1建设投资90,068.5488.40%
1.1建筑工程费23,358.8622.93%
1.2设备及软件购置费48,433.9347.54%
1.3安装工程费11,757.2311.54%
1.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29.532.19%
1.5预备费4,288.984.21%
2流动资金11,821.7611.60%
合计101,890.30100.00%

3)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计划

序号建设内容月份
24681012141618202224
1前期准备*
2勘察设计***
3土建施工*****
4设备采购*******
5设备安装与调试******
6人员招聘与培训*
7项目试运行*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2年,进度计划内容包括前期准备、勘察设计、土建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人员招聘与培训。建设投资于建设期全部投入,第1年投入45%,第2年投入55%。具体建设进度情况如下表所示:

4)项目投资效益分析

经过测算,本项目投资的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为13.78%(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FNPV)为8,808.12万元(所得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为7.97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2年),项目具有明确的市场前景,项目投资收益较好,切实可行,能够给标的公司带来良好预期回报。

5)项目建设涉及用地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和平北路道恩经济园区,公司将利用厂区现有空置区域新建厂房进行项目建设,标的公司已取得证号为“鲁(2023)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20916号”的土地使用权证。

6)项目建设涉及的立项等报批事项情况

项目备案:2024年2月2日,标的公司10万吨/年联产法钛白粉绿色生产项目取得龙口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402-370681-04-01-809951)。

项目环评:2024年11月18日,标的公司10万吨/年联产法钛白粉绿色生产项目已取得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联产法钛白粉绿色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烟环审[2024]75号)。

(2)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道恩钛业100%股权,交易作价总额为143,000万元,其中拟以现金形式支付21,450.00万元。

(3)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为满足上市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上市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上市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优化上市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资本实力。

(三)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分析

1、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建设项目的必要性

(1)项目建设有助于满足标的公司的市场需求

全球钛白粉行业正处于产能结构优化调整阶段,落后产能加速出清为优质企业提供发展机遇。在这一背景下,行业竞争格局已转变为大鱼吃小鱼、快鱼吃慢鱼的激烈竞争态势。国内市场方面,下游涂料行业需求持续释放动能。2024年我国涂料产量为3,531万吨,2018-2024年复合增长率为6.82%,显示出对钛白粉的强劲需求。但国内企业产品同质化严重,中低端产能过剩、高端产品供给不足。国际市场方面,海外需求的增长和海外产能的周期性退出为国内企业提供了新的市场机遇。中国涂料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钛白粉出口量190.2万吨,同比增长15.83%,表明中国钛白粉企业有机会进一步扩大全球市场份额。在此背景下,本募投项目建设有助于抓住市场发展机遇,满足国内外市场对高品质钛白粉的需求。

(2)项目建设有助于增强标的公司的行业竞争力

当前钛白粉行业加速整合,龙头企业加速产能布局,中核钛白、鲁北化工等公司持续扩大优势产能。作为行业重要参与者,道恩钛业在产能规模、市场占有率等方面较龙佰集团、中核钛白等头部企业仍存提升空间。在现有产线高负荷运行的背景下,突破产能瓶颈是提升市场份额的关键。本次募投项目建设通过新增10万吨/年高品质的金红石型钛白粉产能,将有效提升规模化供应能力,增强与

上下游的议价权,从而扩大行业话语权。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应对行业集中度提升的必要举措,也是推动公司技术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布局。

(3)项目建设有助于提高标的公司的智能化生产水平

在工业智能化转型加速的背景下,钛白粉行业正面临需求多样化与生产刚性化之间的矛盾。多数企业受限于智能化水平不足,难以实现多品种灵活切换生产,也无法根据市场变化快速调整工艺参数,导致产品结构调整滞后。针对上述行业瓶颈及公司现有产线的智能化短板,本项目旨在构建绿色智能钛白粉生产系统。通过引进风扫磨进料螺旋输送机、磨矿球磨机、雷蒙磨等先进设备,在原联产法基础上优化工艺流程;同步搭建全流程数据检测与动态调控平台,实现智能化生产。项目建成后,生产系统可实时响应市场需求变化,快速完成多品种生产切换,助力我国钛白粉产业向高效、绿色、智能化方向进阶。

(4)项目建设有助于标的公司降本增效

公司通过构建数字化制造管理体系,系统性集成MES(制造执行系统)、LIMS(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SCADA(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及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实现生产管控、质量追溯、设备运维、能源管理与供应链协同的集成管理。这种集成管理将有助于企业优化生产计划,实现资源的精准调度,减少库存积压,降低成本。同时,通过采用节能设备和工艺,单位产品的能源消耗将进一步降低,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能源成本的节约。综上,本项目通过引入先进的智能化生产技术和管理手段,优化生产流程,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能源消耗和生产成本,从而实现降本增效的目标。

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支付现金对价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道恩钛业100%股权,交易价格为143,000.00万元,其中以现金支付21,450.00万元,并且需支付交易的税费及中介费用。考虑到上市公司的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的资金支出计划,若以上市公司自有资金或债务方式支付,将对公司现金流造成较大压力,增加利息支出和偿债压力。综合考虑本次交易方案和公司的财务状况,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单独支付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现金对价的部分。

同时,近年来公司业务较快发展,2023年-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16.65%。

销售规模的快速增长需要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等经营环节投入更多的营运资金,以支付原材料购买、工资发放、库存商品等以及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等必要支出。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业务扩张并提升盈利能力。

3、量化分析上市公司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必要性

综合考虑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可使用资金余额及安排、未来经营现金流入及营运资本需求、资本性支出计划、有息负债偿还安排等,基于谨慎性预测,预计未来三年上市公司资金缺口为100,440.56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计算公式金额
一、可用资金合计A=(1)-(2)-(3)+(4)82,515.82
上市公司可用资金余额(1)50,236.90
受限货币资金(2)17,814.22
前次募集资金余额(3)6,565.93
未来三年预计自身经营利润积累(4)56,659.07
二、资金需求合计B=(5)+(6)+(7)+(8)+(9)182,956.38
最低现金保有量(5)39,153.89
未来三年新增营运资金需求(6)78,016.88
资本性支出计划(7)45,000.00
有息负债偿还安排(8)9,453.79
未来三年现金分红(9)11,331.81
总体资金缺口C=B-A100,440.56

不考虑募集资金影响,上市公司可用资金合计为82,515.82万元;资金需求合计为182,956.38万元,未来三年上市公司资金缺口为100,440.56万元。考虑到营运资金需要、募投项目建设、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等因素,本次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发行及资金到账情况

(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0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36,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佣金、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382.4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8日公司划转至募集资金专用银行账户,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20年7月8日出具众环验字〔2020〕010038验资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累计产生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258.4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于2023年将募集资金账户结余资金6.07万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补充流动资金,并对募集资金账户进行销户。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634.88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0.00元。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23号)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2,773,504股新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7,149.99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1,149.0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000.92万元。截至2022年7月4日,上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22年7月4日出具众环验字〔2022〕0110042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本年度产生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1,094.3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7,064.03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占用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6,565.93万元。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总额35,382.45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总额35,634.88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 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 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实际投资金额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截止日累计实现 效益
道恩高分子新材料项目26,000.0026,000.0026,253.43107.18%2023年3月9,239.54
偿还银行借款5,000.005,000.005,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4,382.454,382.454,381.4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35,382.4535,382.4535,634.88---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总额76,535.62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总额67,064.03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 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 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实际投资金额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截止日累计实现 效益
12万吨/年全生物降解塑料PBAT项目(一期)30,350.0030,350.0025,700.58-2024年2月-2,226.69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西南总部基地项目(一期)23,800.0023,800.0018,930.4423.25%2024年2月-1,125.89
补充流动资金22,385.6222,385.6222,433.01-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76,535.6276,535.6267,064.03---

注:道恩股份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实际使用4,000.00万元,截至2024月12月31日,尚在审议通过的使用期限之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7,064.03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6,565.93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8.58%。

(五)其他信息

1、本次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上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投向的变更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遵循如下要求:

(1)公司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进度情况每月编制具体的项目建设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于每月向总经理汇报上月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本月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时,由具体使用单位(或部门)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填写申请单,后附相应的合同(如有)、进度报表或工程决算报表及发票等资料,由总经理、使用单位(或部门)的行政正职或主管经营工作的副职和财务负责人审查并联签,手续齐备后由财务部门执行付款。

(2)若项目实施进程中,资金实际使用进度预计需超资金使用计划进度的,项目实施单位(或部门)应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超出额度在计划额度10%以内(含10%)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超出额度在10%-20%之间的,需报董事长决定;超出额度在20%以上的,项目实施单位(或部门)应重新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并履行审批手续。

(3)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2、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及其可行性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实施。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成功实施或虽获准实施但不足以支付前述募集资金用途的,上市公司将根据自身战略、经营情况及资本支出规划,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使用自有资金、银行借款等其他合法方式自筹的资金支付。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资本结构较为稳健,偿债能力较强,通过自有资金、银行借款、日常经营所产生的资金积累等融资方式以保证相关项目的资金来源具备可行性。

3、本次募投项目产生收益对业绩承诺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道恩钛业100%股权采取收益法评估时,预测现金流中不包含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

三、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和“(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中的具体内容。

第六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一、标的资产评估总体情况

(一)评估基准日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是2024年12月31日。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湖北众联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5]第1138号)所载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

(二)评估结果

根据湖北众联评估出具的《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5]第1138号),湖北众联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标的公司股东的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评估对象评估方法母公司账面值评估值增减值增减率
ABC=B-AD=C/A
道恩钛业收益法58,717.47143,400.0084,682.53144.22%
市场法153,900.0095,182.53162.10%

本次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低于市场法价值,收益法比市场法结果低10,500.00万元,差异率为-6.82%。

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原因是:

收益法是从企业未来综合获利能力去考虑,是评估人员对企业历史经营状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企业未来发展战略、资产配置和行业竞争状况作出合理预测得出的结论,体现的是企业的内在价值。

市场法是从现时市场可比价格角度进行测算,是企业在某个时点所反映的外部市场价格,其结果受到诸如资本市场政策环境、投机程度及投资者信心等因素的影响,容易产生较大波动。理论上,市场价格应是一个围绕最可能价格的合理可能的价值范围。

考虑到市场法是以资本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估值对象,不同时点对应的时

期收益数据难以匹配,加之资本市场波动较大,影响资本市场价格的因素较多,并且每个公司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企业规模和资产配置不尽相同,客观上对上述差异很难做到数据一一对应和精确计算。本次收益法立足于基年,企业管理层对未来收益预期为平衡发展,使用的数据质量和数量优于市场法,通过收益法估算途径能够更加客观、合理地反映本项目评估对象的价值,即:

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持续经营前提下,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账面总资产为121,699.55万元,总负债为62,982.08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为58,717.47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43,400.00万元,增值84,682.53万元,增值率144.22%。

二、标的资产评估的具体情况

(一)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1)持续经营假设。本次评估假定被评估资产现有用途不变且评估对象持续经营;

(2)公开市场假设。是假设在市场上交易,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得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做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交易假设。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对象处于交易过程中,估值人员根据评估对象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评估结果是对评估对象最可能达成交易价格的估计;

(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所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无重大变化;

(6)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7)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8)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特殊假设

(1)假设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证书三年期满后可以续期,继续执行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

(2)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经营者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不会出现影响公司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现金流在每个预测期间的中期产生;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技术队伍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不会发生重大的核心专业人员流失问题;

(6)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可以保持与历史年度相近的应收账款及应付账款的周转情况,不发生重大的拖欠货款情况。

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上述假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签字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及合理性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规定,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1、市场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市场法适用的前提条件是:

(1)要有一个充分活跃、有效的公开市场,在这个市场上成交价格基本上反映市场买卖双方行情,因此可以排除个别交易的偶然性。

(2)公开市场上存在足够数量的相同或类似的可比交易案例;

(3)可比案例与评估对象的价值影响因素明确,可以量化,且能够收集到与评估活动相关的具有代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信息资料。

目前市场上有足够的可比上市公司,并且其交易数据及财务等经营信息均可以通过公开渠道获得,满足市场法对可比公司的质量和数量要求。因此本次评估选用市场法中的上市公司比较法。

2、收益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收益法适用的前提条件是:

(1)被评估对象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

(2)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

(3)被评估对象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被评估单位成立于2007年,主要从事钛白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化工行业中的精细化工业。行业发展成熟,营业执照核准的营业期限为永久,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经营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故可以按永续经营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进行评估。

3、成本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成本法(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是基于资产负债表从企业构建的角度评估企业价值,主要侧重于重置成本估值,估值未包含企业的持续技术研发能力、管理能力、客户群体、供

应商资源和未来年度业务结构优化等无形资源的价值,被评估单位建厂较早,账面固定资产、土地等实物资产溢价部分无法全面合理反映被评估单位的整体价值。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未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综上,本项目分别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三)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况

本次评估,除引用《专项审计报告》作为企业的评估申报账面值外,评估价值中未引用其他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

(四)收益法具体情况

1、收益法具体方法和模型的选择

(1)评估模型公式

本次收益法评估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模型。

股东全部权益资产价值=营业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有息负债

其中:营业性资产价值按以下公式确定:

式中:P为营业性资产价值;

r为折现率;i为预测年度;Ri为第i年净现金流量;n为预测第末年。

(2)净现金流量的确定

净现金流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预测期内每年)净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及摊销+利息费用×(1-所得税率)-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其它业务利润-期间费用+营业外收支净额-所得税+折旧及摊销+利息费用×(1-所得税率)-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

(3)折现率的确定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公式:WACC=Ke×E/(D+E)+Kd×D/(D+E)×(1-t)

式中:

E为权益的市场价值;

D为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Ke为权益资本成本;

Kd为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t为企业所得税率;

D/E:根据可比上市公司付息债务与股价的平均比率计算的目标资本结构。

其中:Ke=Rf+Beta×MRP+Rc

式中:

Ke为权益资本成本;

Rf为无风险利率;

Beta为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ERP为市场风险溢价;

Rc为企业特定的风险调整系数。

(4)溢余资产价值的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

(5)非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预测无直接关系的,不产生效益的资产。此类资产不产生利润,按账面审核结果或者单独进行评估。

(6)非经营性负债价值的确定

非经营性负债是指与公司收益无直接关系的,不产生效益的负债。此类负债不影响利润,可按账面审核结果进行评估。

(7)付息债务

指基准日账面上需要支付利息的长短期借款或其他借款。

2、收益期和预测期的确定

本次评估根据企业经营现状,采用永续年期作为收益期。对未来收益期的预测分段进行,其中,第一阶段为评估基准日至企业有明确经营目标的年期,即2025年1月至2029年12月,在此阶段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收益状况处于变化中;第二阶段为永续经营,在此阶段按企业保持稳定的收益水平考虑。

3、预测期的收益预测

对公司的未来财务数据预测是以2021年至2024年12月31日的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公司现状,遵循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国家及地区的宏观经济状况、国家及地区行业状况,并依据公司的资产结构,经过综合分析编制的。预测依据包括以下4个方面:

①利用公司历史数据及各项财务、经济、技术指标进行预测;

②利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和财会政策进行预测;

③利用市场、行业、公司实际状况合理预测;

④利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项目、拟接项目以及经营规划进行预测。

(1)营业收入的预测

①产品类别分析

公司主要收入为生产销售各种规格型号的钛白粉精品以及副产品硫酸亚铁和进一步加工形成的聚合硫酸铁。钛白粉销售渠道分内销和外销,账面为不含增值税价格。钛白粉产品在最后一道工序“表处理”环节,通过不同工艺和助剂,达到若干市场需求的参数规格。2021年至2024年历史期间,公司不同规格产品历史单价差异较小。考虑其不同型号的销量是根据客户需求而定,企业对销售部门的考核按总量计算,属于市场可查询大宗商品类别的因素,本次经营预测不

区分型号,统一为“钛白粉”生产和销售,价格采用均价指标。构成三大产品为钛白粉、硫酸亚铁、聚合硫酸铁。

②产销量分析

历史销售数量道恩钛业钛白粉销售分为内销及外销,外销占比从2021年开始逐步上升,从2021年外销占比30%左右到2024年占比50%以上。从销售总量上看,钛白粉2023年销售数量是一个高点,2024年略有下滑。

A钛白粉a对外销售精品上表钛白粉数量为销售数量(销售的为精品,自产环节为粗品→精品,外采为粗品),代表市场占有量。标的公司钛白粉粗品产能为10万吨/年,在表处理车间完成精品生产,即最后的生产环节,产能为13万吨/年,不足的粗品通过外采解决。所以,历史销售数量未过13万吨/年,这一指标作为收益预测产销量的最高限额。历史产能分析如下:

序号项 目计量单位前四年实际数据
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1钛白粉精品 生产入库量吨/年117,562.18107,941.64114,754.57118,102.90
2产能吨/年130,000.00130,000.00130,000.00130,000.00
3产能利用率%90838891

2023年和2024年平均为90%,2021年也为90%,则未来产销量按照产能的90%计算为117,000.00吨/年。考虑产能限制,市场增速和本身市场销售数量的波动率,企业以此作为未来各年市场销售数量的平均值,不再进行数量增长或下降预期。b自产粗品

序号项 目计量单位前四年实际数据
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1钛白粉粗品 生产入库量吨/年95,925.0091,141.7787,927.1293,832.03
2产能吨/年100,000.00100,000.00100,000.00100,000.00
序号项 目计量单位前四年实际数据
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3产能利用率%96918894

根据生产线介绍粗品产能利用率统计表,2024年为94%。未来预测参数前两年取91%,第三、四年取92%,第五年及永续期取93%。

③未来五年主要产品销售数量预测如下(单位吨):

序号项 目后五年预测数据
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1钛白粉117,000.00117,000.00117,000.00117,000.00117,000.00
2聚合硫酸铁70,000.0070,000.0070,000.0070,000.0070,000.00
3硫酸亚铁成品124,530.00124,530.00126,360.00126,360.00128,190.00
合计311,530.00311,530.00313,360.00313,360.00315,190.00

④产品销售单价的确定

根据生意社披露的钛白粉价格情况,2021-2025年2月中国钛白粉行业价格呈现先下降后增长趋势,2021年中,钛白粉价格约为20,000元/吨,随后逐渐下降至14,300元/吨。截至2025年4月21日,钛白粉价格为15,520元/吨。(市场报价为含税价13%)。

指标名称现货价:钛白粉
频率
单位元/吨
2025-04-2115,520.00
2025-03-2515,340.00
2025-02-1315,080.00
***15,080.00
2025-02-0715,020.00
2025-02-0615,020.00
2025-02-0515,020.00
2025-02-0414,900.00
***14,900.00
2024-12-2314,900.00
2024-12-2014,960.00
***14,960.00
2024-12-1114,960.00
***15,700.00
2024-09-1815,700.00

根据2025年2月不含税订单价,最高的一单为14,200元/吨,中值订单为13,000元/吨,最低一单为12,800元/吨,平均为13,333元/吨。预测定价思路是既要合理考虑行业价格趋势、本单位历史均价,也要考虑产品售价与材料采购价之间的关系,最后反推到企业的毛利率水平。力争确定一个均衡点,并保持不变,避免价格波动对估值的影响。

钛白粉定价;经分析历史市场钛白粉价格走势,从2022年1月开始,平均价格在13,300元/吨附近波动。经沟通,取标的公司2023年和2024年平均价格为13,480元/吨(个位取整)。符合标的公司下发的价格调整跨度和现阶段实际对外售价水平。

⑤其他业务收入预测

其他业务收入核算的是废旧材料处理收益,不属于日常且稳定的经营收益,不进行预测。

⑥未来五年营业收入预测

上述预测的单价和数量相乘得到未来五年收入预测数据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项 目后五年预测数据
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1钛白粉157,716.00157,716.00157,716.00157,716.00157,716.00
2聚合硫酸铁938.00938.00938.00938.00938.00
3硫酸亚铁成品1,245.301,245.301,263.601,263.601,281.90
营业收入合计159,899.30159,899.30159,917.60159,917.60159,935.90

(2)营业成本的预测

①管理层对成本预测的总体思路是:首先,营业成本的构成分为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销售成本即运输费用成本。其次,将生产成本分为主产品钛白粉成本

核算单元和次产品聚合硫酸铁核算单元。硫酸亚铁是副产品,无需单独核算成本。再次,将生产成本分为料工费三大类。“费”根据重要性原则单独提取项目或合并项目进行分析计算。A材料:在假设产品售价不变的前提下,材料成本(原、辅料)的价格也保持不变,则材料单价占产品售价的比重亦不变,采用2024年比例参数为0.61,即1元销售收入中材料成本要占0.61元。期后根据毛利率变化的合理性,明确预测期2027年至2029年调整参数为0.60,永续期为0.61。单位材料成本要与产品销售数量挂钩,而不是生产数量。

B人工:包括直接人工和制造费中的工资、社保、福利、公积金。根据市场环境和企业人员管理思路,2025、2026、2027年生产部门工资不变。2028年增长5%,此后保持不变。C燃料动力:2024年单位燃料动力测算数为2,046.00元/吨,与钛白粉精品生产数量挂钩。D其他制造费用:除需要单独和重点核算的项目外,剩余其他制造费用2024年单位成本为447.75元/吨,与粗品生产数量挂钩。E钛石膏运输装卸:钛石膏是在生产钛白粉粗品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俗称黄泥。运输装卸费用匹配到自产粗品数量。F折旧:直接与折旧摊销表挂钩。G三大服务费:包括钛渣回收技术服务费、废酸回收技术服务费、空气压缩技术服务费。属于BOT合作模式,即由服务方前期投资设备设施和配套技术,被评估单位在合同期内按计量规则和收益分配办法支付服务费或成本冲减,到期无偿接收设备设施。根据合同,2029年服务期限全部到期,届时可节约服务费支出成本。H销售运输费:包含钛白粉、硫酸亚铁、聚合硫酸铁的销售运输成本,与全部数量合计数挂钩。I未来五年营业成本预测数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后五年预测数据
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主营业务成本136,354.56136,380.75135,641.90135,744.08134,921.56
1钛白粉生产成本分析
1.1材料95,922.2195,922.2194,629.6094,629.6094,629.60
1.2人工5,016.955,016.955,016.955,267.805,267.80
1.3燃料动力23,938.2023,938.2023,938.2023,938.2023,938.20
1.4其他制造费用4,074.554,074.554,119.324,119.324,164.10
1.5钛石膏运输装卸1,001.001,001.001,012.001,012.001,023.00
1.6折旧2,600.432,710.203,333.663,185.003,075.44
1.7钛渣回收技术服务费155.00103.33
1.8废酸回收技术服务费1,500.001,500.001,500.001,500.00700.00
1.9空气压缩技术服务费345.00258.75172.50172.5014.38
1.10废酸及空气乙方耗费从成本-367.35-313.01-258.68-258.68-79.06
1.11钛白、亚铁、聚合销售运费1,662.801,662.801,672.571,672.571,682.33
2聚合硫酸铁生产成本分析
2.1辅料12.4112.4112.4112.4112.41
2.2燃料动力193.20193.20193.20193.20193.20
2.3长隆技术服务费300.16300.16300.16300.16300.16
营业成本合计136,354.56136,380.75135,641.90135,744.08134,921.56

②毛利率对比分析

A行业市场毛利率状况下表是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行业及钛白粉生产细分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毛利率水平:

序号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3年报2024三季报
1002601.SZ龙佰集团26.71%26.95%
2002145.SZ中核钛白17.81%18.52%
3600727.SH鲁北化工7.96%13.44%
4000545.SZ金浦钛业3.66%5.49%
5002136.SZ安纳达9.65%5.58%
可比公司平均13.16%14.00%
序号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3年报2024三季报
行业中位值19.38%18.48%
行业平均值(算术平均)21.77%21.18%

分析:从大的行业来看,最近一期毛利率位于18%的水平;从主业为钛白粉细分行业来看,可比公司毛利分化较为明显,最高为龙头企业龙佰集团达20%以上。较低为金浦钛业和安纳达6%以下。剔除较高和较低的可比公司后,中间值平均为16%。B标的公司毛利率状况标的公司历史毛利率如下:

期 间2023年2024年
毛利率13.91%14.81%

C标的公司毛利率预测如下

期 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永续期
毛利率14.72%14.71%15.18%15.12%15.64%15.34%

(3)税金及附加预测

被评估单位税金及附加涉及的主要税种和税率为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印花税、房产土地税、车船税及其他。增值税税率为13%等不同类别。不存在出口退税和其他需特殊处理的税务事项。

①销项税按全部销售收入的13%计算。

②进项税:成本中的材料、动力按13%计算,服务费6%,运输费9%。并考虑了销售费、管理费和研发费中涉及的增值税项目。

③其他待抵扣税项为资本性支出中的进项税抵扣。

④房产土地税根据房产原值及土地税的计算表(按高新企业3.2元/㎡计算)进行计算。

⑤环保税取历史水平。

未来各年度的税金及附加预测结果见下表(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内容后五年预测数据
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销项税20,786.9120,786.9120,789.2920,789.2920,791.67
进项税16,465.4416,452.9616,273.2316,272.6316,216.02
其他待抵设备41.39590.491,128.86370.59129.74
应交增值税4,280.083,743.453,387.204,146.074,445.91
城建税7%299.61262.04237.10290.23311.21
教育费附加3%128.40112.30101.62124.38133.38
地方教育附加2%85.6074.8767.7482.9288.92
印花税0.03%77.9577.9577.5677.5677.57
土地使用税114.58114.58114.58114.58114.58
房产税215.68215.68215.68215.68215.68
十一环保税95.0095.0095.0095.0095.00
十二车船税0.230.230.230.230.23
税金及附加合计1,017.04952.65909.521,000.581,036.57

(4)销售费用预测

销售费用核算的主要是外销佣金、外库调拨费、职工薪酬、信用保险费、外库装卸费等。外销佣金根据历史佣金与外销数量的比例关系取近两年平均参数进行计算;外库调拨费根据2024年外调库单位运费进行计算;职工薪酬未来三年保持不变,第四年增长10%,此后不变。信用保险费与外销收入挂钩;外库装卸费根据2024年外调库单位装卸费进行计算,考虑了上下两个过程的数量。其他根据历史数据估算。

各年预测结果见下表(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后五年预测数据
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销售费用1,686.841,686.841,686.841,714.081,714.08
1佣金548.96548.96548.96548.96548.96
2外库调拨费328.02328.02328.02328.02328.02
3职工薪酬272.43272.43272.43299.68299.68
4信用保险费284.60284.60284.60284.60284.60
序号项目后五年预测数据
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5展览费70.0070.0070.0070.0070.00
6差旅费60.0060.0060.0060.0060.00
7外库装卸费32.8332.8332.8332.8332.83
8其他90.0090.0090.0090.0090.00

(5)管理费用的预测

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股份支付、检测费、无形资产摊销和固定资产折旧费、职工薪酬、中介机构费用等。

其中,职工薪酬预测期前两年保持不变,2028年增长5%,此后保持不变;检测费在近两年平均值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的额度,保持不变;折旧和摊销与折旧计算表挂钩;中介机构费用包括外部专家咨询、涂料协会会费、高新技术、财务和税务中介等。前两年费用较高的原因是大额财务中介费支出,预计后期逐渐支付完成,日常支出主要剩下的是需分摊的年度审计费,以50万元涵盖足够。股份支付与现金流无关,不进行预测。其他费用合计2021年和2024年均为180万元,其他年度略低,未来按180万元预计,保持不变。

各年预测结果见下表(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后五年预测数据
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管理费用合计1,585.221,515.221,495.221,517.931,517.93
1残保金60.0060.0060.0060.0060.00
2检测费145.00145.00145.00145.00145.00
3维修费10.0010.0010.0010.0010.00
4无形资产摊销148.16148.16148.16148.16148.16
5折旧费132.82132.82132.82132.82132.82
6职工福利费75.0075.0075.0075.0075.00
7职工薪酬654.25654.25654.25686.96686.96
8中介机构费用150.0080.0060.0050.0050.00
9安全生产费用30.0030.0030.0030.0030.00
10其他180.00180.00180.00180.00180.00

