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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同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同科技”、“公司”、“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4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经审慎核查,就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6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认购不足14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0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14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392,0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均不含税)4,122,641.50元,并考虑承销及保荐费相应税款452,830.1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88,330,188.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2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序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138,833.0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103,621.77
利息收入净额B2470.17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B36,184.41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42,941.89
利息收入净额C2163.66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C3912.4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146,563.66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633.83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D3=B3+C37,096.84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D3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0
差异G=E-F0

注1: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外币专户募集资金折算人民币尾差及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0年4月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智能制造项目”、“裕同公司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印度尼西亚建设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满足结项的条件,公司决定对其进行结项;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根据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宜宾裕同智能包装及竹浆环保纸塑项目”。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公司之子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全部转出或使用完毕,且相应账户已不再继续使用,经公司、保荐机构与各存储银行商议,公司已办理完毕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上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和保荐机构与上述各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1。

2、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资金主要用于采购原材料、支付员工工资、缴纳各项税费等日常性支出,无法量化测算实际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及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裕同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

经核查,裕同科技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裕同科技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38,833.0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2,941.8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6,563.6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宜宾裕同智能包装及竹浆环保纸塑项目56,152.0356,152.03815.7329,362.4252.29已终止不适用不适用
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智能制造项目25,000.0025,000.002,667.0421,169.0884.682023年3月11,517.44
裕同公司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越南扩建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12,260.0012,260.0012,153.27100.002022年3月3,362.78
裕同公司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印度尼西亚建设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4,590.004,590.003,323.1972.402021年11月1,230.5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40,830.9940,830.9939,459.12 [注1]80,555.70 [注1]100.00
合 计138,833.02138,833.0242,941.89146,563.6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宜宾裕同智能包装及竹浆环保纸塑项目已终止,无法核算预计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宜宾裕同智能包装及竹浆环保纸塑项目是公司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制定,计划于生产餐饮用圆盘及餐盒等环保纸塑产品,以进一步扩大公司在西南地区环保餐饮包装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持续优化。由于近年来国际宏观环境较原募投项目设计时发生诸多变化,国内禁塑政策不及预期,国内环保餐饮包装需求面临一定压力。且受国际地缘政治分歧、贸易保护主义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全球经济发展充满着不确定性。公司餐饮环保包装业务客户主要为欧洲、美国等国际客户,宜宾裕同生产的圆盘及餐盒等环保包装品类出口美国会面临一定的关税压力。因此根据公司现阶段的实际经营情况,对宜宾裕同的环保餐饮包装业务进行生产区域布局调整,未来宜宾裕同将更加聚焦于工业环保包装的生产与交付,餐饮包装业务后续将根据客户的需求酌情考虑将生产基地布局于海外地区。因此,为了支持公司发展战略和长期高质量发展,提升募集资金投资效益,保证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终止该募投项目。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智能制造项目: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可转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河南省长葛市产业集聚区许港快速通道(S225)东侧北环路北侧”变更为“长葛市产业新城S225东侧科学大道南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1. 宜宾裕同智能包装及竹浆环保纸塑项目预先投入金额6,122.75万元,2020年置换6,122.75万元; 2. 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智能制造项目预先投入金额6,411.41万元,2020年置换6,411.41万元; 3. 裕同公司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越南扩建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预先投入金额8,389.9万元,2020年置换8,389.9万元; 4. 裕同公司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印度尼西亚建设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预先投入金额2,001.72万元,2020年置换2,001.72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裕同公司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越南扩建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已完工,剩余募集资金不足项目承诺投资额的1%,公司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智能制造项目”、“裕同公司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印度尼西亚建设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满足结项的条件,公司决定对其进行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根据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宜宾裕同智能包装及竹浆环保纸塑项目”。上述募投项目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 补充流动资金大于承诺金额的具体构成包括:(1)裕同公司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越南扩建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已完工,剩余募集资金不足项目承诺投资额的1%,公司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发布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2)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智能制造项目”、“裕同公司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印度尼西亚建设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满足结项的条件,公司决定对其进行结项;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根据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宜宾裕同智能包装及竹浆环保纸塑项目”。上述募投项目剩余资金39,459.1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发布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38)。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智能制造项目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智能制造项目25,000.002,667.0421,169.0884.682023年3月11,517.44
裕同公司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越南扩建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裕同公司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越南扩建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12,260.0012,153.27100.002022年3月3,362.78
合 计37,260.002,667.0433,322.3514,880.22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智能制造项目:由于与地方政府的合作方式发生变化,项目原计划通过租用长葛市规划的中德孵化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的方式进行投建,后经双方协商一致,采用公司自建厂房的方式投建并扩充项目总产能。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可转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河南省长葛市产业集聚区许港快速通道(S225)东侧北环路北侧”变更为“长葛市产业新城S225东侧科学大道南侧”。本次变更后项目总投资额及项目实施方式发生变化,其中追加投资额均以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金投向的情形。 裕同公司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越南扩建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由于公司经营发展以及地方相关优惠政策的变化,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成立越南裕华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裕华),拟将越南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裕同)的全部业务转移至越南裕华,越南裕同业务全部转移后将进行注销,越南裕同因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也一并转入越南裕华。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裕同公司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越南扩建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由越南裕同变更为越南裕华。本期变更不涉及项目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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