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2月7日(星期五)14:3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振兴路北首道恩经济园工业园区)。
(5)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于晓宁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27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79,462,76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公司回购的股份,下同)的63.7296%。其中:
①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75,015,4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155%;
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5人,代表股份4,447,2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4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5人,代表股份4,447,26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42%。其中:
①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②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5人,代表股份4,447,2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42%。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道恩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股) | 比例(%) | 票数(股) | 比例(%) | 票数(股) | 比例(%) | |
总表决情况 | 276,496,338 | 98.9385 | 2,934,625 | 1.0501 | 31,800 | 0.0114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1,480,840 | 33.2978 | 2,934,625 | 65.9872 | 31,800 | 0.7150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成威、陈楹
3、结论性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