(6)研发费用的预测

历史年度研发费在5,000万元左右,主要包括研发人员薪酬、材料费投入、折旧与摊销。

职工薪酬同销售费预测思路,材料费投入保持2024年4,000万元/年的水平,折旧与摊销不变,成本中的折旧与摊销需要扣除该部分。

各年预测结果见下表(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后五年预测数据
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研发费用合计4,818.234,818.234,818.234,885.264,885.26
1人员人工670.30670.30670.30737.33737.33
2直接投入4,000.004,000.004,000.004,000.004,000.00
3折旧费与长期费用摊销137.93137.93137.93137.93137.93
4其他费用10.0010.0010.0010.0010.00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审核标准,反观费用率高于3%的要求,是合理的。

(7)财务费用的预测

财务费用的预测主要考虑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按2024年占利息支出的比例确定一个参数0.3计算;利息支出按基准日账面借款及利息率计算;手续费支出按历年平均水平取值为100万元计算。汇兑损益不确定性较大,不进行预测。未来5年财务费用相关预测数据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项 目后五年预测数据
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利息收入合计159.95159.95159.95159.95159.95
利息支出合计533.18533.18533.18533.18533.18
手续费支出合计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汇兑损益合计-----
合计473.23473.23473.23473.23473.23

2024年,因汇兑损益的影响,财务费用为-485万元,未来预测相当于增加财务费用950万元。

(8)所得税预测

被评估单位执行的是15%的所得税税率。经向税务会计问询,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不存在前期待抵扣亏损。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第一条: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所得税各年预测结果见下表(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后五年预测数据
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一、利润总额13,964.1914,072.3914,892.6714,582.4415,387.27
二、研发费加计扣除4,818.234,818.234,818.234,885.264,885.26
三、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9,145.969,254.1610,074.459,697.1810,502.02
四、所得税率15%15%15%15%15%
五、所得税金额1,371.891,388.121,511.171,454.581,575.30

对比:标的公司2023年所得税约为1,152万元;2024年约为1,295万元。预测数据差异不大。

(9)折旧及摊销预测

折旧及摊销预测的思路是:一、现有账面资产分类别按照正常年折旧率水平在明确的预测期折完为止(含残值);二、根据各类资产的经济适用年限确定资产更新期并正常计提折旧;三、根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确定新增资产。四、永续期折旧考虑时间价值和资产更新后的具体情况进行测算。理论上保证了企业正常运营需要的资产基础。

①由于标的公司多数设备已到更新年限,本次采用单个项目进行测算,根据会计折旧年限和理论更新年限对使用超期的设备进行更新,增加了后期的年折旧金额。

②正在筹建10万吨/年联产法钛白粉绿色生产项目,占地约115亩。由于本

次评估未考虑该项目建成后带来的经营效益,则该宗土地作为非经营性资产加回,不列入收益预测体系计提摊销额。

③综上,预测期折旧额根据企业会计政策计算,不含残值。各年金额分类合计数会有所变动。

固定资产折旧及摊销预测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资产类别原值净值后五年预测数据永续期
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固定资产59,319.0118,714.702,794.282,463.362,254.281,809.671,581.950.00
资产更新17,330.8717,330.8748.38486.481,319.021,614.961,733.132,868.73
无形资产7,407.785,593.97148.16148.16148.16148.16148.16148.16
新增327.43327.4328.5131.1131.1131.1131.1121.74
合 计84,385.1041,966.973,019.333,129.103,752.563,603.903,494.343,038.63

(10)资本性支出预测

资本性支出是指企业为维持持续正常经营,在固定资产及大修等方面的再投入。实际上就是公司的再投资,它是用来维持公司现有资产的运行,保证企业未来增长或稳定经营的一项支出,分为明确的预测期和永续期两个部分的资本性支出:

①明确的预测期根据企业固定资产购置或更新计划进行预测。

②永续期的资产性支出及折旧

永续年资本性支出是考虑为了保证企业能够持续经营,各类资产经济寿命年限到期后需要更新,但由于该项支出是按经济寿命年限间隔支出的,因此本次评估将该资本性支出折算成年金。具体测算方法如下:

A将各类资产下一周期更新支出(本次假设按账面原值确定)按尚可使用年限折现至预测末现值;

B将该现值按各类资产的经济耐用年限年金化,作为永续期各年资本性支出。

资本性支出预测数据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永续期
一、新建工程62.02----14.32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永续期
二、资产更新投资256.384,542.268,683.532,850.69998.012,166.83
三、其他资产投资-----34.07
合计318.404,542.268,683.532,850.69998.012,215.22

(11)净营运资金变动的预测

净营运资金变动是指随着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因提供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应收应付账款、存货等;还有少量经营中必需的其他应收和应付款。

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

本次营运资金预测经过以下步骤和思考:

①主要比例参数采用2024年水准;

②货币资金采用最低现金保有量模式;

③在计算2024年比例参数时,因不满足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条件的原因产生的应收票据与其他流动负债对挂账(对冲为零),需要进行还原。

营运资金预测结果详见下表(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永续期
营运资金42,490.3742,474.7242,287.1442,335.1742,201.9542,201.95
营运资金追加额519.83-15.65-187.5848.03-133.22

(12)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的预测

(预测期内每年)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利息费用(扣除税务影响后)-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金变动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费+其它业务利润-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1-所得税率)+折旧与摊销+利息费用(扣除税务影响)-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金变动

根据以上各单项的预测及上式计算最后得出未来各年度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结果详见收益法预测表。

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现金流量预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后五年预测数据永续期
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一、营业收入159,899.30159,899.30159,917.60159,917.60159,935.90159,935.90
减:营业成本136,354.56136,380.75135,641.90135,744.08134,921.56135,407.69
营业税金及附加1,017.04952.65909.521,000.581,036.571,037.04
销售费用1,686.841,686.841,686.841,714.081,714.081,714.08
管理费用1,585.221,515.221,495.221,517.931,517.931,517.93
研发费用4,818.234,818.234,818.234,885.264,885.264,885.26
财务费用473.23473.23473.23473.23473.23473.23
二、利润总额13,964.1914,072.3914,892.6714,582.4415,387.2714,900.67
减:所得税费用1,371.891,388.121,511.171,454.581,575.301,502.31
三、净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2,592.2912,684.2613,381.5113,127.8613,811.9713,398.36
加:折旧与摊销3,019.333,129.103,752.563,603.903,494.343,038.63
利息费用(扣除税务影响后)453.20453.20453.20453.20453.20453.20
减:资本性支出318.404,542.268,683.532,850.69998.012,215.22
净营运资金变动519.83-15.65-187.5848.03-133.22-
四、企业自由现金流量15,226.5911,739.969,091.3214,286.2416,894.7314,674.97

(13)现金流折现时间

现金流预测期内按年(期)中折现考虑。

4、折现率的确定

(1)权益资本成本Ke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计算权益资本成本,该模型在计算权益资本成本中被广泛运用,运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计算权益资本成本的具体公式如下:

其中:Ke=Rf+Beta×ERP+Rc

式中:Ke为权益资本成本;

Rf为目前的无风险利率;Beta为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ERP为市场风险溢价;

Rc为企业的特定的风险调整系数。

①无风险报酬率Rf的确定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以忽略不计。查询剩余期限10年以上的国债到期收益率(按央行中债分类规则),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Rf=1.9007%。

②Beta系数的确定过程

Beta系数是用来衡量上市公司相对充分风险分散的市场投资组合的风险水平参数。市场投资组合的Beta系数为1,如果上市公司相对市场投资组合的风险较大,那么其Beta系数就大于1,如果上市公司相对市场投资组合的风险较小,那么其Beta系数就小于1。

a、选取目标参考公司

被评估单位是一家钛白粉生产企业,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我们在该行业内尽力选取以钛白粉生产为主业的上市公司作为参考公司。

经过筛选和补充,入选公司如下:

序号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行业主业概况收入贡献利润贡献
1002601.SZ龙佰集团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钛白粉、锆制品和硫酸铝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68%83%
2002136.SZ安纳达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生产和销售系列二氧化钛及相关化工产品。73%98%
3002145.SZ中核钛白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钛白粉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服务,主要产品为金红石型钛白粉、锐钛型钛白粉系列产品85%82%
4600727.SH鲁北化工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化肥业务、水泥业务、盐业业务、甲烷氯化物业务和钛白粉业务。63%37%
5000545.SZ金浦钛业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钛白粉的生产和销售。75%71%

b、计算参考公司的财务杠杆比率和Beta系数。

根据同花顺iFinD资讯平台,以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连续3年内市场价格测算估计,得到行业相关公司股票的历史市场扣除所得税影响后修正的平均风险系数βUi,如下表所示:

序号证券代码证券简称D/E测算βUi剔税和杠杆调整Beta
1002601.SZ龙佰集团0.51450.8506
2002136.SZ安纳达0.01080.8867
3002145.SZ中核钛白0.24390.9758
4600727.SH鲁北化工0.69750.7273
5000545.SZ金浦钛业0.23650.8953
平均0.34070.8671

注:整体行业综合数据为0.8640,差异较小,说明所选取的可比公司具有代表性。

c、计算被评估单位目标资本结构的财务杠杆Beta系数。βL=βU×[1+(1-t)D/E]=0.8671×[1+(1-15%)×0.3407]=1.1182

③ERP市场风险溢价

股权风险收益率是投资者投资股票市场所期望的超过无风险收益率的部分。对中国股票市场相关数据测算结果如下:

序号年分Rm算术 平均值Rm几何 平均值无风险收益率Rf(距到期剩余年限超过10年)ERP=Rm算术平均值-RfERP=Rm几何平均值-Rf无风险收益率Rf(距到期剩余年限超过5年但小于10年)ERP=Rm算术平均值-RfERP=Rm几何平均值-Rf
1202324.12%10.17%3.87%20.24%6.30%3.32%20.79%6.85%

2023年的市场风险超额收益率ERP结果

④特定风险调整系数Rc

Rc=Rs+个别风险系数

采用资本定价模型一般被认为是估算一个投资组合(Portfolio)的组合收益,对于单个公司的投资风险一般认为要高于一个投资组合的风险,因此,在考虑一个单个公司或股票的投资收益时应该考虑该公司的特有风险所产生的超额收益。包括规模风险Rs和个别风险。其中,个别风险系数根据评估师经验判断,本项目取值为1%。规模风险系数采用理论界公式如下:

Rs=3.139%-0.2485%×NA

其中:R

S

为公司规模超额收益率;NA为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NA<=10亿)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规模为5.87亿元。根据以上公式,可得出评估对象的特定风险调整系数Rc的值。Rc=Rs+个别风险系数=3.139%-0.2485%×5.87+1.5%=3.18%

⑤权益资本成本Ke计算结果

根据以上,评估基准日的无风险利率为1.9007%,具有被评估单位目标财务杠杆的Beta系数为1.1182,市场风险溢价为6.30%,被评估单位特定的风险调整系数取值为3.18%,则权益资本成本为:

Ke=Rf+Beta×ERP+Rc

=1.9007%+1.1182×6.30%+3.18%

=12.13%

(2)债务资本成本Kd的确定

本次预测取基准日5年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Kd=3.60%。

(3)加权资本成本WACC的确定

WACC=Ke×E/(D+E)+Kd×D/(D+E)×(1-T)

=12.13%×74.59%+3.60%×25.41%×(1-15%)=9.83%

5、折现期的确定

本次评估,折现期分两段,以评估基准日为起点,第一段为2025年1月至2029年末的明确预测期,第二段为2029年以后的永续期。

6、溢余资产价值的确定

溢余资产指的是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多余的资产,多为溢余的货币资金。

经与企业管理层讨论分析,公司评估基准日无溢余资产。

7、非经营性资产的确定

非经营性资产(其他资产)指的是与企业经营收益预测无关的资产,此类资产按账面审核结果或评估分析确定,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

资产负债类别内容账面值
非经营性资产
其他应收款18,102,522.09
其他流动资产25,064,624.47
长期股权投资6,410,621.2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0,000.00
在建工程联产绿色、工程物资5,108,826.42
无形资产联产绿色土地34,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5,316,945.37
其他非流动资产100,430,920.00
小计194,484,459.57

上述无形资产-土地,是申报的第5宗地,用于10万吨/年联产法钛白粉绿色生产项目。本次评估未考虑该项目建成后带来的经营效益,也未将其纳入收益预测体系,作为非经营性资产以评估值加回,评估增值率约为0.4%。

8、非经营性负债的确定

非经营性负债是指与公司未来收益无直接关系的,不产生直接效益的负债。此类负债不影响利润,可按账面审核结果进行确定。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

资产负债类别账面值备注
非经营性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6,008,202.99
应交税费9,000,867.61
其他应付款88,958,634.29
其他流动负债2,270,994.21已剔除账面对冲的应收票据金额
递延所得税负债4,984,718.28
小计111,223,417.38

9、付息负债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付息债务有短期借款161,285,351.40元。10、权益资本市场价值的确定

(1)计算企业的自由现金流折现值

经计算得出企业的自由现金流折现值合计数为151,191.44万元,计算结果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永续期
五、企业自由现金流量15,226.5911,739.969,091.3214,286.2416,894.7314,674.97
折现率9.83%9.83%9.83%9.83%9.83%9.83%
折现系数0.95420.86880.79100.72020.65586.6714
折现值14,529.2110,199.687,191.2310,288.9511,079.5697,902.80
2025年1月-2029年12月53,288.64
2029年以后97,902.80
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151,191.44

(2)计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合计+溢余资产价值+其他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付息债务价值

=151,191.44+0+19,448.45-11,122.34-16,128.54

=143,400.00万元(百万位取整)

(五)市场法具体情况

1、市场法评估模型简介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使用市场法的基本条件是需要有一个较为活跃的资本、证券市场;可比公司及其与评估目标可比较的指标、参数等资料可以充分获取。

市场法属于间接评估方法,分为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1)上市公司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一般是根据评估对象所处市场的情况,选取某些指标如市净率(P/B)、市盈率(P/E)、市销率(P/S)、价值-EBIT倍数(EV/EBIT)、价值-EBITDA倍数(EV/EBITDA)等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比较。通过对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各指标相关因素的比较,调整影响指标因素的差异,来得到评估对象的市净率(P/B)、市盈率(P/E)等,据此计算被评估单位股权价值。

(2)交易案例比较法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公司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采用交易案例比较法和上市公司比较法类似,一般是根据评估对象所处市场的情况,选取某些公共指标如市净率(P/B)、市盈率(P/E)、市销率(P/S)、价值-EBIT倍数(EV/EBIT)、价值-EBITDA倍数(EV/EBITDA)等与可比公司进行比较。通过对评估对象与可比公司各指标相关因素的比较,调整影响指标因素的差异,来得到评估对象的市净率(P/B)、市盈率(P/E)等,据此计算目标公司股权价值。

在可获得交易案例,且交易案例的相关数据可以详尽获得情况下,该方法优于上市公司比较法。虽然近年来国内有一定数量的类似企业交易案例,但相关信息披露不如上市公司充分,且根据交易背景判断,交易对价中可能包含其他因素,存在差异,因此上市公司比较法的使用更普遍。

2、市场法评估过程

(1)基本评估思路

①分析被评估单位的基本状况。主要包括其所在的行业、经营范围、规模、财务状况等。

②筛选可比公司。可比公司应处同一行业,在营运和财务上与被评估单位具有相似的特征。尤其是主营业务,这是选择参考公司的基本原则。

③分析、比较被评估单位和可比公司的因素及主要指标。包括规模性、盈利性、成长性、稳健性、运营效率及社会责任等多方面的因素或指标。

④根据被评估单位性质,对可比公司选择适当的价值乘数,并采用适当的方法对其进行修正、调整,进而估算出被评估单位适用的可比价值乘数。

⑤将可比价值乘数运用于被评估单位所对应的财务数据,得出初步的评估结果。分析价值内涵,是否需要考虑缺乏市场流通性折扣和控股权溢价,是否考虑溢余及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最终确定被评估单位的股权价值。

(2)方法选取

本次评估选用上市公司比较法,理由是:虽然近年来国内有一定数量的类似企业交易案例,但相关信息披露不如上市公司充分,且根据交易背景判断,交易对价中可能包含其他因素,存在差异。因此,受信息收集的限制而难以找到适当数量的可比交易案例。但在证券市场上能找到一定数量的与被评估单位类似的上市公司,且交易活跃,财务数据公开,信息充分,故本次市场法评估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

(3)可比公司选取

本次可比公司的选取首先要在收益法可比公司中产生;其次考虑了主要产品的涵盖面,即主要是生产钛白粉的企业;最后在规模上从低到高均需涉猎遴选出5个可比公司如下:

序号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行业主业概况收入贡献利润贡献
1002601.SZ龙佰集团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钛白粉、锆制品和硫酸铝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68%83%
2002136.SZ安纳达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生产和销售系列二氧化钛及相关化工产品。73%98%
3002145.SZ中核钛白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钛白粉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服务,主要产品为金红石型钛白粉、锐钛型钛白粉系列产品85%82%
4600727.SH鲁北化工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化肥业务、水泥业务、盐业业务、甲烷氯化物业务和钛白粉业务。63%37%
5000545.SZ金浦钛业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钛白粉的生产和销售。75%71%

注:数据来源为2023年可比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

(4)价值乘数选取

选择与被评估单位价值表现形式一致的价值比率是市场法评估的重要环节。根据经验和总结,一般情况下,服务业企业选择市销率;制造业企业选择市盈率;重资产企业一般选择市净率。分析本项目,首先剔除了市销率。评估人员进一步针对可比公司的价值比率以及财务指标进行了回归分析,判断市盈率和市净率的适用性如下表:

序号价值乘数PEV
BEBITDA
1相关性MultipleR0.98450.9825
2拟合优度RSquare0.96930.9653
3观测值55

可见,市盈率和市销率相关系数均接近1,说明相关性较高。

进一步分析可比公司的资产内涵与标的公司的差异情况。例如龙佰集团财报披露显示有年产16万吨直流电弧炉冶炼钛渣生产线扩建项目和采矿权;中核钛白财报披露显示有采矿权。说明可比公司拥有标的公司不具备的矿资产(钛白粉上游原材料),因此采用市净率不能得出适用于标的公司的公允可比倍数。

对于并购一家标的,其盈利能力是公众较为关注的维度。故本次选取以市盈率为代表的类似价值乘数。

由于EBITDA指标更优于净利润(P/E价值乘数)指标,本次选择EV/EBITDA价值乘数模型。

EV/EBITDA是指企业价值与企业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的比值,从原理上来说该价值乘数的最终决定因素与折现现金流量法模型中价值的决定因素是相同的,同样取决于那些决定价值的基本因素: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以及增长能力。

计算公式为:

企业价值EV=股权价值+付息债务-货币资金

评估对象股权价值=(被评估单位EBITDA×可比价值乘数EV/EBITDA–付息债务价值+货币资金价值)×(1-流动性折扣)

可比价值乘数EV/EBITDA=修正后可比公司价值乘数的加权算数平均数=∑可比公司价值乘数×可比公司价值乘数修正系数×可比公司所占权重可比公司价值乘数修正系数=∏影响因素Ai的调整系数影响因素Ai的调整系数=被评估单位系数/可比公司系数

(5)计算修正过程

1)可比公司EV/EBITDA倍数确定步骤一:通过同花顺iFinD资讯平台,查询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平均股价,按照当期发行在外的市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股数计算出P值;

步骤二:根据公告的财务报表对可比公司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进行剥离计算出经营性P值,未公告年报的可比公司,使用第三季度数据;

步骤三:根据企业价值EV=股权价值(经营性P值)+付息债务-货币资金公式计算出EV值。

步骤四:通过同花顺iFinD资讯平台,查询和计算可比公司的EBITDA值。其中,未公告年报的可比公司采用TTM模型处理,即上年度第四季度实现数据(年报减去三季报)加上本期三季报数据。

步骤五:计算价值倍数EV/ EBITDA

由于可比上市公司股价、盈利状况变化较大,我们采用四期参数,分析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倍数值。选取过程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名称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指标选取
EV/EBITDAEV/EBITDAEV/EBITDAEV/EBITDA
002601.SZ龙佰集团8.698.057.817.167.48
002136.SZ安纳达12.565.6917.4575.9617.45
002145.SZ中核钛白14.0019.9426.4517.6317.63
600727.SH鲁北化工5.206.279.007.257.25
000545.SZ金浦钛业9.86150.93-83.49155.979.86

分析;

①龙佰集团的指标呈下降趋势,近两期均在7倍范围,取两期均值;

②安纳达的指标整体是上升趋势,最近一期显然不适用,向前一期取值;

③中核钛白从规律看指标参数上升到26倍后回落到17倍,取最近一期值;

④鲁北化工同上;

⑤金浦钛业显然只有第一期数据可用。

即可比上市公司的价值乘数如下表:

项 目案例1案例2案例3案例4案例5
龙佰集团中核钛白鲁北化工金浦钛业安纳达
EV/EBITDA倍数7.4817.637.259.8617.45

2)标的公司及可比公司修正指标参数数据查询结果标的公司的指标参数要与可比公司口径保持一致,并且需要一个较为准确的数据。取2023年全年期(已公告)进行计算,相关指标使用如下:

指标被估值单位案例1案例2案例3案例4案例5
道恩钛业龙佰集团中核钛白鲁北化工金浦钛业安纳达
规模指标
总资产(亿元)10.11638.17185.3685.1729.2720.11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亿元)4.53224.82118.8629.9113.6911.82
主营业务收入(亿元)16.22267.9449.4749.9422.6421.1
盈利能力指标
净资产收益率(扣非损益%)26.9014.393.423.29-10.705.54
销售净利润率(%)7.6312.138.483.15-7.122.71
销售毛利率(%)13.8126.7117.817.963.669.65
营运能力指标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0.0810.176.4725.417.8915.63
存货周转率(次)9.742.834.566.539.6411.2
偿债能力指标
资产负债率(%)55.1860.7935.1361.1444.3529.82
流动比率(%)129.0076.00191.0084.0077.00190.00
速动比率(%)107.3748.00171.0070.0061.00162.00
成长能力指标
指标被估值单位案例1案例2案例3案例4案例5
道恩钛业龙佰集团中核钛白鲁北化工金浦钛业安纳达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增长率(%)26.6818.8470.79-1.11-20.5028.64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4.3223.6810.0119.447.2823.46

3)构建指标调整标准

指标平均值最大值最小值中间值平均步距值
规模指标
总资产(亿元)161.36638.1710.1157.22104.68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亿元)67.27224.824.5321.8036.72
主营业务收入(亿元)71.22267.9416.2236.0641.95
盈利能力指标
净资产收益率(扣非损益%)7.1426.90-10.704.486.27
销售净利润率(%)4.5012.13-7.125.393.21
销售毛利率(%)13.2726.713.6611.733.84
营运能力指标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4.2825.416.4712.903.16
存货周转率(次)7.4211.212.838.091.40
偿债能力指标
资产负债率(%)47.7461.1429.8249.775.22
流动比率124.50191.0076.00106.5019.17
速动比率103.23171.0048.0088.6820.50
成长能力指标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增长率(%)20.5670.79-20.5022.7615.22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13.2623.68-4.3214.734.67

4)影响因素调整系数计算根据上表设定每步距分值为5,以被评估单位作为比较基准,将其各指标系数均设为100。将可比案例各指标系数与被评估单位进行比较,低于被评估单位指标系数的则调整系数小于100,高于被评估单位指标系数的则调整系数大于100。得到如下因素调整系数表:

指标案例1案例2案例3案例4案例5
龙佰集团中核钛白鲁北化工金浦钛业安纳达
规模指标
总资产(亿元)0.770.930.960.991.00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亿元)0.770.860.970.990.99
主营业务收入(亿元)0.770.960.960.990.99
盈利能力指标
净资产收益率(扣非损益%)1.111.231.231.431.20
销售净利润率(%)0.930.991.081.301.09
销售毛利率(%)0.850.951.091.151.05
营运能力指标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001.060.810.890.92
存货周转率(次)1.331.231.121.000.95
偿债能力指标
资产负债率(%)0.951.230.941.111.32
流动比率1.160.861.141.160.86
速动比率1.160.861.101.120.88
成长能力指标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增长率(%)1.030.881.101.190.99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0.770.870.800.890.77

5)可比价值乘数计算

项目案例1案例2案例3案例4案例5
龙佰集团中核钛白鲁北化工金浦钛业安纳达
EV/EBITDA倍数7.4817.637.259.8617.45
规模指标0.770.920.960.990.99
盈利能力指标0.971.061.131.291.11
营运能力指标1.171.150.970.950.93
偿债能力指标1.090.991.061.131.02
成长能力指标0.900.870.951.040.88
修正后的倍数6.3916.947.6814.0916.22
平均倍数12.26

各指标取因素调整系数的平均值,对EV/EBITDA倍数进行修正,各修正结

果取平均数得到可比价值乘数12.26倍。

6)市场法评估结果计算公式为:

企业价值EV=股权价值(经营性P值)+付息债务-货币资金评估对象股权价值=(被评估单位EBITDA×可比价值乘数EV/EBITDA–付息债务价值+货币资金价值)×(1-流动性折扣)+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

被估值单位计算结果
道恩钛业
EBITDA16,904.73
EV/EBITDA倍数12.26
付息债务(万元)16,128.54
货币资金(万元)16,757.12
非流动性折扣30.00%
经营性资产价值145,600.00
非经营性资产价值8,321.82
股权价值153,900.00

注:①标的公司EBITDA根据评估基准日审计后的财务报表进行计算;

②付息债务为基准日账面短期借款;

③货币资金为基准日账面值。

三、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一)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无。

(二)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无。

(三)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

无。

(四)重大期后事项

标的公司位于生产厂区的房屋建筑物现有61项,其中40项为原有产权证。2025年1-2月陆续对原有证书的36个进行换证更新,对前期尚未办证和后期新增房屋共计20项房屋建筑物进行了补新办证,剩余1项仓储用房尚在办证中。产权人承诺不存在其他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

(五)其他重要事项

(1)不动产权证书编号鲁(2024)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05565号,是正在筹建的10万吨/年联产法钛白粉绿色生产项目用地。先期在建工程已投入458万元,处于打桩阶段。本次评估未考虑该项目建成后带来的经营效益,也未考虑未来在建资本性支出。

(2)标的公司致力于环保节能技术改造,先后通过BOT项目对钛渣回收技术、废酸回收技术、空气压缩技术进行成本费用投入,预计2029年服务期限全部到期。届时,无偿接收设备设施,不再支付服务费,可节约1,000万元左右的成本费用支出。

(3)为了本次评估,我们采用了一些上市公司的有关财务报告和股票交易数据。我们的估算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上述财务报告和交易数据,我们假定上述财务报告和有关交易数据均真实可靠。我们的估算依赖该等财务数据的事实,并不代表我们表达任何对该财务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的任何保证。

(4)本次评估结果是为本次评估目的服务,根据公开市场原则和一些假设前提下对评估对象的公平市场价值的评估。本次评估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是建立在被评估单位制定的盈利预测基础上的。我们的评估假设是在目前条件下,对委估对象未来经营的一个合理预测,如果未来出现可能影响假设前提实现的各种不可预测和不可避免的因素,则会影响上述营业收入预测的实现程度。我们在此提醒委托人和相关报告使用人,本评估机构并不保证上述假设可以实现,也不承担实现或帮助实现上述假设的义务。

(5)对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企业委托时未作特殊书面说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6)本次评估未考虑评估范围以外的法律问题,未考虑特殊的交易可能追加的付出,也未考虑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市场变化情况,包括可能发生抵押、质押、担保、拍卖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7)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人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8)本次评估是基于评估假设成立的前提条件下进行的,如评估假设发生变化或不再适用,将对评估结论产生重要影响或导致评估结论无效。

