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的相关性以及本次交易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恩股份”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本次交易定价公允性的说明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以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本次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确定拟购买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作为本次交易定价的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
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本次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本次交易的定价方式合理,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中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其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特此说明。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