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30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3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屈锐征女士、朱晓鸥女士、文芳女士、田志伟先生、韦立川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齐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45,137,4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49,027,481.0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223,541,221股。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5月30日实施完毕,公司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2022年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8.420元/份调整为6.323元/份,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7,160,647份调整为9,308,841份;2024年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14.931元/份调整为11.332
元/份,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11,064,307份调整为14,383,599份。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