四、董事会关于拟购买资产的估值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一)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在充分了解本次交易的前提下,分别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等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湖北众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以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确定拟购买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作为本次交易定价的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

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本次交易的定价方式合理,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综上,本次交易中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其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二)标的公司评估依据的合理性分析

1、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地位、行业发展趋势、行业竞争及经营情况等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地位、行业发展趋势、行业竞争及经营情况等参见本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情况”。

2、未来财务预测的相关情况

根据湖北众联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5]第1138号),本次收益法评估对标的公司2025年至2029年期间及期后永续期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等财务数据进行了分析与预测,预测情况参见本节之“二、标的资产评估的具体情况”之“(四)收益法具体情况”之“3、预测期的收益预测”。

考虑到标的公司所处行业未来市场发展,预测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净利润较报告期有一定增长,本次评估预测具备合理性。

(三)标的资产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优惠等方面

标的公司在经营中所涉及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管理体系、技术等预计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拟与标的资产在治理结构、管理制度、业务经营、人员安排等方面实施进行相应的整合,以保证标的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上市公司将利用自身的资本平台优势以及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方面的优势,加强标的公司的规范经营和业务发展,

不断提升标的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评估已充分考虑了未来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等方面的发展,未来宏观环境及行业、技术的正常发展变化,不会影响本次标的资产评估的合理性。

(四)对评估结果的敏感性分析

结合标的公司的经营特点及本次评估方法,选取利用钛白粉单价、毛利率、折现率、指标对标的资产评估值进行敏感性分析如下:

1、钛白粉单价敏感性分析

利用单价变动与标的资产评估值变动的敏感性分析如下表所示:

单价变动率标的资产评估值(万元)评估值变动率波动倍数
2.00%153,700.006.70%3.35
1.00%148,500.003.43%3.43
0%143,400.000%0
-1.00%138,200.00-3.76%3.76
-2.00%133,100.00-7.74%3.87

由上表分析可见,利用钛白粉单价与标的资产评估值存在正相关变动关系,假设除利用单价变动以外,其他条件不变,则单价每变动1%,标的资产评估值的变动率将同向波动3.6倍。

2、毛利率敏感性分析

利用毛利率变动与标的资产评估值变动的敏感性分析如下表所示:

毛利率变动率标的资产评估值(万元)评估值变动率波动倍数
1%145,600.002%1.51
0.5%144,500.001%1.52
0%143,400.000%0
-0.5%142,300.00-1%1.55
-1%141,200.00-2%1.56

由上表分析可见,利用毛利率与标的资产评估值存在正相关变动关系,假设除利用毛利率变动以外,其他条件不变,则毛利率每变动0.5%,标的资产评估值的变动率将同向波动1.53倍。

3、折现率敏感性分析

利用折现率变动与标的资产评估值变动的敏感性分析如下表所示:

折现率增减标的资产评估值(万元)评估值变动率波动倍数
1%130,200.00-10.14%-10.14
0.5%136,500.00-5.05%-10.11
0%143,400.000%0
-0.5%151,000.005.03%-10.07
-1%159,500.0010.09%-10.09

由上表分析可见,利用折现率与标的资产评估值存在反相关变动关系,假设除利用折现率变动以外,其他条件不变,则折现率每变动0.5%,标的资产评估值的变动率将反向波动10.10倍。

(五)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分析

上市公司业务主要聚焦高分子新材料,属有机化工新材料领域,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钛白粉、硫酸亚铁、聚合硫酸铁等,属无机化工新材料,双方共同属于化工新材料领域范畴。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业务板块将向产业链上游延伸,现有的有机化工新材料业务将与标的公司无机化工新材料业务相互结合,充分发挥化工新材料领域的产品、技术、研发协同效应,在高端锂电池材料、光伏新材料、国防军工应用等领域加快开发布局,不断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新材料的更高需求,促进上市公司业务的转型升级。具体参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本次交易尚未完成,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之间的协同效应金额难以量化,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交易的评估预测过程中,未考虑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之间协同效应对标的公司业绩的影响。本次交易的最终作价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作为参考,并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基于标的公司历史业绩、未来发展规划等多项因素协商确定,亦未考虑上述协同效应。

(六)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1、可比上市公司案例

道恩钛业是一家钛白粉生产企业,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该行业内选取截至2024年12月末以钛白粉生产为主业的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相关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市盈率市净率
1300891.SZ惠云钛业122.202.69
2002601.SZ龙佰集团11.621.78
3002136.SZ安纳达150.361.90
4002145.SZ中核钛白33.341.49
5600727.SH鲁北化工13.751.30
6000545.SZ金浦钛业-21.241.96
中位值13.751.84
平均值19.571.85

注1: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同花顺咨询平台,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基准日市值/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TTM),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基准日市值/2024年三季报归母所有者权益。注2:中位值及平均值剔除市盈率异常值包括参数为负数和大于100的指标。

2、可比交易案例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钛白粉产品,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行业,同行业近年来可比交易案例情况如下:

序号证券简称证券代码交易标的市盈率(倍)市净率(倍)
1皖维高新600063.SH皖维皕盛100%股权43.104.16
2利安隆300596.SZ康泰股份92.2109%股权19.142.23
3东方盛虹000301.SZ斯尔邦100%股权28.521.74
4振华股份603067.SH民丰化工100%股权58.981.78
5新安股份600596.SH华洋化工100%股权9.504.47
中位值28.522.23
平均值31.852.88

注1:市盈率=100%股权估值/评估基准日前一年度归母净利润注2:市净率=100%股权估值/评估基准日归母所有者权益

3、标的公司评估值合理性

从可比上市公司及可比交易案例情况来看,标的公司100%股权评估值对应的市盈率为12.18、市净率为2.45,标的公司市盈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及可比交易案例的中位值及平均值,市净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中位值及平均值,与可比交易案例的中位值及平均值接近。

标的公司市净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系:1)道恩钛业历史上存在较多分红,导致净资产偏低;2)道恩钛业所属山东省龙口市低价偏低,相关固定资产价值较低,导致净资产偏低。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标的资产定价处于合理水平。

(七)重要预测参数合理性分析

1、钛白粉销售数量

生产型企业往往会受限于自身设备产能的限制,包括最高上限和产能利用率的不足问题。标的公司钛白粉各年销售数量(销售的为精品,自产环节为粗品→精品,外采为粗品),代表市场占有量。其粗品产能为10万吨/年,在表处理车间完成精品生产的最后环节,精品产能为13万吨/年,不足的粗品部分通过外采解决。所以,历史销售数量未过13万吨/年,这一指标作为收益预测产销量的最高限额。历史产能分析如下:

序号项 目计量单位前四年实际数据
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1钛白粉精品生产入库量吨/年117,562.18107,941.64114,754.57118,102.90
2产能吨/年130,000.00130,000.00130,000.00130,000.00
3产能利用率%90838891

23年和24年平均为90%,21年为90%,未来产销量按照产能的90%计算为117,000.00吨/年作为产销数量并保持不变。该参数在合理范围内。

2、钛白粉价格

根据生意社披露的钛白粉价格情况,2020-2024年中国钛白粉行业价格呈现先增长后下降趋势,2020年年中,钛白粉价格约为14,000元/吨,随后逐渐增

长至21,000元/吨。2022年6月开始,价格有所回落,截至2024年5月,钛白粉价格为17,133.33元/吨。2024年底降为14,960.00元/吨,2025年2月开始逐步回升(市场报价为含税价13%), 截至2025年4月21日,钛白粉价格为15,520.00元/吨。

指标名称现货价:钛白粉
频率
单位元/吨
2025-04-2115,520.00
2025-03-2515,340.00
2025-02-1315,080.00
***15,080.00
2025-02-0715,020.00
2025-02-0615,020.00
2025-02-0515,020.00
2025-02-0414,900.00
***14,900.00
2024-12-2314,900.00
2024-12-2014,960.00
***14,960.00
2024-12-1114,960.00
***15,700.00
2024-09-1815,700.00

注:数据来源同花顺咨询平台。标的公司2025年2月最新不含税订单价,最高的一单为14,200元/吨,中值订单为13,000元/吨,最低一单为12,800元/吨,平均为13,333元/吨。前表市场不含税单价为13,734.51元/吨。钛白粉定价:经分析历史市场钛白粉价格走势,从2022年1月开始,平均价格在13,300元/吨附近波动。选取道恩钛业2023年和2024年平均价格为13,480元/吨。以此作为未来收益预测的产品均价,并保持不变。其对应的材料成本亦维持相关价格等式保持不变。预测期产品定价合理。

3、毛利率

(1)行业市场毛利率状况

下表是以钛白粉生产为主业的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的毛利率水平:

序号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3年报2024三季报
1300891.SZ惠云钛业9.19%7.98%
2002601.SZ龙佰集团26.71%26.95%
3002145.SZ中核钛白17.81%18.52%
4600727.SH鲁北化工7.96%13.44%
5000545.SZ金浦钛业3.66%5.49%
6002136.SZ安纳达9.65%5.58%
中位值9.42%10.71%
平均值12.50%12.99%

注:数据来源为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可比公司毛利分化较为明显,最高为龙头企业龙佰集团达25%以上,金浦钛业则毛利率较低。剔除较高和较低的可比公司后,中间值平均为11%左右。

(2)标的公司报告期毛利率状况

期 间2023年2024年
毛利率13.91%14.81%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毛利率水平稳定,与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基本一致,毛利率处于合理水平。

(3)标的公司预测期毛利率如下

期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永续期
毛利率14.72%14.71%15.18%15.12%15.64%15.34%

标的公司预测期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与报告期内毛利率无显著差异,且低于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标的公司毛利率预测保守、合理。

4、折现率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收益额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公式:WACC=Ke×E/(D+E)+Kd×D/(D+E)×(1-t)权益资本成本Ke运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计算公式如下:

Ke=Rf+Beta×ERP+Rc

①无风险利率Rf根据市场国债剩余期限10年以上到期收益率(按央行中债分类规则)报价,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Rf=1.9007%。

②根据同花顺iFinD资讯平台,以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连续3年内市场行业相关公司股票的历史风险系数βL扣除所得税影响后修正测算,得到平均风险系数βUi,再还原到被评估单位目标资本结构的财务杠杆Beta系数βL。

③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MRP市场风险溢价根据2023年的市场风险超额收益率ERP结果表(评估行业内查询)取几何平均值MRP=6.3%。

④企业特定的风险调整系数Rc计算:根据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资产净规模为5.87亿元,参考Grabowski-King研究的理论回归方程式,计算出资产规模超额收益率Rs。加上评估师根据经验值判断的同类型企业个别风险调整系数1.5%,作为企业特定的风险调整系数Rc的参数。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号)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模溢价可以利用资本市场数据通过统计分析得到,也可以参考相关专家学者或者专业机构研究发布的数据;其他特定风险溢价一般可以通过经验判断分析确定。

⑤Kd=3.60%为基准日5年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⑥加权资本成本WACC的确定

WACC=Ke×E/(D+E)+Kd×D/(D+E)×(1-T)

=12.13%×74.59%+3.60%×25.41%×(1-15%)

=9.83%

综上,评估中采用的折现率有理有据,可供查询验证。

(八)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披露日标的资产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

自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资产不存在重要变化事项。

(九)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本次交易的定价以评估值为作价依据,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不存在较大差异。

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详细核查了有关评估事项以后,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见,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格;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本次交易相关方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以外,不存在关联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评估的假设前提均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并遵循了市场通用惯例与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首先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对标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在本次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进行,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目标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本次评估定价公允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根据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结果公允。标的资产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基础,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交易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第七节 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资产购买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2024年11月11日,道恩股份与本次交易的各交易对方签署了《资产购买协议》。

(二)本次交易概况

本次交易由道恩股份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受让道恩钛业11,595.50万股股份。前述全部股份完成交割后,道恩股份将持有道恩钛业100%的股份,并将道恩钛业纳入道恩股份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

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道恩钛业全部股份依据本协议之约定转让予道恩股份,道恩股份同意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自转让方处受让标的股份。转让方拟转让标的公司股份如下表列示:

序号转让方标的股份数量(股)
1道恩集团有限公司110,000,000
2宋慧东1,600,000
3李建立800,000
4烟台泰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80,000
5烟台泰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5,000
6马文350,000
7闫靓350,000
8徐萍350,000
9姜晓燕300,000
10韦国敏300,000
11曹波300,000
12高殿喜300,000
13程梦琳150,000
合计115,955,000

(三)标的股份对价及支付方式

道恩钛业的最终交易对价将以《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各方

充分协商确定。道恩钛业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道恩股份将与转让方签署补充协议,对最终交易对价和支付方式进行确认。

道恩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股份,其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2)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向各转让方发行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各转让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总数量=向各转让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

若经上述公式计算的具体发行数量为非整数,则不足一股的,转让方自愿放弃。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最终的股份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3)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交易各方确定选取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依据,最终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应的股票发行价格为8.37元/股。

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内,上市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公司以现有总股本448,047,064股剔除已回购股份数9,534,100股后的总股本438,512,9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5元,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月17日。根据相关规则,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8.34元/股。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道恩股份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

格进行相应调整。

(四)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道恩集团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道恩股份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或由道恩股份回购(在道恩集团负有补偿义务的情况下,因补偿而由道恩股份回购或无偿赠与的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道恩股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发行价的,道恩集团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道恩集团本次发行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但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除外。烟台泰昇、烟台泰旭、宋慧东、李建立、马文、徐萍、闫靓、高殿喜、曹波、姜晓燕、韦国敏、程梦琳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之后,通过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和本次发行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规则办理。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相关主体将根据相关监管意见相应调整。

(五)标的资产的交割

本协议各方应在下述条件均满足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股份交割,即标的股份均已在《股东名册》中登记在道恩股份名下;且道恩股份已向中登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将股份对价登记至转让方名下。

1、各方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所有声明和保证在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交割日止的期间内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重大误导;

2、本协议约定的各方应在交割日之前遵守和履行的承诺和义务均已得到遵守和履行,且并未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

3、自本协议签署日起至交割日止,并未发生任何将会或可能会对本次交易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或情形;

4、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决议批准本次交易;

5、标的公司现有股东、标的公司均已就本次交易履行完备的内部决策程序(如需);

6、深交所已经审核通过本次交易;

7、本次交易涉及的发行股份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六)过渡期安排

1、过渡期内,标的公司、转让方向道恩股份作出各自的承诺,具体安排如下:

(1)过渡期内,其将分别按照其惯常的方式管理和开展标的公司的业务,并分别作出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保证所有资产的良好运行;保证标的公司现有的治理结构、部门设置和核心人员相对稳定,并继续维持与现有客户的良好关系,保证标的公司合法合规经营以避免标的公司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过渡期内,其将于知道或应当知道发生或出现对标的公司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变化或导致不利于标的股份转让的任何重大事件、事实、条件、变化或其他情况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道恩股份。

2、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进行过渡期专项审核。过渡期专项审核应于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渡期专项审核的审计基准日为交割日上月月末最后一个自然日。若盈利,该利润归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若亏损,则该亏损由转让方按照其各自在本次交易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向上市公司承担补偿责任,并应在标的资产过渡期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30日内以现金方式全额补偿给上市公司。

3、标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未分配利润归其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东所

有;上市公司截至股份发行完成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上市公司发行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七)债权债务处理和员工安置

本次交易完成后,道恩钛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道恩钛业原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在交割日后仍由道恩钛业享有和承担,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在交割日前,道恩钛业与员工已缔结的劳动合同关系继续有效,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

(八)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在下列条件全部获得满足后生效:

1、本次交易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道恩股份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九)违约及赔偿

1、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其义务,所作的任何承诺与保证存在重大遗漏、失实或误导,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任何声明、承诺及保证,则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以外,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守约方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以及为避免该等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费、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以及律师费等)。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转让方、标的公司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标的股份交割义务,应自收到道恩股份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改正,给道恩股份造成损害的,违约方应赔偿道恩股份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如违约方未有合法合规的豁免理由且未在上述期限内改正,每逾期1日,违约方向道恩股份支付其根据本协议所应取得的标的股份总对价的万分之三/日的违约金。

如道恩股份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转让方转让发行股份及/或支付现金对价,则道恩股份应向转让方支付逾期的标的股份总对价的万分之三/日的违约金。

2、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对于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协议签署日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法规、政策、证券交易所规则等方面的重大变更;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性灾害;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网络病毒、黑客攻击等突发事故等。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15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二、《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2025年4月28日,道恩股份与本次交易的各交易对方签署《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标的股份对应的交易作价为143,000.00万元,其中股份对价和现金对价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5%和15%。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转让方支付交易对价。本次交易对价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转让方标的股份数量(股)发行股份数量(股)股份对价 (万元)现金对价 (万元)
1道恩集团有限公司110,000,000138,258,588115,307.6620,348.41
2宋慧东1,600,0002,011,0341,677.20295.98
3李建立800,0001,005,517838.60147.99
4烟台泰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80,000980,379817.64144.29
5烟台泰旭投资合375,000471,336393.0969.37
序号转让方标的股份数量(股)发行股份数量(股)股份对价 (万元)现金对价 (万元)
伙企业(有限合伙)
6马文350,000439,913366.8964.74
7闫靓350,000439,913366.8964.74
8徐萍350,000439,913366.8964.74
9姜晓燕300,000377,068314.4855.50
10韦国敏300,000377,068314.4855.50
11曹波300,000377,068314.4855.50
12高殿喜300,000377,068314.4855.50
13程梦琳150,000188,534157.2427.75
合计115,955,000145,743,399121,550.0021,450.00

经各方协商一致,交易各方确定选取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依据,最终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应的股票发行价格为8.37元/股。2025年1月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5元(含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等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考虑上述权益分派的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8.34元/股。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道恩股份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三)支付方式

道恩股份拟在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的金额将优先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道恩股份将在标的股份交割后,且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协议转让方支付合计21,450.00万元现金对价。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成功实施或未能足额募集的情形,道恩股份应最晚不得晚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本协议转让方支付前述现金对价,募集资金不

足支付部分道恩股份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

(四)标的资产的交割

本次交易新增交割条件:“标的公司已整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且全体交易对方均已有效放弃针对其他交易对方转让标的资产时其享有的优先购买权等优先权利。”

(五)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补充协议应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与《资产购买协议》同时生效。本补充协议与《资产购买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三、《业绩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2025年4月28日,道恩股份与道恩集团签署《关于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购买之业绩补偿协议》,其中受偿方为道恩股份,补偿方为道恩集团。

(二)业绩承诺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本次交易完成当年起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本次交易完成当年)。

道恩集团作为补偿义务人承诺如下:

(1)本次交易的承诺期间分别为2025年度、2026年度和2027年度。补偿方向上市公司承诺,道恩钛业在2025年度、2026年度和2027年度的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应分别达到人民币12,000万元、人民币13,000万元、人民币15,000万元,承诺期内道恩钛业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40,000万元。

上述净利润的计算应当扣除道恩钛业10万吨/年联产法钛白粉绿色生产项目所产生的损益。

道恩股份应在承诺期内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合格审计机构对道恩钛业在承诺期内各会计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进行审查,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道恩

钛业的承诺净利润是否实现将根据上述专项审核报告确定。

(三)补偿义务

如承诺期内任一会计年度,道恩钛业实际净利润低于当年度承诺净利润的80%(不含本数),则补偿方触发当期业绩承诺补偿义务。

如任一会计年度实际净利润未达承诺净利润,但达到当年度承诺净利润的80%(含本数),则补偿方暂不触发补偿义务。在本条所述情形下,如承诺期内三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40,000万元(不含本数),则补偿方触发累计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如承诺期内三年累计实际净利润高于40,000万元(含本数),则视为补偿方完成业绩承诺,不触发累计业绩承诺补偿义务。

如补偿方触发补偿义务,则补偿方应在当期即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上市公司将在该会计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公开披露后十(10)个工作日或上市公司确定的其他期限内,依据本协议约定计算并确定补偿方当期需补偿的金额并予以公告。补偿方应在该会计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公开披露之日起三十(30)个工作日内,将其用于补偿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上市公司以总价1元的对价回购,存在应补偿现金金额的,还应将应补偿现金金额一次性汇入上市公司指定的账户。

补偿方应优先以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上市公司应在本协议第3.2条约定的期限内,依据下述公式计算并确定补偿方需补偿的金额及股份数量:

如触发当期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则当期业绩承诺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40,000万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总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除当期应补偿金额外,如触发累计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则补偿方应向受偿方支付累计业绩承诺补偿,累计业绩承诺补偿金额=(40,000万元-承诺期内累计实际净利润)÷40,000万元×标的资产总对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应补偿股份数量=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若上市公司在承诺期内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应补偿股份数量应调整为:应补偿股份数量×(1+送股或转增比例)。

另需补偿的现金金额=不足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业绩承诺期内每一年度补偿金额逐年计算,如果某一年度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当期应补偿金额或累计应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补偿方因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而取得的由于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衍生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补偿方在以股份向上市公司实际进行补偿之前,如补偿方已就该等股份于承诺期内自上市公司处获得了现金股利,补偿方应在股份补偿实施前向上市公司返还承诺期内当期应补偿股份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返还的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以税后金额为准)×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

补偿方于本协议项下向上市公司业绩补偿和减值补偿的金额总额(含应补偿股份数量对应金额及现金金额,不含因除权事项增加股份和退还分红收益)累计不应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标的资产总对价。

(四)减值补偿

1、补偿期间

在承诺期届满后四个月内,上市公司应聘请合格审计机构依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则及要求,对标的资产出具《减值测试报告》。除非适用法律有强制性规定,否则《减值测试报告》采取的估值方法应与《资产评估报告》保持一致。

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本协议第三条项下的累计已补偿金额,则补偿义务人应向上市公司另行补偿。前述减值额需扣除承诺期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上市公司应在《减值测试报告》公开披露后十(10)个工作日或上市公司确定的其他期限内,依据本协议第4.2条的计算公式计算并确定补偿方需补偿的金额并予以公告。

补偿方应在《减值测试报告》公开披露之日起三十(30)个工作日内,将其用于补偿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上市公司以总价1元的对价回购,存在应补偿现金金额的,还应将应补偿现金金额一次性汇入上市公司指定的账户。

2、补偿金额

因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应补偿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本协议第三条项下的累计已补偿金额。依据前述公式计算出的应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因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的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应补偿股份数量=因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

另需补偿的现金金额=不足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若上市公司在承诺期内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上市公司应回购的股份数量应调整为: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1+送股或转增比例)。

补偿方在以股份向上市公司实际进行补偿之前,如补偿方已就该等股份于承诺期内自上市公司处获得了现金股利,补偿方应在股份补偿实施前向上市公司返还承诺期内应补偿股份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返还的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以税后金额为准)×应补偿股份数量。

(五)协议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协议自各方亲自签字(若为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表/委派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若为境内法人或合伙企业)之日起成立。自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次交易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道恩股份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方案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本协议生效后,对本协议所作的重要或实质性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的修改)需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获得所需要的批准、许可、备案后方可生效;该等以书面文件形式对协议作出的修改和补充,将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协议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3、本协议生效后,除经中国证监会或《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

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的情形以及《资产购买协议》触发解除条件而解除外,本协议不得解除或终止。本协议解除后,不影响守约方按照本协议之约定追究违约方之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则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以外,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守约方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以及为避免该等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费、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以及律师费等)。

2、补偿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或未在约定期限内履行补偿义务的,自逾期之日起至补偿方履行完毕补偿义务之日,补偿方应以逾期未补偿的金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向上市公司支付滞纳金。

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

标的公司道恩钛业专注于钛白粉和相关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道恩钛业采用联产法工艺生产钛白粉,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产业。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不存在因违反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行为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发生违反环境保护、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反垄断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1)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20 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8 亿元人民币;(2)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40 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8 亿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所规定的需向国务院反垄断机构进行申报的经营者集中情形。

4、本次交易不涉及外商投资及对外投资事项

标的公司不涉及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的情形,无需履行外资准入或境外投资的审批、备案程序,不存在违反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外商投资、对外投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等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低于10%。社会公众不包括:(1)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超过4亿股,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有的股份不会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00%,不会出现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市公司聘请了有关中介机构并由其出具了审计、评估、法律、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报告,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履行合法程序,充分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

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依据,并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已对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发表意见。

因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具有公允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道恩钛业100.00%股权。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拟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合法拥有其所持道恩钛业股权的完整权利,股权权属清晰,相关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也不存在被司法机关冻结、拍卖或第三人主张所有权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中禁止或限制转让标的股权的其他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道恩钛业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继续享有或承担,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置或变更等事宜。

综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或变更事项,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道恩钛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将显著增加,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盈利指标将显著提升。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延伸产业链、拓宽产品链的同时,将与标的公司在客户、产品、技术研发等方面形成协同效应,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提升生产规模和盈利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管理体制,做到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人员独立和机构独立。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对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已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性,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各项内部决策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保持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道恩集团,实际控制人为于晓宁、韩丽梅。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道恩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于晓宁、韩丽梅。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及其相关适用指引的规定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的股权价值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参考依据。鉴于该情况,交易对方道恩集团已对标的资产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的业绩实现情况作出承诺,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之“三、《业绩补偿协议》主要内容”。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及其相关适用指引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道恩钛业将纳入上市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标的资产的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较好。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比较情况参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的相关内容。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收入规模、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将得到大幅提升,债务结构基本保持稳定;关键营运资产的周转效率将得到优化和改善;每股收益将得到进一步增厚。标的公司具备较好的盈利能力和资产质量,其注入上市公司后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能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关联交易及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变动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三)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的相关内容。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销售占

比有所下降,最近一期的关联采购占比有所上升,主要原因为标的公司向其参股公司采购钛精矿所致。前述交易与标的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有利于保障原材料供给稳定,具有客观必要性,且定价公允,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和公司治理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重组完成后,对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将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加强公司治理,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规范及减少将来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利,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全体交易对方均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该等承诺合法有效,具有可执行性,有利于上市公司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未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本次交易完成后,道恩钛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范畴将新增钛白粉相关业务,道恩集团下属企业江苏太白亦从事钛白粉相关业务,将与重组后的上市公司存在业务重合,相关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一、同业竞争”的相关内容。

为避免和解决潜在同业竞争,充分保护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标的公司已与江苏太白股东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对托管标的、托管内容、双方的权利义务、托管期限和费用等关键条款进行了约定,托管协议明确有效、可执行,能够有效避免同业竞争业务对上市公司的不利影响;同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具体内容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一、同业竞争”之“(三)本次交易完成后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的相关内容。

前述措施有利于上市公司避免和解决同业竞争,本次交易不会新增对上市公司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4、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将继续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不会因本次交易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同时,为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出具了《关于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

(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中审众环对道恩股份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众环审字[2025]010070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可以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资产为道恩钛业100%股权。前述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完整,为经营性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权利担保或其它受限制的情形。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适当履行后,能够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有关规定。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相关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的说明《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其定价方式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遵守本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编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并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2023年2月17日证监会修订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规定: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100%的,一并适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核、注册程序;超过100%的,一并适用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融资的审核、注册程序。不属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配套融资的上市公司再融资,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办理。

2023年2月17日证监会修订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7月31日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募集配套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和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也可以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16,450.00万元,其中:用于标的公司“10万吨/年联产法钛白粉绿色生产建设项目”85,000万元、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21,450.00万元、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前述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的比例未超过交易作价的25%。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规定。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六十个交易日或者一百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应当说明市场参考价的选择依据。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价格确定为8.37元/股。公司进行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后,根据相关规则,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8.34元/股,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三)特定对象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

本次交易中,根据上市公司与各交易对方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和交易对方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各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锁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八、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说明

(一)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如下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标的公司项目建设、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违反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本次配套融资所募集资金不会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情形,也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本次配套融资实施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和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亦不会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以发行股份方式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的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本次发行将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综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的规定。

(五)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本次参与募集配套资金认购的特定对象以现金认购取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转让和交易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九、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依法设立和存续的有限公司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等相关报批事项。标的公司自身生产经营所涉及的立项、环保、资质、用地等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四、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权属状况”之“2、主要无形资产情况”的相关内容。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已在本报告书中详细披露,且已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分析和风险提示”之“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之“(一)本次交易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和“重大风险提示”的相关内容。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系企业股权,拟转让股权的交易对方合法拥有相关股权,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道恩钛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独立性,且不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十、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六条的规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的拟购买资产不存在被其股东及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六条的规定。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发表的明确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申港证券和法律顾问泽昌律所已对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参见本报告书“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意见”之“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和“三、法律顾问意见”。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讨论与分析

上市公司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2024-12-312023-12-31
流动资产403,981.13303,748.20
非流动资产229,793.39205,853.92
资产合计633,774.52509,602.13
流动负债242,173.69136,889.97
非流动负债61,797.1447,519.13
负债合计303,970.83184,409.10
所有者权益329,803.68325,193.03
归属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11,959.44307,981.13
利润表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530,075.66454,406.78
营业利润15,489.4416,959.14
利润总额15,984.3716,920.79
净利润15,201.3215,512.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93.9713,999.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25.6711,518.70
现金流量表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146.63-4,276.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308.949,393.3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506.84845.2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422.445,884.97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及主要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2024-12-312023-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50,236.907.93%48,148.669.45%
交易性金融资产-0.00%5,038.060.99%
应收票据111,219.0717.55%62,389.5412.24%
应收账款128,282.4620.24%97,695.3019.17%
应收款项融资10,462.881.65%16,396.303.22%
预付款项14,541.432.29%9,888.421.94%
其他应收款685.480.11%795.970.16%
存货78,627.3912.41%56,588.8511.10%
其他流动资产9,925.531.57%6,807.111.34%
流动资产合计403,981.1363.74%303,748.2059.60%
长期股权投资14,074.762.22%13,427.452.63%
投资性房地产62.210.01%67.920.01%
固定资产140,862.8022.23%86,662.9117.01%
在建工程27,487.934.34%61,968.2812.16%
使用权资产2,532.120.40%3,275.000.64%
无形资产32,439.325.12%30,636.286.01%
商誉4,024.150.63%4,024.150.79%
长期待摊费用1,520.530.24%1,076.000.21%
递延所得税资产2,715.530.43%2,692.360.53%
其他非流动资产4,074.020.64%2,023.560.40%
非流动资产合计229,793.3936.26%205,853.9240.40%
资产总计633,774.52100.00%509,602.13100.00%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资产呈现平稳增长的趋势,资产流动性较好,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303,748.20万元和403,981.1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9.60%和63.74%;非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205,853.92万元和229,793.3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0.40%和36.26%。

(1)流动资产

上市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2023年末和2024年末,上述四项资产科目合计金额分别为264,822.35万元和

368,365.82万元,占流动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87.18%和91.18%。2024年末,上市公司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长100,232.93万元,涨幅33.00%,主要系上市公司收入规模增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规模随之上涨;同时,公司订单充足,排产较多,2024年末存货增加。

(2)非流动资产

上市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构成。2023年末和2024年末,上述三项资产科目合计金额分别为179,267.47万元和200,790.0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87.08%和87.38%。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建设不断推进,固定资产余额逐年增加,使得非流动资产规模有所上升。

2、负债结构及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2024-12-312023-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88,806.1229.22%47,362.6225.68%
应付票据540.750.18%34.130.02%
应付账款45,055.3514.82%35,943.7019.49%
合同负债5,170.191.70%3,585.651.94%
应付职工薪酬2,646.740.87%2,378.071.29%
应交税费758.690.25%1,143.240.62%
其他应付款4,907.571.61%3,897.322.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552.892.81%726.970.39%
其他流动负债85,735.4128.21%41,818.2722.68%
流动负债合计242,173.6979.67%136,889.9774.23%
长期借款16,236.035.34%3,003.211.63%
应付债券33,867.5511.14%32,122.2917.42%
租赁负债1,963.340.65%2,511.301.36%
递延收益8,236.502.71%8,010.084.34%
递延所得税负债1,493.720.49%1,872.241.02%
非流动负债合计61,797.1420.33%47,519.1325.77%
负债合计303,970.83100.00%184,409.1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136,889.97万元和242,173.6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4.23%和79.67%,非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47,519.13万元和61,797.14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5.77%和20.33%。

(1)流动负债

上市公司的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其他流动负债构成。2023年末和2024年末,上述三项负债科目合计金额分别为125,124.59万元和219,596.87万元,占流动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91.41%和90.68%。

2024年末,上市公司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105,283.72万元、涨幅76.91%,其中:短期借款余额较上年末增长41,443.49万元,主要系资金需求增加,融资规模变大;其他流动负债余额较上年末增长43,917.14万元,主要由于已背书转让的票据尚未终止确认所致;应付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增长9,111.65万元,主要由于上市公司工程款未到结算周期。

(2)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非流动负债由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递延收益构成。2024年末,上市公司非流动负债金额较上年末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资金需求增加,使得长期借款余额增加13,232.83万元。

3、现金流量构成及主要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现金流量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现金流量表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146.63-4,276.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308.949,393.3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506.84845.2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422.445,884.97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276.33万元和-30,146.63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3年度减少25,870.30万元,主要系上市公司当期销售订单增多,备货采购支出较多,以及以承兑汇票形式收回货款同比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393.31万元和-18,308.94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3年度减少27,702.25万元,主要系理财产品回收金额同比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45.23万元和40,506.84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3年度增加39,661.61万元,主要系银行贷款同比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5,884.97万元和-8,422.44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减少较多,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及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4、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4-12-312023-12-31
流动比率1.672.22
速动比率1.341.81
资产负债率(合并)47.96%36.19%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倍)4.165.69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以母公司数据为基础)利息保障倍数=(合并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22和1.67,速动比率分别为1.81和1.34,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有所下降,主要系流动负债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6.19%和47.96%,有所增长,主要系上市公司2024年末借款余额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未发生过信贷违约或重大债务纠纷。截至2024年末,上市公司不存在大额逾期未偿还债项或大额或有负债。

5、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4-12-312023-12-3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695.13
存货周转率(次)6.917.27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13、4.69,存货周转率分别为7.27、6.91,总体保持稳定。

(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530,075.66454,406.78
减:营业成本467,295.74400,435.47
税金及附加1,605.591,914.20
销售费用5,493.804,816.53
管理费用12,717.5110,234.47
研发费用25,892.6218,528.36
财务费用4,844.793,678.84
加:其他收益4,159.462,591.98
投资收益818.091,127.9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8.06179.93
信用减值损失-821.45-886.75
资产减值损失-848.33-862.64
资产处置收益-5.899.73
营业利润15,489.4416,959.14
加:营业外收入627.8169.90
减:营业外支出132.88108.25
利润总额15,984.3716,920.79
减:所得税费用783.051,408.29
净利润15,201.3215,512.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93.9713,999.82

最近两年,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增长,公司各期实现营业收入454,406.78万元、530,075.66万元,利润总额16,920.79万元、15,984.37万元,净利润15,512.50万元、15,201.32万元。

1、利润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营业毛利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主营业务,包括改性塑料类、热塑性弹性体类、色母粒类,以及少量其他产品和其他业务。

2023年、2024年,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54,406.78万元和530,075.66万元,营业成本分别为400,435.47万元和467,295.74万元,营业毛利分别为53,971.31万元和62,779.92万元。

2024年,上市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营业毛利较2023年同比增加

16.65%、16.70%和16.32%,主要系上市公司围绕核心大客户进行深度开发和挖掘,并加大力度拓宽市场份额,主要产品销量增长所致。

(2)期间费用

2023年、2024年,上市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37,258.20万元和48,948.7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20%和9.23%,基本保持稳定。

2024年期间费用同比增加11,690.52万元,主要是借款增加利息费用相应增长,以及上市公司增大研发投入等所致。

(3)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其他收益主要包括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和增值税加计抵扣返还。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2,591.98万元和4,159.46万元,波动原因主要系2024年度增值税加计抵扣返还同比增加1,911.56万元。

(4)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以及结构性存款等银行理财产品处置和持有的收益。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合计金额分别为1,307.90万元和780.03万元,波动原因主要系上市公司逐步收回理财产品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886.75万元和821.45万元,为应

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报告期内,上市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862.64万元和848.33万元,为存货跌价准备。

2、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近两年主要盈利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销售毛利率11.84%11.88%
销售净利率2.87%3.4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20.31

公司近两年销售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1.88%、11.84%,销售净利率为3.41%、

2.87%,基本每股收益(元/股)为0.31、0.32,整体保持稳定。

二、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情况

(一)标的公司所属行业

道恩钛业主要从事钛白粉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体制与政策法规

1、所处行业监管部门

钛白粉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生态环境部,所属行业自律组织为国家化工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钛白分中心、中国涂料工业协会钛白粉行业分会。

(1)监管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钛白粉行业起到宏观调控作用,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行

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等。

应急管理部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冶金、有色、建材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和执法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生态环境部主要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陆地和海洋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

(2)行业自律组织

我国钛白粉行业的行业管理由国家化工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钛白分中心、中国涂料工业协会钛白粉行业分会、钛白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负责。主要职能是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结合钛白粉行业发展战略需求为行业和相关企业提供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为有关政府部门提供决策依据;规范行业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维护行业和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为钛白粉企业提供信息、技术的交流和咨询服务等。

2、行业监管体制与主要政策法规

序号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发布部门发布时间主要内容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改委2023年12月限制新建硫酸法钛白粉(联产法工艺除外)。
2《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国家发改委2023年7月依据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分类实施改造升级,原则上应在2026年底前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3《钛白粉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生态环境部2023年5月规定了钛白粉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要求。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6月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5《“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国家发改委2021年7月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保障国家
序号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发布部门发布时间主要内容
资源安全,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6《中国涂料行业“十四五”规划》中国涂料工业协会2021年3月推行清洁生产、优化资源配置和实施副废产物的综合利用。
7《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2021年1月钛白粉(氯化法、联产法硫酸法工艺除外)被列入了“高污染”产品名录。
8《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12月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9《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2018年11月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专用化学品及材料制造、新型功能涂层材料制造、脱硝用钛白粉产品等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目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10月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10月工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或者适用的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制定并实施节水计划,加强节水管理,对生产用水进行全过程控制。
12《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2年7月针对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特点,规范了登记机构的条件,登记的时间、内容和程序,并且明确了危险化学品登记的主体,登记企业的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机构、登记企业等相关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13《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信部2010年1月“废物不能有效利用或三废排放不达标的钛白粉生产装置”被列入需要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目录。
14《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东盟10国和中国内地、日本、韩2020年11月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2022年2月1日起RCEP对
序号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发布部门发布时间主要内容
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15个亚太国家正式签署协议韩国生效。协定签署后,有利于货物贸易将降低关税、降低成本,服务贸易带来新的突破等。

(三)标的公司行业基本情况

钛白粉被称为“工业味精”,其主要成分为二氧化钛,相比于其他颜料钛白粉化学性质更稳定,一般情况下与大多数的物质没有反应,与其他白色颜料相比颜色更白、着色力也更强且没有毒性,是全球应用最广、用量最大的白色无机颜料。钛白粉的主要原材料为钛精矿、钛渣、金红石等,经由硫酸法或氯化法制备生成白色粉末状固体,主要应用于油漆、涂料、塑料、纸张、陶瓷、印刷油墨、化纤、橡胶、化妆品等行业,用以提高白度、亮度、遮盖力等。随着全球经济发展,房地产、塑料、印刷包装等行业的快速崛起,钛白粉需求量不断增加。

1、全球钛白粉行业发展概况

20世纪初,挪威钛颜料公司建成了规模为1000t/a的世界上第一个钛白粉生产车间,但受限于工艺存在质量缺陷,难以大规模推广。随着钛白粉的生产工艺技术不断革新,钛白粉的工业化生产工厂在世界各地建立。1948年,杜邦公司开始研究氯化法生产钛白粉,经过不断的调试和工艺优化,于1967年开始大规模工业化生产氯化法钛白粉。1975年,杜邦公司成功使用氯化法生产工艺实现重大突破,生产出锐钛型钛白粉,成为世界最大的钛白粉生产商。此时,钛白粉已成为重要化工原材料,广泛应用于水性涂料、塑料、造纸等领域。20世纪末,受全球经济发展格局变化和发展中国家经济崛起的影响,钛白产能重心逐渐向亚太地区转移,中国钛白粉行业进入高速发展阶段。

近年来,全球钛白粉行业产能整体保持平稳增长的发展势头。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公布的数据,全球钛白粉总产能从2012年的年产能655万吨增长至2023年的980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73%。

数据来源:WIND资讯、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

目前,全球钛白粉产能分布呈现出高度集中的特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数据,2023年中国以550万吨的钛白粉产能占据全球市场的主导地位,占比高达56%,远超其他国家,是全球钛白粉最大供应国;美国的产能为136万吨,占比14%,位居第二,也是一个重要的钛白粉生产国。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产能相对较小,其中墨西哥、德国、日本和英国的产能都在30万吨以上,产能合计约占全球总产能的13%。

数据来源:WIND资讯、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

2、我国钛白粉行业发展概况

(1)发展历程

我国钛白粉行业起步较晚。1956年,上海华恒化工厂采用硫酸法生产电焊条及搪瓷用的非颜料级钛白粉。1957年,化工部天津化工研究院牵头研发颜料级锐钛型钛白粉的生产工艺,并于1965年联合上海华恒化工厂和天津同生化工厂成功进行工业规模的扩大试生产,奠定我国硫酸法工艺基础。1966年,天津

化工研究院突破金红石型钛白粉制备技术,完成日产50kg的扩大实验。1969年,国内首个300吨/年的金红石钛白粉车间建成投产,填补了国内金红石型钛白粉生产的空白。1970年,株洲化工厂建成当时最大的2500吨/年锐钛型钛白粉生产车间并投产。1975年,化工部涂料研究所与厦门电化厂进行1,000吨/年一氧化碳加热氯化法工艺生产钛白粉实验。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初步形成涵盖硫酸法、氯化法的钛白粉工业体系。

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深化及全球钛白粉市场的繁荣,推动我国钛白粉企业数量快速增加,锐态型钛白粉生产工艺趋于成熟,但行业整体呈现“小规模、高能耗、低品质”特征,三废污染问题突出。20世纪90年代初,化工部通过“七五”和“八五”规划推动产业升级,引进国外技术设备。1993年,核工业总公司404厂钛白粉分厂引进原捷克斯洛伐克柴洛夫厂钛白粉生产技术,并从德国、意大利、荷兰和美国等国家引进了关键设备,建成首套1万吨/年硫酸法金红石型钛白粉生产装置,可生产13个牌号产品。20世纪90年代,我国钛白粉生产的工艺流程与装置较80年代有较大提升,但在产品质量、环保治理、节能和效率等方面仍与欧洲存在代际差距。1998年至2020年是我国钛白粉行业的黄金发展期。在此期间,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带动涂料、塑料、造纸、橡胶等下游产业蓬勃发展。旺盛的市场需求推动我国钛白粉产能从1998年的不足20万吨快速扩张至2020年的400万吨,中国成为全球最大钛白粉生产国。与此同时,我国钛白粉行业通过持续创新实现全方位突破:一方面,依据资源禀赋优势构建联产法生产工艺,显著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另一方面,成功研发油墨专用型、塑料专用型、涂料专用型等高端钛白粉产品,其关键性能指标达到国际一流水平。随着生产效率、环保水平及产品质量的全面提升,我国钛白粉行业整体竞争力逐步达到并部分超越欧美日等传统产业强国水平。

数据来源:美国地质调查局、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钛锆铪分会

(2)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钛白粉下游涂料、塑料、油墨、房地产等应用领域需求持续增长,推动钛白粉行业保持强劲增长势头。我国已连续十余年稳居全球钛白粉生产与消费第一大国,行业产能、产量仍旧保持增长态势,产能集中度持续提升。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钛锆铪分会发布的《2023年中国钛工业发展报告》,我国钛白粉产量由2011年181万吨增长至2023年416万吨,年复合增长率为7.18%。根据钛白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钛白粉产量再创历史新高,达到476.6万吨,同比增长14.57%。

目前,我国钛白粉产品类型以金红石型为主,生产工艺以硫酸法工艺为主。根据钛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数据,2024年我国金红石型钛白粉产量为405.1万吨,占总产量的85.00%;锐钛型钛白粉产量为56.0万吨,占比11.75%;非颜料级和其他类型钛白粉产量为15.6万吨。硫酸法钛白粉产量达410.3万吨占钛白粉产量的86.09%,同比增长18.31%;氯化法钛白粉产量出现近年来首次降低为66.3万吨,占钛白粉总产量的13.91%,同比下降2.72%。

数据来源:钛白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根据《2023年中国钛白粉行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2023年,中国钛白粉表观消费量为264.6万吨,与2022年基本持平;钛白粉人均消费量仅为1.88kg/人,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未来市场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数据来源:中国涂料工业协会钛白粉行业分会钛白粉行业市场集中度相对较高,少数几家大型企业占据了市场的主导地位。2023年,42家全流程型钛白粉生产商中,实际产量达到10万吨及以上的特大型及大型企业16家,综合产量为354万吨,占当年行业总产量的85.10%。2023年,42家全流程生产企业中,产量比上年增加的有28家,占比为66.67%。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构建绿色低碳经济体系,相继出台了《“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等环保政策,对钛白粉行业的工艺流程、技术创新、资源回收利用、资源配置以

及环保方面提出了进一步的规范要求。随着环保政策趋严以及高品质钛白粉需求量占比的增加,部分小型钛白粉工厂将停产或者关闭。行业中落后的产能正在加速出清,供给端厂商的持续优化,市场份额和产能将进一步向具备技术优势、资金优势、设备优势的头部企业集中,头部企业的优势将更为显著,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总署、中国涂料工业协会

国际市场方面,由于近年来我国钛白粉的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均得到了全面提高,无论是生产工艺、生产装备和产品质量的差距都在逐步缩小,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越来越强。根据中国海关总署统计,2024年我国钛白粉出口量190.2万吨,同比增长15.83%。2018-2024年,我国钛白粉出口量的复合增长率约为

13.12%。同时,钛白粉的出口量占比总体产量也呈现上升趋势,2024年我国钛白粉出口量占总产量的比值约为39.90%。出口量上涨的同时,我国对进口钛白粉的依赖逐渐降低,2018年以来,国内产能扩张与技术升级,钛白粉进口量持续下降,进口依赖度降低。2024年,我国钛白粉的进口量约为9.2万吨,占我国钛白粉总产量的1.93%。净出口增长态势明显,我国钛白粉的净出口量由2018年的71.05万吨增长至2024年181万吨,年度复合增长率为16.87%。

(四)主要产品下游应用市场

1、涂料

钛白粉是涂料的重要原材料,作为主要的白色颜料不仅可以提供遮盖和装饰

效果,还可以改善涂料的物化性能,增强涂膜的力学强度和附着力,防止裂纹;增加涂膜厚度,防止紫外线和水分的穿透;提高涂膜耐老化性能,延长使用寿命。钛白粉在涂料中的应用涵盖了建筑、汽车、船舶、金属家具、家用电器、卷材涂装等领域。改革开放后,涂料作为国民经济和国防军工配套的重要工程材料,涂料产业也随之进入快速发展期。目前,我国已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涂料产量首位。根据中国涂料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涂料行业企业总产量3,531万吨,2018-2024年复合增长率为6.82%。钛白粉在涂料中的应用领域中,消耗钛白粉最多的是建筑涂料,其次是汽车、船舶、家具等领域。

建筑涂料具有装饰功能、保护功能和居住性改进功能,主要受新建房屋建筑和旧房翻新需求的推动。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正处于企稳回升的关键阶段,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房地产政策的实施将刺激房地产消费活力,带动国内住房需求复苏,并带动下游装修、装修、家具和建材等行业的发展,从而增加对建筑涂料的需求。除新房涂料外,城市的升级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及二手房翻新将释放新的涂料需求。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号)等政策推动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升级以及二手房翻新将持续释放涂料需求,成为建筑涂料增长核心驱动力。汽车涂料对钛白粉的耐候性、光泽度和遮盖力性能要求严格,以确保涂层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不易褪色、粉化或龟裂,延长汽车的使用寿命。从行业需求端看,汽车涂料需求与新车产量及汽车保有量密切相关。目前,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汽车市场已趋于饱和,需求以存量更新为主,年销量增幅渐缓。而以中国、印度为代表的新兴市场正成为带动全球汽车工业增长的主要推动力。2024年,我国汽车产量为3,128万辆,同比增长3.72%,2011-2024年复合增长率为4.16%;2024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已达3.53亿辆,同比增长5.06%,2011-2024年复合增长率达10.84%。我国汽车市场的持续增长为涂料行业提供了坚实支撑。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4年全国汽车类消费品零售总额达50,314亿元,占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31%,汽车已经成为我国居民的主要消费品之一。但目前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仍低于发达国家水平,未来增长空间可观。与此同时,在新能源

汽车产业的迅速发展及国家陆续出台的汽车消费刺激政策的推动下,我国汽车产销量已连续多年保持增长态势,为汽车涂料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安部

2、塑料

钛白粉在塑料工业中的应用非常广泛,包括但不限于聚丙烯、聚氯乙烯、聚苯乙烯等。几乎所有热固性和热塑性的塑料都使用钛白粉作为着色剂,一般用量为0.5%-10%。某些特种塑料对钛白粉使用量更高,色母粒中的钛白粉含量在40%-70%。钛白粉白度高、消色力强、遮盖力大,具有良好的不透明性和化学稳定性,加入钛白粉后的塑料耐热性、耐光性、耐候性可以得到改善,增强力学强度,延长使用寿命。塑料是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也是尖端科学技术广泛使用的物品,是飞机、汽车、船舶、电机、机械、化工、建筑和日用品等工业的重要材料。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iFinD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塑料制品生产国和消费国,自2001年以来行业高速发展。“十五”期间塑料制品产量实现了翻番增长,“十一五”期间逐步缩小与发达国家技术水平差距,“十二五”期间产业进入结构调整阶段,“十三五”至今塑料行业注重提升品质、品牌,推进转型升级,行业逐步向高质量迈进。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我国塑料制品行业汇总统计企业完成产量7,707.6万吨,同比增长2.9%。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4年塑料制品出口总额1,060.9亿美元,同比增长5.4%。当前,塑料制品应用已从日用消费品扩展至包装、建筑装饰、汽车、机械装备、电子电器等工业领域。由于塑料具有生产效率高、密度低等优势,塑料替代金属材料成为重要使用方向。例如,在汽车行业特别是新能源汽车行业,改性工程塑料具有强度高、相对密度小、耐腐蚀性强等优点,成为新能源汽车减重增效的关键材料,可显著提升续航里程。作为汽车、家电、机械等产品的制造大国,我国塑钢比偏低与发达国家水平差距较大,产业升级潜力巨大。随着新材料的研发突破与产业升级,塑料制品的应用领域在不断向航空航天、新能源、先进制造和新型加工技术等领域延伸的同时,与智能家居设备、物联网设备等新兴产业领域也逐步实现交叉融合。未来,塑料制品行业的下游应用领域不断延展将进一步推动上游企业持续研发新产品以适应市场发展,进而促使钛白粉行业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3、造纸

造纸行业是钛白粉的主要应用行业,加入钛白粉可以改进纸张的物理力学性能,提高纸张的不透明度、平滑度、光泽度和白度,增加弹性,减少吸湿性和提高印刷性能等。高折射率和消色力的钛白粉加入,可以提高纸张的折射率避免印刷工业最忌讳的透印问题。钛白粉在造纸中的主要应用领域包括钞票纸、航空纸、字典纸、画报纸、装饰纸。其中装饰板原纸、字典用纸原纸中钛白粉含量较高。

我国是全球纸制品产销大国,造纸总产量和消费量已经跃居世界首位,保持相对稳健发展的态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全国机制纸及纸板产量15,846.9万吨,同比增长8.6%;我国规模以上造纸和纸制品企业的营业收入从2012年1.25万亿元增长至2024年1.46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31%。根据中国造纸协会统计数据,2023年全国纸及纸板消费量13,165万吨,较上年增长6.14%,人均年消费量为93.37千克。造纸行业是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要基础原材料行业,总体仍然会保持稳定态势。根据《造纸行业“十四五”及中长期高质量发展纲要》,造纸行业2035年发展目标包括:全国纸及纸板总产量达到1.7亿吨(年人均消费量达到120千克以上),原生纸浆比例30%以上,纸制品产量1.2亿吨。

4、油墨

钛白粉是油墨生产中不可或缺的关键原料,对油墨的性能优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钛白粉具有的高折光率特性,能够使油墨在光照下充分反射光线,进而显著提升油墨的白度表现,增强油墨遮盖力。在报纸、杂志这类对印刷品白度要求较高的应用场景中,钛白粉所发挥的作用尤为突出,它能够大幅优化印刷品的视觉呈现效果,使其具备更高的美观度与可读性。在实际生产中,需要通过严格的原料筛选以及精细的加工工艺来控制钛白粉的相关特性,确保其能够最大程度地提升油墨白度,使印刷图案更清晰。钛白粉对可见光的散射能力与油墨的着色力之间存在直接关联,折射率越高,着色力也越强。在白色颜料中,钛白粉的折射率优势显著,其中金红石型钛白粉的折射率相对锐钛型更高。通过精细调控钛白粉的粒径大小及添加量,对油墨光泽度的有效控制,实现从哑光到高光等多样化的效果,进而全面提升油墨的稳定性与印刷适应性,满足不同客户群体与应用场景的需求。钛白粉还具有较高的硬度、优异的化学稳定性及热稳定性,在油墨

中加入钛白粉可提高油墨的耐候性能,有效减缓因光照、湿度、温度等因素引起的颜色褪变和磨损现象,延长印刷品的使用寿命,降低维护成本。

油墨行业的发展态势与下游印刷行业呈现出高度的关联性。“十四五”期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与广泛普及,民众阅读习惯发生了深刻变革,传统出版印刷业务量呈现出逐步下滑的趋势。与此同时,在我国食品工业、医药、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物流等行业蓬勃发展的带动下,包装印刷产业迎来了迅猛发展的黄金机遇期,已然成为印刷业现阶段的核心增长点,其增长速率远超印刷行业的整体增速。未来庞大的包装印刷市场需求将为油墨行业的持续稳健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根据广东省涂料与油墨行业协会数据,全球印刷油墨市场规模2024年约180.4亿美元,到2029年将达到206亿美元,2024-2029年复合年增长率为2.69%。钛白粉在油墨领域的市场前景广阔,油墨行业的持续增长必将进一步拉动市场对钛白粉的需求。

(五)行业竞争格局及主要企业

1、行业整体竞争格局

钛白粉行业的竞争格局呈现显著的集中化特征,头部企业凭借技术优势和规模效应在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全球范围内,钛白粉的生产主要集中在中国、北美、欧洲等地区,并由少数几家大型公司占据主导地位。

国际市场中,科慕、特诺、泛能拓、康诺斯和石原产业五家跨国企业凭借长期积累的技术壁垒和品牌效应,合计占据约90%的非中国地区产能。然而,近年来受国际市场需求及钛白粉市场运行情况影响,科慕、泛能拓等部分企业产能正在或计划退出。如:2023年3月,泛能拓宣布永久关停意大利Scarlino工厂和德国Duisburg工厂(合计硫酸法钛白粉产能13万吨/年),并于2023年宣布破产重组;康诺斯于2021年关闭位于德国Leverkusen工厂的3.5万吨/年硫酸法钛白粉生产线,2024年关闭加拿大工厂1.7万吨/年硫酸法生产线;科慕于2023年7月关闭中国台湾15万吨/年氯化法钛白粉工厂;石原计划在2027年3月关闭其位于日本四日市的7.6万吨硫酸法钛白粉产能,退出硫酸法业务。海外头部企业产能的退出,为中国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创造机遇,未来中国钛白粉产能份额将继续扩大。

国内钛白粉市场竞争呈现出“一超多强”的阶梯化格局,实际年产量达10万吨及以上的大型及特大型企业共16家。其中,龙佰集团作为行业龙头,年产能高达151万吨,产品种类齐全,市场地位稳固。在第二梯队中,中核钛白、攀钢钒钛、鲁北化工的钛白粉年产能均超过20万吨,是行业内的重要竞争力量。随着环保政策的实施,环保成本上升,中小型生产商面临更大的压力,钛白粉生产商将逐渐减少,单个生产商的规模逐渐扩大,行业资源和市场份额将更加向头部企业集中。

2、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目前,国内生产钛白粉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主要有:龙佰集团(002601.SZ)、中核钛白(002145.SZ)、鲁北化工(600727.SH)、安纳达(002136.SZ)、金浦钛业(000545.SZ)、惠云钛业(300891.SZ)。

(1)龙佰集团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河南焦作西部产业集聚区,是一家致力于新材料研发制造及产业深度整合的大型多元企业集团,主营产品为钛白粉、海绵钛、锆制品、锂电正负极材料,其中,钛白粉产能151万吨/年,海绵钛产能8万吨/年。

(2)中核钛白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来源为钛白粉、硫酸亚铁、磷矿石、黄磷、磷酸铁等产品销售及物流运输服务。其中,钛白粉产品销售为公司主要营业收入来源,主营产品均为金红石型钛白粉,其销售收入占公司2024年总销售收入的84%以上。中核钛白钛白粉现有产能近55万吨/年,规划产能70万吨/年。

(3)鲁北化工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致力于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环境保护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依托区位优势、技术优势、资源优势,创新性地打造了钛白粉清洁生产、磷铵副产磷石膏制硫酸联产水泥并协同处置危废、海水资源深度梯级利用等循环经济产业链。鲁北化工的子公司金海钛业和祥海科技共同组成公司钛白粉业务板块。其中,金海钛业拥有年产超20万吨的硫酸法钛白粉生产线,祥海

科技目前拥有年产6万吨氯化法钛白粉生产装置。

(4)安纳达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钛白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金红石型钛白粉、锐钛型钛白粉等系列产品,装置产能接近10万吨/年。安纳达作为国内为数不多的几家钛白粉上市企业之一,钛白粉产品质量领先,产品性能良好,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在部分中高端应用领域具有一定的市场份额。

(5)金浦钛业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较大的硫酸法钛白粉生产企业之一,主营产品包括金红石型钛白粉和锐钛型钛白粉。2023年,金浦钛业的红石型钛白粉设计产能为12万吨/年,锐钛型钛白粉设计产能为4万吨/年,产能利用率均在95%以上。

(6)惠云钛业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钛白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金红石型钛白粉、锐钛型钛白粉系列产品及相关副产品,公司配备硫酸生产线,其主要产品为硫酸、蒸汽和铁精矿。惠云钛业的金红石型钛白粉生产线设计产能为11万吨/年;锐钛型钛白粉生产线(可生产锐钛型钛白粉或金红石型钛白粉初品)设计产能为3万吨/年。

3、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钛白粉行业的利润水平主要受到钛白粉价格、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钛白粉市场价格持续波动,产能逐步上升,行业利润整体呈下行趋势。随着我国钛白粉产能的增加,市场竞争愈发激烈,行业集中将进一步提升。钛白粉行业的头部企业将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与研发投入,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拓展下游应用领域,有望持续提升盈利空间,进而促进整个行业的向前发展。

4、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目前,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钛白粉需求回暖。2024年1-6月,国内钛白粉表观需求量146.10万吨,同比增加29.22万吨,同比增长25%。2023年,

钛白粉的市场表观需求量为260.5万吨,人均为1.88kg,约为发达国家人均水平的55%,仍存在较大差距。钛白粉下游应用行业广泛,涂料、塑料、造纸及汽车工业等领域均对钛白粉有较大的需求。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上述下游应用领域将进一步产能扩张与技术升级,并促使钛白粉行业的产能扩张、性能优化,推动钛白粉行业持续稳定发展。

在国际市场方面,出口是中国钛白粉的支柱市场之一。2023年,我国钛白粉出口量为164.2万吨,占我国钛白粉总产量的39.47%。出口国中,土耳其、印度、埃及和巴西等国家钛白粉需求量呈现出较高的增速。其中,2023年我国向土耳其出口钛白粉6.8万吨,2024年出口钛白粉9.5万吨,同比增长39.70%;2023年我国向印度出口钛白粉18.8万吨,2024年出口钛白粉24.8万吨,同比增长31.91%。随着印度、土耳其等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带来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增加,推动钛白粉需求的增长。

(六)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向好

钛白粉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其行业发展态势和国民经济发展高度相关,被称为“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十四五”期间,我国经济在复杂环境中总体保持平稳增长态势,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取得实质性进展。宏观经济长期向好的趋势,为钛白粉在涂料、塑料、造纸等领域的应用提供了稳定支撑,推动行业实现稳步增长。

(2)下游主要应用领域需求改善

钛白粉下游应用领域需求的持续扩展与升级为行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涂料、塑料等传统应用领域市场的稳定发展,为钛白粉行业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支撑。而中国、印度等新兴经济体在建筑、汽车、电子等领域的快速发展,进一步巩固了钛白粉基础需求的基本盘。与此同时,技术创新正推动钛白粉行业向高附加值领域突破。新能源领域中,钛白粉用于锂电池的负极涂层材料可提升电池性能,用于光伏组件中优化光电转换效率;环保领域作为高效脱硝催化剂载体助力污染治理;3D打印、生物医疗、半导体等前沿领域的应用也逐步形成技术储备。钛白粉行业通过传统应用领域的稳健增长与新兴领域的技术突破实现协同发展,钛白

粉生产企业依托产品创新和技术升级不断拓展市场应用领域,为行业长期可持续发展开辟更广阔空间。

(3)行业技术水平进步

目前,国内钛白粉龙头企业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智能化、废副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方面均处于较高水平。随着国家对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政府部门及行业协会对“硫酸法”生产工艺的产能扩张进行限制,并对生产过程中“三废”治理和单位产品能源消耗进行严格限制,钛白粉行业进入门槛进一步提升,落后产能淘汰加速,大企业将进一步扩大产能提高市场占有率,未来我国钛白粉行业的产业集中度将不断提高,推动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2、不利因素

(1)环保政策趋严

随着我国环保政策日益趋严,对钛白粉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废渣排放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内钛白粉生产企业大多使用硫酸法生产钛白粉,硫酸法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废渣多,收率低,能耗高,资源利用率待提高,面临较大的环保压力,企业需要投入更多资金用于环保设备和治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将硫酸法钛白粉(联产法工艺除外)列为限制类项目,不利于钛白粉行业新增产能。环保政策的趋严促使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以提高环保水平,进而提高企业生产成本,不利于行业内中小企业发展,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2)宏观经济波动

钛白粉下游应用领域广泛,行业发展状况与宏观经济周期具有高度相关性。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的政策,但未来仍存在经济增速进一步放缓的可能性。若宏观经济波动导致钛白粉市场需求的收缩和调整,可能会对钛白粉行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七)行业壁垒

1、政策壁垒

国家发改委于2011年3月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明确了限制新建硫酸法钛白粉的产业政策;2023年12月颁布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限制硫酸法钛白粉,但联产法工艺除外。因此,除现有产品质量达到国际标准,废酸、亚铁能够综合利用,并实现达标排放的硫酸法工艺生产钛白粉企业能够保证存量运营、技改增效外,新进入者不能采用硫酸法工艺生产钛白粉,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政策的壁垒。

2、技术和工艺壁垒

钛白粉生产工艺复杂度较高,生产的技术水平直接决定产品的质量、成本和市场竞争力,因此钛白粉行业存在较高的技术和工艺壁垒。硫酸法是国内主流的生产工艺,相对成熟,但对生产过程的要求极高。每道工序的工艺参数均需精确控制并对污染物进行有效治理。这使得硫酸法工艺对过程检测和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十分严苛。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不断收紧,传统的硫酸法生产工艺需要向联产法清洁生产工艺转型。氯化法工艺的技术难度更大,其核心技术被少数行业巨头垄断,新进入者很难掌握。同时在供给侧改革的推动下,企业需要向高端化转型。这不仅要求企业在节能减排、绿色生产的基础上进行创新,还需要不断提升产品品质与生产效率。技术积累、工艺优化及环保要求的提高,共同构成了钛白粉行业较高的技术和工艺壁垒。

3、资金壁垒

钛白粉行业作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对资金的需求较大。钛白粉生产企业建设钛白粉生产线时,需要进行大规模的投资建设,且产线建成投产后,还需经历一段较长的达产达标过程,对运营资金要求较高。新进入行业的投资者需要拥有较大的资金规模和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同时,随着环保标准的提高和市场竞争的加剧,钛白粉行业的企业需要每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环保治理和产品研发。因此,较高的资金需求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钛白粉行业新增厂商的进入,提升了行业的进入门槛。

4、品牌和市场渠道壁垒

我国现有钛白粉企业通过长期经营积累,构建了稳定的销售模式和品牌优势。无论是经销商销售模式还是终端直销模式,均积累了成熟的客户资源和渠道管理经验。在国内产能扩张以及出口规模持续扩大的行业背景下,市场渠道覆盖能力

和品牌认可度成为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的关键竞争力。钛白粉下游客户对产品的稳定性、技术服务能力等方面的严苛要求,使得新进入企业面临双重竞争壁垒,进一步抬高行业准入门槛。新进入企业既需要大量资金构建销售体系以打破现有渠道格局,又需通过长期的产品质量验证积累品牌可信度。现有企业的稳定渠道和品牌优势成为新进入者面临的壁垒之一。

5、原材料供应壁垒

国内高品质钛矿资源储量有限且地域分布不均,高品质钛矿的进口依赖度较高。国际市场价格波动、地缘政治风险及海运周期的不确定性等因素,进一步加剧了企业生产成本管控难度。行业龙头企业经过多年发展,通过与长期稳定供应商合作,或参控股钛矿加工企业等方式,实现了资源自主可控,形成全产业链布局,显著增强抗风险能力。而新进入企业由于缺乏稳定的原料采购渠道和议价能力,将面临原材料采购成本高、供应稳定性不足的风险,影响生产效率和盈利能力,从而形成行业准入障碍。

(八)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经营模式,以及行业在技术、产业、业态、模式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行业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

目前,我国钛白粉的生产工艺主要为硫酸法、硫酸联产法、氯化法。经过多年发展,硫酸法生产工艺和装备已逐步趋于成熟。硫酸法原材料易得且成本较低,但生产过程中需要耗用大量的水和硫酸,并产生大量的副产物和废物,处理费用高。

硫酸联产法是我国钛白粉企业在硫酸法的基础上,对生产工艺和流程进行改进和改造,实现钛白粉与硫酸的联产,以及与七水硫酸亚铁、钛石膏等副产物的深加工产品联产,实现废硫酸、酸解黑渣的回收利用,显著降低生产过程的能耗、物耗和污染物排放。硫酸联产法钛白粉工艺不仅提高了资源和能源的利用效率,而且通过综合利用减少了环境污染,形成了可持续发展模式。我国多家企业使用联产法硫酸法的生产工艺,推出硫-钛、硫-磷-钛、硫-铵-钛、硫-铁-钛、硫-钛-石膏-水泥等各具特色的绿色产业链,部分技术已达国际先进水平,部分企业生产的金红石型钛白粉品质与国际品牌差距缩小,受到高端市场的认可。

氯化法钛白粉生产流程短、连续化操作、单系列装置规模大,能有效降低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稳定,杂质少,消色力大,粒径均一,分散性好,可满足国内外市场对高性能钛白粉的需求。氯化法由美国杜邦公司率先实现商业化生产,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氯化法钛白粉无论是产能规模、产品品种及技术成熟度都较过去有了大幅度提高,但生产的产品品质与进口产品仍有差距。

2、行业经营模式

行业内主要企业的经营模式为通过向供应商采购的钛精矿或自产的钛精矿生产钛白粉,并通过直销或经销的方式向客户销售。

3、行业在技术、产业、业态、模式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政策法规及生产工艺进步推动产业、技术升级

随着产业及环保政策趋严,政策对钛白粉生产和能耗提出更高的要求,绿色环保、清洁生产将成为钛白粉行业的重要发展趋势。《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氯化法工艺钛白粉从鼓励类中剔除,将硫酸法钛白粉(联产法工艺除外)列为限制类,并对改造后能效达到最新版《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中标杆水平的项目参照鼓励类管理。近年来,钛白粉企业积极响应政策要求加大环保投入,采用清洁生产技术,降低污染物排放,实现绿色发展。未来拥有低成本、成熟大型氯化法钛白粉技术、联产法工艺及能效标杆水平的钛白粉企业更具发展优势。

(2)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单一企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

环保政策趋严推动落后产能持续出清,技术薄弱且环保不达标的中小企业加速退出市场,行业资源逐步向具备规模优势和环保技术实力的头部企业集中。近年来,国内龙头公司如中核钛白、龙佰集团和惠云钛业等均在逐步扩产。国内的大型企业通过规模化生产实现成本优化与品质提升,凭借资金实力持续强化技术创新投入,并依托销售渠道增强市场占有率。行业集中度的提升,有利于强化龙头企业对市场波动的应对能力,保障供应链稳定性,还可通过资源整合提高生产效率和能源利用率,促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随着市场需求增长和全球化进程加速,具备技术储备和规模优势的企业将通过产能扩张、产品结构升级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推动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3)产业链整合,向上下游延伸

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和环保政策的实施,我国钛白粉行业正从传统产业向先进制造业转型。钛白粉行业的龙头企业通过并购和扩张,实现产业链的纵向和横向延伸,形成从矿石采选到终端产品的完整产业链。通过整合,产业链各环节紧密相连,可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生产成本,扩展产品结构、丰富收益来源,协同作用显著。同时,整合将推动技术创新与环保升级,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未来,随着行业集中度的进一步提升,钛白粉行业的产业链整合将继续深化,推动行业向更高效、绿色、可持续的发展方向前进。

(4)生产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根据《“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等国家关于智能制造方面的政策规定和相关要求,“十四五”及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要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在此政策背景下,钛白粉行业亟需加速转型升级,融合尖端科技与产业需求,构建科学、高效、集约的生产管理体系,迈向先进制造业前沿。钛白粉生产企业通过部署自动化生产线、智能控制系统和数据管理平台,能有效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并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提升核心竞争力。通过数字化、智能化转型,钛白粉行业能够更高效地响应市场需求,满足环保标准,推动整个行业向现代化迈进。智能制造不仅提升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更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5)新兴应用领域不断拓展

钛白粉在新兴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为行业发展注入了新的增长动力。在新能源领域,钛白粉凭借其独特性能,可用于太阳能电池、锂离子电池的生产,有效提升光电转换效率和电池性能。同时,在光伏背板涂层中的应用,可显著增强组件的耐候性。纳米级钛白粉以其卓越的光学与催化性能,在光催化、半导体制造中的应用日趋成熟,为环保及高端电子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此外,钛白粉还在3D打印材料、医疗器械涂层、废水处理等多个领域展现出巨大潜力。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钛白粉在新兴应用领域的深化应用,将进一步拓展钛白粉产业链,推动产业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九)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及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钛白粉作为重要的无机化工原料,广泛应用于涂料、塑料、油墨、橡胶、化妆品、食品、医药、电子工业等下游应用领域,行业周期性与下游应用行业的周期性密切相关。钛白粉行业的应用领域广泛,弱化了单一行业需求波动对产业的冲击,但行业整体仍与国家宏观经济的景气程度呈现出较强的正相关性。

2、区域性

全球钛白粉产能高度集中的特点,主要分布于中国、北美以及欧洲三个地区。其中,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钛白粉供应国。钛白粉的下游应用领域广阔,终端客户分布范围广,全球性销售模式成熟,无明显的区域特征。

3、季节性

钛白粉下游应用领域的需求通常较为平稳,未呈现显著的季节性差异,但一般而言,冬季需求相较其他季节会偏低。

(十)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对本行业的影响

标的公司采用联产法硫酸法生产工艺生产钛白粉,钛白粉行业的上下游产业链情况如下表所示:

1、上游行业情况及对本行业发展的影响

钛白粉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钛精矿、硫酸等的价格主要受国内外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影响,呈现较大的波动性,而原材料成本约占钛白粉生产成本的60%,对钛白粉行业具有重大影响。

(1)钛原料

在自然界中,钛大多以矿石的形式存在,具有工业利用价值主要为钛铁矿和金红石型矿,其中约85%-90%为钛铁矿。钛白粉的主要原材料钛精矿是从钛铁矿或金红石矿采选出来的。钛铁矿可分为岩矿和砂矿,从岩矿中选出的钛精矿中TiO

品位在42%-48%,而从砂矿中选出的钛精矿TiO

品位超过50%。金红石通过重选、磁选、浮选、电选和酸浸等方法进行选矿后可获得TiO

含量为95%-99%的高品位精矿,因此天然金红石是制取钛白粉、海绵钛的优质原料。

钛矿资源遍布全球,除南极洲外,其余六大洲均有丰富的钛矿资源,共计分布在三十多个国家。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统计显示,2023年全球钛矿资源储量约为7.50亿吨,其中钛铁矿6.90亿吨、金红石0.55亿吨。其中,中国的钛铁矿储量约为2.10亿吨,约占全球钛铁矿储量的30.43%;澳大利亚和印度的钛铁矿储量占世界储量比重分别为26.09%、12.32%。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钛锆铪分会数据,2023年全球钛矿产量约为875.10万吨(以TiO

含量计),同比增加0.9%。

我国的钛矿资源主要集中在四川省攀枝花-西昌地区。2023年该地区钛矿产量占到我国钛矿总产量的89%以上。2023年,中国钛矿产量324.70万吨,同比增加3.3%,占全球钛矿产量的37.10%。但国内钛矿资源主要以钛铁矿为主,金红石矿较少、分布不多。根据中国海关总署数据,2023年我国进口钛矿砂及其精钛425.19万吨,进口来源国主要是莫桑比克、越南、肯尼亚、澳大利亚等国家。近年来钛精矿进口量呈上升趋势,依赖度高,短期内仍将保持较大进口量。

(2)硫酸

硫酸作为基础化工原料,应用领域涵盖肥料、石油、化工、冶金、医药、电子等。我国硫酸生产技术成熟,是世界最大的硫酸生产国,产能分布较为集中,华东地区、西南地区、华中地区为硫酸的主要产区。根据中国硫酸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23年我国硫酸总产能1.347亿吨,同比上升4%。2023年,全国硫酸总产量1.115亿吨,同比增长4.2%,占全球总产量的33.2%。硫酸法钛白粉是硫酸下游主要产品之一。2023年,硫酸法钛白粉消耗硫酸1,317.9万吨,占我国硫酸耗用量的12.10%。硫酸价格主要受上游原材料价格以及供需情况影响,硫酸作为危险化学品,运输成本较高,区域供需情况对价格有一定的影响。

2、下游行业情况及对本行业发展的影响

钛白粉被广泛应用于涂料、塑料、造纸、印刷油墨、橡胶、化纤等下游应用行业,其中涂料、塑料和造纸为其主要消费领域。下游应用行业的发展情况直接决定钛白粉的市场需求,并影响钛白粉的销售价格和钛白粉行业的盈利水平。

涂料行业作为钛白粉最大应用领域,钛白粉通过提高涂料的色彩稳定性、光泽度和遮盖力,广泛应用于建筑、汽车、船舶、家具等场景。同时,汽车涂料作为第二大细分市场,受益于新能源汽车产业爆发式增长,为汽车涂料开辟新的增长空间。2024年,国内涂料行业企业总产量3,531万吨,其稳健发展为钛白粉市场提供了坚实基础。塑料行业是钛白粉的第二大应用领域,钛白粉可显著增强塑料制品的耐热、耐光等性能。当前塑料行业正在经历产品转型升级,食品级塑料和改性塑料需求的增长带动特种钛白粉需求的增加。造纸行业是钛白粉的第三大应用行业,钛白粉在改善纸张白度与印刷适性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据中国造纸协会调查资料,2023年全国纸及纸板生产量12,965万吨,较上年增长4.35%;消费量13,165万吨,较上年增长6.14%,人均年消费量达到93.37kg,持续稳定的产业规模为钛白粉应用提供了有效支撑。涂料、塑料和造纸等下游应用领域的产能扩张与技术升级,促使钛白粉产能扩张、性能优化,推动钛白粉行业持续稳定发展。

三、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一)标的资产的核心竞争力

1、资源综合利用、低碳节能生产优势

道恩钛业凭借行业内先进生产技术及设备,在各生产环节贯彻低碳节能理念,生产工艺单位能耗可达到国家能效标杆水平,是行业内唯一一家进入2023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的企业。公司采用大型酸解罐酸解工艺及外加晶种常压水解法等先进工艺,并使用大型设备与节能设备进行余热回收利用,使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856.7千克标准煤/吨,优于能效标杆水平9.82个百分点,年可节约标准煤约10000吨、节水约80万立方。同时,道恩钛业根据自身生产工艺建立和形成了“硫-钛-铁-钙”循环经济产业链,将中和废水后产生的钛石膏,加工成路基材料、环保砖,并将生产过程中的产生硫酸亚铁用于生产聚合硫酸铁

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提高了资源能源综合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实现清洁生产。

2、区位优势

道恩钛业位于山东省龙口市,依托毗邻龙口港、烟台港、青岛港三大核心港口的优越地理条件,可大幅降低海运成本,构建高效协同的物流体系。在原材料采购端,公司可通过海运进口灵活调配海外资源,当国内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时,可迅速转向国际市场采购高性价比原料,有效降低成本风险。在销售方面,借助低成本海运优势,企业能以更具竞争力的价格拓展国际市场,扩大钛白粉出口规模,从而提升销售利润空间。公司的区位优势有助于企业在成本管控与市场开拓之间形成良性循环,增强企业竞争力。

3、研发和技术优势

道恩钛业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和持续的研发投入,构建了覆盖基础工艺优化与高端产品研发的研发和技术优势。在核心工艺方面,公司自主研发的联产硫酸法通过优化酸解反应罐及酸解反应工艺,显著提升反应效率,降低原材料消耗及生产成本。同步开发的煅烧、包膜等关键工艺技术,可显著提升产品质量,为产品的多领域应用奠定基础。针对行业存在的产品同质化问题,公司拥有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CNAS国家认可实验室,累计取得5项发明专利、61项实用新型专利,成功开发R-5195、R-5395等专用型钛白粉,在高遮盖油墨、高端色母粒、高耐晒装饰原纸等细分领域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同时,道恩钛业持续推进化纤钛白、导电钛白、纳米钛白等特种功能产品研发,并积极与高校和研究机构在钛白粉应用的前沿领域不断合作开发和探索,推动企业从传统生产向高附加值领域转型。

4、生产工艺和成本控制优势

道恩钛业拥有全渣、渣矿混合、全矿三种生产工艺,可根据钛矿、钛渣市场价格变化无缝切换生产模式。依托自建的成本核算数据库,公司可实时分析原辅料价格、能源消耗及生产费用,提前模拟测算最优工艺组合,精确制定经济效益最优的生产方案并快速落实,确保利润最大化。在管理上,通过全员参与的绩效考核机制,动态调整关键指标并制定专项奖励措施,将成本节约目标与员工绩效挂钩,充分激发团队积极性。在这种模式下,企业具有较强的生产成本控制能力,

可在行业竞争中保持盈利优势。

5、质量控制优势

道恩钛业具有较强的产品质量控制能力,建立了涵盖研发设计、供应商管理、原材料质量把控、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产品交付及售后服务的全链条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高于国标的内部质量标准。公司目前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在具体执行上,企业凭借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以及生产工艺,确保从产品开发、原材料管理到生产控制、包装出库等环节都能严格按照既有制度执行。产品可满足特殊应用领域的高标准质量要求,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行业地位

道恩钛业是我国钛白粉行业的头部企业之一,产品销往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受到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从产业规模看,2024年全流程型钛白粉生产企业共42家,综合年产量476.6万吨。其中,金红石型钛白粉产量为405.1万吨,占比85.00%。道恩钛业现有年产13万吨的钛白粉生产线,2024年金红石型钛白粉产量为11.81万吨,占我国金红石型钛白粉产量的2.92%,位居行业前列。随着10万吨/年联产法钛白粉绿色生产项目建设完成,道恩钛业的行业地位及市场份额将进一步提升。

在绿色发展领域,道恩钛业致力于建设生产环保型企业,使用的钛白粉生产装置,可全线实现清洁化生产和一体化运营,是行业内第一家国家级绿色工厂示范企业,并连续多年被中国石油和化工联合会评为“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2023年,道恩钛业成为全国钛白粉行业首家,也是唯一一家进入2023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的企业,环保技术优势显著。

道恩钛业作为国家化工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钛白分中心和中国涂料工业协会钛白粉行业分会的理事单位,通过主导关键性行业标准的制定与修订,持续引领钛白粉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进程。2021年8月,道恩钛业主持制定修订《钛白粉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行业标准发布,并于2022年2月1日正式实施。2024年4月,由道恩钛业公司作为第一起草单位,主持修订的国家标准《钛白粉和氧化铁颜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2051-2024)发布,将于2025年

5月1日起正式实施。道恩钛业在自身技术创新的同时,积极推动全行业节能降耗,成为行业标准的引领者,是兼具市场影响力和技术话语权的行业龙头之一。

四、标的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一)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道恩钛业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12/312023/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合计81,160.1067.09%71,101.7270.04%
非流动资产合计39,818.1232.91%30,416.4429.96%
合计120,978.22100.00%101,518.16100.00%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的资产呈现平稳增长的趋势,2023年末、2024年末总资产余额分别为101,518.16万元、120,978.22万元,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长19,460.06万元。道恩钛业的资产主要是流动资产,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0.04%、67.09%。

(1)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道恩钛业流动资产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12/312023/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16,868.9220.78%11,845.9716.66%
应收票据16,689.0920.56%22,189.2431.21%
应收账款17,431.6321.48%15,404.3021.67%
应收款项融资934.511.15%3,026.464.26%
预付款项3,620.324.46%3,967.865.58%
其他应收款773.040.95%877.831.23%
存货22,336.0727.52%12,109.5317.03%
其他流动资产2,506.523.09%1,680.532.36%
项 目2024/12/312023/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合计81,160.10100.00%71,101.72100.00%

道恩钛业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及存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2.15%、94.81%。2024年末较2023年末比例略有上升,主要系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存货增加所致。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道恩钛业货币资金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12/312023/12/31
库存现金0.460.66
银行存款12,780.709,459.09
其他货币资金4,087.762,386.21
合 计16,868.9211,845.97

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1,845.97万元、16,868.92万元,货币资金由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信用证保证金。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道恩钛业应收票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12/312023/12/31
银行承兑汇票16,689.0922,189.24
合 计16,689.0922,189.24

报告期各期末,道恩钛业的应收票据分别为22,189.24万元和16,689.09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1.21%和20.56%。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道恩钛业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15,404.30万元、17,431.63万元。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销售增加所致,与其业务模式相匹配。

①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单位:万元

账 龄2024/12/31
应收账款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8,349.09100.00%917.455.00%
合 计18,349.09100.00%917.455.00%
账 龄2023/12/31
应收账款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6,215.05100.00%810.755.00%
合 计16,215.05100.00%810.755.00%

报告期各期末,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0.00%、100.00%。总体来看,道恩钛业应收账款账龄较短,坏账风险较小,且公司已按照账龄计提了减值准备。

②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分析

单位:万元

时间客户名称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2024年12月31日SIEGWERK GROUP2,692.5714.67
ADITIM LLC1,746.049.52
German Lebanese Company for Industry1,545.878.42
M/S. INDIAN CHEMICAL CORPORATION1,513.968.25
阳光王子(寿光)特种纸有限公司638.263.48
合计8,136.7044.34
2023年12月31日SIEGWERK GROUP2,547.9715.71
DAW SE1,463.549.03
阳光王子(寿光)特种纸有限公司1,455.568.98
M/S. INDIAN CHEMICAL CORPORATION986.256.08
CORPORACION PERUANA DE PRODUCTOS QUIMICOS S.A856.515.28
合计7,309.8345.0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五大欠款单位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5.08%、44.34%,客户结构总体保持稳定,账龄均在1年以内,客户信用较好,基于长期的合作基础,应收账款的回收有极大的保障,应收账款发生坏账

风险较低。4)应收款项融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12.312023.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934.51100.00%3,026.46100.00%
合 计934.51100.00%3,026.4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道恩钛业的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3,026.46万元、934.5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26%、1.15%。应收款项融资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预付款项账龄及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 龄2024.12.312023.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3,620.32100.00%3,967.86100.00%
合 计3,620.32100.00%3,967.8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道恩钛业的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3,967.86万元、3,620.3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58%、4.46%。标的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材料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前五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单位名称是否 关联方金额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2024.12.31攀枝花市楠洋矿业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085.0029.97
INEOS TYSSEDAL AS非关联方803.0322.18
攀枝花市兴鼎钛业有限公司非关联方720.0019.89
江铜国兴(烟台)铜业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93.885.36
中铝新材料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30.863.61
合计-2,932.7781.01
日期单位名称是否 关联方金额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2023.12.31INEOS TYSSEDAL AS非关联方1,021.6125.75
中源晟邦(厦门)科技有限公司非关联方900.0022.68
河北建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非关联方777.9119.61
攀枝花市智翔杰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非关联方681.5917.18
宜昌宜化太平洋化工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26.163.18
合计-3,507.2788.4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前五大预付账款合计分别为3,507.27万元、2,932.77万元,占各期末预付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88.40%、81.01%。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标的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报告期各期末预付账款主要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6)其他应收款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12.312023.12.31
其他应收款项778.46892.34
减:坏账准备5.4214.50
合计773.04877.83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净额分别为877.83万元、773.0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23%、0.95%,占比较小。

① 其他应收款分类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2024.12.312023.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保证金775.0099.55%670.0075.08%
备用金2.940.38%11.531.29%
应收土地处置款--187.8721.05%
款项性质2024.12.312023.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关联方往来--20.682.32%
其他0.520.07%2.250.25%
合计778.46100.00%892.3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按款项性质分类,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龙口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的履约保证金、应收龙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处置款等。

②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4.12.312023.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08.4613.93%217.9424.42%
1-2年--240.1326.91%
2-3年240.0030.83%0.780.09%
3年以上430.0055.24%433.4748.58%
合计778.46100.00%892.3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1年以上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龙口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的履约保证金。

③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

截至2024年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是否关联方金额 (万元)占账面余额比例(%)
龙口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保证金非关联方660.0084.78
龙口市人民法院保证金非关联方105.0013.49
芜湖海螺型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非关联方10.001.28
员工1备用金非关联方1.000.13
员工2备用金非关联方0.810.10
合计--776.8199.78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标的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主要往来单位

不存在关联关系。

7)存货报告期各期末,道恩钛业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12/312023/12/31
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
在途物资200.690.90%--
原材料9,653.6443.13%5,251.9543.37%
在产品1,758.787.86%1,564.3312.92%
半成品342.071.53%246.982.04%
库存商品8,845.0739.51%3,774.7931.17%
发出商品1,583.897.08%1,271.4810.50%
合 计22,384.14100.00%12,109.5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构成。

①存货余额及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12-312023-12-31
账面余额增长率金额
在途物资200.69--
原材料9,653.6483.81%5,251.95
在产品1,758.7812.43%1,564.33
半成品342.0738.50%246.98
库存商品8,845.07134.32%3,774.79
发出商品1,583.8924.57%1,271.48
合计22,384.1484.85%12,109.53

报告期各期末,道恩钛业的存货余额分别为12,109.53万元、22,384.14万元,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03%、27.52%。2024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存货规模较上期末明显增长,尤其是库存商品、原材料等,主要原因包括:一是标的公司订单充足,排产较多,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数量增加;二是基于对主要原材料市场供应偏紧,而需求不断增长的综合判断,2024年标的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进行融资,适当补充了原材料储备,原材料余额上升。

②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及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12.312023.12.31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余额跌价准备
在途物资200.69---
原材料9,653.64-5,251.95-
在产品1,758.78-1,564.33-
半成品342.07-246.98-
库存商品8,845.0748.073,774.79-
发出商品1,583.89-1,271.48-
合计22,384.1448.0712,109.53-

标的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0万元、48.07万元。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12.312023.12.31
待抵扣进项税1,924.441,680.53
预交进口进项税保证金582.08-
合计2,506.521,680.53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和预交进口进项

税保证金等。2024年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同比增加825.98万元,主要系标的公司2024年度进口钛渣预交进项税保证金所致。

(2)非流动资产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12/312023/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股权投资486.321.22%-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000.01%5.000.02%
固定资产18,859.5847.36%18,396.8360.48%
在建工程824.862.07%1,746.975.74%
使用权资产33.550.08%43.140.14%
无形资产8,969.2522.53%9,096.5529.91%
递延所得税资产596.461.50%368.581.21%
其他非流动资产10,043.0925.22%759.352.50%
非流动资产合计39,818.12100.00%30,416.44100.00%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的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等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资产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2.89%、

95.12%。2024年末较2023年末比例有所上升,主要系对天福钛业新增一亿元合作经营款所致。长期股权投资为公司投资天福钛业20.00%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公司对参股公司新创联钛业的投资额,公司持有新创联钛业12.50%股份。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道恩钛业固定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12.312023.12.31
一、账面原值合计59,566.6856,324.21
其中:房屋建筑物20,323.8820,416.33
机器设备37,622.1234,893.14
运输设备549.03549.03
电子设备及其他1,071.65465.71
二、累计折旧合计40,707.1137,927.38
项 目2024.12.312023.12.31
其中:房屋建筑物11,644.7610,658.52
机器设备28,234.7426,536.53
运输设备440.40385.45
电子设备及其他387.21346.88
三、账面净值合计18,859.5818,396.83
其中:房屋建筑物8,679.129,757.82
机器设备9,387.388,356.61
运输设备108.64163.58
电子设备及其他684.44118.83
四、减值准备合计--
其中: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及其他--
五、账面价值合计18,859.5818,396.83
其中:房屋建筑物8,679.129,757.82
机器设备9,387.388,356.61
运输设备108.64163.58
电子设备及其他684.44118.83

道恩钛业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和电子设备及其他,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0.48%、47.36%,固定资产配置均衡,能够满足公司目前生产运营需求。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在建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12.312023.12.31
在建工程772.261,692.04
工程物资52.6154.93
合 计824.861,746.97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在建工程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12.312023.12.31
钛液结晶浓缩项目-1,556.69
10万吨/年联产法钛白粉绿色生产项目458.28105.75
2#闪蒸线改造265.41-
4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48.57-
其他-29.59
合 计772.261,692.04

标的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10万吨/年联产法钛白粉绿色生产项目和钛液结晶浓缩项目。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2024.01.01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4.12.31
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减少
钛液结晶浓缩项目1,556.69851.582,408.27--
10万吨/年联产法钛白粉绿色生产项目105.75352.52--458.28
4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48.57--48.57
合 计1,662.451,252.672,408.27-506.84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2023.01.01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3.12.31
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减少
钛液结晶浓缩项目-1,556.69--1,556.69
10万吨/年联产法钛白粉绿色生产项目92.5513.21--105.75
废酸浓缩项目1,123.4170.101,190.423.09-
合 计1,215.961,640.001,190.423.091,662.45

3)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使用权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12.312023.12.31
一、账面原值合计71.9071.90
其中:港口土地使用权71.9071.90
二、累计折旧合计38.3528.76
项 目2024.12.312023.12.31
其中:港口土地使用权38.3528.76
三、账面净值合计33.5543.14
其中:港口土地使用权33.5543.14
四、减值准备合计--
其中:港口土地使用权--
五、账面价值合计33.5543.14
其中:港口土地使用权33.5543.14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使用权资产主要包括港口土地使用权。4)无形资产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12.312023.12.31
一、账面原值合计10,964.4310,858.48
其中:土地使用权10,964.4310,858.48
二、累计摊销合计1,995.181,761.93
其中:土地使用权1,995.181,761.93
三、账面净值合计8,969.259,096.55
其中:土地使用权8,969.259,096.55
四、减值准备合计--
其中:土地使用权--
五、账面价值合计8,969.259,096.55
其中:土地使用权8,969.259,096.55

标的公司无形资产全部为土地使用权,在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动。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情形,未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12.312023.12.31
坏账准备138.43123.79
股权激励386.05200.75
项 目2024.12.312023.12.31
可弥补亏损64.7644.05
存货跌价准备7.21-
合 计596.46368.58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分别为368.58万元和596.4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1%和1.50%,是由标的公司计提应收账款等坏账准备、股权激励费用、存货跌价准备和子公司荣盛储运的可弥补亏损等暂时性差异形成。6)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12.312023.12.31
预付工程设备款43.09509.35
预付股权款-250.00
长期借款10,000.00-
合 计10,043.09759.35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759.35万元和10,043.09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0%和25.22%,主要为预付工程设备款、预付股权款和长期借款。

2024年初,标的公司向参股公司天福钛业提供10,000.00万元长期借款,主要系道恩钛业向天福钛业提供的合作经营款,专项用于天福钛业向双方确定的上游矿山购买含钛原材料,以锁定参股公司的上游原材料采购渠道和矿山资源。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草案“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二)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之“(3)标的公司与参股公司天福钛业的相关交易事项”的内容。

2、负债结构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道恩钛业的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12/312023/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61,823.2999.16%55,312.4298.95%
非流动负债524.980.84%585.151.05%
负债合计62,348.27100.00%55,897.5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道恩钛业的负债总额分别为55,897.58万元、62,348.27万元,主要为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占负债比例为98.95%、99.16%。2024年末负债总额较2023年末新增6,450.70万元,主要为标的公司根据经营需求新增的短期借款。

(1)流动负债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12/312023/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16,128.5426.09%8,210.7714.84%
应付票据9,234.4514.94%6,162.2211.14%
应付账款7,863.7612.72%7,672.8313.87%
合同负债1,746.922.83%3,819.356.91%
应付职工薪酬602.900.98%522.430.94%
应交税费900.101.46%620.451.12%
其他应付款8,897.8614.39%8,840.2615.9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920.02%259.840.47%
其他流动负债16,438.8426.59%19,204.2834.72%
流动负债合计61,823.29100.00%55,312.42100.00%

道恩钛业的流动负债主要由与公司日常经营密切相关的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和其他流动负债等构成。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道恩钛业短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12/312023/12/31
保证借款16,100.008,200.00
项 目2024/12/312023/12/31
应计提利息28.5410.77
合 计16,128.548,210.77

报告期各期末,道恩钛业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8,210.77万元、16,128.54万元,新增借款主要用于满足道恩钛业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营运资金。2)应付票据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票据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12.312023.12.31
银行承兑汇票9,234.456,162.22
合 计9,234.456,162.22

报告期内,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标的公司将应付票据作为与供应商结算的主要方式之一。报告期各期末,道恩钛业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6,162.22万元、9,234.45万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占同期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11.02%、14.81%。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12.312023.12.31
材料采购款5,897.965,693.62
工程设备采购款350.23315.75
费用及其他1,615.571,663.46
合 计7,863.767,672.83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付账款主要包括材料采购款、工程设备采购款、费用及其他等。报告期各期末,道恩钛业应付账款分别为7,672.83万元、7,863.76万元,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3.73%、12.61%。

标的公司信用良好,与供应商的合作较为稳定。公司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条款,合理安排原材料采购资金,报告期内未发生长期、大额的原材料采购款未支付而影响原材料及时供应的情况。

4)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道恩钛业的合同负债分别为3,819.35万元、1,746.92万元,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6.83%、2.80%。合同负债主要为预收客户货款,2024年合同负债下降主要因2024年底预收客户货款金额降低。5)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各期末,道恩钛业的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522.43万元、602.90万元,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93%、0.97%,主要为应付职工工资、奖金、福利费、社保等。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道恩钛业的应交税费分别为620.45万元、900.10万元,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11%、1.44%,主要为道恩钛业已计提尚未缴纳的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报告期内道恩钛业依法缴纳税款,不存在拖延缴纳等情况。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道恩钛业其他应付款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12/312023/12/31
关联方往来7,853.277,837.06
质保金231.45194.57
保证金309.76357.66
押金49.8649.25
待缴员工社保44.0945.06
预提费用101.17-
合作摊销款258.24275.74
其他50.0380.92
合 计8,897.868,840.26

报告期各期末,道恩钛业的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8,840.26万元、8,897.86万元,其他应付款主要包括关联方往来、保证金、质保金、合作摊销款等。

关联方往来主要系标的公司购买道恩集团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款项等,具体情况参见“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二)报

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预提费用系标的公司应向龙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支付的罚金,具体情况参见“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诉讼、仲裁、合法合规情况”之“(二)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况”。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12-312023-12-3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50.36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9.929.48
合 计9.92259.84

标的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由一年以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等构成。

9)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负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12-312023-12-31
待转销项税227.10496.51
已背书未到期票据16,211.7418,707.76
合 计16,438.8419,204.28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19,204.28万元和16,438.84万元,占各期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34.36%和26.37%,主要为已背书转让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2)非流动负债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12-312023-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租赁负债26.515.05%36.436.23%
递延所得税负债498.4794.95%548.7293.77%
非流动负债合计524.98100.00%585.15100.00%

标的公司非流动负债由租赁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构成。1)租赁负债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租赁负债余额分别为36.43万元和26.51万元,占各期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0.07%和0.04%,占比较小,主要为港口土地使用权租赁确认的租赁负债。

2)递延所得税负债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12-312023-12-31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498.47548.72
合 计498.47548.72

标的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系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产生。

3、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稳健的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并按照会计政策及资产质量的实际情况计提了足额的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提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12/312023/12/31
坏账准备97.62289.28
存货跌价损失48.07-
合 计145.69289.28

4、偿债能力分析

(1)报告期内,道恩钛业偿债能力具体情况如下表:

项 目2024/12/312023/12/31
资产负债率51.54%55.06%
流动比率(倍)1.311.29
速动比率(倍)0.951.0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6,989.2416,525.47
项 目2024/12/312023/12/31
利息保障倍数(倍)19.2316.19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所得税+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倍)速动比率(倍)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倍)
2024年度
龙佰集团61.04%0.760.51--
中核钛白37.81%1.601.41--
安纳达34.45%1.721.38--
惠云钛业51.64%1.180.71-0.59
金浦钛业-----
鲁北化工59.11%0.950.79--
可比公司平均48.81%1.240.96-0.59
标的公司51.54%1.310.9516,989.2419.23
2023年度
龙佰集团60.79%0.760.48--
中核钛白35.13%1.911.71--
安纳达29.82%1.901.62--
惠云钛业47.24%1.381.03-1.66
金浦钛业44.35%0.770.64--
鲁北化工61.14%0.840.70--
可比公司平均46.41%1.261.03-1.66
标的公司55.06%1.291.0716,525.4716.19

注:可比公司部分信息未披露。

报告期各期末,道恩钛业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5.06%、51.54%,比较稳定,总体保持在较合理水平。2023年末、2024年末,道恩钛业流动比率分别为1.29、

1.31,速动比率分别为1.07、0.95,道恩钛业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16,525.47万元和

16,989.24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6.19和19.23。道恩钛业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变动较小,利息保障倍数有所增加,偿债能力稳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速动比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较小。总体上道恩钛业资信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情形。负债水平合理,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5、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资产周转能力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次/年

项 目2024/12/312023/12/31
应收账款周转率9.4812.58
存货周转率7.709.56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账面价值+期末存货账面价值)/2)

2023年度、2024年度,道恩钛业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2.58、9.48,基本保持稳定。2023年度、2024年度,道恩钛业存货周转率分别为9.56、7.70,存货周转能力较好。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2024/12/312023/12/31
龙佰集团8.3810.17
中核钛白7.666.47
安纳达9.4015.63
惠云钛业21.8123.28
金浦钛业未披露17.89
鲁北化工19.0425.41
可比公司平均13.2616.47
标的公司9.4812.58

注:部分可比公司2024年度数据尚未披露。

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应收账款周转率2023年为16.47,2024年已披露数据为13.26,道恩钛业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2.58和9.48,低于同行

业,主要是惠云钛业和鲁北化工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提升了平均水平所致,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其他公司相近,处于合理的期间范围内。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2024/12/312023/12/31
龙佰集团2.742.83
中核钛白5.064.56
安纳达9.0111.21
惠云钛业4.734.81
金浦钛业未披露9.64
鲁北化工7.076.53
可比公司平均5.726.60
标的公司7.709.56

注:部分可比公司2024年度数据尚未披露。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存货周转率2023年为6.60,2024年已披露数据为5.72,道恩钛业存货周转率分别为9.56和7.70。道恩钛业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总体处于较高水平,存货周转快。

(二)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利润表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55,623.01161,597.73
减:营业成本132,571.25139,120.84
税金及附加1,060.681,023.20
销售费用1,720.001,482.92
管理费用3,073.963,127.68
研发费用4,827.355,127.38
财务费用-483.14-216.52
加:其他收益462.53580.20
投资收益-88.680.10
信用减值损失-97.62-289.28
资产减值损失-48.07-
资产处置收益-61.41
项 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利润13,081.0812,284.66
加:营业外收入105.33281.57
减:营业外支出140.2229.06
利润总额13,046.1912,537.18
减:所得税费用1,272.201,128.28
净利润11,773.9911,408.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773.9911,408.89

1、营业收入的构成及变动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为99.96%和99.92%。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钛白粉153,123.9798.47%159,216.8098.56%
副产品(硫酸亚铁、聚合硫酸铁)2,377.471.53%2,323.771.44%
合 计155,501.45100.00%161,540.57100.00%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钛白粉的销售收入。2023年度和2024年度,钛白粉收入分别为159,216.80万元和153,123.97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56%和98.47%。

(2)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划分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产品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域划分如下表:

单位:万元

地区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华东46,762.2430.07%68,120.5842.17%
华南13,347.948.58%11,830.277.32%
其他13,699.038.81%11,735.147.26%
境外81,692.2452.53%69,854.5843.24%
地区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 计155,501.45100.00%161,540.57100.00%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收入主要集中在境外和华东地区。2024年,海外市场对钛白粉需求持续增加,标的公司不断加强海外业务,境外销售收入增长较快。华东地区2024年度收入有所下降,主要因华东地区部分客户集中于造纸行业,标的公司根据下游市场竞争状况及时调整了销售重心。报告期内,道恩钛业境外销售客户,按地域划分如下表:

单位:万元

地区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亚洲27,724.9933.94%23,523.2333.67%
欧洲23,229.2428.44%19,406.9927.78%
南美洲13,762.3116.85%11,655.4516.69%
非洲9,176.0211.23%10,620.9715.20%
北美洲7,799.689.55%4,641.346.64%
大洋洲0.000.00%6.580.01%
合 计81,692.24100.00%69,854.58100.00%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境外销售分布全球,主要以亚欧为主。

(3)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划分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季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一季度36,625.7823.55%33,756.1820.90%
二季度45,281.9129.12%42,287.4826.18%
三季度37,946.5524.40%44,111.9327.31%
四季度35,647.2022.92%41,384.9725.62%
合 计155,501.45100.00%161,540.57100.00%

道恩钛业产品主要用于涂料,造纸,塑料等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波动较小。

(4)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划分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季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销125,130.4580.47%133,638.7882.73%
经销30,371.0019.53%27,901.7917.27%
合 计155,501.45100.00%161,540.57100.00%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销售比例分别为82.73%和

80.47%,报告期内无较大变动。

2、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按业务类别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12-312023-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132,571.25100.00%139,120.84100.00%
其他业务成本----
合 计132,571.25100.00%139,120.8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由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与营业收入规模相匹配。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39,120.84万元和132,571.25万元,为营业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2)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12-312023-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钛白粉130,002.2698.06%136,962.0898.45%
副产品(硫酸亚铁、聚合硫酸亚铁)2,568.991.94%2,158.761.55%
合 计132,571.25100.00%139,120.8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的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主要随收入结构的变动而变动,各产品成本变动趋势与其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其中,钛白粉是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近两年占比分别为98.45%和98.06%。

(3)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93,311.7670.39%98,890.6771.08%
直接人工2,850.102.15%3,048.942.19%
制造费用36,409.3927.46%37,181.2426.73%
合 计132,571.25100.00%139,120.8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主要为直接材料,报告期各期金额分别为98,890.67万元和93,311.76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71.08%和

70.39%。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主要包括钛精矿、高钛渣等耗用较多的原材料,以及各类辅料、包装物等;直接人工系生产线上工人的薪酬;制造费用主要包括能源消耗、生产用设备的折旧及运输费等费用。报告期各期,公司各类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保持相对稳定。

3、毛利构成及毛利率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年度2023年度
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
主营业务22,930.2014.75%22,419.7313.88%
其他业务121.56100.00%57.16100.00%
合 计23,051.7614.81%22,476.8913.91%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的毛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各期主营业务毛利金额分别为22,476.89万元、23,051.76万元,整体相对稳定。报告期各期综合毛利率

分别为13.91%、14.81%,整体保持稳定。

(1)主营业务毛利构成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钛白粉23,121.71100.84%22,254.7299.26%
副产品(硫酸亚铁、聚合硫酸铁)-191.52-0.84%165.010.74%
合 计22,930.20100.00%22,419.73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毛利主要来自钛白粉的销售,该业务各期毛利占比分别为99.26%和100.84%。

(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主营业务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表:

产品名称2024年度2023年度
钛白粉15.10%13.98%
副产品(硫酸亚铁、聚合硫酸铁)-8.06%7.10%
主营业务毛利率14.75%13.88%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3.88%、14.75%,保持稳定。

(3)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对比

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4年度2023年度
龙佰集团25.72%27.04%
中核钛白17.07%16.77%
安纳达3.45%9.57%
金浦钛业未披露3.66%
惠云钛业7.65%9.10%
鲁北化工10.83%4.77%
可比公司平均12.95%11.82%
标的公司14.75%13.88%

注:部分可比公司2024年度数据尚未披露。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整体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系安纳达、金浦钛业和惠云钛业等公司毛利率相对较低所致。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龙佰集团和中核钛白拥有钛矿资源或者与钛精矿生产商达成长期独供的合作关系,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毛利率较高。

4、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税金及附加分别为1,023.20万元和1,060.68万元,占收入比重为0.63%和0.68%。主要为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报告期内变动较小。

5、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1,720.001.11%1,482.920.92%
管理费用3,073.961.98%3,127.681.94%
研发费用4,827.353.10%5,127.383.17%
财务费用-483.14-0.31%-216.52-0.13%
合 计9,138.165.87%9,521.475.89%

2023年、2024年,道恩钛业期间费用分别为9,521.47万元、9,138.1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5.89%、5.87%。报告期内,道恩钛业在保障业务稳定发展的同时,建立并执行了较为严格的内部费用管理制度,期间费用总额占收入比重保持稳定。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销售费用明细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年度2023年度
销售佣金526.87521.60
信用保险费294.82231.70
调拨费307.51197.89
项 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职工薪酬272.43184.03
差旅费83.2865.78
咨询费65.49104.44
展览费65.1470.71
装卸费33.2630.94
仓储费24.7915.35
快递费17.8018.47
其他28.6042.01
合 计1,720.001,482.92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销售费用金额分别为1,482.92万元、1,720.0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92%、1.11%。主要由销售佣金、调拨费、信用保险费、职工薪酬及其他费用构成。

道恩钛业与同行业销售费用率对比如下表:

证券简称2024年度2023年度
龙佰集团1.41%2.00%
中核钛白0.71%0.79%
安纳达0.66%0.73%
惠云钛业0.50%0.49%
金浦钛业未披露0.38%
鲁北化工0.42%0.43%
平均0.74%0.80%
道恩钛业1.11%0.92%

注:部分可比公司2024年度数据尚未披露。

由上表可知,道恩钛业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整体差异较小。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管理费用明细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股份支付1,235.381,235.38
职工薪酬760.21667.84
中介机构费用254.13386.47
项 目2024年度2023年度
无形资产摊销233.25246.82
固定资产折旧费152.10173.83
环保费用检测费136.55138.98
残保金60.1161.18
其他242.24217.20
合 计3,073.963,127.68

道恩钛业管理费用主要由管理人员的薪酬、股份支付、中介机构费用、资产折旧摊销费、环保费用检测费及其他费用构成。报告期内,道恩钛业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3,127.68万元、3,073.9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94%、

1.98%,较为稳定。

道恩钛业与同行业管理费用率对比如下表:

证券简称2024年度2023年度
龙佰集团4.00%3.73%
中核钛白6.44%7.48%
安纳达1.71%1.36%
惠云钛业3.62%3.12%
金浦钛业未披露3.86%
鲁北化工2.06%2.65%
平 均3.57%3.70%
道恩钛业1.98%1.94%

注:部分可比公司2024年度数据尚未披露。

由上表可知,标的公司的管理费用率与安纳达将近,但整体管理费用率较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低,一是部分可比公司存在金额较大的修理费和停工损失,标的公司未发生重大修理及停工情况;二是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龙佰集团、中核钛白、鲁北化工等固定资产占比较高,导致折旧费用较高;三是标的公司位于龙口市,该地区的人均工资较低,标的公司员工薪酬体系参照龙口市所在地平均薪酬制定,故相应人员薪酬水平偏低。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研发费用明细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工资薪金670.30587.05
直接投入4,008.724,346.08
折旧费与长期费用摊销137.93182.18
其他费用10.4012.07
合 计4,827.355,127.38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5,127.38万元和4,827.35万元。主要为研发项目中的直接投入。道恩钛业与同行业研发费用率对比如下表:

证券简称2024年度2023年度
龙佰集团4.27%3.79%
中核钛白2.63%2.57%
安纳达3.12%3.69%
惠云钛业3.06%3.04%
金浦钛业未披露3.60%
鲁北化工1.01%0.61%
平均2.82%2.88%
道恩钛业3.10%3.17%

注:部分可比公司2024年度数据尚未披露。

由上表可知,道恩钛业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差异较小。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财务费用明细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利息支出715.52825.39
减:利息收入213.51312.57
汇兑损益-1,095.39-812.77
手续费及其他110.2483.43
合 计-483.14-216.52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财务费用金额分别为-216.52万元、-483.14万元。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汇兑损益、手续费及其他,财务费用为负主要

因汇兑收益所致。

道恩钛业与同行业财务费用率对比如下表:

证券简称2024年度2023年度
龙佰集团2.55%0.89%
中核钛白-1.56%-3.12%
安纳达-0.58%-0.36%
惠云钛业0.97%0.33%
金浦钛业未披露0.67%
鲁北化工-0.01%-0.05%
平均0.27%-0.28%
道恩钛业-0.31%-0.13%

注:部分可比公司2024年度数据尚未披露。

由上表可知,道恩钛业财务费用率与同行业差异较小。

6、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坏账损失97.62289.28
合 计97.62289.28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信用减值损失主要因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产生。报告期内坏账损失分别为289.28万元、97.62万元。

7、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48.07-
合 计48.07-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资产减值损失主要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生。报告期内存货跌价损失分别为0.00万元、48.07万元。

8、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支发生额较少,占净利润比重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外收入105.33281.57
无需支付的款项53.46237.87
其他51.8643.70
营业外支出140.2229.06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37.0117.28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37.0117.28
滞纳金1.6311.77
补办产权证罚款101.17-
其他0.40-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减少的营业外收入主要是无需支付的款项减少,该款项主要为长期挂账的往来款清理。道恩钛业增加的营业外支出主要为补办产权证罚款。

9、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的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年度2023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37.0144.1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80.52144.47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49.1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12269.8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6.8661.40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额(税后)--
合 计38.77347.88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347.88万元、38.77万元,主要

系政府补助和营业外收入。10、报告期利润的主要来源以及可能影响盈利能力持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道恩钛业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利润主要来源于钛白粉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在扣除原材料成本以及折旧、人工等生产费用后形成毛利,再扣除各项销售、管理、研发等费用后形成营业利润。可能影响标的公司盈利能力持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包括:行业周期波动风险、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市场竞争和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国际贸易和政治风险等,具体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分析和风险提示”之“二、标的公司经营风险”的相关内容。

11、盈利能力的驱动要素及其可持续性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利润的主要构成和来源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155,623.01161,597.73
减:营业成本132,571.25139,120.84
二、营业毛利23,051.7622,476.89
三、营业利润13,081.0812,284.66
加:营业外收入105.33281.57
减:营业外支出140.2229.06
四、利润总额13,046.1912,537.18
减:所得税费用1,272.201,128.28
五、净利润11,773.9911,408.89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7.99%和100.27%。标的公司盈利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具有可持续性,主要的驱动要素包括外部驱动要素和内部驱动要素。外部驱动要素包括宏观经济稳定向好、下游主要应用领域需求改善、行业技术水平进步等。内部驱动要素包括资源综合利用、低碳节能生产优势、区位优势、研发和技术优势、生产工艺和成本控制优势、质量控制优势等。具体请参见“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情况”之“(六)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之“(一)标的资

产的核心竞争力”。

(三)标的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年度2023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9,489.8292,210.9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74.4814,235.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0,064.30106,446.2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7,512.7466,008.9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550.575,922.58
支付的各项税费6,504.516,716.8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709.5912,157.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3,277.4190,806.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13.1115,640.1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640.10万元和-3,213.11万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收入变化趋势一致。

标的公司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与当期净利润差异较小。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的主要原因包括:

一是基于对主要原材料市场供应偏紧,而需求不断增长的综合判断,2024年标的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进行融资,适当补充了原材料储备,原材料余额上升。二是标的公司向参股公司天福钛业提供10,000.00万元的合作经营款,专项用于天福钛业向双方确定的上游矿山购买含钛原材料,以锁定参股公司的上游原材料采购渠道和矿山资源。具体情况请参见“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二)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之“(3)标的公司与参股公司天福钛业的相关交易事项”的内容。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0.0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87.8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7.87200.0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016.061,389.84
投资支付的现金325.0025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41.061,639.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53.19-1,439.79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39.79万元、-1,153.19万元。由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多,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2,810.0020,09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2,810.0020,09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5,160.0054,404.5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96.50867.4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154.7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856.5060,426.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53.50-40,336.69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0,336.69万元和6,953.50万元。2023年度,由于标的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多于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当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2024年度,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多于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当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产品主要聚焦高分子新材料,属有机化工新材料,标的公司产品为钛白粉、硫酸亚铁、聚合硫酸铁等,属无机化工新材料,双方共同属于化工新材料领域范畴。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业务板块将向产业链上游延伸,现有的有机化工新材料业务将与标的公司无机化工新材料业务相互结合,充分发挥化工新材料领域的产品、技术、研发协同效应,在高端锂电池材料、光伏新材料、国防军工应用等领域加快开发布局,不断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新材料的更高需求,促进上市公司业务的转型升级。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长期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及资产质量,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领域向钛产业链延伸,客户资源和产品结构将得到进一步的丰富与提升。上市公司将加速在新材料领域的布局,整合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在新材料领域的研发和储备,加快新产品的研发,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材料解决方案。

同时,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将整合双方的管理能力、销售渠道和人力资源,充分发挥双方在采购和销售渠道等方面的协同性,提高上市公司整体经营效率和运营能力,扩大收入和利润规模,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三)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次交易于2023年1月1日完成,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资产、负债构成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变化情况如下:

1、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交易前交易后增幅交易前交易后增幅
流动资产合计403,981.13485,141.2320.09%303,748.20374,849.9323.41%
非流动资产合计229,793.39269,611.5017.33%205,853.92236,270.3614.78%
资产合计633,774.52754,752.7319.09%509,602.13611,120.2919.92%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的总资产规模均得以提升。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备考报表总资产规模达754,752.73万元,较本次交易前增长

19.09%。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规模增大,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

2、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交易前交易后增幅交易前交易后增幅
流动负债合计242,173.69325,446.9934.39%136,889.97213,652.3956.08%
非流动负债合计61,797.1462,322.120.85%47,519.1348,104.281.23%
负债合计303,970.83387,769.1127.57%184,409.10261,756.6841.9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备考报表负债总额为387,769.11万元,较本次交易前增长27.57%,主要为流动负债,占负债合计的83.93%。

3、资本结构指标分析

项 目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
交易前交易后交易前交易后
资产负债率47.96%51.38%36.19%42.83%
流动比率1.671.492.221.75
速动比率1.341.181.811.43
流动资产/资产总额63.74%64.28%59.60%61.34%
非流动资产/资产总额36.26%35.72%40.40%38.66%
流动负债/负债总额79.67%83.93%74.23%81.62%
非流动负债/负债总额20.33%16.07%25.77%18.38%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总负债÷总资产)×100%假设本次交易已于2023年1月1日完成,上市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51.38%,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1.49和1.18,均处于合理水平,与本次交易前不存在重大变化,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的情况,或导致上市持续经营能力受到不利影响的情况。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分析

假设本次交易于2023年1月1日完成,上市公司2023年、2024年的收入、利润构成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年度2023年度
交易前交易后增幅交易前交易后增幅
营业收入530,075.66685,698.6729.36%454,406.78616,004.5235.56%
利润总额15,984.3729,030.5681.62%16,920.7929,457.9674.09%
净利润15,201.3226,975.3077.45%15,512.5026,921.3973.55%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14,093.9725,867.9683.54%13,999.8225,408.7281.49%
销售毛利率11.84%12.52%5.69%11.88%12.41%4.49%
销售净利率2.87%3.93%37.18%3.41%4.37%28.02%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销售收入将分别由2023年度和2024年度的454,406.78万元和530,075.66万元,增加到616,004.52万元和685,698.67万元,增幅分别达到了35.56%和29.36%,业务收入规模有了明显提升。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13,999.82万元和14,093.97万元,增加到25,408.72万元和25,867.96万元。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将会得到提升。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2023度和2024年度销售毛利率由11.88%和

11.84%,增长为12.41%和12.52%。同期销售净利率由3.41%和2.87%,增长为4.37%和3.93%。总体来看,销售毛利率与销售净利率均保持稳定。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分析

项 目2024年度2023年度
交易前交易后增幅交易前交易后增幅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20.4437.50%0.310.4338.71%

本次交易完成后,2023年度和2024年度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由0.31元/股和0.32元/股,变更为0.43元/股和0.44元/股。本次交易有利于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及初步融资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道恩钛业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数据均有增加,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未来标的公司资本性支出计划将纳入上市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中统筹考虑,将根据业务发展规模、自身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及融资渠道等多方面因素适时制定相应的融资计划。

3、本次交易对交易标的职工安置方案、执行情况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本次交易不改变标的公司员工与其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原劳动合同关系继续有效。

4、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成本主要为交易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收购道恩钛业100.00%的股权。上市公司作为收购方在本次交易中涉及的纳税税种较少,且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等费用不会大幅增加上市公司的负债。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当年度净利润或现金流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六、上市公司现有业务与标的公司相关业务之间的整合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道恩钛业将成为道恩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根据道恩股份的规划,未来道恩钛业仍将保持其经营实体存续并由其原管理团队管理。本次交易完成后,道恩股份会更好的发挥现有业务与道恩钛业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将在战略规划、团队管理、业务经营、技术研发、财务管理、客户管理等方面进行整合,以提高本次收购的绩效,具体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保持标的公司人员及公司运营的独立性

为保证道恩股份和道恩钛业现有的业务体系和管理制度能够更好的融合及优化,公司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不断完善标的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并确保其现有的核心管理团队及业务运营的相对独立。同时,公司也将按照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标的公司业务模式、机构设置及日常管理制度,尽量避免其业务因本次交易受到影响。

(二)战略规划方面的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道恩股份将道恩钛业纳入企业发展战略。道恩股份会在宏观层面,将道恩钛业的研发、产品、市场拓展等工作纳入本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中,从更高的层面统筹道恩股份与道恩钛业各个方面的发展规划。同时,借助上市公司资本平台优势,募集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为公司整体发展和道恩钛业的业务扩张及转型奠定基础,促进公司及道恩钛业形成合力,实现整体健康有序发展。

(三)在业务方面开展协同合作

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同属于化工新材料领域范畴。在现有的塑料应用领域中,钛白粉是上市公司生产改性塑料、色母料、染色料等主要产品的重要原材料,且随着上市公司主业的进一步夯实和扩展,未来双方在产品链、产业链上的关联性和协同性将得到进一步加强。除产品协同之外,双方在下游汽车、家电、消费电子等应用领域也具备客户共同开发和协同营销的业务基础。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上市公司在战略性新兴领域新材料的不断布局,双方产品和技术储备将在高端动力电池、超高压电缆、光伏产业、国防军工产品应用等方面具备广泛的协同空间。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业务板块将向产业链上游延伸,现有的有机化工新材料业务将与标的公司无机化工新材料业务相互结合。标的公司现有产品钛白粉(TiO?)作为添加剂、着色剂可与上市公司功能高分子材料、特种工程材料和色母料业务产生直接显著的关联性和协同性,用于满足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产品、电子电器等市场的升级和改善需求。标的公司产品硫酸亚铁,可以制备磷酸铁锂、磷酸锰铁锂,用于高性能锂电池的正极主材,上市公司产品氢化丁腈橡胶(HNBR)可用于高性能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粘结剂,双方业务整合和协同后,可共同致力于高性能锂电池正极材料的创新和升级。此外,标的公司可以硫酸亚铁为原料制备氧化铁红、氧化铁黑和氧化铁黄,进一步丰富上市公司高分子材料的色彩和种类,提升上市公司产品的竞争力。

标的公司未来储备的新型纳米钛白粉,将与上市公司绝缘材料、屏蔽材料和碳纳米管(CNTs)等未来开发布局领域在研发和应用上产生协同,促进双方共同在超高压电缆材料、国防和军工应用等战略新兴领域协同研发、协同管理和协同销售,为上市公司业务持续向新质生产力领域转型升级创造新的发展机遇。

(四)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本次交易完成后,道恩股份将把自身规范、成熟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财务管理体系引入到道恩钛业的经营管理中,依据道恩钛业自身业务模式特点和财务环境特点,因地制宜地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财务人员设置方面协助标的公司完善健全符合上市公司标准的财务管理体系。

(五)保证标的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

本次并购不会影响道恩钛业核心团队成员的任职,不影响核心团队成员与道恩钛业之间既有的聘用关系,核心团队成员均有各自明确的职权范围和工作界定,与道恩钛业既有的聘用关系将延续。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资产财务会计信息

中审众环对道恩钛业2023年及2024年的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众环审字[2025]0102634号《审计报告》,中审众环认为:道恩钛业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道恩钛业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道恩钛业经审计的最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6,868.9211,845.97
应收票据16,689.0922,189.24
应收账款17,431.6315,404.30
应收款项融资934.513,026.46
预付款项3,620.323,967.86
其他应收款773.04877.83
存货22,336.0712,109.53
其他流动资产2,506.521,680.53
流动资产合计81,160.1071,101.72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486.3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005.00
固定资产18,859.5818,396.83
在建工程824.861,746.97
使用权资产33.5543.14
无形资产8,969.259,096.55
递延所得税资产596.46368.58
其他非流动资产10,043.09759.35
非流动资产合计39,818.1230,416.44
项 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120,978.22101,518.1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6,128.548,210.77
应付票据9,234.456,162.22
应付账款7,863.767,672.83
合同负债1,746.923,819.35
应付职工薪酬602.90522.43
应交税费900.10620.45
其他应付款8,897.868,840.2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92259.84
其他流动负债16,438.8419,204.28
流动负债合计61,823.2955,312.42
租赁负债26.5136.43
递延所得税负债498.47548.72
非流动负债:524.98585.15
负债合计62,348.2755,897.5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11,595.5011,595.50
资本公积22,966.0721,730.69
盈余公积2,331.951,148.34
未分配利润21,736.4211,146.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8,629.9445,620.58
所有者权益合计58,629.9445,620.5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20,978.22101,518.16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55,623.01161,597.73
其中:营业收入155,623.01161,597.73
二、营业总成本142,770.09149,665.50
其中:营业成本132,571.25139,120.84
税金及附加1,060.681,023.20
项 目2024年度2023年度
销售费用1,720.001,482.92
管理费用3,073.963,127.68
研发费用4,827.355,127.38
财务费用-483.14-216.52
加:其他收益462.53580.20
投资收益-88.680.10
信用减值损失-97.62-289.28
资产减值损失-48.07-
资产处置收益-61.41
三、营业利润13,081.0812,284.66
加:营业外收入105.33281.57
减:营业外支出140.2229.06
四、利润总额13,046.1912,537.18
减:所得税费用1,272.201,128.28
五、净利润11,773.9911,408.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773.9911,408.89
六、综合收益总额11,773.9911,408.8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1,773.9911,408.8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9,489.8292,210.99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74.4814,235.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0,064.30106,446.2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7,512.7466,008.9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550.575,922.58
支付的各项税费6,504.516,716.8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709.5912,157.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3,277.4190,806.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13.1115,640.10
项 目2024年度2023年度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0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0.0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187.8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7.87200.0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1,016.061,389.84
投资支付的现金325.0025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41.061,639.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53.19-1,439.7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2,810.0020,09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2,810.0020,09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5,160.0054,404.5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96.50867.4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154.7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856.5060,426.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53.50-40,336.6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734.20614.1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321.40-25,522.2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459.7634,982.0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781.169,459.76

二、上市公司最近两年备考简要财务报表

(一)备考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项 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67,105.8259,994.63
交易性金融资产-5,038.06
应收票据127,908.1684,578.78
应收账款145,714.09113,099.60
应收款项融资11,397.3919,422.76
预付款项18,161.7413,856.28
其他应收款1,458.521,673.80
存货100,963.4668,698.38
其他流动资产12,432.058,487.64
流动资产合计485,141.23374,849.93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14,561.0813,427.4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005.00
投资性房地产62.2167.92
固定资产159,722.38105,059.74
在建工程28,312.7963,715.25
使用权资产2,565.683,318.14
无形资产41,408.5739,732.83
商誉4,024.154,024.15
长期待摊费用1,520.531,076.00
递延所得税资产3,311.993,060.95
其他非流动资产14,117.112,782.92
非流动资产合计269,611.50236,270.36
资产总计754,752.73611,120.2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04,934.6555,573.40
应付票据9,775.206,196.35
应付账款52,919.1143,616.53
合同负债6,917.117,404.99
应付职工薪酬3,249.642,900.50
应交税费1,658.791,763.68
其他应付款35,255.4334,187.5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562.81986.81
项 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其他流动负债102,174.2561,022.54
流动负债合计325,446.99213,652.3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6,236.033,003.21
应付债券33,867.5532,122.29
租赁负债1,989.852,547.74
递延收益8,236.508,010.08
递延所得税负债1,992.192,420.96
非流动负债合计62,322.1248,104.28
负债合计387,769.11261,756.68
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49,139.38332,151.71
少数股东权益17,844.2417,211.90
所有者权益合计366,983.63349,363.6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754,752.73611,120.29

(二)备考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685,698.67616,004.52
其中:营业收入685,698.67616,004.52
二、营业总成本660,620.14589,273.37
其中:营业成本599,866.99539,556.31
税金及附加2,666.272,937.39
销售费用7,213.796,299.45
管理费用15,791.4713,362.15
研发费用30,719.9623,655.74
财务费用4,361.653,462.32
加:其他收益4,621.993,172.18
投资收益729.411,128.0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8.06179.93
信用减值损失-919.07-1,176.03
资产减值损失-896.40-862.64
项 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资产处置收益-5.8971.14
三、营业利润28,570.5129,243.80
加:营业外收入733.14351.47
减:营业外支出273.09137.31
四、利润总额29,030.5629,457.96
减:所得税费用2,055.262,536.57
五、净利润26,975.3026,921.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867.9625,408.72
少数股东损益1,107.351,512.6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625.02-418.75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50.01-301.5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75.01-117.25
七、综合收益总额26,350.2926,502.6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5,417.9425,107.2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932.341,395.42

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未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构成同业竞争。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道恩钛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道恩钛业的主营业务为钛白粉、硫酸亚铁、聚合硫酸铁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上市公司的经营业务将涵盖上述领域。道恩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江苏太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太白”)亦从事钛白粉的生产和销售业务,江苏太白目前从事的钛白粉业务将与重组后的上市公司存在业务重合的情形。除江苏太白外,重组后的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江苏太白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企业名称江苏太白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91718698196Y
法定代表人迟维萩
成立日期1979年12月20日
注册资本9,999.940768万元
注册地址镇江新区大港临江西路68号
主要办公地点镇江新区大港临江西路68号
主要产品和业务钛白粉、聚合硫酸铁和硫酸等产品的生产销售
道恩集团控股比例93.51%
控制时间江苏太白为道恩集团为提升钛产业板块产能和竞争力对外收购的企业,道恩集团通过重庆道格持有和控制江苏太白的股权,并于2024年1月完成股权收购的工商变更登记

江苏太白主要从事钛白粉的生产销售业务,2024年江苏太白实际钛白粉产量约3.5万吨,下属拥有江苏镇钛化工有限公司、镇江润钛循环科技有限公司、镇江太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镇江市迪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四家控股子公司及镇江市华钛固废储存再利用有限公司一家参股公司。

根据江苏太白最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其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科目名称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61,707.8834,717.02
负债总额101,129.9261,171.63
所有者权益-39,422.04-26,454.61
利润表主要数据
科目名称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46,546.8036,550.68
净利润-11,576.71-17,321.23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报告期各期末,江苏太白的净资产分别为-26,454.61万元和-39,422.04万元,报告期内的净利润分别为-17,321.23万元及-11,576.71万元,江苏太白经营处于亏损状态。

本次交易未将江苏太白纳入收购标的存在以下客观原因:江苏太白目前的盈利能力较弱,主营业务仍处于亏损状态,道恩集团在控股后已为江苏太白制定了较为详细的扭亏方案和措施,但目前仍处于实施和运行过程中,反映在财务结果上尚未达到盈利状态,如现阶段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会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从而影响公司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的权益。基于以上考虑,江苏太白在本次交易中暂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客观条件。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1、签署《委托管理协议》

为解决本次交易完成后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问题,2025年3月31日,道恩投资已与标的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托管范围及目的

道恩投资拥有江苏太白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现道恩投资将标的企业的经营管理事项委托道恩钛业代为管理。

(2)托管的具体形式

道恩钛业受托管理道恩投资控制的标的企业,并由道恩投资向道恩钛业支付委托费用。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道恩投资委托道恩钛业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经营管理事项:

①道恩投资同意将其实际控制的标的企业100%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权利(不包括所有权、收益权、处分权及注册资本变更、章程修改、利润分配、会计政策调整、转增资本公积等对标的企业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的表决权)委托给道恩钛业管理;

②道恩投资同意道恩钛业将标的企业纳入管理,标的企业关于生产经营、安全环保等事项直接向道恩钛业管理层汇报;

③道恩投资同意根据道恩钛业的意见制定标的企业的经营计划、生产计划、采购计划、销售计划、财务预决算计划;

④道恩投资同意根据道恩钛业的意见制定标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机构设置、人事安排方案、员工考勤和绩效评价。

(3)除上述委托管理事项外,双方就标的企业独立性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标的企业内部管理的规定,对于需由管理层决策事项,仍由标的企业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道恩钛业有权对审议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②标的企业以自身名义与供应商签订相关采购合同、收取发票、支付款项,以自身名义与客户签订相关销售合同、开具发票、收取款项,标的企业自行承担采购和销售环节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③委托管理期限内标的企业的产权及隶属关系、资产、债权债务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不变,标的企业与道恩钛业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及财务等维度权责分离,标的企业对外经营的主体不变,发生的经济行为及产生的法律后果仍由自身承担;

④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道恩钛业不对标的企业的盈亏承担责任,对于标的企业的经营收益或亏损由标的企业和道恩投资享有或承担,道恩钛业不参与分配,道恩投资不得就出资财产的盈亏要求道恩钛业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

(4)托管费用

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道恩投资应当于每年度12月31日前向道恩钛业支付100万元作为委托费用,如托管起始期限不足一年的,则按发生月份结算。前述费用包含道恩钛业为履行本合同所需支出的全部人员薪酬、差旅及税费等费用。综上,江苏太白股东已与标的公司签署《股权托管协议》,同意将其实际控制的江苏太白全部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权利(不包括所有权、收益权、处分权及注册资本变更、章程修改、利润分配、会计政策调整、转增资本公积等对标的企业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的表决权)委托给标的公司管理。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苏太白的股权仍将由标的公司托管。通过前述托管,标的公司可有效管理江苏太白及其下属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有利于避免江苏太白与标的公司之间的潜在同业竞争问题。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控股股东道恩集团及实际控制人于晓宁、韩丽梅已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事项如下:

“1、除持有上市公司股权外,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2、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凡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以公平、公允的价格,在适当时机将该等业务注入上市公司。

3、本公司/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对本公司/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

4、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起,本公司/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本人亦应将上述相关获利支付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有权将应付本公司/本人的分红收入予以扣留并冲抵前述相关款

项。”为进一步避免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与江苏太白的潜在同业竞争,控股股东道恩集团及实际控制人于晓宁、韩丽梅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承诺事项如下:

“1、为进一步避免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与江苏太白集团有限公司的潜在同业竞争,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三年内,本公司/本人在将江苏太白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委托给道恩钛业管理的基础上,在符合届时适用的证券监管及相关监管规则的前提下,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注入上市公司、关停、注销、对外转让股权给无关联第三方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

2、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3、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凡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以公平、公允的价格,在适当时机将该等业务注入上市公司。

4、本公司/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对本公司/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

5、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起,本公司/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本人亦应将上述相关获利支付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有权将应付本公司/本人的分红收入予以扣留并冲抵前述相关款项。”

综上,道恩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于晓宁、韩丽梅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三年内,本公司在将江苏太白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委托给道恩钛业管理的基础上,在符合届时适用的证券监管及相关监管规则的前提下,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注入上市公司、关停、注销、对外转让股权

给无关联第三方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相关承诺和措施能够有效避免江苏太白与道恩股份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有效维护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上述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

二、关联交易

(一)标的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1、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道恩钛业的控股股东为道恩集团,实际控制人为于晓宁先生与韩丽梅女士,二人通过道恩集团控制道恩钛业94.86%的股权,系道恩钛业共同实际控制人。

2、持有标的公司5%以上股权的其他股东

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不存在其他持有道恩钛业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股东。

3、标的公司子公司及重要参股公司

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
1山东荣盛储运有限公司道恩钛业的控股子公司
2承德天福钛业有限公司道恩钛业的参股公司
3新创联钛业科技(南京)有限责任公司道恩钛业的参股公司

4、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于晓宁董事长
2宋慧东董事
3李建立董事、总经理
4马文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5闫靓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6王斌监事
7刘黎南监事
8刁冬雨监事
9徐萍副总经理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0姜晓燕副总经理
11韦国敏副总经理
12曹波副总经理
13高殿喜副总经理
14程梦琳行政人事总监

道恩钛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公司关联方,包括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

其中与道恩钛业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法人或者组织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龙口道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2山东荣畅物流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3龙口市道恩荣畅加油站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4山东道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5山东道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6龙口市荣畅农机服务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7山东道恩模塑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于晓宁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8山东道恩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9龙口华泰丰稔实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10山东道恩斯维特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于晓宁担任董事长、宋慧东担任董事的企业
11山东道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于晓宁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12山东东朋自控仪表有限公司宋慧东担任董事的企业
13烟台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宋慧东担任董事的企业
14化工部烟台化工建设技术培训中心于晓宁担任经理的企业

6、其他关联方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已转让或注销的子公司、联营

企业及合营企业属于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方。

道恩钛业及其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是标的公司的关联方。

除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报告期内曾担任道恩钛业及其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曾担任道恩钛业及其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曾任职位
1刘晓玉曾担任道恩钛业职工监事,2024年5月卸任

除上述关联方外,道恩钛业其他关联方还包括报告期内根据标的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认定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二)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内容2024年度2023年度
龙口道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0.962.14
道恩集团有限公司-3.64
山东荣畅物流有限公司-18.30
龙口市道恩荣畅加油站有限公司2.03-

基于经济性与业务便利性考虑,相关关联方靠近道恩钛业的货运站、加油站等,未单独安装变压器,亦未在电力公司开户,因此使用标的公司电力线路进行供电。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商品为电,金额较小,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2)采购产品、购买劳务的关联交易

道恩钛业为道恩集团控股子公司,道恩集团旗下涉及产业板块较多,业务类型较为丰富。在符合交易必要性、公允性的原则下,报告期内道恩钛业存在向道恩集团体系内公司以及参股合作公司等主体采购商品、服务等的情形。报告期内,道恩钛业采购产品、购买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型关联方内容2024年度2023年度
运输服务采购山东道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采购运输费4,499.574,577.51
山东道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销售运输费696.31701.51
山东道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港杂费422.16331.52
山东荣畅物流有限公司采购运输费141.00258.22
山东荣畅物流有限公司销售运输费953.01996.17
钛矿采购承德天福钛业有限公司钛矿5,450.34-
用水采购道恩集团有限公司水费2,034.372,143.46
钛石膏清运服务采购山东道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钛石膏清运费852.68768.23
其他零星采购龙口市荣畅农机服务有限公司配件47.8948.32
龙口市荣畅农机服务有限公司维修费31.4923.17
山东道恩模塑有限公司维修费3.370.19
山东道恩模塑有限公司包装物、配件429.69121.31
山东东朋自控仪表有限公司配件39.8320.85
山东东朋自控仪表有限公司维修费15.88-
烟台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技术服务费11.8927.64
龙口市道恩荣畅加油站有限公司汽油71.25-
山东道恩旅游服务有限公司餐饮住宿服务5.765.79
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租赁费-4.01

标的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交易的主要内容为运输服务、钛矿采购、用水、生产配件、土地租赁等。

①运输服务采购

荣畅物流主要负责道恩集团陆路运输业务,道恩国际物流主要负责道恩集团进出口运输代理订舱等港杂服务,以及国内外集装箱及船舶多式联运等海运业务,整体向第三方竞价或招标采购运输服务,因对外采购规模较大,可凭借规模化采

购优势获得更多的价格优惠。道恩钛业系道恩集团控股子公司,与荣畅物流和道恩国际物流的交易主要为原材料和产品的运输费用,以及向道恩国际物流采购出口代理等港杂服务,道恩钛业向上述关联方采购运费服务的采购金额即为自第三方供应商处的采购金额,系根据运输物品的重量、距离等因素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标的公司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对标的公司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荣畅物流和道恩国际物流均通过三方比价程序,确定为道恩钛业提供运费服务及出口代理等港杂服务的供应商及采购价格,价格公允。

②钛矿采购

天福钛业系道恩钛业持股20%的参股公司,其控股股东为河北新禹冶金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标的公司从天福钛业采购钛精矿5,450.34万元。与天福钛业合作的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二、关联交易”之“(二)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之“(3)标的公司与参股公司天福钛业的相关交易事项”的内容。

③用水采购

道恩钛业系道恩集团控股子公司,经营地址位于道恩园区内,用水均来自道恩园区供水站,供水价格由双方在市场价格基础上协商确定,价格公允,未损害标的公司的利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道恩集团采购用水的不含税单价以及市场不含税价如下:

单位:元/吨

项 目2024年度2023年度市场价格
用水4.866.024.86

注:市场价参照龙口市物价局关于非居民用水每立方米5.3元(含税价)的规定。

标的公司2024年度用水不含税采购单价与市场价格一致。2023年度,标的公司用水不含税采购单价略高于市场价格,主要系2023年6月标的公司股改之前,用水价格由道恩集团与标的公司协商确定,在市场价格基础上加成道恩集团建设管道折旧分摊金额等。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用水采购单价与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价格公允。

④钛石膏清运服务采购

标的公司与道恩工程建设的交易主要为钛石膏固废的运输、装卸、平整、场地堆放费。道恩钛业与道恩工程建设同位于道恩园区内,考虑到钛石膏的运输成本、便利性等因素,价格由双方在市场价格基础上协商确定,价格公允,未损害标的公司的利益。

⑤其他零星采购

道恩钛业向荣畅农机、道恩模塑、山东东朋、化工设计院、道恩荣畅、道恩旅游和道恩集团的采购主要包括商品包装物、生产配件、维修费、技术服务费、汽油、餐饮住宿服务和土地租赁服务等。标的公司从上述关联方处采购该部分产品和服务,主要考虑供应及时性及采购便利性,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标的公司的利益。

2023年1月及以前年度,标的公司租赁道恩集团位于龙口市经济开发区的一宗编号为“鲁(2018)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00539号”的国有建设用地,用于板框压滤车间生产。2023年1月底,标的公司向道恩集团购买了该块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二、关联交易”之“(二)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203.66143.88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 (最高额度)主债权起始日主债权到期日截至报告期末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道恩集团、于晓宁、韩丽梅5,000.002022-3-162023-3-15
道恩集团、于晓宁、韩丽梅15,000.002022-5-162023-3-27
担保方担保金额 (最高额度)主债权起始日主债权到期日截至报告期末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道恩集团、于晓宁、韩丽梅12,000.002022-8-92023-11-4
道恩集团、于晓宁、韩丽梅3,000.002022-3-162023-3-9
龙口华泰丰稔实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道恩集团、于晓宁10,000.002022-3-312023-3-27
道恩集团6,400.002022-2-252023-2-24
道恩集团8,000.002022-3-142024-3-13
化工建设培训中心、道恩集团、于晓宁13,200.002021-12-302024-6-9
道恩集团、于晓宁、韩丽梅25,000.002023-3-32024-5-30
道恩集团、于晓宁、韩丽梅13,000.002024-1-182025-1-17
道恩集团、山东道恩斯维特科技有限公司、于晓宁10,000.002024-1-192024-8-19
于晓宁、韩丽梅、道恩集团27,000.002024-1-192025-6-3
道恩集团、山东道恩斯维特科技有限公司、于晓宁10,000.002024-12-22025-5-29

注:除银行借款关联担保外,报告期内,于晓宁、韩丽梅、道恩集团等关联方在最高额担保金额内为标的公司的信用证开立和银行承兑汇票出具提供担保。

关联担保均为无偿担保,主要系标的公司在融资时,商业银行通常基于其内部风险控制的要求,要求融资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提供担保,上述担保符合商业惯例,具有合理性。

(2)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采购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采购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的关联交易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方内容2024年度2023年度
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3,450.70
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变电站-187.16
山东荣畅物流有限公司物流仓库364.42-

标的公司2023年向道恩集团采购土地使用权和变电站,2024年向荣畅物流采购物流仓库。

2023年1月及以前年度,标的公司租赁道恩集团位于龙口市经济开发区的一宗编号为“鲁(2018)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00539号”的国有建设用地,用于板框压滤车间生产。

2023年1月底,根据山东同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土地估价报告》(鲁同诚估字(2023)第Z006号),该土地使用权共76,704平方米,道恩集团将76,343平方米转让给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1月1日的评估价值为3,450.70万元,标的公司的购买价格(不含税)为3,450.70万元。本次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标的公司的利益。

2023年1月,道恩集团将其龙口市经济开发区的变电站一处转让给标的公司,双方一致同意以该变电站截至2023年1月末的账面资产净值187.16万元为转让价格,本次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标的公司的利益。

2024年10月,荣畅物流将其龙口市经济开发区的一宗编号为“鲁(2023)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20916号”的房屋所有权转让给标的公司,用于原材料钛渣钛矿储存。双方一致同意以该房屋截止到2024年9月末的账面资产净值

364.42万元为转让价格,本次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标的公司的利益。

(3)标的公司与参股公司天福钛业的相关交易事项

①标的公司参股天福钛业及与新禹冶金合作的商业背景

天福钛业成立于2007年5月9日,主要从事钛矿石冶炼和钛渣销售业务,在标的公司参股合作前为道恩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其业务在参股合作前处于停产停业状态,没有实际开展经营。河北新禹冶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新禹冶金”)与天福钛业毗邻,系自然人李新禹实际控制的企业。一方面,新禹冶金希望充分发挥其在承德矿区的渠道和资源能力,利用天福钛业原址,并投入资金进行设备更新改造,以进入钛矿采选行业,进一步扩大其竞争力;另一方面,钛矿是标的公司最重要的原材料,在标的公司的钛矿采购地域中,四川攀西地区钛矿采购量占比较高,从原材料战略保障以及平衡方面考量,且承德地区钛矿运输距离较近,性价比较高,标的公司亦希望拓展原材料供应地,丰富其在承德地区的钛矿货源,以充分保障核心原材料的供应。同时,为延伸产业链、提高自身对原料的把控能力,标的公司的同行业公司近年来亦存在向上游延伸布局的趋势,标的公司作为业内具备一定竞争优势的企业,也在积极通过多种途径加深与上游的合作,提高其自身对上游原材料的把控能力。

基于以上背景,标的公司和新禹冶金双方达成相关合作的商业基础。

② 标的公司与新禹冶金合作的具体内容

根据相关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借款合同》《加工合同》《原材料采购合同》等合作协议,标的公司和新禹冶金合作经营的内容主要包含三个方面:(1)新禹冶金控股天福钛业80%股权,标的公司参股天福钛业20%股权,天福钛业成为新禹冶金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新禹;(2)天福钛业为标的公司提供原材料供货品质保障,并保障标的公司原材料供应的数量稳定、价格合理;(3)标的公司向参股公司天福钛业支付1亿元合作经营款,全部专款专用于天福钛业向双方约定的上游原矿、粗矿等矿山企业购买原材料。1)天福钛业的股权变更基于本次合作交易的背景及目的,2023年12月9日,各方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新禹冶金从道恩集团受让天福钛业80%的股权,受让价格为2,300万元;标的公司从道恩集团受让天福钛业20%的股权,受让价格为575万元。根据烟台永泰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烟永评字(2023)494号”《承德天福钛业有限公司了解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天福钛业于评估基准日2023年10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2,875.77万元,交易双方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定价参考依据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经协商,天福钛业100%股权作价为2875.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公允,未损害标的公司的利益。本次股权变更后,天福钛业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新禹冶金2,400.0080.00
2道恩钛业600.0020.00
合计3,000.00100.00

2)天福钛业为标的公司提供原材料供货保障

我国的钛矿资源相对较为稀缺,其地区分布以四川攀西、河北承德等地为主,四川攀西地区距离标的公司所在地较远(山东烟台),运输时效不确定性相对较大,运输成本相对较高,承德距离标的公司直线距离较近,运输时间较短、成本较低,与承德当地适合的钛矿采选企业达成战略合作、适度增加承德矿的采购,

不但可以降低标的公司的生产成本、拓宽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地域和采购渠道,更有利于保障标的公司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和供应安全,使得标的公司在面临原材料短缺等特殊情形时具备更强的应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充分达成双方合作目标、实现合作战略,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参股公司天福钛业承诺每年应向标的公司供应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的5万吨钛精粉,每个月的供货量不低于4,000吨,实际供货价格参考市场公允标准确定。基于上述合作内容,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天福钛业采购钛精矿及其定价公允性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3月天福钛业开始向道恩钛业供应钛精矿。截至2024年底,天福钛业合计供应钛精矿3.09万吨。承德地区钛精矿品位与四川攀西地区存在区别,且在运输距离、区域行情等方面均存在差异,因此钛精矿单价不具有可比性,故以承德地区其他钛精矿供应商进行价格比对。2024年度,道恩钛业从天福钛业的钛精矿采购价格和同属承德地区的钛精矿供应商河北建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建陆”)的采购价格以及铁合金在线网公开的承德地区钛精矿价格比对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公司名称采购单价运输费堆垛费仓储费合计
承德天福钛业有限公司1,764.23151.382.8316.981,933.13
河北建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922.3773.392.83-1,998.86
2024年承德地区钛精矿出厂均价1,765.30--

注:钛精矿出厂价格数据来源于铁合金在线网https://www.cnfeol.com

由上表可知,2024年承德地区钛精矿出厂均价为1,765.30元/吨,与道恩钛业对天福钛业的采购单价1,764.23元/吨间无明显差异;道恩钛业对天福钛业的采购单价与对河北建陆包含运输费等费用的采购单价1,922.37元/吨间存在较小差异,差异原因主要系天福钛业钛精矿采购单价未包含从厂区至曹妃甸港口的运费,而河北建陆采购单价包含了此项运费。若整体考虑采购单价、运输费、堆垛费及仓储费,二者单价无明显差异。

3)标的公司向天福钛业预付1亿元合作经营款

2024年1月19日,标的公司与天福钛业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标的

公司以无息形式向参股公司天福钛业支付1亿元合作经营款项。该款项的性质为标的公司预付给天福钛业的采购合作款,专项用于天福钛业向双方确定的上游矿山购买含钛原材料,以锁定参股公司的上游原材料采购渠道和矿山资源。

该款项的具体支付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支付对方支付金额支付时间期限
天福钛业7,500.002024-1-19借款期限为五年,以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起算
2,500.002024-1-22

标的公司与新禹冶金合作的目的是拓展原材料供应地、增强自身供应链稳定性、保障原材料的及时稳定供应,该合作经营款项专项用于天福钛业向上游锁定矿山资源,款项具有原材料预付款性质和合作经营款性质,并非为参股公司提供的融资性借款,在合作谈判时,双方约定参股公司可无息使用,具备商业合理性。同时,为保障预付合作款的资金安全,标的公司与合作方新禹冶金另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及《最高额质押合同》,其中:

A、《保证合同》约定新禹冶金同意为该款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债务人给道恩钛业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诉讼或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B、《最高额质押合同》约定新禹冶金以其持有的天福钛业80%股权(2,400万股)向道恩钛业提供在人民币1亿元的余额内的最高额质押担保。最高额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拍实费、发实费等),但实现质权的费用应首先从质物处置所得中扣除。

此外,根据协议约定,标的公司向天福钛业派驻分管采购的副总经理徐萍任董事、派驻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闫靓任监事,参与天福钛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并进行监督,确保该款项按照约定用途合理使用。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参股天福钛业20%股权、与参股公司对原材料达成战略性采购协议并向其预付1亿元款项等为双方本次合作的一揽子安排。标的公司参

股天福钛业的股权,既能对天福钛业的经营适度参与和监督,也能一定程度上分享天福钛业未来经营发展的收益;标的公司向天福钛业采购原材料定价公允,且有利于从战略上保障标的公司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标的公司向参股公司预付采购合作款主要基于确保原材料稳定供给的考虑,是双方合作谈判时达成的合作条件之一,该款项在双方的商业谈判时约定可供参股公司无息使用,具备商业合理性。同时,该款项专款专用于向参股公司上游锁定矿源,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标的公司资金的情形。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关联方应收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关联方名称2024.12.312023.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龙口市道恩荣畅加油站有限公司0.520.03--
其他应收款山东荣畅物流有限公司--20.681.03
其他非流动资产承德天福钛业有限公司10,000.00-250.00-

(2)应付项目

报告期内,道恩钛业关联方应付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关联方名称2024.12.312023.12.31
应付账款山东道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53.94153.94
应付账款山东道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147.5449.04
应付账款道恩集团有限公司144.42320.12
应付账款承德天福钛业有限公司1,329.7237.47
应付账款山东荣畅物流有限公司97.8785.75
应付账款山东道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360.34653.44
应付账款山东道恩模塑有限公司74.2841.11
应付账款龙口市道恩荣畅加油站有限公司14.21-
应付账款龙口市荣畅农机服务有限公司10.315.96
应付账款山东东朋自控仪表有限公司8.012.30
项 目关联方名称2024.12.312023.12.31
其他应付款道恩集团公司7,850.197,833.08
其他应付款承德天福钛业有限公司3.082.98
其他应付款烟台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1.00

(三)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2023年及2024年审计报告以及中审众环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关联销售和关联采购的情况如下:

项 目2024年2023年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交易前交易后(备考)
关联销售(万元)1,918.231,921.222,873.922,898.01
营业收入(万元))530,075.66685,698.67454,406.78616,004.52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0.36%0.28%0.63%0.47%
关联采购(万元)38,802.6354,509.1132,981.8143,009.71
营业成本(万元))467,295.74599,866.99400,435.47539,556.31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8.30%9.09%8.24%7.97%

本次交易完成后,道恩钛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关联销售比例较本次重组前有所下降,2023年从0.63%降至0.47%,2024年从0.36%降至0.28%。上市公司关联采购比例2023年较本次重组前有所下降,从8.24%降至7.97%;2024年较本次重组前有所上升,从8.30%升至9.09%,但上升幅度较小。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关联采购比例有所增加,但其具有必要性且定价公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受到影响,亦不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四)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公司章程》等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依照合法有效的协议进行关联交易,并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从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为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其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如有)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2、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依法签订协议,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进行交易,促使上市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公司及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保证不以拆借、占用或由上市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挪用、侵占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利润、资产及其他资源,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于晓宁、韩丽梅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2、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依法签订协议,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进行交易,促使上市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及本人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保证不以拆借、占用或由上市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挪用、侵占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利润、资产及其他资源,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交易对方道恩集团、烟台泰昇、烟台泰旭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

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公司/企业及本公司/企业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如有)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2、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依法签订协议,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进行交易,促使上市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保证不以拆借、占用或由上市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挪用、侵占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利润、资产及其他资源,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交易对方宋慧东、李建立、马文、徐萍、闫靓、高殿喜、曹波、姜晓燕、韦国敏、程梦琳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如有)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2、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依法签订协议,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进行交易,促使上市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保证不以拆借、占用或由上市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挪用、侵占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利润、资产及其他资源,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分析和风险提示投资者在评价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综合考虑下列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

(一)本次交易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通过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完成,具体请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重组方案实施前尚需取得的有关批准”。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在本次资产收购的筹划及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降低内幕信息传播的可能性,但难以排除有关机构或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本次交易仍存在因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在本次重组交易的推进过程中,市场环境可能会发生变化,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也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意见,则本次交易存在取消的风险。

若本次重组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计划重新启动重组的,则交易方案、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相关的条款、条件均可能较本报告书中披露的重组方案存在重大变化,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标的资产的估值风险

根据湖北众联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道恩钛业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143,400.00万元,交易作价143,000.00万元,较标的公司账面净资产溢价144.22%,其主要原因详见

本报告书“第六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遵守评估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但由于评估结论所依据的收益法评估方法基于一系列假设并基于对未来的预测,如果资产评估中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并未如期发生,或标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遭遇意外因素冲击,可能导致标的资产实际盈利能力及估值出现较大变化,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估值风险。

(四)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交易对方已就标的资产作出业绩承诺,具体见本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之“三、《业绩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管理层将勤勉经营,尽最大努力确保上述盈利承诺实现。但是,业绩承诺期内经济环境和产业政策及意外事件等诸多因素的变化可能给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同时,标的公司能否适应未来行业的行业格局、市场竞争、技术革新等亦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标的公司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可能导致业绩承诺无法实现,尽管《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方案可在较大程度上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降低收购风险,但如果未来道恩钛业在被上市公司收购后出现经营未达预期的情况,则将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提请投资者关注标的资产承诺业绩无法实现的风险。

(五)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实施将受监管法律法规调整、股票市场波动及投资者预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成功实施,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低于预期,在上述情况下,公司将需要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方式予以解决,从而可能会对本次交易及公司未来资金使用、财务和现金流状况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并可能对标的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和项目建设达产带来不确定性。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将推动与标的公司在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产品研发、业务管理和协同、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实现资源整合和提质增效,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

能力,为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良好的回报。如上述整合未能顺利进行,可能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对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影响。

二、标的公司经营风险

(一)行业周期波动风险

钛白粉行业的波动与发展与上下游行业运行周期和国民经济景气度紧密相关。钛白粉生产的上游主要为矿产资源开采行业,下游主要为塑料、涂料、造纸、化纤、橡胶、油墨、陶瓷、化妆品等消费领域行业。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可能会导致上下游行业出现同周期变动,从而对钛白粉行业产生较大影响。在全球经济形势日趋复杂的背景下,宏观经济偶发性冲击和周期性波动均可能对钛白粉行业以及业内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钛矿和钛渣是标的公司钛白粉生产所需主要原料,占钛白粉生产成本的比重较大,上述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和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标的公司的产品成本和毛利率。标的公司通过长期合作、战略布局等方式已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原材料采购渠道,以确保原材料稳定供应、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但仍不排除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导致其经营业绩产生波动的可能。

(三)市场竞争和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钛白粉及相关钛产业链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钛白粉的销售价格是影响公司利润水平的重要因素。近年来,钛白粉行业的竞争参与者加速向规模化、绿色化、自动化、智能化转型和调整,部分中小规模参与者逐步出清,管理不善、管理效率低下的企业陆续出局,为存续企业腾出了更大的市场空间。但同时,具备规模优势、管理优势、技术优势的大型企业也在抓住行业转型升级机遇逐步扩大产能、抢占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钛白粉行业目前处于优胜劣汰和转型升级的调整周期。若未来行业龙头企业和头部参与者采取较为激进的竞争策略,则钛白粉的市场价格将可能出现大幅波动或下滑,从而对标的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较大压力。

(四)国际贸易和政治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进口国的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往往难以预测,如果进口国政府政局不稳、贸易环境欠佳或采取一系列对贸易产生不利影响的政策,标的公司在国外的市场业务将面临较大的国际贸易和政治风险,从而对标的公司的业务拓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上市公司股价波动的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周期、利率、汇率、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本次交易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等程序,整体流程较长且存在不确定性。在此期间,上市公司股价可能发生较大波动,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交所规章、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重组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担保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一)报告期内,标的资产的资金、资产被占用情况

报告期期初,标的公司存在其他应收道恩集团款项的情形。截至2023年1月,标的公司已将前述问题整改完毕并完成规范,报告期内未发生标的公司的资金、资产被占用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被占用的情况及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标的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通过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体制、内控体制等方面加强资产、人员、管理整合,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确保不存在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在报告期各期末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6.19%和47.96%。本次交易完成后(假定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上市公司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2.83%和51.38%,公司整体偿债能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资产负债结构仍位于合理水平。

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发生资产交易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

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但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除外。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重组管理办法》认定的重大资产交易情况,不存在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形,不存在《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需要纳入累计计算的资产交易。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机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同时,上市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上述制度的制定与执行,保障了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相关内部决策和管理制度,保持上市公司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

(一)上市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条款

为规范公司现金分红,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利润分红相关制度。上市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和机制等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进行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比例、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分红的时间间隔:公司现金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或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60%。现金分红是公司优先采取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拟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或者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的,公司应当在披露利润分配方案的同时,披露以下内容:

1、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对不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3、公司在相应期间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五)公司董事会做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决定的,应就其作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理由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明确意见。

(六)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七)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股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八)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九)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的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在经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后,方能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交付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涉及股利分配相关议案,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情况,确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且有关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的意见,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十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以下事项进行专项说明:1、现金分红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2、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4、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如已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的金额达到或者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且达到或者超过当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50%的,公司应当同时披露该现金分红方案的提议人、公司确定该现金分红方案的理由、方案是否将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是否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内容。”

(二)上市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上市公司2024年3月29日审议通过的《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如下:

1、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意愿、发展目标、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

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未来三年(2024-2026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进行利润分配。可根据公司实际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分红。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或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60%。现金分红是公司优先采取的利润分配方式。

(4)在符合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④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

(1)公司每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董事会拟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

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的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在经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后,方能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交付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2)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调整的决策程序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载明的股利分配政策,并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结合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在保证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兼顾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利益,将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积极回馈广大投资者。

六、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包括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主要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管理人员,标的资产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管理人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等)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七、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上市公司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本次交易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事项或就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孰早)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止,即2024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27日,本次自查范围包括:

(一)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二)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交易对方及相关知情人员;

(四)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五)前述(1)至(4)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

子女;

(六)其他知悉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及其配偶、子女和父母。

关于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公司将在本次交易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自查报告的填报,并及时公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八、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价格波动情况

经向深交所申请,上市公司股票自2024年10月29 日开市起停牌,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20个交易日期间的股票价格、深证成指(代码:399001.SZ)以及同花顺塑料行业指数(代码:881265.TI)、同花顺改性塑料行业指数(代码:

884048.TI)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公告前21个交易日(2024年9月23日)公告前1个交易日(2024年10月28日)涨跌幅
道恩股份(002823.SZ)股票收盘价(元/股)8.5513.3055.56%
深证成指(399001.SZ)8,083.3810,685.8932.20%
同花顺塑料行业指数(881265.TI)4,432.516,033.2436.11%
同花顺改性塑料行业指数(884048.TI)1,386.671,923.4538.71%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23.36%
剔除同行业板块(881265.TI)影响后的涨跌幅19.44%
剔除同行业板块(884048.TI)影响后的涨跌幅16.85%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期间,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累计上涨55.56%,同期深证成指(399001.SZ)累计上涨32.20%,同花顺塑料行业指数(881265.TI)累计上涨36.11%,同花顺改性塑料行业指数(884048.TI)累计上涨38.71%。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20个交易日期间内的累计涨幅为23.36%,超过20%,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20个交易日期间内的累计涨幅为19.44%和16.85%,未超过20%。

为避免参与人员泄露本次交易有关信息,自与交易对方初步磋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过程中,公司采取了严格有效的保密措施,在策划阶段尽可能控制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及时编制并签署交易进程备忘录。公司自申请停牌后,及时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在本报告书披露后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提交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查询相关单位及自然人二级市场交易情况。鉴于本次交易事项首次停牌前20个交易日期间,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超过20%,公司已在“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之“(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中进行风险提示。

九、交易对方就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交易对方就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参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之“(四)交易对方”。

十、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安排

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安排参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本次交易中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十一、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前不存在业绩“变脸”情形,本次重组亦不涉及资产置出情形

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未发生业绩“变脸”、净利润下降50%以上(含由盈转亏)的情形;本次重组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存在置出资产的情形。

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制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该方案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市场抗风险能力,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3、公司编制了《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本次交易对方中,道恩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宋慧东先生系公司董事,徐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根据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2024年经审计财务数据以及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6、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道恩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于晓宁、韩丽梅夫妻,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均不会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7、为明确本次交易中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推进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同意上市公司与道恩集团等13名交易对方、标的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上市公司与道恩集团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购买之业绩补偿协议》。

8、本次交易中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其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9、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

10、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本次向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11、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相关指标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形。

12、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停牌前20个交易日期间内的累计涨幅为23.36%,超过20%,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20个交易日期间内的累计涨幅为

19.44%和16.85%,未超过20%。

13、本次交易中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14、本次交易,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0102634号)和《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众环阅字(2025)0100005号);聘请湖

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道恩钛业全部股东权益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5]第1138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5、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及备考审阅机构;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荣大商务有限公司北京第二分公司提供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及底稿电子化制作等服务。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16、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分析和提出的填补回报措施,以及相关人士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作出的承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公司制定的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及整体安排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事宜尚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公司聘请申港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申港证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其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取得现

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2、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

4、本次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评估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方法选择适当,结论具备公允性。

5、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标的资产不存在其他任何质押或权利受限制的情形,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标的资产的过户或转移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6、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增厚股东回报,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7、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8、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公司治理机制仍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9、本次交易充分考虑到了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切实、可行。对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上市公司已经在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中作了充分揭示,有助于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对本次交易的客观评判。

10、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11、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形进行了披露,上市公司拟采取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可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相关各方充分履行其承诺和义务的情况下,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1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的拟购买资产不存在被其股东及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14、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人对标的公司承诺期业绩及相关补偿安排做出了明确约定,利润补偿方案切实可行、具有合理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15、在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上市公司聘请第三方机构的过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三、法律顾问意见

公司聘请泽昌律所担任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本次交易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交易双方均为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合伙企业,具备进行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尚需履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标的公司整体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等程序后方能实施。

4、《资产购买协议》《补充协议》《业绩补偿协议》的内容未违反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该等协议将自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日起

生效,并将自该等协议生效之日起对签署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标的公司在对外投资、主要资产、经营资质、借款、担保、对外借款、对外担保、税务及政府补助、重大未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等方面不存在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的情形。

6、本次交易完成后,道恩钛业仍作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全部债权债务由其享有或承担,其与全体员工的劳动关系依然存续,不涉及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变更或员工安置事项,上述处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道恩股份已经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采购比例有所增加,但其具有必要性且定价公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受到影响,亦不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道恩股份控股股东道恩集团、实际控制人于晓宁、韩丽梅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相关承诺,保证规范未来与本次交易完成后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情形,该等承诺的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对作出承诺的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8、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道恩钛业已道恩投资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道恩股份控股股东道恩集团、实际控制人于晓宁、韩丽梅已出具相关承诺以避免和解决与本次交易完成后与道恩股份发生的同业竞争、损害相关主体利益的情形,该等承诺的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对作出承诺的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9、道恩股份已按照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的要求就本次交易履行其现阶段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道恩股份尚需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10、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实质性条件。

11、参与本次交易的各境内证券服务机构均具备有关部门规定的从业资格,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节 本次交易的有关中介机构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6/22/23楼法定代表人:邵亚良电话:021-20639666传真:021-20639696项目经办人:王若鸣、佘飞飞、王逸超、王东方、马晓刚、陈阳、邓斯佳、阮航、王天璇

二、法律顾问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1层负责人:李振涛电话:021-61913137传真:021-61913139经办律师:邹铭君、于科

三、标的公司审计机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法定代表人:石文先电话:027-86791215传真:027-85424329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维、李辉辉

四、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机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法定代表人:石文先电话:027-86791215传真:027-85424329经办注册会计师:方正、陈玲

五、资产评估机构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6层法定代表人:胡家望电话:027-85826771传真:027-85826771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吴峰、杨涛

第十六节 公司及中介机构声明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本公司所出具的相关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字:

于晓宁韩丽梅肖辉
宋慧东蒿文朋田洪池
王翊民车光杨希勇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二、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承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本公司所出具的相关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邱焕玲王斌王海卫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三、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本公司所出具的相关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田洪池王泽方吴迪
赵祥伟王有庆邹远勇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审阅,确认《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财务顾问协办人:
王逸超
财务顾问主办人:
王若鸣佘飞飞
法定代表人:
邵亚良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五、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审阅,确认《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
李振涛
经办律师:
邹铭君于科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六、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同意《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的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所引用的审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石文先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维李辉辉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七、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机构声明

本所及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同意《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的相关内容,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的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所引用的备考审阅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石文先
签字注册会计师:
方正陈玲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八、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资产评估师同意《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本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内容,且所引述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审阅,确认《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胡家望
经办资产评估师:
吴峰杨涛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2、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监事会决议;

4、本次重组相关协议;

5、申港证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泽昌律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7、中审众环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

8、湖北众联出具的标的公司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

9、本次交易各方出具的相关承诺函和声明函;

10、其他与本次交易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地点

投资者可于下列地点查阅本报告书和有关备查文件: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山东省龙口市振兴路北首道恩经济园工业园区联系人:王有庆电话:0535-8866557传真:0535-8831026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之签章页)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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